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1988 下雪 情书天跟厂子请假厂子不给请然后发生了车祸和厂子有关系吗

可恶的韩国电子厂提艾斯?千万别去【禹城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430,285贴子:
可恶的韩国电子厂提艾斯?千万别去收藏
不好请假,前段时间有个员工家里有人去世了,韩国高管不批人家。而且辞职不批,如果非要走扣一半工资,算矿工三天。工资也就是1800.纪录相当严。。。本人是NC担当王振
猎聘网为中高端人才提供超过500万条禹城人才网,找高薪上猎聘!48小时急速反馈,上猎聘,换更好的工作!
都别去!把他门前倔上一条大沟!我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还是冲不蛋你!!!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你身为一个担当说出这话来 不怕领导找你事啊
不怕,在中国的地盘干嘛怕韩国狗
韩国高管算个吊!哥在青岛时直接顶车间经理!我还不辞职让公司辞退我给我三个月的基本工资!
这底1200底薪是青岛两年钱的工资!为什么在青岛搬到禹城。它在青岛工资底没人干!公司不人性化!等等原因
辞退得补工资的
韩国企业来中国还不老实 看看劳动法 中国劳动法对中国企业不好用 专治外国企业 没事去劳动局告他
小红长得很漂亮成绩也很好,班主任很喜欢她,总是对她动手动脚的,有时候晚自习结束了还留她下来讨论学习问题,不过小红不排斥班主任的行为。全班同学除了小明都很讨厌她,并且时常对她进行欺凌,大家在她背后骂她装高傲又犯骚老爱向老师打小报告,还勾引班主任。小明是个例外,他已经喜欢小红两年多了,每天都给她送吃的用的,还帮小红整理被同学扔掉的书。而小红对于他送的东西和给予的关心毫不动容。但小明还是喜欢她,并坚持给她送东西和给她打电话,哪怕她接了电话马上挂掉。有一天,小红被人杀害在了教室里,凶手用绳子将她捆在在了她的座椅上。她的脸上盖着很多层的湿纸巾,是窒息而死的。小红头发凌乱,掀开纸巾发现她满脸淤青,衣服被撕得稀巴烂,但没有受到猥亵。死亡时间大概是前一晚的11点左右,现场还发现了一大堆开封的零食和用品。班里同学众口一词表示那些都是小明送的。JC还在兜里发现了她的手机,打开手机查了通话记录,发现前一晚的11点整小明曾打过电话给小红,通话时间为2秒。学校保卫处表示昨晚他们很早就睡了,没查看教室,学校各处大概有30个的监控摄像头都在短时间里被人打歪并用黑布给蒙住。班主任马建也表示他昨晚很早就回家睡觉了。而小明对小红的死则是痛苦不已。这对小明造成了巨大的阴影,小明准备挖一个大坑厚葬小红。我们的问题来了!!!!请问挖掘机学校哪家强?
你不是王振吧
是不是大禹学院后面那个厂子?
想小公司私人企业千万不要去
韩国棒子而且还是色逼,我哥们在那,听哥们说有一次韩国棒子摸了他腚一把,而且还带着淫笑劲
禹城那个厂子都比那里强不能请假还两班倒管理又严趁早倒闭滚蛋吧
大禹学院哪,还是商贸港哪,我老婆也在那
黑心工厂黑心老板
其实是他们管理严格,咱们受不了,我曾经在三星电子外协,转到三星总厂去了,临去以前车间主任 班长 组长
都劝我别去说管的太严,但是他给我开的工资真诱人,我说咱这管理我都能适应,结果去了真没适应,有打的申请回去了,那里的管理比商贸港这严多了,跟外企查不多,这就是制度,我建议受不了就走,别生气不值得
顶!!必须顶,,
那时一进厂子不工作一个月,带薪学习厂了规章制度,什么请假不允旷工一次,一百全勤一百没了,第二次500再犯开除,一三五改善伙食,米饭馒头随便吃,但是吃多少拿多少,吃不了倒了逮住直接开除,人家韩国的当官的和我们一个食堂,中间隔了窗户,节俭的很,韩国部长,上边的没有一辆超过十万的车
打12345举报
此时此刻我在电子厂,太差劲了!!!楼上有人说韩国人节俭,什么啊!他们现在在左边屋里吃韩国饭菜,我们却吃着右边的大食堂!而且韩国人要求我们给他们打招呼,我吝啬的制度呀
我快要跳进这火坑了
打招呼,,就打英文的 我教你这么说
登录百度帐号天天读好书
回复: 18 | 浏览:249981
| 字体: tT
[现代言情]
阅读权限255&主题4238&UID8622777&帖子95733&积分112050&
91UID372697 &精华1&帖子95733&财富814776 &积分112050 &在线时间3177小时&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我的舒曼先生》作者:红枣(出书版完结)
(区(VIP完结/出书版)
总字数:17.52万字
青春治愈作家红枣暖爱力作!
她昏迷六年,再次醒来,却发现这个世界并没有任何人期待她的生命,于是,她隐藏惊天秘密,接受命运的安排,成为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只有那把名叫“舒曼”的大提琴是她最后的执念。
林筝第一次见谭湛,摸了他的大腿;
林筝第二次见谭湛,摸了别人的大腿;
林筝第三次见谭湛,转身就跑!
林筝:我错了,还不行吗!
不就接了几个帮富家小姐测试男友or潜在发展对象忠诚度的活儿吗!摸了你几把大腿你至于这样吗你!
谭湛:什么叫摸了几把大腿,你那是性-骚-扰
--------------
《我的舒曼先生》实体书已经上市,目前当当已经预售,签名版特供当当,现在买的都应该有签名版,还有特签,
喜欢淘宝购物的也可以查下书名就有啦(淘宝不过没签名版)
封面我觉得挺好看的,希望你们也喜欢哦~~
购买可戳预售链接(或直接上当当搜一下《我的舒曼先生》)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阴差阳错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筝,谭湛 ┃ 配角:林溪,邹琳,朱黎明 ┃ 其它:红枣作品,Melody系列,古典乐,HE
================================
作者完结文
《牵牵手就永远》《我赌你爱我》《插翅难逃/ 爱上冒牌高富帅》
《一夜成名》《金盆洗手/寄住在你眼里的烟火》《我的巴赫先生/愿赌服输》
================================
总评分:&财富 + 300&
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阅读权限255&主题4238&UID8622777&帖子95733&积分112050&
91UID372697 &精华1&帖子95733&财富814776 &积分112050 &在线时间3177小时&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本帖最后由 zelongchen 于
12:42 编辑
01 第一章
  第一章
  12月的空气里已经带了肃杀的凉意,林筝却还穿着一条裹胸式礼服裙。层叠的轻纱与珠片设计让整条裙有些厚重,然而很好的贴合了人体的线条,衬得林筝纤腰丰臀,凹凸有致,好身材一览无遗,而本来柔和的象牙白也在灯光下反射出金属质地的光泽,清丽之余带了点诱惑的性感。她踩着12厘米的深蓝色丁字细带高跟鞋,手上拿着复古的缎面折叠手包,她就那样袅袅婷婷走进了高级会所帝星的大门,饰钻手链和耳环在她的动作间摇曳,露出Chanel的标志,然而在她白到发亮的皮肤映衬下,竟并不觉得显眼和招摇,只觉得恰如其分。脖子有些冷,林筝想了想,掏出包里的高仿爱马仕小方巾,在脖颈间维出了一个俏皮的造型。
  “我到了,你在哪儿?”她走进会所大厅,发了个短信,才站了十几分钟,脚上那双鞋的鞋跟就总觉得有种要断裂的趋势,林筝暗骂了句,就算是外形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高仿,A货就是A货,这质量实在堪忧。
  她身上穿的都是当季奢侈品牌的新款,然而都是高仿,但几乎从没有人质疑,因为她有着一张实在让人过目不忘的脸,而不同于一般女生的美,林筝的美大气雍容,即便站在一群美女中间,她仍旧能够轻易脱颖而出,就像是一池盛开的花,别的花都忙着争奇斗艳,她却安安静静的,站在花园的最深处轻轻微笑,得胜的几乎毫不费力。她有一张看起来就很”高级“的脸。
  “第二楼左拐,莲花包厢。”
  好在没让她站太久,她就收到了她这位客户的短信。
  她理了理头发,把脸上的表情调整好,然后走上楼,推开了包厢的门。
  与走廊上的厚重低调所不同的是,包厢内部奢华而精致,像是个小王国,而此刻包厢里已经坐了一男一女,两人面对面坐着,正在聊着什么,林筝进门的时候,男人正发出轻轻的笑声,那声音低沉、丰富又性感。
  然后对方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林筝。对方的目光并没有在林筝身上停留,真的只是一瞥,他便微微笑着继续盯着面前的女生,睫毛在灯光下投下密集的阴影,一双眼睛漂亮得惊人。
  林筝接了那么多单,这是唯一一次对方的长相让她愣神。
  太英俊了,就算用最苛刻的目光评判,对方的长相也实在太过出众,见到对方脸的一瞬间,就仿佛有一种失去思考能力的失神。
  “April,你来了呀。”好在坐在一边的女生朝林筝打了招呼,她指了指男人身边的位置:“快来快来,你坐谭湛身边。”
  叫谭湛的男人抬头看了眼林筝,他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眼神幽深。
  林筝调整了下情绪,嘴边漾起了笑容,朝着在座的女生打招呼:“亲爱的,真是好久不见了。”然后便从善如流地坐到了谭湛的身边,自来熟的自我介绍,“Hi,谭湛你好,我是薇薇的朋友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
  谭湛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然而并没有过多搭理林筝的意图,他转过了头,继续和张薇薇聊着刚才未尽的话题。
  倒是张薇薇又一次介绍了林筝:“April是我的闺蜜,之前一直在国外,最近刚回国,所以我也带她一起熟悉熟悉国内的环境,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哦。”
  谭湛终于提起点兴趣,他看了眼林筝:“你之前在哪个国家?”
  林筝并没有准备过这个问题,慌乱之下随口道:“法国。”
  “哦。”
  好在谭湛真的并没有搭话的兴趣,他例行公事般随便问了个问题,便又转回了刚才的话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电视台招商困难的原因,因为太多同质化的节目了,你看,现在光是脱口秀,视频网站上就有30多档,再加上各大电视台的同类型节目,市场是大热,可是背后却难以招商……”
  林筝并没有太过在意谭湛在说什么,她只是不动声色地朝着对方挪了挪,让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然后她开始行动。
  非常自然的,她把靠近谭湛的右腿轻轻向对方的左腿伸去,然后带着挑逗性地开始用小腿摩擦对方的小腿。
  “就算现在最出名的脱口秀《马楠说》第一季播放的时候……“
  谭湛的话正说到一半,然后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林筝,林筝朝他露出友善纯真的笑容,脚下却并没有停止动作地继续轻轻蹭着,她甚至又得寸进尺地伸出右手,开始朝着谭湛的大腿向下摸,包厢里的桌子足够高,又铺着暗红色的缎面桌布,坐在对面的张薇薇根本看不到林筝和谭湛这一侧在发生什么。
  如往常一样,被摸的男人并没有甩开林筝的手。他竟然面无异色,镇定非常地继续讲了下去:”第一季播放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播出前一周才找到冠名商。“
  林筝的内心有些嘲讽,但是手却很敬业地继续往下,不得不说,谭湛的身材很好,即便隔着西裤,林筝还是能感受到对方紧绷好看的肌肉线条和那种线条下面蓄积的男性力量,而正当她想要进一步继续的时候……
  “啊!”一杯带冰的鸡尾酒,完完全全泼到了她的胸口,冷得林筝当场就站了起来。
  始作俑者却仍旧维持着刚才的坐姿,谭湛抬头,毫无歉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刚才说得激动了,不小心动作幅度大,碰倒了酒。”
  林筝咬着牙,却没有办法发怒,她看得很清楚,那个男人根本不是无意的,她很明白地看出对方那个动作是故意的,他的手本来根本不会碰倒酒。
  “没关系。”林筝顶着谭湛玩味的眼神,调整出了微笑的表情,“那我回去换一下衣服,正好也有些累了,回国这些天时差还没调整过来,我就先回去休息了,有空我们再聊。薇薇,我走了哦。”
  张薇薇的眼神还放在谭湛身上,朝着林筝挥了挥手:“好的,再见。”
  林筝刚怒气冲冲出了会所,张薇薇的电话就来了。
  “怎么样怎么样?他怎么样?”
