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问题:有惩罚,怎么还敢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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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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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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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冷静理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其次要学会用法律维权。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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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老板为了留住人,总是拖欠我们一两个月的工资,眼看就要过年回家了也不给我们,请问公司拖欠工资找那个部门解决呢?
地区: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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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第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表叔的工资就是他们一家的主要经济来源,现在老板却开始拖欠他的工资,我表叔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就想请问一下,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地区:重庆-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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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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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开发公司一房多卖、一房多抵 涉嫌合同欺诈  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渎职、失职  xx开发公司在大量商铺、房屋已经备案给他人的情况下,又将商铺、房屋卖给我们用于折抵工程进度款。新都区房管局在明知xx开发公司存在一房多卖以及我公司未放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情况下,协助xx开发公司又将房屋备案给高利贷公司,导致包括民工工资在内的我公司工程款无法收回。有业主买到房屋也因一房多卖无法备案。  xx开发公司这种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xx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尹xx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将已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通过重复签订买卖合同的手段,重新卖给他人,骗取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典型的合同诈骗罪。  我们多次向派出所举报,派出所民警说:“这个案件不能成立,因为房屋产权没拿到业主手之前,此房和使用权都是在xx开发公司,所以不存在一房多卖的说法,更不能立案。” (报案详情附后:公司总经理刘公强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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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明确规定不能一房二卖,且xx开发公司如此明显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却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到底又是为什么?。  xx开发公司商品房违法交付 未通过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业主居住  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却助纣为虐,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却违规为其办理了相关证件  房屋虽然在我公司及工人的努力下基本完工,但还未通过竣工验收等多项直接影响业主们使用房屋的后续工作未完成,但是xx开发公司执意欺骗业主,不听我公司善意的劝阻,为一已私利、不顾业主利益、强行交房。我恳请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帮帮耗尽一生心血购房的老百姓,到手的却是问题重重的房子,不要把老百姓们逼得走投无路。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法律法规如此规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这最后一道环节,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给用户和其他人的生命与财产造成损害。xx开发公司在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将不符合使用标准的房屋交付购房业主,我们也多次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却不闻不问,无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到底是什么原因?  