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收到offer后公司反悔签字以后还能反悔么

用人单位发出Offer后可以反悔吗?
用人单位发出Offer后可以反悔吗?
法律风险管理
2011年6月,小蒋因求职,面试了几家单位,最终有两家单位向他发出了录用通知。一家在上海,一家在昆山。两家均开出月薪4000元的薪资条件。其中,上海的这家公司于日向小蒋发送了录用通知,内容大致如下:公司决定录用你担任会计工作,月薪4000元,工作地点位于上海某区,请于
日到职。昆山某公司的录用通知则于日发至小蒋,内容大致如下:公司决定录用你担任会计工作,月薪4000元,工作地点位于苏州昆山,请于日到职。小蒋经过再三考虑,选择了上海某公司,从而也就放弃了昆山某公司提供的工作。然而,日,小蒋突然收到了上海某公司的通知:“由于公司内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录用会计人员,因此将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对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这时,小蒋感觉受到了欺骗,如此一来,自己不仅失去了昆山某公司提供的工作机会,还要白白荒废近1个月的时间。小蒋遂与上海某公司联系,要求其按照录用通知所载明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但小蒋的请求却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
小蒋在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再次与公司交涉,最终双方经谈判达成和解协议,上海某公司以录用通知所载明的月工资标准赔偿小蒋4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若对求职者的条件表示满意,并决定录用该求职者,通常会向求职者发送一份录用通知,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offerletter。但由于此时用人单位尚未开始正式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自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送录用通知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期间之内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法领域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则。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这一阶段发生争议,有时还需要从民法(尤其是合同法)中寻求解决途径。
所谓录用通知,即offerletter,就是《合同法》中的“要约”。所谓“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一般情况下,要约基本包含了所欲缔结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基本内容。就录用通知而言,一般就包括了用人单位承诺给予劳动者的各项待遇,表明用人单位愿意按照录用通知所载明的条件雇用求职者,本案中上海某公司发给小蒋的录用通知也是如此。
根据《合同法》第14条、第17条与第18条的规定,要约一旦被受要约人承诺接受,要约人就要受到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人若想撤回要约,撤回通知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若想撤销要约,撤销通知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且《合同法》第19条还规定在两种情况下不得撤销要约。本案中,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于7月1日送达至小蒋,小蒋也已做出接受的承诺,因此至7月25日公司向小蒋发送通知之时已不存在撤回或撤销录用通知的可能。
那么,本案中公司违背诚实信用的反悔行为究竟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根据《合同法》第25条与第26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也有特殊情况,《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于《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时成立,而用人单位在这之前对录用通知进行反悔的行为违反的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义务,因此应当相应地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42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的是合同缔结过程中善意一方的信赖利益,而信赖利益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如缔约费用与准备履约的费用,也包括间接损失,即因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因此,本案最终双方达成的和解结果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查看: 40393|回复: 31
大家对接受了offer又反悔不入职的情况怎么看?
论坛徽章:0
最近遇到两起候选人有充足的时间考虑,接受了offer又反悔不来的情况。大家怎么看?
认证徽章论坛徽章:66
这个不好说,在道德上有没有多大指点的地方,双方在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前都是自愿的,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约束。
双方都是自愿的,不过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将此人打入黑名单,永不录入。
论坛徽章:1
没有什么,谁都有权利选择更好的,
招聘 : 认证徽章论坛徽章:369
本帖最后由 yanggq 于
10:26 编辑
个人觉得不够诚信...当然自己也有过两次接了offer后反悔的情况.....一次是通过猎头,一次是自己找的..反悔的原因:一个是遭到家里人集体反对并且护照有点问题(护照的有效时间低于1年,可能需要新护照,这个对工作可能有很大的影响,因为需要立刻出差)...一个是台湾企业想到了第一个工作和台湾人的遭遇...
不想说自己选择对还是错,但是确实影响了大家的工作计划,世上事不如意者十之8 9...
招聘 : 认证徽章论坛徽章:369
其实可以和他们讨论一下root reason,这样以后再遇到case时能否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论坛徽章:8
yanggq ,现在在hong kong上班?
论坛徽章:3
这个很正常,对等情况下也有发了offer最后入不了职的。这个和诚信一点关系都没有吧?
论坛徽章:7
没什么啦,公司不也尝尝,已经有了明确的候选人,但仍然面试几个 作陪的吗,
为了打击目标候选者的自信心,最常用的就是拖延时间,好压低价格(我从前公司的招聘M就是这么干的)
自己能做初一,就得允许对手做十五,
这样双方才能快速找到正确的方向和尺度
论坛徽章:11
论坛徽章:0
接受了offer就是形成了合同,单方面违约是不好的。如果真有形势变迁无法履约,也要得到对方的谅解。
itpub.net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监中心备案编号:1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149号查看: 4910|回复: 11
接受offer签字以后还能反悔么?