  “还怎么样?坚贞不屈,就摸了一下大腿,你没看见就泼了我一身冰的鸡尾酒?”林筝有些没好气,“也是够倒霉的,知不知道我这白裙子,被泼了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还洗不洗的干净!我明天还有一单生意呢!你这个钱得给我补偿啊!”
  张薇薇语气一片愉悦:“没问题没问题!我给你发个红包,足够你买个新裙子的!”
  “还有之前的钱,也记得付清啊!”
  “记得记得。”张薇薇显然并不在乎钱,她激动地追问,“林筝你老实说,你接了那么多女生的生意,帮忙测试他们男朋友的忠诚度,谭湛是不是唯一一个不为所动的男人?”
  “是是是,你的谭湛是唯一一个,还又高又帅又有才华。”
  张薇薇在电话里甜蜜地笑了:“那我不说了啊,钱你记得查收,我和谭湛刚才说来厕所才偷偷溜出来给你打电话的,现在我得回去了。”
  林筝没好气地挂了电话。
  “ 都什么人呐!”她从包里掏出小外套,裹紧了自己。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像张薇薇一样有钱又长得不错的姑娘,都愿意花这么一大笔钱雇自己去这样测试自己男友的忠诚度,到底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自己的男友没信心?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愿意去冒险试探人心和人性,那本来就是经不住试探的。
  不过今天到底是让她有些意外,她一共接过36个测试男友忠诚度的单子,不论是表面多么一本正经的精英型男人,或是看起来沉稳可靠的成熟男人,几乎都会在林筝用手或用腿磨蹭对方时,就暗中给出回应。谭湛是唯一一个毫无反应并且还泼了自己一杯酒的男人。
  大概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那种一心一意爱着女友,不为外界诱惑所动的男人吧。
  然而倒霉的事真是成双成对,林筝没走几步,就发现之前摇摇欲坠的细带高跟鞋,那鞋跟终于是断掉了。
  “还说高仿!才穿了五次!就断了!”林筝骂骂咧咧的,祸不单行,张薇薇约定的这处高级会所位于整座城市最高端私密的区域,周遭都是有钱人开着豪车进出,根本没有公共交通,也没有计程车。即便林筝打了叫车电话,仍旧没有司机应答接单。
  “冷死了!”12月的夜,已经相当冷,她抱紧了自己,可胸口那块被泼湿的地方,仍旧觉得刺骨的冷,而因为鞋跟坏了,走起路来更是艰难。
  林筝就这样一个人在寒风里独行,路上都是肃杀的风景。
  直到走得她觉得四肢冻得快没知觉,才有一辆黑色的车,驶过她,然后停在她的身边。驾驶位上的男人移下窗玻璃,正是谭湛。
  ”搭车吗?”对方的态度仍旧冷冰冰的,他看了一眼林筝的鞋跟,仿佛对方再不回答,他就准备离开。
  “搭搭搭!”
  林筝评估了一下形势,最终还是麻利地打开了车门,顿时车内的暖气便包围了她,让她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而等终于缓过神来,她才觉察出尴尬来。
  从上车到现在,谭湛只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在法国待了几年?”
  林筝随口答了个六年。按照张薇薇的说辞,她是留学多年回国的友人设定。
  此后便再无言语,料想谭湛也并不是真的关心。
  他开了一辆宾利,车内也很简洁大方,用了一点柑橘类的香,没有听音乐,只有他和林筝,此刻的寂静便显得有点让人无所适从。
  林筝坐在后座,此刻能看到谭湛英俊的侧脸,她突然有些紧张。会不会……会不会谭湛也是个衣冠禽兽型的男人?刚才表面上的冷淡,其实心里早就按捺不住,不然怎么会停下搭自己,现在同乘一辆车,他说不定准备干点什么?何况自刚才上车到现在,谭湛竟然并没有问过自己要去什么地方!
  林筝一直在想些有的没的,因此谭湛开口的时候,她吓了一跳,颇为戒备地看着他。
  “你下去吧。”却不料谭湛停下了车,朝着外面的地铁站指了指,“可以坐地铁回去。”
  面对林筝的愣神,他嘲讽地笑了笑:“怎么,难道以为我要送你回家?在你对我做了那些以后?”
  不就摸了你几把吗……林筝内心腹谤,她什么也没说,但谭湛似乎有看穿人心的能力。
  “不是摸了几把,你这是性-骚-扰。”
  “那你还送性-骚-扰你的人去地铁站?”林筝反唇相讥。
  “你不是淑女,但我是绅士。”谭湛看了林筝一眼,“现在,下去。”
  林筝说不上是懊恼还是愤恨,在谭湛意味分明的送客眼神里,朝谭湛道谢后,她爬出了车门,告别了车内的温暖。
  她原本以为谭湛会就此扬长而去,却不料对方又移开了车窗。
  “你围巾上爱马仕的品牌名都拼错了,留法六年的你下次买A货时候记得看清楚。”
  他说完话,才移上车窗,扬长而去。
  留林筝一个人站在地铁站口目瞪口呆,她马上拿出手机搜索了爱马仕的拼法,对照自己的围巾,才发现,好好的Hermès被不走心的高仿商写成了Hermèrs。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晋江来连载啦~~~
“不是摸了几把,你这是性-骚-扰。”——这句话据说有很多妹子看污了……
其实我是纯洁的大枣
02 第二章
  地铁离租住的公寓还有十分钟的步行路程,林筝艰难地辗转回到家,已是晚上十点。在漆黑中摸索钥匙的时候,邻居太太打开了门。
  “老公,你回来啦,东西我都打包好了,明天就能搬了。”对方的脸上带着幸福的期待,在看到林筝的时候,才化为尴尬,“不好意思。”她探究地又看了穿着过分讲究但此刻又很狼狈的林筝几眼,才关上门。
  林筝也并没有在意,她打开门,房内是一如既往的黑暗和寂静,并没有什么人在等待自己,也并没有暖洋洋的灯光。她甩开坏了的高跟鞋,打开暖气,给自己烧了水,准备泡一碗方便面。行走间经过客厅的拐角时,她又看到了那架靠在墙角的大提琴,几乎是像被魔怔住了一般,她不由自主地朝着大提琴走去,她不可控制地想去抚摸那架已经落了灰的大提琴。
  好在水烧开的声音让她从这种不理智的情况里回过神来,她缩回了手,逼迫自己移开眼睛,朝着厨房走去。
  “明天全市降温,白天阴天,夜间雨夹雪或小雪。最低气温在-9℃,最高气温在-1℃。”电视机里的天气预报员正在用甜美的语调提醒各位市民明日出行注意保暖,“除了保暖外,明天也将是本市的初雪哦,浪漫的初雪夜晚,祝大家都过的开心。”
  林筝却对初雪一点都不期待也不开心,她讨厌下雪,更讨厌雪天外出。
  “明天晚上六点半,凯德酒店三楼302,记得准时哦。”然而第二天的工作要求已经发送到了手机上。
  林筝需要钱,需要钱维持生活,需要钱维持这里的租金,而她几乎没有任何学历、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她想不出比帮助那些富二代女孩子们测试男友忠诚度更来钱快又方便合法的途径。
  为了逃避内心的烦躁不安,她倒头就睡,好在第二天并没有下雪,林筝努力洗了白裙子上鸡尾酒渍的部分,张薇薇倒是给了她一个大红包,但她可舍不得来买新裙子,毕竟这些裙子平时她根本不会穿。鞋子自然也舍不得买,她找了个502胶水,仔仔细细把断裂的鞋跟给粘好了。
  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她便又犹如昨晚一样光彩照人,同样的装扮,同样的美丽动人,除了拿掉了那条高仿爱马仕小方巾,更因为昨天的小插曲,她上上下下检查了每一个高仿品牌名字的拼写,确认此刻身上再无差错。
  她又如昨晚一样姿态婀娜地走进了凯德酒店,找到了302包厢,一样地推门进去,她的客户这次是一位珠宝商的女儿邹琳。此刻她和她的男友正坐着一起玩手机游戏。
  如之前电话里沟通过的那样,邹琳又以自己闺蜜的身份介绍了林筝。
  林筝便朝着邹琳的男友笑笑:“你好,我是琳琳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我May。”
  林筝还没有开始行动,那个男人便已经被林筝的容貌分去了注意力,他放下了手机游戏,颇有兴趣地朝林筝搭话:“原来怎么不知道琳琳还有你这样一个闺蜜呀。”
  “因为常年在国外。”
  “哦哦哦!”男人发出了然的声音,他还想继续搭讪,包厢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又有人走了进来。
  林筝也有些好奇,她还以为只有邹琳和她男友两人。邹琳已经跳了起来朝着来人迎上去。
  “表哥表哥!你来啦!”她朝着林筝使了个眼色解释道,“我表哥,刚刚回国,之前约他一直找不到时间,正好今天凑上。”
  林筝也便没有在意,她随意地回头,然后看清了那个来人的脸。
  那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英俊到让人会过目不忘的脸。
  “我表哥谭湛。”邹琳指了指来人,又指了指自己男友和林筝,“我的男朋友蒋磊,还有我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她May。”
  林筝看着谭湛那张仍旧异常冷峻华丽的脸,惊愕之余便是无所适从的慌乱,她没想到,连续两天,竟然会遇到谭湛两次,尤其昨天他还是她试验的对象。这未免太尴尬了。
  但相比林筝的慌乱,谭湛就显得镇定多了,他大概只愣了那么一下,神色便很快恢复如常,只是嘴角那抹玩味的笑容,一直没有退去。
  “先生请问您要点些什么?”
  他落座后,便有侍者过来点单。
  “一杯‘曼哈顿’。” 谭湛看了眼林筝,眯着眼睛笑了笑,加了一句,“我喜欢冰多一点。”
  林筝只觉得胸口下意识的一冷,谭湛点了和昨晚一模一样的带冰鸡尾酒。
  蒋磊倒是被谭湛分去了些注意力,他显然对邹琳这个看着就也很有钱的表哥很有结交的兴趣。
  “谭湛哥是做什么的?金融投资?”