在多个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管下  用来保证农民工血汗钱的在建房被违规抵押  xx开发公司用在建商品房抵押借款时,未通知我公司,我公司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工程款的优先权。不知他们采用了什么手段将本该用来保证农民工血汗钱的房屋违法、违规抵押出去。xx开发公司在我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砸锁、更换锁芯等违法手段将房屋强行侵占,却用尽各种花招拒绝支付工程款项。一位农民工焦急之下问了一句我们都想问的问题:“他们是哪路神仙,有那么大的本事?”  折腾的要求 我公司无奈接收  民工工资、材料款仍无着落  在新都区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调解下,xx开发公司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我公司向xx开发公司出具代付款委托书及相关付款资料,xx开发公司按委托书支付农民工工资。为了农民工兄弟,我公司按他们的要求一样不少的做了,但农民工拿着委托书仍然没拿到一分工钱!(委托书等相关证据附后)  由于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纵容包庇,xx开发公司还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殴打讨薪民工致数人重伤,以此来平息事态,xx开发公司甚至扬言如果我公司以及农民工再敢向政府和xx开发公司讨要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就一定会派人追杀我,如今我天天冒着生命危险在外借资金。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相关领导也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派出公安机关抓捕我本人。一个曾经荣获20多项荣誉的建筑集团的公司也因此面临破产!  由于相关主管部门部份领导和xx开发公司官商勾结,对我公司和农民工进行打击报复,导致我公司面临破产,我本人为躲避迫害及追杀,流离失所。即使在这种非常艰难的情况下,我仍然坚信党和政府能伸张正义,严惩成都市和新都区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渎职、失职和xx开发公司相关违法、违纪人员法律责任,还我一个清白和公道,给予农民工、我和全体1200名员工一个生存的机会及合法权益。  现在我公司天天都是民工、供应商、债权人上门逼债,我公司无法经营了,我公司已经走投无路了,我公司彻底垮了。正义何在?法律何在?  旱苗逢雨:让我创业有希望 企业仟名员工看到希望  :为创业失败者提供保障  在9月11日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全会上,国务院总理发表致辞。表示,要进一步破除一切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都有自主创业的空间,让创新、创造的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流动,让自主发展的精神在人民当中蔚然成风。借改革创新的东风,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掀起一个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还强调,要大力发展民生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保障,包括为创业当中的失败者提供保障,这也是为他们再次创业提供机会。  总理的话,让我们创业者热泪盈眶,心中又充满了希望!  千余农民工被欠薪、多家供应商被拖欠材料款、我公司面临破产、1200多名员工失业,归根结底只因于xx开发公司恶意拖欠工程款、不向政府监管的民工工资专项账户打入农民工工资。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应查清案情,依法严惩xx开发公司多种恶劣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而不是打压被拖欠巨额工程款的被承建商,更不应抓捕被拖欠巨额工程款被承建商法人。  我公司及千余名农民工强烈要求:  一、政府主管部门督促xx开发公司立即支付政府监管的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上拖欠的民工工资,确保社会稳定;  二、政府主管部门督促xx开发公司立即支付拖欠我公司的材料款、工程款,同时停止再售房和房屋重复备案,确保社会稳定;  三、政府主管职能部门解除对被承建方的行政责任,追究xx开发公司法律责任;  四、追究成都市新都区政府相关主管职能部门违法违规行政职能责任(新都区建设、国土、房管、税务、劳动、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五、调查严惩xx开发公司逃税、一房多卖、官商勾结等违法犯罪行为,追究xx开发公司一房多卖、一房多抵涉嫌合同欺诈,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渎职、失职。  六、为尽量挽回我公司损失及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请求人民政府及主管职能部门对xx开发公司的资产予以查封、冻结,防止家人已移居海外的xx开发公司法人尹xx恶意转移财产,造成不可弥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经我公司了解,xx开发公司尚有如下资产可供支付或抵偿我公司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1、银行按揭款:成都农商银行新都天元分理处;工商银行抚琴西路支行;交行四川省分行;农商银行新都香城分理处;交行武侯支行;工行清算中心;成都银行百花潭支行;中信银行领事馆路支行。  2、尚未出售或抵押备案给高利贷公司的房屋、商铺、车位:1-1-407、1-1-406、2-1-502、2-1-402、2-2-401、2-1----------202、2-1--302、2-1--902、2-1--602、2-1-802、2-1----103、2-1--301、2-1--1701  我在此恳请政府主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严惩xx开发公司官商勾结、违法经营行为。