精华主题学分
高级农民, 积分 20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33 积分
在线时间 小时
月)-[15]CS硕士+fresh grad 无实习/全职
- 网上海投| 码农类全职@fresh grad应届毕业生
注册一亩三分地论坛,查看更多干货!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情况是这样的:已经口头接受一家公司的offer,package很少,没signon 没bonus。Glassdoor评价很一般,说爱裁人。. Waral 鍗氬鏈夋洿澶氭枃绔,
但是因为1 位置在三番; 2 deadline很快; 3 技术比较对口,于是口头先接了。
很快offer letter 来了叫我签字。后天deadline。
这时候还有其他大公司的ongoing interview, 也都是我非常想去的公司。不一定能拿下。
请问签字之后还可以么?offer letter 上写明at will,但还是觉得有点伤人品。.1point3acres缃
还有一种考虑是,如果拿到更好的公司offer,可不可以推迟入职时间?在这个公司先干一阵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和楼主有相同的困惑,求地里建议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同关心这个问题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干一阵再跳还不如早点悔呢,公司培训你也要时间金钱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求地里人建议!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先签下来,拿到更好的offer,争取晚一点入职,做一段时间辞职,at will 就是 at will,记得公司辞退你也是 at will 的;当然,签下来最好能做一段时间,完成1-2个小项目再走,也对得起公司了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能,确实伤人品,这个公司以后肯定是不能去了,也会得罪推荐人。但是跟前途比起来,我觉得这些事情的优先级会比较低一些。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先签下来,拿到更好的offer,争取晚一点入职,做一段时间辞职,at will 就是 at will,记得公司辞退你也是&&...
恩,我就是这样想的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恩,我就是这样想的
公司train你帮你ramp up都是需要cost的。一般new grad入职一年以内,公司对你的输出肯定要大于你对公司的输出。你呆个一年半载,公司把你训练好了,可以上手干活了,你拍拍屁股走了,从公司的角度看宁可你一开始就反悔offer,他们可以立马再招。现在的market上,多招一个人少招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根本算不上事,从你的角度来看事比较大而已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个人感觉,过去干一两个月再辞职更伤人品,因为那时候你已经跟同事都认识了,如果以后这些人去了不同公司,就把你的坏口碑传开了。不如在入职前反悔,只有对方HR和招人的老板知道你而已。
我建议:如果这个有offer的公司是熟人/校友推荐的,就不要接offer,直接拒掉,避免给别人带来问题;如果只是网投的,你可以先接offer,之后有更好的offer再反悔,但是你要明白,这家公司这辈子你都不可能再去了。最后提醒一句,不建议对三番的Tech公司做这种反悔的事,因为本地的同行之间是经常有人员流动和交流的,坏自己名声的风险比较高。假如是反悔了一个FL或者NY的公司,而你未来计划在加州发展,那风险就小很多。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个人感觉,过去干一两个月再辞职更伤人品,因为那时候你已经跟同事都认识了,如果以后这些人去了不同公司, ...
确实没有没万全之策,不接自己也有点担心,但package实在不行的话,不接那是最好的了
精华主题学分
在线时间 小时
学长找到工作啦!恭喜恭喜~我也求RP找实习
<form method="post" autocomplete="off" id="fastpostform" action="forum.php?mod=post&action=reply&fid=28&tid=147963&extra=&replysubmit=yes&infloat=yes&handlekey=fastpost"
onSubmit="
// TODO Howard 11/3/2015
var sbtn = $('fastpostsubmit');
sbtn.disabled =
sbtn.innerHTML = ' 回复发表中... ';
sbtn.setAttribute('background', sbtn.style.background);
sbtn.setAttribute('bordercolor', sbtn.style.borderColor);
sbtn.style.background = '#C7C7C7';
sbtn.style.borderColor = '#8B8B8B';
var form =
// --product--
var isValid = fastpostvalidate(form, null, 0);
if(!isValid) reoverBtn();
return isV
// --product--
// --testing--
//setTimeout(function() {
// var isValid = fastpostvalidate(form, null, 0);
// if(!isValid) reoverBtn();
//}, 2000);
// --testi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一亩三分地推荐 /5
地主Warald亲手做你的申请,针对你的背景和目标,考虑申请、学习、就业、移民等系列问题,制定申请策略。
“offer”指全额奖学金,免学费全免+每月工资,Berkeley, CMU, JHU, UIUC, Gatech, UMich, UCLA, Columbia,欢迎观赏。
电子工程、计算机、统计、金数金工、化工等, Stanford, Berkeley, CMU, Cornell, Yale, Columbia, Chicago, Duke, UPenn, UIUC, Brown, UMich, JHU等
有留学、申请、找工、职业规划上的难题?先上论坛提问!