  谭湛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笑笑:“我对金融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对新闻传媒兴趣还多一些。”
  倒是邹琳颇为骄傲地拉住了谭湛:“我表哥本科是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毕业的,然后去了普林斯顿读了研究生,是个超级学霸。”她的口气里带了丝毫不遮掩的崇拜和仰慕,“可是明明我也没见他有多认真学习……”
  蒋磊相当好奇:“那这次谭湛哥是准备回国短待还是准备在国内发展?”
  “表哥已经拿到星灿的offer了。”
  林筝有些意外,星灿是本市的卫视台,也是全国四大一线卫视之首,因而竞争非常激烈,近来年并不乏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挤破头想要进星灿的,然而不少仍旧铩羽而归,谭湛听起来却像是轻而易举就拿到了工作机会。
  蒋磊和谭湛此刻还在一来一往又聊了些有的没的。
  而见林筝一直没有行动,邹琳倒是急了,她在桌下用脚轻轻踢了踢林筝,给她使了个眼色。果然没多久,林筝手机一震,就收到了她的短信。
  “你还想不想要钱了?怎么还不行动?”
  钱。这个字提醒了林筝,她看了看蒋磊,又看了看邹琳,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还是决定继续。
  “你们在聊什么呀?”她胡乱找了句话,好佯装想要插入讨论,继而顺势自然地朝着蒋磊靠过去。
  谭湛挑眉看了她一眼,林筝本来伸出来准备蹭蒋磊的腿便吓得下意识缩回,慌乱之下不小心踢了蒋磊一脚,那双12厘米的尖细鞋跟让蒋磊忍不住发出了闷哼。
  林筝只好马上道歉:“不好意思不小心踢着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蒋磊又朝林筝转过脸来,他并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但对着林筝这张脸,实在发不出火来。
  林筝迎着谭湛的目光,豁出去般地继续行动起来,她又伸出腿,小心翼翼地摩擦起蒋磊来,然后是手,她轻轻地把手放到了蒋磊的腿上。
  邹琳明知道林筝在干什么,但她佯装着低头玩手机,一颗心很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她的这位新晋男友,是个不为美色乱动心的男人。
  蒋磊一开始是疑惑的,然而当林筝把手放到他腿上后,他就了然了,他一边心不在焉地和谭湛聊着,一边伸出手,握住了林筝的那只手,带着□□意味地慢慢抚摸过林筝的手指,林筝想抽走手,蒋磊却一把把她拉了回来。
  “亲爱的,下个月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吗?”邹琳撒着娇把蒋磊的脸转向自己。
  “记得啊,是我和我们琳琳在一起第100天纪念日。我已经为你准备好礼物和惊喜了。”
  林筝实在有些佩服蒋磊,他此刻的表情一脸宠溺,双眼深情地望着邹琳,然而在邹琳看不到的桌下,他仍旧紧紧拽着林筝的手,还用手指轻轻挑逗林筝的手心。
  又一个人前人后两副面孔的男人,又一个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勾勾手指就会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又一个毫无原则可言的男人。林筝感到有些恶心,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谭湛,对方正冷冷地继续看着她,然而那目光里带着深深的嘲讽。即便有桌子遮挡邹琳的视线,但谭湛太高了,他即便坐着,只要认真盯着,也能清楚地看清林筝的动作,而现在他就这样看着林筝和蒋磊交缠在一起的手,然后他突然看着林筝笑了,顺手摸上了桌上的那杯带冰鸡尾酒,林筝一个激灵,几乎是瞬间就下意识大力地从蒋磊手里抽回了手。今天比昨天还冷,她可不想再被泼冰酒了。
  她有些慌乱地把长发拨至脑后,晃了晃手机:“琳琳,我刚才收到个短信,有点急事,我先走了,你们继续,我们下次再联系。”
  林筝正准备溜,却见对面的谭湛也站了起来:“琳琳,我也临时有点事,先走了,下次再约。”
  邹琳不疑有他:“好呀,表哥再见,你们路上当心哦。”
  林筝几乎是硬着头皮走出了包厢,谭湛就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五步的距离,他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跟着,林筝往左边拐,他也往左边拐,林筝走得慢,他便也放缓步调,林筝下楼,他也跟着下楼。
  最后还是林筝憋不住了,她回头有些怨气地对谭湛道:“你什么意思?这样好玩吗?”
  谭湛眯着眼睛露出个笑容:“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你才对?该怎么称呼你?昨天还是四月,今天就是五月了,那过几天再见到你,是不是要变成六月七月八月?”他从头到尾打量了林筝一眼,“不过总算有进步,今天终于把你那假爱马仕围巾拿掉了。鞋跟也修好了。”
  “关你什么事?有病!”
  “有病的是你,这样习惯性的骚扰撩拨陌生男人,甚至当着琳琳的面这样撬她的男朋友,你这样的女人有廉耻心吗?”
  林筝正准备回嘴,邹琳的电话就来了。
  “五月五月,我男朋友怎么样?刚才他没睬你吧?所以你走的那么快,是不是?”
  林筝想起蒋磊,就有些倒胃口:“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呀!”
  “那我可说了啊,你这个男朋友啊,劝你还是趁早分了,刚才我把手刚放到他腿上,他就一下回握住我了,我后面连抽手都不给我抽,结果一边这样,一边还和你商量着庆祝100天纪念。”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能……”邹琳显然被这个残酷的事实打击的有些无法接受。
  “反正事实就这样,不信你问你表哥,刚才他应该全看见了。”林筝白了一眼谭湛,“他现在就在我跟前杵着呢,说我撬闺蜜男朋友毫无礼仪廉耻之心,大概准备替你教训我呢。”
  邹琳却已经听不进去林筝在讲什么话,她的语调已经带了哭腔:“可蒋磊明明说过永远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永远爱你这种话你也信?”林筝也懒得安慰她,只是叮嘱道:“你伤心归伤心,钱记得要付的啊!”
  邹琳又抽抽搭搭了几声才挂了电话。
  “听见了吧?”林筝晃了晃手机,看了眼谭湛,“我这是业务需要,受这些小姑娘委托,帮他们测试男友的忠诚度,看清男人的本性。我才没兴趣成天这么勾搭陌生男人,你以为我是收垃圾的啊,成天没事干什么垃圾都收?”
  这个发展实在让谭湛也有些意外:“所以你昨天也是受了委托?”
  既然被撞破,林筝也不再遮遮掩掩:“是啊,昨天是你的女朋友张薇薇找的我,但恭喜你完美过关了。”
  谭湛愣了愣:“她不是我女朋友。”
  林筝这下也有点意外:“不是你女朋友?”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打量了下谭湛,“亏我还以为终于有一个男人独树一帜对女朋友忠贞不屈啊,还想夸你呢……”
  谭湛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林筝也笑了:“我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傻啊。张薇薇不是你女朋友,还花那么多钱请我测试你对她的忠诚度?事实不明摆着吗?你才是聊骚界的好手啊,让张薇薇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是你女友,其实你就是那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呗。凭着你这张脸,在外面大概还有一连串小姑娘误以为自己是你女友呢。以后没准咱们还能再见呢。”林筝对谭湛指责她无廉耻心这件事有些记恨,这下逮着机会,可劲地回击起来。
  “我没有女朋友。”谭湛冷冷地打断了林筝,“我才认识张薇薇三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测试我。这很无聊。”
  林筝抬头看了看谭湛,他的表情有些冷,也有些不耐烦,然而脸部的表情细节骗不了人,他确实说的是真话。
  其实事情的真相也并不难猜,无外乎是张薇薇看上了谭湛,但又觉得怕谭湛这个皮相,实在太会招蜂引蝶,因此准备下手前先花钱测试一下对方是不是个有原则的男人,毕竟张薇薇这样的姑娘,实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林筝撇了撇嘴:“没想到你还挺有原则。”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的。”谭湛嘲讽地看了林筝一眼,显然在讽刺她和她浑身的高仿。
  两人此刻已经走到酒店门口,林筝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话反正都说清楚了啊,你别跟着我了。”
  谭湛怒极反笑:“走出酒店就这一条路。”
  林筝还想说什么,却被酒店外的天气吸引走了注意力。
  这个城市的初雪,还是在今天降落了。
  街上已经有拿出手机兴奋拍照的情侣,对待这场白色的冬日初雪,几乎所有人脸上都是期待和快乐。然而林筝却不由自主发起抖来,除了身体上的寒冷,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
  谭湛敏感地发现,这个刚才在自己身边还相当有战斗力的女生,几乎是开门的一刹那,整个人的气势便委顿下来,她看起来相当冷,整个人像是要蜷缩成一团。比起刚才的精神奕奕的飞扬劲,此刻的她看起来浑身都在发抖。
  谭湛本来想一走了之,然而又觉得实在不符合自己的原则。
  她诚然并不是淑女,但他实在做不出视而不见那样不够绅士的行为。
  谭湛脱下了自己的外套,他把那件尚带着余温的衣服递给了林筝,但他的神情和温柔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的语气和这初雪的天气一样冷:“我没有开车。不用还了。”
  林筝有些愕然地接过外套,直到谭湛离开,她才有些意识到谭湛那句话的意思。
  因为没有开车,所以无法再送她去地铁口。
  小小的白色雪花落在林筝的发间,她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才想起根本没有问谭湛的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向组织保证,这个文真的是甜宠治愈系的!!结局绝对HE,牵手那样的玻璃渣,最近都不写……我改邪归正了~~
不知道大家喜欢谭湛这款男生吗~~~
03 第三章
  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回到家刚安顿好狗,朱莉的电话就来了。
  “林筝,我找到那把大提琴了。”
  林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内心混杂着激动、惊愕、不安还有恍惚,从她车祸醒来后,她就在搜索这把大提琴的去向,迄今整整一年,她终于再次听到了它的消息。
  “是被私人收藏家拍下来收藏了。”朱莉的声音也轻起来,她似乎在斟酌用词,“在你车祸后的第二年,你们的存款就没法支撑医药费了,最后就把这把大提琴拍卖了……这件事当时很轰动,新闻里报道了挺久的,但后续我们也都不知道这把琴的去向,前几天我正好跟着我们乐团出去演出,无意间才有了这把琴的消息……”
  林筝握着电话的双手都忍不住有些颤抖。她闭上了眼睛,缓了缓神。已经过去七年了,然而她总觉得,一切都还只是过了眨眼的那么一瞬间。七年前,她才19岁,她的双胞胎妹妹林溪也才19岁,正是最风华正茂的年纪,然而却出了那场车祸,林溪死了;而林筝在ICU病房躺了整整六年,昏迷了整整六年,用医疗器械维持生命,没有任何人认为她还能醒来,也没有任何人期盼着她醒来。
  长相完全一样的双胞胎,都学着大提琴,可即便外表再相同,内里总有差异。林溪天赋过人,14岁时已经与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合作演奏了柴可夫斯基的《洛可可主题变奏曲》,17岁时举办大提琴独奏会,技惊四座蜚声海外;19岁时,她的第一张大提琴专辑即将发行。而林筝就逊色多了,如果没有林溪做对比,她的大提琴拉得也称得上优秀,然而在天才的光芒面前,普通人就只能是灰扑扑的一团了。世人都知道天才大提琴手林溪有个双胞胎妹妹,但他们甚至不知道林筝的名字,也不在意林筝能不能拉大提琴。
  就如车祸后媒体公布林溪去世的讣告时,人人都在哀叹天妒英才,都在惋惜林溪,鲜少有人去关心还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林筝。
  就如当整整六年后林筝艰难地醒来,艰难地重新活过来,还来不及说话,得到消息赶来的父母就扑头盖脸给了她一个耳光。
  “为什么你没有保护好妹妹?”