请求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责令xx开发公司立即支付政府监管的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上拖欠的工资,用以解决所涉及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恳请政府职能部门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为合法经营的支持该项目建设的供应商、前期借钱给我们修建的银行、公司讨回一个公道。维持社会稳定,规范行业秩序。  事件的发生已经带给社会公众一种不良印象,现今不能让这些不良印象得不到消除。以防在一次次叠加后,便能发酵成对政府 “天然”的不信任,政府整体的公信力也就如此耗损了。在这里,我们请求政府帮帮农民工、企业和员工,我愿意真诚地向政府说一声:谢谢!也让我及员工看到政府的公信力。  以上反映内容句句真实,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刘斌/刘公强(身份证扫描如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    前任法人刘斌,现任法人刘公强身份证扫描其证明反映的真实性。    这是xx开发公司出具给我公司的房屋抵押统计表,将房屋抵押给我公司。xx开发公司以房抵押工程进度款给我公司。但我公司到房产中心去备案时,房产中心告知我们该房已不能备案,所有房屋已抵押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营业执照    这是部份xx开发公司出具给我公司的现金收款收据,证明xx开发公司将房屋抵押给我公司。xx开发公司以房抵押工程进度款给我公司。但我公司到房产中心去备案时,房产中心告知我们该房已不能备案,所有房屋已抵押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我公司按xx开发公司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向xx开发公司出具代付款委托书,共出具了27份,这是其中两份。    以上结算单是由xx开发公司开发、我公司承建的国光?揽悦项目在建期间产生的工程进度款详工程进度款结算单,工程进度款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但xx开发公司拒不支付相关款项。    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班组邱毛的陈述。    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班组任全昆的陈述。    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班组王运平的陈述。    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班组杨书奎和张志安的陈述。    我公司借资垫款修建起来的国光.揽悦项目一角。    我公司借资垫款修建起来的国光.揽悦项目一角。    我公司借资垫款修建起来的国光.揽悦项目一角。    我公司借资垫款修建起来的国光.揽悦项目一角。    我公司借资垫款修建起来的国光.揽悦项目一角。
  @我来南方闯天下 1楼
08:27: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明确规定不能一房二卖,且xx开发公司如此明显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却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到底又是为什么?。  xx开发公司商品房违法交付 未通过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业主居住  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却助纣为虐,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却违规为其办理了相关证件  房屋虽然在我公司及工人的努力下基本完工,但还未通过竣工验收等多项直接影响业主们使用房屋的后续工作未完成,但是xx开......  -----------------------------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垫资搞基建,这就是一个“潜规则”,亏你也说得出为业主们考虑而垫资。不就是一个经济纠纷嘛,说别人违法那是需要证据的,若有的话,直接到公安、税务、工商进行实名举报,别连公司名字都要用XXX来替代。  要钱没有错,但这样要完全没有道理!
    我公司荣获的“纳税大户”牌匾。    我公司靠着诚信经营,技术加实干,荣获了多项荣誉。    石羊场乡人民政府为我公司颁发的“纳税大户”牌匾。    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为我公司授予的牌匾。    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我公司的牌匾。  反映举报人:成都云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前任法人刘斌、现任法人刘公强    对于xx开发公司恶意拖欠巨额工程款 相关政府部门的回复  xx开发公司一房多卖成事实,警方说条件不构成不能立案  公司面临破产,我也别无他法支付巨额民工工资和材料费,现在每一分钟对于我来说都是煎熬,9月9日,我再次就成都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我公司工程进度款一事来到新都各个部门了解报案。但相关政府部门对于我们的询问,只是“打哈哈”,回避实质问题,或者问而不答:  9月9日上午11点过,我们到了建设局,接待我们的是一个科长,姓严。我问:“开发商xx开发公司在国光?揽悦工程民工工资专项资金政府监管账户支付情况。”  严科长回答:“支付了900多万。”  我说:“xx开发公司还欠我们工程款1.2亿元,每个月没有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没有向政府专款账户打工资,他们工程进度验收合格手续怎么办的。”  对此,严科长没有回答我的提问,只说:“工程款去找法院。”  9月9日上午11点半左右,我们来到房管局,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副局长。  我问:宏丰开发有限公司抵给我们公司工程款、房屋备不了案,怎样才能备案,一房多卖的情况。  这位副局回答说:“这个问题是国光?揽悦工程开发商的问题。”  