用人单位不给带薪年假是什么意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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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了,很多人才突然惊觉年假没休,要赶紧休才是了,如果年假没休,是否可以折算成工资呢?这也许也是很多人心里的一个疑问吧,那我们就一起到下文去看看吧!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何时休年假,谁说了算?
  对于员工什么时间休年休假究竟由谁说了算?
  人社部门表示,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所以,究竟什么时候休年假,用人单位具有统筹安排的自主管理权,但也必须在乎职工的意愿和想法。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需要跨年度的,则必须经过职工同意。
  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该怎么办?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这里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当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情况征得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后,员工才可拿到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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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并无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补签的合同期限包括未签订合同的期间,或是不包括那段期间。 ...
按规定,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并且是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 ...
可以。因为违纪被公司辞退,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满足领取失业金的要求。 ...
可以,一个是跟员工协商取得一致,另一个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中: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纪;3、员工造成重大损害;4、员工同时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并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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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旦双方签字,劳动合同即生效,要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在一个公司工作是有工龄的,通常工龄越久相应的福利越高,福利就包括工资、假期等,那么如果工龄十年了年假休几天,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找法小编整理了“工龄十年了年假休几天”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那么年假计算方法有哪些,年假计算要注意什么?下面找法网为您介绍。
带薪年休假这是不少劳动者所期待的事情,也是法律所规定的的事情。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目前正在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都是针对普通员工,但是像船员这种不算做普通职工的,该如何修年假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学生时期的我还有学生们有寒假、暑假,踏入社会后的我有啥假期?我有带薪年假!但是对于像找法网小编这种职场新人大都不清楚什么是“带薪年假”?“薪”是从何而来的?所以找法网小编有深入了解过,下面就给大家说说什么是“带薪”年假?薪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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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由国务院起草,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生效实施。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现在2008年已经结束,2009年已经来到。作为单位,您给职工带薪年假了吗?作为劳动者您享受到了2008年的带薪年假了吗?
之所以谈到这个话题,源于我今天接到的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是我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HR张小姐。她说,由于金融危机,他们不得不裁掉张某和包括张某在内的一个工作岗位,但是张某不同意。难道只能违法解除?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违约金。另外张某在本单位职工作了半年,应该不应该享受到带薪年假?我解答:第一个问题,如果是因为经济环境裁掉张某的这个职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无过错性解除的第3款,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法律顾问单位不用担心违法解除而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第二个问题张某应该不因该享有年假?HR张小姐认为张某是去年2月份才来到公司上班,工作不到半年,所以不符合带薪休年假条件。HR张小姐的认识是片面的,我通过谈话了解到,张某已经有了超过三年多的工作经验,所以,张某符合带薪休年假的权利,由于张某08年没有休过年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应当按照张某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张某月薪2.2万,这么算来,张某得到了1.5万的年假工资。
通过这个案例,劳动律师沈斌倜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单位应该安排符合带薪休年假条件的劳动者休年假,否则要承担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另外,我也悄悄地告诉劳动者朋友,如果您符合了带薪休年假的条件而没有被安排休年假,也不一定是坏事情哦。
本文作者: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沈斌倜(转载请注明原作者:沈斌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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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支一招】老板不让休假怎么办?_网易新闻
【支一招】老板不让休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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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女士从外地来某城市打工,在一家企业做统计员。2010年8月,张女士考虑到长时间没有回家探亲,刚好儿子又放暑假在家,就决定请年休假回家和家人团聚几天。不料,当张女士将请假申请递交给企业领导时,领导当即给予否决,说要么好好干活,要么辞职回家。张女士气愤不已,但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以案说法】:
休息休假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我国现行的休假制度所包含的假期主要有法定节假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病假等。这里所列的假期,劳动者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休假的,都应当是带薪假期。当然,由于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非国有企业是否有探亲假,有赖于企业规章制度自身的规定。
劳动者结婚,用人单位应当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劳动者直系亲属死亡时,用人单位可以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如果劳动者为外地员工,用人单位在给予婚丧假时还应当给予路程假。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
【教您几招】
国家对于休假制度有着明确的规定,有许多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在这方面也做得很好,把休假都制度化地写进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中,甚至在规章制度中更人性化地规定了休假的期限和方式。但也有很多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把劳动者休假的权利放在眼里,就像本文案例中的张女士所在的企业一样,在劳动者要求休假时百般刁难,就是不给假期。有的用人单位即使是给了假期也要克扣工资。作为劳动者,既想要休假,又不想被克扣工资,该怎么办呢?