  ”为什么开车出了事故?”
  “为什么还躺了六年,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她的母亲几乎是歇斯底里,“林溪赚了那么多钱,她赚来的那么多钱,都被你花光了!可你醒过来对我们有什么用呢?你能像妹妹那么赚钱吗?你能让爸妈过上好日子吗?我们辛苦了一辈子,花了那么多钱才培养出你妹妹……”
  之后的那些话林筝已经有些记不得了,她的记忆似乎自行屏蔽了那些不愉快的事。她的醒来并没有人庆祝,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努力活过来,却发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人期待她的生命。林溪的那些极端的死忠粉丝甚至对林筝进行了咒骂。
  “为什么死的不是她?”
  “林溪去世真的是大提琴界最大的损失,要是死的是她姐姐就好了。”
  “可能没用的人反而活得长吧。”
  “要不是为了筹集她的医药费,林溪的‘舒曼’也不会被拍卖啊!”
  “要不是为了救她,林溪也不会死啊!”
  “舒曼”就是林溪的演奏用琴,那是一把1714年制的大提琴,上一任主人是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对方为这把琴取名叫做 “Schumann”,按照那位写出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梦幻曲的德国作曲家罗伯特舒曼命名。
  也是此刻朱莉谈及的这把琴。
  “林筝,这不是你的错。”电话那头朱莉放缓了声音,“如果你想见这个私人收藏家,我可以帮忙联系让你们见个面。”
  朱莉是林筝醒来以后才认识的朋友,她也是一位大提琴乐手,在本城的交响乐团工作,她也曾经是林溪的粉丝,然而她并不极端,并不仇视林筝,相反,她相当温柔地怜悯同情着林筝,尽其所能帮助着林筝,帮助她重新适应这个社会,帮助她寻找原属于林溪的那把琴。
  林筝的心混杂着焦虑和恐惧,然而最终,想要重新见到“舒曼”,想要重新把属于林溪的琴买回来的信念战胜了内心的退缩。
  “那就拜托你了,帮我约那位收藏家见个面吧。”
  挂了电话以后的林筝陷入了不安紧张、失落和神经质。她查了每张□□里的存款余额,那串数字总觉得在嘲笑着她,她忐忑而担忧,她想买回那把琴,然而她还是太穷了。从19岁到24岁,每个人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她却躺在病床上毫无知觉,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社会经历,六年后醒来,她才惊觉已经错过了多少东西。六年前这座城市还没有地铁,也还没有普及电子支付,更没有那么多刷卡的概念,也没有那么发达的网络那么发达的信息和物流,还有如今这日新月异的技术。单单是适应六年后的社会,对林筝来说便是一个痛苦艰难的过程。她难以找到工作,难以再重新回到主流的生活轨道。
  醒来后的这一年,她几乎都是断断续续做着不需任何技术含量的零工,以及她新发掘的商机:替那些有钱女生测试男友忠诚度。
  然而光是维系生活就已经很捉襟见肘了,更何况是想要买下名琴的“舒曼”。
  朱莉倒是雷厉风行,她很快帮林筝约好了与那位私人收藏家的见面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挂了电话林筝还有些恍惚,与“舒曼”重逢,说不定有希望了。
  这个晚上她努力说服自己好好入睡,然而都是徒劳。林筝根本没法在下雪天睡着,那些和雪天有关的记忆一直折磨着她。
  那场车祸就发生在一个雪天。林筝带着林溪去邻市一个大提琴演奏的现场录制节目,在穿越一条比较偏僻的公路时,因为路面积雪导致车轮打滑最后失控造成车祸。
  林筝对那一天车祸发生时的记忆都是混乱的,并不是不记得,而是不愿意去回想,那一天的一切,都让她痛苦而绝望。
  六年后,等她苏醒,她才看到六年前媒体对这起车祸的报道。报道上说,那段公路因为周边就是山脉,当年还没有那么多手机信号基站,那一路段很不幸的没有覆盖到手机信号,导致两人根本无法用手机求救。而林溪并没有被卡在车里,她并没有受太多皮外伤,走出了不少距离,但她并不知道她在车祸的撞击里,也遭受了严重的内出血,在去为林筝寻求帮助的路上,最终因为脾脏破裂急性大出血而死。而林筝被卡在车里,随着车一路翻下了公路,翻进了路下面一片废弃的农田里。直到人们发现了死在路边的林溪,才循着痕迹找到林筝。当时林筝被卡在车里,浑身是血,已经昏迷,身上覆盖满了雪,现场记者拍摄的照片里是一片鲜艳的红色和刺目的白色。
  窗外的雪此刻在安静的下,林筝坐起来,抱起那只新捡来的小狗。对方抬起头,湿漉漉的鼻子轻轻地嗅着林筝的手,因为冷,蜷缩成了一团,像一个圆滚滚的雪球。
  “从今天起,你就叫‘雪球’吧。”林筝就这样不负责任地给狗起了名。
  她抱着狗走到窗边,夜间这场雪越下越大,每一片雪花都巨大而洁白,林筝突然想起那一天,也是这样的雪花。她从路上随着车摔进那片废弃的农田时,还是清醒的,而农田早已被雪覆盖,她就嵌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动弹不得,她能感受到血从自己身体流逝的速度,那就是她生命流逝的速度。但她只能安安静静看着那些雪片从天而降,落在自己的眼睛上眉毛上。那一天她哭了,她就躺在那里,无声地哭泣,希望这场大雪洗涤一切痕迹,希望这场大雪就此把自己埋葬。
  即便是今天,她在下雪天仍旧不能闭眼,也不敢照镜子,因为镜子里那张和林溪一模一样的脸,总让她想起那一天。
  林筝就这样抱着狗,在窗边坐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分享一个有才的读者妹子catherine写的小剧场:
谭湛:月份小姐,不知道你听没听过一句话?
林筝:说吧,什么难听的话我没听过!我能承受!只要你能把舒曼卖给我!
谭湛被打断有点不爽:你能不能让我一次说完!
林筝点头应好。
谭湛:昨天你还对我爱搭不理,今天我却不会让你高攀不起!
林筝突然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里有谨慎有担忧像一头小鹿,担忧自己的前途……
谭湛突然喉咙发紧,不敢再看她,他怕自己心一软,他咳嗽两声:其实要买舒曼的人很多,可是我总不能说服自己,如果你能说服我,卖了舒曼也不是不可能的!
林筝:谭先生,只要能把舒曼卖给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谭湛:什么……都可以?
林筝恳切的点头
谭湛:我考虑一下才能答复你。
也欢迎其余妹子一起来写小剧场哦~~
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阅读权限255&主题4238&UID8622777&帖子95733&积分112050&
91UID372697 &精华1&帖子95733&财富814776 &积分112050 &在线时间3177小时&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本帖最后由 zelongchen 于
12:43 编辑
04 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八点,雪终于停了,林筝也终于撑不住倒下睡了。
  而整座城市在晨光微熹中迎来了新的一天,人们起床、梳洗、整理仪容,然后各奔东西,为生活而劳碌。像是一场梦终于苏醒一般,那些下了一整夜的雪被清扫工人们扫除,露出路面原来的样子。
  谭湛开着他的宾利,从这样的路面开过。他到了星灿卫视的大楼,停好了车,披上大衣,从容地朝着大楼走去。
  出入星灿卫视的面孔多数都是可圈可点的俊男美女,尤其是主播们,不论男女,容貌气质都有过人之处,星灿的员工因而对漂亮的脸蛋几乎不会像路人那般多看两眼。然而谭湛走过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他投注了目光。高大、挺拔,带着雪一样的冷漠气质和英俊眉眼,还有浑身遮不住的那种贵气,那并不是因为他讲究昂贵的穿着带来的,而是他与生俱来骨子里的东西,他像是一张行走的名片,人人都能看出他家境优渥出身优越。
  “是《星光对对碰》邀请的?”已经有女编导开始窃窃私语,“就上次老徐说近期要新开的那个节目,和HT Entertainment合作的,他们出一个公司一线明星,带一个新签约艺人的真人秀节目,这次要捧的是这个新人?长得真不错啊,感觉有点理解为什么HT肯花那么多钱捧他了。”
  “你在说什么呀?这个确实是新人,但不是HT要捧的演艺新人,是新招进星灿的新人。”消息最灵通的还属行政吴姐。
  “真的呀吴姐?今年不是说没有招聘名额吗?”
  吴姐做了个嘘的动作:“没看到人家开的宾利吗?我听说是谭文成的孙子。”她有些眉飞色舞,“你瞧见没,老徐现在进郑台长办公室了,八成是要聊聊这个新人。”
  谭文成是老一辈知名的金融家,即便是今天,如果他随便放句话,金融圈也得震三震,而搞金融投资的,家底能有多丰厚,也就完全不需要想象了。
  而确如吴姐所言,一大早,得知突然空降一名新人的老徐,就有些按捺不住地冲进了台长办公室。
  “郑台,今年那批实习生里有几个资质真心是不错的,我申请了好几次希望能破格留用,可你都推说今年没有招聘名额拒绝了,要是谁也没招,我就不说什么了,可现在转眼招了这个什么谭湛的,就算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可我们的实习生里也不是没有这样条件的啊,他都没有按照我们的一般录取步骤先实习!”
  郑台长早料到老徐会来跳,老徐是节目中心的主任,觉得手底下人不足来申请了几次,都被自己给挡了回去,这次自然借题发挥,要求扩充人手。
  “老徐啊。”郑台长眯了眯眼睛,喝了口茶,“今年竞争激烈,几个二线卫视都异军突起,电视台招商越发严峻了,我们还有几个综艺节目招商情况不理想的你知道吗?”
  老徐没说话,点了点头。
  “人家带了2个亿的招商资源来。”郑台长笑了笑,“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哥伦比亚本科,普林斯顿硕士,成绩单漂亮,在美国的新闻媒体里也有实习经历,人长得也没话说,在我看来,很合适进星灿。”
  老徐很想辩解一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边再光鲜,谁知道内里怎么样,但话到嘴边,到底是换了个含蓄的说法:“可台长,我就是担心这孩子太优秀了,你不说我也知道,谭文成的孙子,从小生活环境优渥,能吃得起苦吗?在星灿工作外面看起来是挺光鲜亮丽的,但我们新闻媒体人,熬夜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工作强度和压力都很高,谭湛能吃得消吗?”老徐也是个人精,他循循善诱道,“我看小谭开的是豪车,填写的家庭信息联系单里,住的地方也是在离我们大楼老远的郊区别墅区,以后万一临时有事加个班,等小谭开车赶过来,都得个把小时,那有些紧急事儿,完全就来不及了!我就怕这工作不好开展,也怕小谭不适应稳定不下来,等我刚手把手把事情交接给他,他就忍不下来辞职了。”
  老徐这话确实说的非常点到为止了,他内心更多的想法,即便对着谭湛的学历,他也颇为不屑一顾,现在的有钱人也都懂要装点文化底蕴这回事了,有钱了什么不行?买个文凭买个学历,就算是美国名校,如果是校董,或者有杰出校友推荐,再加上捐赠,也不是进不去的,而那好看的成绩单,谁知道里面有没有猫腻?