9月9日下午2点左右,我们到了新都国土局,一名国土局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我说我想找一下你们领导。他说领导不在,他做记录给领导汇报。  我们问的是“国光?揽悦开发商有地合不合法,立项审批没有,招标没有、有没有押金。”  下午3点左右新都国土局通过电话回答说:“这个地是开发商自已的地。”  3点过我们来到新都区公安局,一位经侦同志接待了我,我向警官说明了来意:“我是来报案的,状告成都宏丰开发有限公司欺诈行为。因为其公司已经签署了给我方的一百多套房屋无法备案,并且发现早已经一房多卖给其他业主。”  警官听后查看了我所提供的资料后,说:“这个案件不能成立,因为房屋产权没拿到业主手之前,此房和使用权力都是在xx开发公司,所以不存在一房多卖的说法,更不能立案。”  警官的话让我们忧心,xx开发公司骗了这么多的人,现在很多交了钱的业主买的房屋都是不能备案的。而警察同志又说这不能成立案件,那么业主给了钱,签了购房合同的房屋该怎么办?就有没部门能监督查办解决吗?  成都云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公强  
  工人刘宏琳在相关政府部门询问工人被打及工资问题情况  今天是日,六天前,新都区政府领导举行“国光揽悦项目民工工资专题会议”,涉及我们千多名民工的血汗钱,我无法再继续等待,再次来到新都区相关部门了解进展情况。  派出所民警:你们没录像或监控,不知道是谁打的人  一大早,我来到新都区临江派出所,因为上次工人被打报案后一直不知道派出所处理的结果,我找到了当晚处理这起事件的警官,在这个相同的地方再次询问办案警官:“警官,你好,我是新都区国光揽悦项目的工人,我想咨询一下,月前我们工人在楼盘内被大量保安欧打一事有结果了没?因为当天我们是报了案并有两名目击者来做了笔录,也经过了你的询问的,而且被打工人在医院没钱治病也没人问,领导,你们是不是能够先找打人的物业单位先行垫付医药,治好后再等结果?”  警官回答说:“当天我是询问了,也叫他们去做了笔录,但他们最后说不知道,我们不能确定是谁,也就处理不了,更找不到人来垫付药费了,连证据都没有我们也无法指挥他们公司先垫付医药费了”。  我又问:“那你们派出所去调查过是谁了吗?”  警官回答:“我们怎么没查呀?但都说不知道是谁呀,你们又没录像或监控之类的?”  这位警官的回答,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们确实没有拿不出警官所说的录像或监控,当时我们也没有专门拿个摄像机把他们打人的场面录下来。估计拿了摄像机去录像可能会被打得更惨,摄像机也不一定保得住,所以可能警官的回答也一样!  走出派出所,心灰意冷的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派出所大门中央挂着的国徽和“为人民服务”的字样,以往神圣的形象似乎有所动摇……  新都区人社局领导:新都建设局在处理,我们不知道。  我又来到了新都区人社局,我到了之前给我们办了相关资料和做询问笔录的部门领导办公室,“领导,我是国光揽悦楼盘的工人,之前在你们这里备了案的,经过这么久了,我想询问下处理结果?”  这位领导回答:“我们能做的已经做了,而且这些都是新都建设局在处理,我们不知道。”  看到这位领导似乎有些为难,我离开了,按这位领导说的新都建设局在处理,我们又来到了新都建设局。  新都建设局李副局长:没有缴纳专项民工工资保证金 只有担保书  在新都建设局,我们来到李副局长办公室,“领导,你好,我是国光揽悦的工人,想咨询下处理我们工钱的进度了,还要等多入才能拿到工钱?”  李副局长回答:“现在开发商正在核实你们的工钱数量,我也在和开发商交涉。”  我又说:“领导,我们工人已经等了很久了,确实没有钱了,工人的孩子还等着钱到学校报名,还等着钱回去秋收,还等着钱吃饭呢,确实没办法了,政府是不是能够先把建筑专项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给工人,先解决吃饭问题?”  李副局长回答:“没有缴纳这个专项资金,只有担保书,现在也只有等开发商审核好后,然后领导出示了担保书。”  今天虽然了解到了情况,李副局长说开发公司没有缴纳建筑专项民工工资保证金,这让我们心里更担忧了,如今我们只有继续等待,每天焦急的期盼着,期盼着我们的血汗钱!  刘宏琳    投诉人基本资料:  投诉人姓名: 刘斌 身份证: xxxxxxxxxx  手机: 1398xxxxxxx/1348xxxxxxx 固定电话: 028—85xxxxxx  QQ号码: 182xxxxxx/975xxxxxx 单位名称: 成都云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高新区xxx乡xx村xx路 邮箱: /  投诉IP: 12x.xx.x.xxx 投诉时间:
20:24:37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被投诉人姓名: 包xx 电话/手机: 028—89xxxxxx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xxx号 被投诉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局  苍天何在,公理何在,求各位动动手指,求各位网友把帖子顶起来,让大看看这些苍蝇和老虎是怎么危害社会的
  @我来南方闯天下 现在腐败现象到处有。楼主如果需要进一步扩大曝光就加Q:Q
  国家现在正在治理这种情况,他们的日子不长了
  一定要坚决严惩不法分子
  这也叫中国梦吗?NND。一定要严惩不良开发商。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有所作为,严惩相关责任人,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顶起
  一定要严惩!!这样的现象肯定存在腐败现象。管理层干什么去了?希望楼主继续曝光。有正义感的网友一定要顶起。不给无良开发商生存之地。
  建议楼主继续进行深度曝光。这样的开发商要依法严惩!!抓住不放。让这些坏分子无处藏身。
  这些人怎么一点道德也不讲呢?一房多卖。这不是害人吗?楼主应该向法院,司法机关举报。我们严重关注这个事件。还民众一个公道。
  强烈要求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让无良开发商受到应有的惩处。希望楼主继续曝光。希望大家关注事态发展。
  太气人了。现在是法制社会。怎么能让这样的开发商横行霸道。有恃无恐呢?广大的网友朋友都来关注这个事件。我们行动起来了。官方就重视了。支持楼主继续曝光。
  这样的开发早该好好彻查啊,国家三令五申不能欠农民工的血汗钱,还能这样做,监管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啊
  像这样狡猾的无法无天的开发商不打倒,天理何存?!兄弟姐妹们,顶起来!!