申请休假得“对症下药”。劳动者休假,首先得分清楚假期的类别。然后根据不同的假期类别选择不同的方式提出申请。如果是法定假日,当然是不需要申请的,用人单位在法定假日要安排劳动者上班,就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三倍的工资。如果是亲友结婚,您是肯定不能休婚假的,这一定是您理解错误,您需要请事假才对。如果非直系亲属去世,您也不能申请丧假,同样只能请事假。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休假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您的休假申请,您可以凭借规章制度与主管领导据理力争。
申请休假得“选对时机”。有些假期,如年休假、探亲假等,不是申请就可以立即休假,是需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的,所以选择时机很重要。如果在用人单位十分繁忙的时候您申请休假,显然得到批准的机会就会十分渺茫。如果您在一个相对空闲的时期申请,则可能十分顺利。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会对单位员工的全年休假情况进行规划,作出恰当的安排。如果您所在的用人单位不是这类规范的企业,那您就应当自己提前进行休假的规划,提早做好休假准备,提前一定时间提出申请。这样,一方面可以留给用人单位一定空间,让其提早安排,另一方面也因为您申请的休假并非眼前的事情,不具有直观的影响,能让申请比较容易获得审批。而且,由于申请提前审批掉了,即使到您休假的时候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您休假了,也不好收回。
申请休假得“以情动人”。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领导不批准休假,有时候也可以出“感情牌”。人都是感情动物,都有亲戚朋友,都需要情感交流。所以只要您的情感足够真实、足够打动领导,让休假显得非常有必要,相信绝大多数的领导都不是那么冷酷。所以,有时候放低姿态,不要摆出休假是我的权利,我提出申请你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的强硬架势,反倒可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休假也可以通过仲裁维权。很多劳动者都不知道,其实用人单位不批准休假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的。当然这里指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休假。比如说由于非国有企业没有明确的探亲假规定,用人单位没有规定探亲假,您就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休探亲假。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不准予休假、不给予足额休假、正常休假期间被克扣工资以及不安排年休假却没有支付三倍工资等。(赵剑影 整理)
本文来源:中工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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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2017年带薪年假你休了吗 单位应该给予何种补偿?
日 15:18 来源:贵阳晚报
  2017年已过一大半 关于带薪年假,这些问题得明白
  带薪年假 你休了吗
  2017年已过一大半――
  转眼间,2017年已经过了一大半了,对于劳动者来说,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劳动法赋予他们的一项重要权利。可是,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得不到休年假。那么,如果得不到休年假,单位应该给予何种补偿呢?本期就业指南,我们就来谈一谈带薪年假那些事。
  典型案例 单位组织旅游 可否代替年假
  陈斐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间在某公司工作,后双方发生争议,陈斐以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该公司主张其曾经组织陈所在的团队两次外出旅游12天,因此不同意支付陈未休年休假工资;对于公司安排集体旅游的事,陈斐也认可,但他同时认为,公司安排的集体旅游并不是个人休假,且他在集体旅游期间依然工作,根本没有享受年休假待遇。
  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劳动者具有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方式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安排之时也应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用人单位安排集体外出旅游替代休假的,应当证明此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或双方就此形成专门的合意。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安排旅游不属于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情况,而应属于用人单位在年休假之外另行提供的奖励或福利。因此,该单位应支付陈斐未休年假的工资。
  政策解读 关于带薪年假 这些问题得明白
  问:是否须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才有资格休年假?
  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可以看出,只要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而不要求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累计的时间只要超过一年,即使员工入职本单位不到一年,依然享受带薪年假。
  问:跳槽后带薪年假如何折算?
  答: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子:员工日开始工作,日跳槽到其他单位,依照规定该员工在2016年可以享受年假5天,那么他在跳槽后的单位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为(暂按每月30天算):(240天÷365天)×5=3.28天,而根据上述规定,不足一天不享受年休假,也就是说该员工在B单位可以有3天的带薪年假。
  问:休年假是否需要单位批准?
  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由此可以看出,员工要休年假必须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不能私自离开休假。依据该规定,休年假是用人单位安排,并未强制要求劳动者主动申请。因此,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劳动者未申请为由拒绝安排劳动者休年假。
  问:能否可以跨年休年假?
  答:因为有些单位规定“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逾期未休年假则视作自动放弃”。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年假是可以跨年休的。《条例》提出,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另外,因为有些单位会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往往会多给职工几天年假。法定年假不能“跨年清零”,但是把单位多给的几天年假“清零”则是没有问题的。
  问:未休年假的如何补偿?
  答:如果单位不安排休年假,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为300%已经包括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就赔偿员工未休年假的工资就应该按照日工资的200%赔偿。
  问: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能否享受带薪年假?
  答: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只要是连续工作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问:如果在多家单位工作过,如何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呢?
  答: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规定工作年限的界定“以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准”,若无以上依据,则以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作为工作年限。“这种规定是不合法的,社保缴费记录并非是唯一的证据。”有关专业人士指出,在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档案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员工的工作经历,只要能提供任何一项,单位都应当予以认定。
  问:哪些情形下,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答: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不享受下一年带薪年假的情形: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本报记者 段筠
编辑: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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