  郑台长却没表态,只是点了点头:“你说的我知道了。你出去吧,把谭湛叫进来。”对于老徐说的,他也并不是没有考量,但就像银行招聘,也会优先录取那些有能力拉存款进来的员工一样,谭湛自带的招商资源,实在是让他不得不刮目相看,而对谭湛的那些学历和经验,他也像老徐一样有一些担忧。
  老徐黑着张脸出来后,原本坐在会客室里等待的谭湛便站起来,走进了台长办公室。
  吴姐望着谭湛的背影,更加兴奋了:“瞧见没?老徐果然碰壁!我就说这位来的是个狠角色。我和你们说,我那天去人事部唠嗑,都在八卦这个新人,有人特意翻墙去偷窥了他的facebook主页,发现原来谭湛还爱开赛车,以前当做一阵子赛车手呢,开那个什么Formula 3000,如果不是一次赛车出事故撞断了肋骨,才不会有机会走上新闻传媒的职业路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好几个年轻的女主播女编导都暗暗在内心记下了谭湛的名字以及他英俊的侧脸。而几个资历尚且的男主播则内心颇有几分忐忑和紧张,天是越来越冷了,星灿这竞争是越来越热火了。
  郑台长并没有和谭湛表明自己的什么态度,只是象征性的关照了一下新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台里的情况,若有似无地把老徐的担忧暗示了出来。面对郑台长的敲打,谭湛也一点就通,他从台长办公室出来,回到行政安排给自己的座位上,当着老徐的面就打了电话就近找房源。雷厉风行,十五分钟后就在离星灿一站地铁距离的小区租好了房。
  而对待老徐,他也足够谦虚,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徐老师。这样谦逊的态度,配上他那种冷峻又贵气的脸,实在是很让人受用,连老徐也实在挑不出刺来,朝着谭湛点了点头。郑台长的意思,是把谭湛交给老徐了。
  第一天行政为谭湛做了新人入职的交接,他完成了一些内部行政流程,便开始摸索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而虽然其余部门都多多少少向谭湛表示了入职欢迎,但老徐的团队显然相比冷淡不少,谭湛心里很清楚,老徐和他的团队不见得多欢迎自己。
  谭湛走出星灿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华灯初上,雪已经开始融化,因而天气更加冷了。他拉紧了大衣,看了眼时间,他还要赴一场约。
  而林筝此刻才刚刚醒来,她这一觉睡得实在太过香甜,守夜到早上时候已经有些精神衰弱,因而忘了定闹钟,现在一看时间,她才大声惨叫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来不及了啊!!!!”
  她一边胡乱地随便拿起衣服穿起来,慌乱之下根本无暇挑选穿搭,等到上了计程车,才意识到自己随便披着件灰色的旧羽绒服套了条牛仔裤就出来了,也没来得及化妆,头发也还有些翘,她用力压了压,到了目的地就手忙脚乱付了钱朝约好的包厢跑去。
  这时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此时已经完全过了饭点,而冬日的寒冷使得人们在就餐后选择更快地离开,餐厅里已经冷冷清清不剩几个人,林筝几乎是越往里走心越往下沉,她担心那个收藏家已经一走了之。
  她几乎是忐忑不安而疑虑重重地推开了包厢的门。然后她看到有一个男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对方正把头转向窗外,留给林筝一个挺拔的背影还有侧脸的剪影。
  之后的一切就像是慢镜头,明明只是一瞬,然而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放缓了一般,直到多年以后,林筝仍旧觉得自己能清晰地记起那一刻对方轻轻回头的样子,那是极具浪漫、美感还有表现力的一个动作,他的思绪似乎被林筝的突然出现而打断,他的眼神还带着刚才看窗外风景的漫不经心,然而却因此反而带了一种意味深长的余韵。
  是谭湛,又是谭湛。
  林筝在意外惊愕的同时,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命中注定狭路相逢的感觉。
  而谭湛在短暂的愣神后,也认出了林筝。不同与前两次相遇,她这一次毫无精心打扮的意图,穿着日常而随意,随意到甚至有了几分不慎重的意味。旧的灰扑扑的羽绒服,同样旧的洗过很多次的牛仔裤,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长发,没有化妆,但皮肤白而亮的健康状态和漂亮的五官让她仍旧亮眼。
  “是你……“林筝的语气有一些迟疑。
  “是我。”谭湛皱起了眉头抿紧了嘴唇,“所以我该叫你什么?四月?五月?还是六月?”
  林筝有些尴尬:“谭先生你好,我叫林筝,是林溪的姐姐。”
  谭湛在赴约之前早就知晓今晚要见的是林溪的双胞胎姐姐,然而看到林筝的一刹那,他形容不出他的感受,对于这场会面,他在此之前还带了隐隐的期待,他喜欢大提琴,尤其喜欢林溪演绎的大提琴曲。林溪17岁一战成名,到19岁遭遇车祸去世,期间两年,谭湛在美国,几乎她的每一场演出,谭湛只要有空,都会飞去听,实在没有空,也会请求国内的朋友找寻主办方看是否能获得现场录制的视频。
  他第一次听到林溪的演奏,几乎就完全被折服了。她的演奏个性太强了,即便不看到演奏者的脸,光是听声音,谭湛也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林溪的琴声。谭湛听过很多大提琴家的演奏,他们的琴声很美,沉着冷静、低吟慢咏,安宁祥和,像是成熟男人的倾诉,配合着大提琴那低沉舒缓音色的特质,娓娓叙说自己的情感和命运。然而林溪的演奏不是这样的,她从来不会拉成这样温文尔雅,她从来不会拉得那样从容,她会把全身的力气扑上去,像是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一样,用浑身的神魄去演奏,有时候像是饱经沧桑的低沉喘息,有时候像是曲终人散般的寂寞悲鸣,韵律苍凉,刻骨铭心又黯然神伤。极度的宁静和极度的孤独,又极度的激烈、亢奋、浮躁和不安。你能感受到她的心随着大提琴的琴声震颤,仿佛她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了奏出这样的曲调。
  林溪的演奏谭湛从来买不到多么好的座位,因为那些最佳视听区的位子,常常演出票还没预售,就早早被从内部瓜分了。他一共现场听了她五场演出,只遥遥地望过她,再然后就是她去世的消息,还有她的那把大提琴”舒曼“被拍卖的消息。谭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不会演奏大提琴的他,与其余大提琴家在拍卖会上厮杀博弈,才终于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把琴。他心里总隐隐有一种信仰。除了林溪,别的人都不配用”舒曼“。
  而也正因为他用远高于市场价拍下了”舒曼“,才使得躺在ICU病房里昏迷的林筝靠着这笔钱度过了最凶险的时刻。
  谭湛沉默地盯着林筝,仿佛想透过林筝,去探寻那个早就如流星般陨落的林溪。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如果林溪还活着,大概就是眼前林筝的样子了。也是直到这时,谭湛才意识到最初见到林筝时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何而来。相比谭湛记忆力19岁时的林溪,7年的岁月,林筝的五官也不可抑制地发生了些变化,原本就精致的脸往更为艳丽的方向长去,眼睛饱满水润,身材也从青春期的少女变成了性感而有情致的女性,嘴唇发出玫瑰般的色泽……即便用最挑剔的目光审视,谭湛也不能否认林筝确实是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而这张脸蛋如果细细分辨,确实仍能从她五官的细节里看出当初清丽少女的模样——林溪的模样。
  林筝却被谭湛看得十分不自在,她轻轻咳了咳:“谭先生,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想向你回购‘舒曼’,这是林溪生前最爱的大提琴,虽然她去世了,但我想为她买回这把琴,想为她做点事,也算是我自己的一个夙愿。”
  谭湛笑了:“106。”
  林筝有些狐疑:“嗯?”
  “106万美元,这是我当时拍下这把琴的价格。”谭湛喝了一口茶,“因为你是林溪的亲属,给你打个折,100万,你有这笔钱,我就把琴让给你。”
  在见到林筝前,谭湛其实都并没有想过问她收钱,既然并没有人配得上使用“舒曼”,那把这把琴归还给林溪的亲属,也无偿不可。但是看到林筝的那个刹那,他就改变了主意。林溪古典、淡雅而高贵,他无法接受和她长着同一张脸的林筝竟然如此市侩庸俗,这让他不得不想起之前与林筝谈不上愉快的两次会面,她看起来都没有正经工作,就在做着不入流的所谓“男友忠诚度测试”的活。
  “能再便宜点吗……”林筝对于这个天价的数字也很震惊,“我,我没那么多钱……”
  “如果你之前没有摸我大腿的话,我还可以考虑再便宜点。”谭湛心中总觉得有股浊气,让他也难得变得尖刻起来,“当然,我看你赚钱也很容易,多摸几个大腿就可以了。”
  林筝做了那么多“男友忠诚度测试”,也遇到过尴尬、难以收场的时刻,女客户得知结果后直接当场和男友打起来的都有,但从没有哪一次,她觉得有此刻这么难堪过。她低下了头,拼命忍住自己要掉下来的眼泪,狠狠地抓紧了自己羽绒服的衣角。
  就在连谭湛也觉得她会当场哭出来的时候,林筝又重新抬起了头。
  “谢谢你的时间,谭先生。” 她朝谭湛笑了,“那我先走了,毕竟我要珍惜时间去多摸几个大腿攒钱。等我攒够钱会再联系你的。”
  既然谭湛的态度很敌视,那也没有必要再做小低伏了,林筝笑笑,站直了脊背,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包厢,颇有一种绝地反击的凌厉和傲然。
  谭湛直到林筝离开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前一刻他还在为自己刚才刻薄的态度觉得心有愧疚,下一刻他就被林筝的反应弄得有些想笑,心里觉得既无奈,又荒谬。
  这竟然就是林溪的姐姐?真的是林溪的亲姐姐吗?谭湛忍不住怀疑起来。她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任何一点看起来和林溪能挂上钩。林溪永远光彩夺目,穿着恰到好处的礼服裙,演奏出惊才绝艳的音乐,古典而优雅;但这个林筝……实在让谭湛一言难尽。更让谭湛有些意难平的是,自己竟然就为了这么一个人生生干等了整整一个小时。他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不守时的人了。
  他所在的包厢在酒店的三楼,谭湛侧过头,便看到了窗外刚走出酒店的林筝,她呆呆地站在酒店门口,有过路的行人看她,她就用自己身上那件就羽绒服的袖子胡乱抹了抹眼睛。
  谭湛心里有些意味不明,刚才当着自己的面再怎么强硬,也不过是逞强,她到底还是哭了。
  谭湛有些后悔,他穿上了大衣也下了楼,走出酒店才发现林筝已经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有谭湛打脸啪啪啪的时候
另外针对好多妹子觉得谭湛喜欢林溪,我解释一下哈
谭湛并不喜欢林溪
他只是比较喜欢听大提琴演奏,对好的大提琴家演奏的音乐自然是喜欢的,但并没有接触过林溪这个人,连话也没说过,更别提男女间的喜欢了。举个例子就是,可能不少小伙伴喜欢朗朗的钢琴,但是我相信把对音乐的喜欢移情到说我想要嫁给朗朗,或者做朗朗女朋友的……应该很少吧……
另外澄清一点,本文不涉及失忆、替身梗~~
05 第五章
  然而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失意或难过就暂停,人生也不会因为过得艰难就中止。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谭湛也好,林筝也罢,都还要各自继续生活。
  一大早,谭湛就到了办公室,他是第一个到的,因为还住在郊区的别墅里,因此起了个大早,靠近星灿的房子他已经看过场地,谈妥价格和房东签好了合同,这两天就准备搬家。
  老徐来的时候发现谭湛竟然比他还早,倒是颇有些意外,但他仍旧不看好对方,三分钟热度谁不会?能天天坚持第一个上班才是真的行。
  而因为没有实习期的过渡,老徐安排谭湛先在星灿熟悉下环境和各部门的运作情况,他仍旧存了些搓搓谭湛锐气的想法,给了谭湛很多打印、整理文件、会议纪要、甚至跑腿的打杂性事务,这些事情完全没法锻炼能力,也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可以说对于一个普林斯顿毕业的高材生而言纯粹是浪费时间。老徐暗戳戳地等着谭湛自己受不了,然后提出离职,他并不看好谭湛,觉得他只是个一时兴起觉得新闻媒体工作者光鲜所以想玩票的富二代,他以前带过一个同样情况的实习生,娇滴滴的女生,稍微加半小时班就喊累,没到两个星期就辞职不干了。老徐看了看自己手下其余正在努力工作的员工,他的团队不需要谭湛这样的贵公子,要实打实能干活能为新闻拼命,有一腔激情的人。
  然而让老徐颇有些意外的是,谭湛对于他安排的工作,都完成的有条不紊,甚至毫无抱怨,也没有浮躁,即便是个人都能看出老徐这是有意给他下马威,谭湛也没有不忿,虽然脸上还是冷峻的表情,并不多么喜欢微笑,但谦逊和礼貌是滴水不漏的。久而久之,团队里多多少少也意识到,谭湛就是不喜欢笑,他就是这种冷冰冰的气质,但并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傲,只是冷。
  吃饭的时候,团队里几个老员工还忍不住为谭湛说了话。
  “老徐啊,我觉得新来的小谭人还不错啊,是个苗子,每天让他做那么琐碎行政类的工作,有点暴殄天物啊。”
  “就是,徐主任,不是我说啊,这么冷的天,本来我上班都打不起精神,现在招进来了谭湛,这个脸让我看得就很赏心悦目,每天上班我都觉得有盼头多了,你没见其他部门的单身年轻女同事,最近来我们部门窜门也频繁多了?财务处的任姐,原来我代表我们部门去报销,什么时候让我顺顺当当就报销的?现在你没发现让谭湛去报销,就算□□贴的有些小问题,任姐也只不过笑着唠叨两句就完事了?”