论坛考古也帮不上忙,发帖得到的回答仍然不够?电话找Warald来解答!
WARALD新书上市啦:《你不知道的美国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各大电商发售
Powered by职场中最坑人的事情,出了offer又反悔,伤不起啊伤不起! - 简书
职场中最坑人的事情,出了offer又反悔,伤不起啊伤不起!
老王的一个好哥们老张,在国内一家知名企业服务了15年,看到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当初一起进公司的几个哥们在跳槽后薪水都是几倍地增长,老张也决定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老王的手上也刚好有个客户提供了一个与老张的情况非常匹配的一个坑。在进行了几次沟通之后,双方都比较满意,用人单位也火速地按照三方沟通的结果向老张发放了offer.用人单位也通过老王向候选人传达了希望候选人尽快上岗的意愿。老张兴冲冲地拿着offer准备向公司提出离职的时候接到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周总的电话。周总寒暄客套了几句后,便直接对老张说:“张先生,我们的offer当时出的有点急了,董事会认为我们出的薪水太高了,这个薪资是高于市场值的。也比公司同岗位的其他人员高出很多,我们想将您的薪水每月下调5k,你应该不会介意吧?”强忍着心中的愤怒,老张回答道:“周总,这个变化来得有点突然,我考虑一下再答复您好么?”放下电话,老张忍不住说,下调你妹啊,哪有这样出尔反尔的公司?不过,下调之后的薪水还是比目前的薪资高出了一大截,想出去看看的老张决定还是咽下这口气,接受了offer的变动,并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就在老张准备下周去新单位报道的时候,又接到了周总的电话:“张经理,有件事情当时咱们没说清楚,我现在需要再和您明确下,咱们offer中您月薪35K的薪资不是每月足额的发放的,是按照公司的政策按照6:4,60%是基本工资每月足额发放,另外的40%是浮动薪资,是需要按照您的业绩进行考核后发放的。这点你能接受吧?”老张这次再也忍不住:“我不能接受,你们还是另选贤人吧。”那么用人单位在向候选人发出offer后,还能不能再修改其中的条款呢?offer是一种要约形式,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要约的内容是双方达成一致的,从时效性来讲,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从本例来看,在老张接受了offer之后,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就已经生效了,如果要修改,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而不是用人方可以自作多情一方修改。更不是电脑的backspace按键,随意撤回。在老王看来,如果一家公司在出了offer之后一而再而三地修改offer的条款就可以看出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是非常混乱的,主要可以有以下几点:1、薪酬体系不完善,没有明确的定薪原则和薪资管理流程。在沟通的薪资的时候满口答应,事后反悔,足以看出改公司的薪资有很多部分是靠拍脑袋决定的。2、考核制度执行力度不大。作为公司的人资负责人,在面试的时候居然只字未提绩效考核,在候选人入职前才提出薪资部分有40%是需要考核的,足可见改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形同虚设,毫无意义。3、激励制度不足。第一次沟通变化的时候是因为比同岗位其他人薪资高了很多,第二次是因为要与其他人的薪资结构保持一致,足可以看出,员工的薪资只能来源于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没有配套的激励制度:比如评优奖励、特殊贡献奖励、晋升奖励等。这样的制度下缺少活力,难以激发员工的激情。综合考虑,老王决定支持老张放弃这个offer。不过老王想说,这样的公司和这么不专业的HR,说去都有点丢人,你作为甲方出尔反尔,不觉得脸红吗?不觉得你公司管理非常混乱和自己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非常low吗?赶快找到地洞转进去算了,免得再次丢人!版权声明:本文属“猎头老王”原创内容,如您想转载本文,请加老王的微信:()获得授权,否则举报到你会哭,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猎头老王,猎头老王自媒体创始人、杭州斯泰普文化创意有限公司CEO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JAIFALZ7Q6PU&|[北京 北京];& 14:23: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77
回复时间: 14:35:00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3643
回复时间: 14:37:00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543
回复时间: 14:49:00
此用户未经过平台审核,请您谨慎参考!
回复时间: 15:57:00
Keyitongguosusong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offer签字了能反悔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