  老徐哼了一声,不以为意:“你们就知道看脸?我看他整天冷冰冰的,你们一堆女的还成天觉得这好帅啊好帅啊,想找这样的?成天在家里对着没个笑脸?这天就够冷,看到他那脸你们不觉得冷的更哆嗦吗?而且现在不是流行暖男吗?”
  “你懂什么呀,那叫冷冽!而且暖男有什么好的?不就一中央空调吗?这种冰山才更有韵味!”
  老徐嗤了几声,没接腔,但对谭湛倒是暗暗观察起来。他本来不准备让谭湛接手任何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现在倒是迟疑起来。
  故意在临下班前交给了对方一向英文材料的翻译,谭湛也没有怨言,把这个新闻翻译完毕,连饭也没吃,加班搞定了一切才离开。
  老徐打开谭湛发来的翻译,英译中,不仅原汁原味还原,翻译得还很“信达雅”,工工整整,他来回看了几遍,发现也挑不出一个错来,连每个标点符号也都完全正确,文档格式也都调整的漂漂亮亮。
  “这个小子,还有几把刷子。”老徐摸了摸下巴,表情也忍不住缓和了不少。
  而谭湛在加班三个小时后,也没能马上去吃饭,他今晚得搬家,否则郊区那个住址确实离星灿太远了。
  准备租住的小区离地铁站只有十分钟步行路程,而离星灿只有一站地铁的距离,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已经属于相当性价比高的房源,小区公寓楼也还算新,小区里绿化也不错,公寓前还有这个城市最大的绿地中央公园,而谭湛最看中的还是这个小区安静的住宅环境。这里的房源也相当抢手,谭湛几乎是靠着运气才抢到了最后一套适宜单身人士租住的公寓房。
  他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搬好了家,房东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因为准备要孩子,所以在其余小区买了更大的户型,把这间单身公寓给租了补贴家用。
  “汪汪!”
  谭湛有些无奈:“等下等下,马上给你拿狗粮。”
  他的那位表妹邹琳自从上次男友忠诚度测试发现蒋磊为人不正经后,哭天喊地的分了手,之后便自称需要远离伤心地,把自己养的雪纳瑞往谭湛那一丢,就风风火火上国外治疗情伤去了。连带着现在谭湛搬家,还不得不拖家带“狗”。
  谭湛喂好了狗,稍加整理,才开门下楼去吃晚饭。此时早就过了饭点,谭湛也不挑剔,他随意找了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小店,点了份简单的盖浇饭。他浑身的气质和这小店简陋的装修完全格格不入,但他自己倒不在意,身边还坐着几个刚从工地回来的农民工,谭湛朝他们露出个笑容。他身在优渥的家庭,人生顺遂,从没有受过歧视,因而也不知道歧视别人,对待靠自己劳动获得报酬的人,不论行业,内心里都保持着尊重。他多少知道自己入职星灿,老徐等对自己能不能好好干还存着疑虑,怕他没法吃苦,但谭湛很清楚,自己并非不能吃苦。他的美国求学经历可并不像一些人想的那样充满了跑车派对,或者是骄奢淫逸挥金如土,相反,他过得相当规律和克制,业余时间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在校内打工。为了争取一个美国新闻报社的实习机会,独自在凌晨的雨中等过两个小时的车;为了节省时间黑夜里穿越过以危险著称的中央公园;为了做一个研究课题,飞到了语言不通毒贩横行的美墨边境小镇;为了跑新闻,吃过最难以下咽的食物,遇到过枪战的混乱,加勒比海剧毒的蚊虫还让他浑身过敏红疹,不新鲜的海鱼让他连连上吐下泻过一个星期;为了不跟丢一个跨国人贩子集团连续一个月每天都只睡几个小时;这些事光是听听,就觉得惊险和艰辛,但谭湛不觉得,为了跑新闻,为了报道出最真实的情况,为了传递最一手的信息,他觉得这些都值得。
  他没有留在美国,因为他希望把他对新闻的热情和满腔的热血带到国内,中国有太多问题了,也太需要能够吃苦去挖掘去报道的新闻人了,如果他不呐喊,那又指望谁来替这个社会呐喊呢?
  谭湛吃完盖浇饭,有些自嘲地笑笑,大概谁也没想到,这个穿着贵气,冷若冰霜,出身富庶的上流社会代表,骨子里是这么一个理想主义又热血还爱国的青年。
  吃好坐电梯上楼,走到家门口,才发现楼道里竟然还有人,而楼道里的灯已经坏了,因此漆黑一片,谭湛仅能从轮廓分辨出对方是位女性,应该住在自己的隔壁,此刻正在黑暗里摸索着钥匙,她试了一把又一把,但显然还没有找到属于大门的那一把,夜间的气温让她直打哆嗦。
  谭湛拿出手机,走过去,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功能。
  那个女孩有些意外,也相当感激:“谢谢你啊。”她抬头来,朝着隐在黑暗里的谭湛笑了,然后很快又低头继续开始找钥匙,“上次遇见你太太,还说准备搬家呢,你们找好房子了吗?”
  几乎是她开口的那刹那,谭湛就认出了这个声音。他皱了皱眉,把手机的灯光朝对方的脸上打去,对方赶紧下意识用手遮住了眼睛。
  在那刺眼的光束下,赫然是林筝漂亮的脸,这一次她又化了精致的妆,身上又是那一套裙子和手包,显然是又出去接活儿了。
  林筝适应了光线后也睁了眼,她这才看清了拿着手机的谭湛,顿时态度便一扫刚才的客气和感激:“你怎么在这儿?”
  谭湛也有些来气:“我住这里。”他指了指林筝公寓的对面。
  看来那对夫妻已经搬走了,还把这间公寓出租给了谭湛。这可真是尴尬。谭湛大概是林筝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榜首了,然而按照现下的情况,怕是以后都要低头不见抬头见,林筝几天前才刚续签了2年的租约,她现在心里只觉得懊悔非凡。
  谭湛心里的后悔一点也没比林筝少。他想,真该先调查一下左邻右舍的情况再做是否租赁的决定。
  而面对谭湛上下打量,明显不认同她的眼神,林筝也十分不忿:“你看什么看?不满还是怎么的?我就是又出去摸人大腿了!碍着你了?” 说完便给了谭湛一个白眼,此时她终于找到钥匙开了门,当着谭湛的面重重甩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周五啦,周一到周五是日更,周末我是休息的~
但是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写一下小剧场小段子~~
有兴趣的姑娘可以去关注哒,在微信搜公众号:红枣jujube就可以~~~
06、第六章
  林筝进了门,还觉得有些余怒未消,好在她新捡的那条小土狗”雪球“十分贴心,几乎是她一进屋,它就噌地窜出来,摇着尾巴,围着她打圈,给了她一个最热情的欢迎。林筝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有活物气息的生活了,顿时间,也有些动容,她抱起了”雪球”揽进了怀里。
  “我又新找到个工作啦。”林筝抱着狗转圈,除了谭湛之外,今天还是相当完美的,她的心情很愉悦,揉了揉小狗的头,“以后就能给你加餐了!给你带好多好多肉骨头吃!”一边说着,她一边拿了点狗粮,”现在先辛苦你吃两天便宜的狗粮,过几天就有好吃的啦。“
  好在小土狗“雪球”并不介意,他摇着小尾巴,把头整个埋进自己的狗盆里,吃了个欢畅淋漓,这种样子惹得林筝也忍不住笑起来,她走到厨房,又给自己泡了杯方便面。餐餐吃这样的垃圾食物,她的味蕾也有些受不了。
  林筝看了眼”雪球“,给自己打了打气:”明天就有好吃的了!”她做了做自我心理建设,然后埋头也吃起来。
  大概也是运气不错,今天她在星灿电视台找到了一个大楼内部食堂的工作,这类型的工作虽然是在食堂,但也是有电视台岗位编制的,稳定省力也不需什么文凭,因而平时一般都是关系户岗位,轮不上什么背景也没有的林筝,但偏偏最近食堂有位女员工因为怀孕,闻不得油腻的味道,于是请假在家,食堂就人手不够了,又没有能招新人的编制,便只能暂时请个临时工顶替上怀孕女工几个月。因为是临时请人,因而收入待遇上并不差,尤其是食堂工作,免费的午饭自然是福利之一,遇上有些富余出来的饭菜,也完全能够打包回家。测试男友忠诚度的生意一般都在晚上,因而也并不和食堂工作有冲突,林筝觉得相当完美。
  这一觉就睡得相当踏实了。大概是她这一年来睡得最甜美的一觉,以至于第二天一早,第四个闹铃的响声才把林筝给叫醒。
  第一天上班,总要早点到给人留个好印象。林筝飞速地梳洗整装,喂了狗,便夺门飞奔而出。
  好在赶到星灿的时候还算早,但也已经有很多员工跑来上班了。林筝一边往大楼里跑,一边感慨如今新闻工作者可真是辛苦勤奋。
  而昨天刚搬到就近居住的谭湛也因为与公司距离更近,今天早早地就到了星灿,他泊好车,便往大楼里走。
  此时的电梯一向很挤,如果错过一班,可能得等十分钟才能等来下一班,谭湛抬头,发现今天十分完美,正有一班电梯即将停靠在一楼,他稍微加快脚步,准备从容不迫地赶上去。他挺有自信,觉得今天自己仍旧会是团队里第一个到的人,早于老徐。
  然而人生总是充满了变数和意外。正当谭湛走到电梯门口,准备迈入正好在他面前打开的电梯门时,突然有一个身影,飞一般地赶在他的面前,冲进了电梯。谭湛颇有些愠怒地看向来人,对方此刻因为跑而有些气踹嘘嘘,正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
  “运气真好,正好赶上。”她笑嘻嘻的,一张脸挺灿烂,还朝着电梯里其余满满当当站着的人笑了笑。
  林筝!又是林筝!
  谭湛几乎开始觉得有些头痛了,如果不是林筝也正意外地看着他,他甚至都要怀疑自己眼神是不是出了问题,以至于把别人认成了林筝。
  但最终他还是压了压自己的怒意和不耐,抬脚走进了电梯,然而几乎是刚踏进去,电梯就发出了超重的警告声。
  林筝朝他挑衅地笑了笑:“看来得麻烦你出去了。”
  谭湛憋着口气,但毫无办法,电梯里其余人都正疑惑地盯着他,他只好退出了电梯,林筝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在电梯门关上的刹那,她甚至还朝着谭湛挥了挥手,非常的小人得志。
  谭湛不得不在楼下又等了很久的电梯,等到上到办公区的时候,老徐已经到了,坐在座位上,给了谭湛一个“果然没法坚持每天早到”的了然眼神,谭湛没法解释,想起林筝,不免又有些咬牙切齿的无可奈何。
  好在今天的工作十分繁忙,让他无暇再去想林筝为什么会出现在星灿。自上一次翻译过后,谭湛渐渐也发现,老徐不会再仅仅给自己安排复印打印这样的工作了,适时的,他也开始给谭湛一些有技术含量的事。看起来是试探,但谭湛都一言不发地好好干完了,活的质量有目共睹,老徐不得不叹服,即便再吹毛求疵,也得承认这小子是个有能力的主。
  一个上午忙到恨不得自己是千手观音,等谭湛去吃饭的时候,食堂已经过了用餐高峰时间,没什么人在排队了。
  他拿了托盘,走到了窗口。
  “A套餐,谢谢。”
  A套餐是鸡腿、炖蛋,还有豆芽青菜以及一份例汤。谭湛站在一边,却发现窗口里的人动作相当慢悠悠的,她看起来在一堆鸡腿里挑挑拣拣,然后才把套餐递了出来。
  谭湛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这才发现,这鸡腿还真是精挑细选的,小的竟然可以忽略不计,不知道是从哪只瘦弱非凡的鸡身上扒拉下来的,瘦小的让人看了简直想流泪。
  不是谭湛自我感觉良好,凭借着他这张脸,异性对他总是有先入为主的好感,自他入职星灿以来,在食堂从来都是拿大鸡腿的份,有些喜欢他的老阿姨甚至还会给他偷偷藏一份水果,因而今天这样的事让他简直是意外极了。
  他抬了头,才发现今天窗口里换了一个女员工,原先那个胖乎乎的,这个相当苗条,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毫不畏惧地盯着他,但这个眼神,就怎么看怎么像是狭路相逢。
  谭湛愣了一秒,才意识过来,这不就是早上把自己挤出电梯的林筝?!本来还在奇怪怎么会在星灿遇上她,原来是上这儿来了!
  “你什么意思?”
  林筝翻了个白眼,她也没想到在这儿遇上谭湛,即便之前一次和邹琳在一起测试蒋磊时,也听说谭湛拿到了星灿的offer,但并没有深究谭湛到底上这儿上班没。她挺记仇,又想起谭湛还霸占着“舒曼“,好不容易有机会,怎么能不好好利用让他吃吃瘪?
  “先生,鸡腿有大有小,运气有好有差,如果每个人和你一样随机拿到了小鸡腿就要找我麻烦,我这工作还怎么开展啊?”林筝语气还挺一本正经,她指了指谭湛后面的人,“人家都等着呢,打好了饭就走,下一个下一个!”
  谭湛恶狠狠看了她一眼,端着托盘走了。倒不是真的因为鸡腿小了不甘心,只是他从没有受过这样明显针对性的恶劣对待,更何况这么对待他的人是林筝,虽然并没有见过几次面,但怎么着谭湛都觉得有股宿敌的味道。
  更为惨淡的是,下班后回家,还常常能在楼道间撞见这位宿敌,每每此时,两人都冷冷的打个照面,也不说话,就各自较劲谁先甩上门。
  白天中午在星灿,自然还是会见的,只要轮上林筝给谭湛打饭,她绝对假公济私地给他“精心”挑选最小的肉圆、骨头最多的大排、刺最多的鱼肉。
  谭湛开始还有些愤愤不平,然而次数多了,竟然也就麻木了,每次打饭,他也懒得再和林筝说什么。
  倒是和谭湛同行一起吃饭的女主播江萌看不下去了:“怎么每次你的肉都那么小呀?”
  谭湛冷冷地看了一眼正心虚的林筝:“我运气不好。”
  张萌眨了眨大眼睛,当下把林筝刚给自己打的那份套餐让给了谭湛:“你吃我这份吧,我们换换,我运气好,肉很大哦,反正我、要减肥,也正好把我的好运气分你一点。”
  要减肥自然是假,想要对谭湛展示自己温柔甜美善良的一面才是张萌的真实意图,她不由谭湛拒绝,就调换了两人的托盘,一路娇羞地笑着。谭湛刚进星灿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这样英俊的男人实在不多见,何况还是家底丰厚的高材生。可惜谭湛此刻内心却不是马上赞美张萌的温柔体贴,他第一反应竟然是向林筝挑衅示威,他眯着眼睛朝林筝笑了笑。
  “真是一下子运气就好起来了,看来有些事真是挡不住的。”
  张萌以为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内心小鹿乱撞起来:“好运气都是会传染的呢!以后和你共享运气!”
  林筝却清楚地听懂了谭湛的话外之意。她也很快有了行动。因而第二天开始,自诩为好运气的张萌发现自己再也拿不到大排骨了……她开始和谭湛一样,拿到最小的肉圆、骨头最多的大排、刺最多的鱼肉……
  虽然是新世纪的女性,但说起来张萌其实有点迷信,一次两次还好,连续的次数多了,她也不由地开始纠结起来……眼前的谭湛什么都好,简直帅到没朋友,气质清冷,品位不凡,身价惊人,但……但这运气……也确实是霉了点……竟然每次买饭都能拿到最差品相的菜,并且,换做一般人这么个倒霉劲,八成都没法淡定了,可这谭湛却仿佛很习惯一般,也不抱怨,就这么冷冷的拿着托盘冷冷地吃饭……这不由得让张萌有了一个猜想。莫非……莫非谭湛就是传说中那种从小就命中带衰的人?而且因为从小到大都一直很衰,所以对于这种小衰根本不放在心上而能淡然处之……这种人衰到会把霉运传染给身边亲近的人……这实在不能怪张萌多想,因为自那天她说她要和谭湛共享运气以来,她就也真是衰到了极点。这就让她很犹疑了,谭湛固然外部条件很好,但这样的运气……实在是她无福消受……因而张萌最终抉择下,还是决定真爱生命,远离霉运,她很快就疏远了谭湛,不仅不再柔情似水,更是躲得远远的。
  谭湛对此倒并没有什么意识,他所上心的也只有工作,倒是林筝敏感的发现了。
  这天打饭,她看着谭湛又恢复了一个人,忍不住就调侃起来:“谭先生这是被甩了呀?又恢复了孤家寡人。”大概她心情好,也或许真的是出于同情,她一脸和善,“好可怜哦。”
  谭湛瞪了她一眼,她倒是笑起来。
  等谭湛找了座位坐下,一低头,才发现今天一反常态,林筝给了自己一份品相特别棒特别大的红烧肉。他突然有些忍不住笑了。谭湛抬头,林筝还正在忙碌,并没有意识到他的目光。
  想想最近的一切,谭湛都觉得自己有点好笑,他每天回家只要楼道里碰到林筝,都恨不得拼个你死我活,想要先一步比林筝到家,好在她面前把门甩上。但此刻仔细想想,这种行为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小学生赌气般幼稚。而报复打击的时候给自己最差的菜,觉得自己好可怜的时候给自己最好的菜,林筝实在太幼稚了,但谭湛没法否认,她强有力的幼稚此刻把自己也拉到了同样的等级。
  他摇了摇头,有些失笑。& && &&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哈哈哈恢复更新啦,好担心谭湛被气死……喜欢的盆友们记得收藏文章哟~~
  ☆、第七章
  好不容易终于到了周末,连绵的阴雨天也终于停止,迎来了这个冬日第一个灿烂艳阳天。谭湛睡了个懒觉,起床给自己烤了蒜蓉面包,煎了蛋和火腿,用橄榄油和海盐简单做了个蔬菜沙拉,他也很耐心地为雪纳瑞准备了早饭,进口的狗粮,然而雪纳瑞光是吃饱了独自显然还不满足,它朝谭湛叫起来,围着谭湛转圈,甚至轻轻咬了谭湛的裤腿。
  谭湛弯腰摸了摸它的头,他看了眼窗外明媚的阳光:“想出去玩吗?”
  雪纳瑞用一种渴望的水汪汪眼神继续盯着谭湛,低低地朝他又叫了两声。
  谭湛原本并不喜欢狗和猫,但是不得不说,邹琳的这条雪纳瑞十分懂事也通人情,毛茸茸的相当可爱,谭湛笑了笑,起身收拾了桌面。
  “马上带你去。”
  他拿了狗链,抱起雪纳瑞出了门。
  小区外的公园草坪上已经有很多人,躺着晒日光浴的年轻人,正在树荫下看书的高中生,还有窝在一起互相亲吻的情侣,带着孩子的中年夫妇,以及遛狗的人。
  谭湛带着雪纳瑞绕着公园走了几圈,找到一处比较僻静的山坡,才停下来,他把雪纳瑞系在公园专门建了让人拴狗的设施上,摸了摸雪纳瑞,然后自己便在附近找了个有阳光的草地坐下来,他带了本书,《The Trust》,讲述《纽约时报》的崛起和发展历程,算是新闻从业者的必读书目之一。
  这场久违的阳光,让林筝心情也十分好,她在家里做完了大扫除,也抱起了她的小土狗“雪球”,往楼下公园走去。
  小土狗到了宽阔的草地,兴奋地耳朵都飞了起来,几乎是拖着林筝在公园里撒欢跑起来,林筝便也跟着跑了一阵,直到有些气喘吁吁,那场车祸的后遗症,她的身体体质实在算不上好。她不得不停下来,把狗牵了回来,好在不远处,她便看到了个拴狗的设施,那儿还稀稀拉拉拴着几条狗,她拉着”雪球“走过去。
  “你先乖乖地待在这里玩。”林筝蹲下来,系好了狗,她认真地拍了拍小土狗“雪球”的头。她有些累了,便走到一旁,靠在一棵树上,静静地看着这片草地上优哉游哉各自过着生活的人们,她的小狗也确实乖乖地待在一边,对和它系在一起的其余两位狗伙伴似乎也很友好般的嗅嗅,林筝笑了笑,日光正好,难得天气也因此回暖,暖洋洋的阳光晒在身上,不知不觉她便有些迷迷糊糊的打起盹来。
  等她再慢悠悠醒来的时候,竟然已经过了快一个小时。林筝赶紧爬起来拍了拍屁股,然后便是急急忙忙朝着她的小土狗走去。
  然而她完全没料到在这儿还能碰上谭湛。
  对方此刻就站在“雪球”的前面,手里还抱着一只狗,脸色难看。
  林筝并没有去理他,她径自走到“雪球”面前,解开绳,准备牵着它回家。
  “这是你的狗?”然而谭湛却拦住了她的去路,他的语气显然不太愉快。
  林筝点了点头:“怎么了?”她瞟了一眼谭湛怀里的雪纳瑞,对方有些蔫蔫的,委委屈屈地往谭湛的怀里缩,“难道只准你养狗我不能养吗?”
  谭湛冷冷笑了声:“你爱养什么我管不着,但是你的狗刚才对我的狗做了什么,我就管得着了。”
  林筝看了眼乖乖巧巧的小土狗,看了眼谭湛:“它做什么了?打架么?小狗和小狗之前玩闹,本来也是正常,何况我看你的狗也没有受伤,两个小狗打闹,也不一定是我的小狗的责任啊……”
  “什么打架?”谭湛气极反笑,“我刚才走过来想带我的狗回家,看到你的狗,正骑在我的狗身上,一前一后不停耸动,你说这是打架?”
  “……”林筝这下有些尴尬了,她知道自己的小土狗确实是个小公狗,并且因为才捡来没多久,并没有做过绝育,只是没料到虽然它身形小,但并非一只幼年小狗了……
  然而面对谭湛的质问,林筝显然并不打算承认:“什么跟什么?我的狗才这么小,就能强-暴别的狗了?!何况你拍照了吗?录像了吗?把我狗对你狗的行为记录下来了吗?这么空口白话的,也没有其他证据,更没有目击证人,张口就给我的狗扣上‘强-奸-犯’的帽子啊!我看你就是气我平时中午给你的肉小,所以污蔑我呢!”
  谭湛简直是快要气炸,他刚才看了片刻的书,便听到雪纳瑞发出求救般的低低叫声,扔下书跑过去,才看到竟然有一只地包天的小土狗一脸享受地骑跨在雪纳瑞身上,任凭雪纳瑞怎么试图逃脱,那小土狗也不放。但那个当口,谁还能想起来举起手机拍照或是录像留存证据,第一反应自然是哄走那小土狗,解救自己的雪纳瑞了。
  谭湛的反应验证了林筝的猜想,他没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证据。这下林筝态度更为嚣张了。
  “我说现在多的是大马路上碰瓷说自己被撞了讹钱的人,想不到都有新业务碰瓷说自己狗被别人家狗强--暴的了啊?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而且这儿本来就是流动的拴狗的地方,你看,就现在这儿还拴着其余好几条狗呢,更别说刚才来来去去的,狗流量很多的啊,退一万步说,就算你的狗真的被强--暴了,那你怎么就能确定是我的狗呢?你看,这几个头都是黑的白的,黑白斑纹的,没准你眼花看错了呢。”一边说着林筝一边指了指脚边另外一条黑白毛色的狗,“你瞧瞧,我看这狗眼睛小小的,贼溜溜的,还是个单眼皮的狗,看起来就不是个正经狗,我感觉犯罪嫌疑人比较像是它啊。”
  虽然林筝显然在一派胡言,但谭湛确实没有任何证据可用来反驳,他只能一声不吭冷冷地盯着林筝。
  林筝倒是得意极了,她每每看到谭湛吃瘪,就觉得浑身舒爽得不得了,这下谭湛明明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了,她还要火上加油。她一边抱起自己的小土狗,一边上前拍了拍谭湛的肩膀,语气特别欠扁的语重心长:“我理解你,毕竟很多养狗的人,狗对他们来说都不是宠物这么简单,就和养了个儿子女儿似的,你这等同于老父亲发现自己女儿遭到飞来横祸在自己眼前活生生被强--暴了,能不上火吗?但是理解归理解,你这种被气到丧失理智,随便污蔑人的行为,我是不接受的啊。”
  “我看的清清楚楚,就是你的狗。”
  林筝摊了摊手:“谁主张谁举证,你要实在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你可以报警啊,看警察处理不处理这种事。否则我是没时间奉陪。”她朝谭湛特别友好地笑了笑,临走还摸了一把谭湛怀里的雪纳瑞,她抬头看了看脸黑的一塌糊涂的谭湛,“你要是什么时候找到证据了,我肯定给你赔偿,你说怎么赔就怎么赔。”这一片公园并没有监控探头,因而林筝相当有自信。
  谭湛倒也笑了,他看了眼林筝:“记住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
  林筝不以为意,哼着曲子,牵起自己的小土狗大摇大摆地就走了。
  她回去后,果然,谭湛并没有再就这件事找她什么麻烦。日子也就这么平淡如水地继续过下去了。
  然而日子对于林筝来说没有什么变化,对谭湛而言就不是如此了。雪纳瑞自那次后,就突然变得很乖,特别温顺,但却食欲大增,刚开始谭湛并没有意识到什么问题,然而过了一阵,雪纳瑞的肚皮却是越来越鼓了,谭湛慌慌忙忙带着狗去兽医院检查,兽医驾轻就熟地照了个X光,给雪纳瑞做了个B超,就下了结论。
  “恭喜你啊,你的狗怀孕了。”兽医笑眯眯地指了指X光片,“你看,这儿,这儿,这些位置都是狗宝宝,这一胎有五只呢。”
  谭湛看着满脸无辜可怜巴巴的雪纳瑞,再看看那张X光片,又想到林筝,声音就忍不住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了:“什么时候会生?”
  兽医看了看雪纳瑞:“估计还有二十来天吧,等狗快生之前几天,都会很焦躁,之后和人差不多,羊水破裂以后就会开始分娩。”
  “我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你这狗的宝宝胎位都没问题,也没有畸胎,或者胎儿过大的情况,所以不用剖腹产,顺产就行,其实在家完全能自己接生,你要不放心就带来宠物医院。我们这儿周一到周日都开,每□□九晚五都是在的。”
  谭湛谢过了兽医,才抱着雪纳瑞离开。回家的路上,他的心情都相当复杂,他还是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事,然而责任感驱使,谭湛还是回家查阅了大量关于宠物狗怀孕期间喂养等注意事项。
  毕竟住在隔壁,抬头不见低头见,没隔多久,雪纳瑞的肚皮越来越圆,谭湛再抱着它出行便很快吸引了林筝的注意。
  “这是怀孕了???”林筝也忍不住惊讶起来,“你家狗去配种啦?”
  谭湛也懒得理她,当场就给了林筝一个眼刀,皮笑肉不笑的:“这不就是那天在公园里怀上的么,等生出来谁是那天的‘强--奸--犯’也就一目了然了。”
  林筝干巴巴笑了两声,倒也维持着镇定:“那是那是,祝你好运!”她又看了几眼谭湛,才抱着自己的小土狗脚下生风地跑了。
  一路上林筝挺嘀咕的,她拍了拍“雪球”的头:“你说是不是你干的?你怎么这么能耐?就这么一次就能‘中奖’?”林筝有些心有余悸,“幸好你是个黑白毛色的狗,市面上这种狗太多了,就算谭湛这家伙这么狠要来一个‘产子证奸’,也没法就说这窝小黑白狗就一定是你生的,反正我们小区到处都是这种毛色的狗。”
  这么一想,林筝就又放下心来,继续心无旁骛地去上班了。
  而谭湛一到星灿,也再没有时间想这些有的没的,最近节目中心要研发推出明年的几款新节目,谭湛和整个团队都必须一起搜集各种材料,做出节目方案和策划案,而这显然也是台长和老徐对团队成员的观察,老徐也半暗示半明示地放了话,这次的策划和准备调研工作中,谁的付出大能力强,极有可能可以选派去负责相应的新节目。这就令人十分有干劲了,尤其是谭湛,这次几个新节目,作为明年重点节目储备的有两个,一个是纪实类的星灿在线;还有一个访谈类的艺术回廊,谭湛这次是卯足了劲朝着星灿在线这个节目努力,这个节目打出的旗号是“讲述社会百态,透视事实真相”,定位是做贴近现实,揭露社会弊病,挖掘真相,记录真实震撼的话题,拓宽新闻的广度和深度,深入现场,做有质量的报道。
  谭湛几乎是拼着命搜集材料,绞尽脑汁想着选题,他要找一个足够独特足够劲爆的话题,既能让他追求新闻的真实,更能用这个话题引发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从而去改变什么。然而老徐并没有停止让谭湛去做那些复印、送文件、装订材料的工作,因而他的工作量比别人多了一倍,每每刚刚静下心来研究选题,便会被其余琐事所打断。
  谭湛到底还是年轻气盛了些,一天两天干这些杂七杂八的活儿,他还能耐着性子,但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尤其在他的精力和兴趣完全被新节目吸引去的时候,就多少有些沉不住气了,即便谭湛没有流露出不满,但是老徐还是能敏感地感受到他内心里多多少少的不甘心。
  望着谭湛去文印室的背影,老徐灌了口咖啡,自言自语道:“还是得打磨打磨。”
  谭湛这样出身的男人,是不可能有老好人脾气的,他们往往骨子里高傲而不会低头。但是新闻传媒工作可不是一个让你能时时刻刻扬眉吐气的工作,新闻工作者,尤其是国内的新闻工作者,可得时刻做好受气的准备,情绪的控制力必须强大,必须能以大局为重。谭湛的能力很棒,但过刚则易折。
  而谭湛在处理忙碌的工作同时,也必须兼顾家里的情况。他联系了邹琳几次,希望她能赶紧带走她的狗,他最近太忙了,他怕没法照顾好雪纳瑞。可是邹琳显然在国外玩出了劲头,似乎在旅行期间又认识了一个新的帅哥,一下子直接从情伤直接过渡到热恋度假状态了,你侬我侬,一时半会儿压根不想回国。现下那条雪纳瑞快要生了,这些事就完全交给谭湛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请回答1988 下雪 情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