  现在社会就这样,希望各政府部门赶紧给他们解决一下吧,谁家都有老婆孩子,
  着开发商真不要脸啊,太他妈狡猾了,应该好好查一下了,不能这样让他肆无忌惮的
  和谐社会居然还有一方2卖的事,这是断子绝孙的做的事啊,会遭报应的
  开发商真是吸血鬼啊,贵公司还算有良知,先付了农民工的血汗钱,希望你们早点拿到拖欠的钱
  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就没几个好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官商勾结。
  一房多卖已经构成事实,为什么不能立案,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才是造成当前局面的原因,一定要严查严办,为农民工讨回工钱!
  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已经有相关法律支持,怎么还是有人恶意欠薪?
  这样的无良开发商一定要严惩,严查啊,不能这样祸害老百姓
  做生意应该诚信经营啊,怎么可以这么没有道德
  这样的开发早该好好彻查啊,没有天理了
  好一个无良的开发商啊,这是不是诈骗啊,法律要严惩
  希望严查这种不良开发商,支持lz
  这时候政府应该要站出来了吧,不能纵容犯罪不管
  这一房多卖,那岂不是买房子的业主也要吃大亏了啊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被侵害啊,人家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拿不到工资
  这种就是骗子公司,现在都无法无天了
  现在开发商都这样子啊,是不是跑路的前提啊,工商纪检查一查吧
  看着挺可怜了,开发商不应该这样
  支持楼主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和这种不法行为做斗争,这样的开发商真是丧尽天良
  难道没有天理了,希望可以解决
  这也太欺负认了吧!居然不能立案,简直是怪事!肯定有内幕,肯定有黑手!查!一定要查!
  祸害老百姓的无良奸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前进道路上的老鼠屎、绊脚石。
  绝对不能纵容这种不法分子,必须依法法办
  开发商太坏了,lz不行就靠法律
  谁也不容易,怎么能拖欠呢,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已经有相关法律支持,绝对不能纵容这种不法分子,必须依法法办 !!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被侵害啊,家里老婆孩子还等着用钱买肥料和上学用呢。
  开发商太可恶了,其实就是骗子
  太欺负人了吧,挣得都是血汗钱
  必须惩罚这些无良商人,叫他们倾家荡产
  这样的无良开发商该遭天谴,他也有妻有女,他这样做让别人家庭生活还怎么过,那都是劳动者们的血汗钱啊,大家顶上去,让相关部门关注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坚决和这种不法行为做斗争,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广大老百姓还原事实真相。
  楼主的帖子让我们看到了无良开发商的丑陋,看清楚了行业的内幕和黑暗,作孽呀
  可恶的开发商,就知道欺负老百姓,这里面肯定存在官商勾结,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查证此事!
  一定告到底,大不了告御状,很明显官商勾结。。。。。。唉 腐败啊 中国还是人情不是法治社会。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此事,严惩相关责任人,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持续关注这个事的发展,一定要彻底铲除这种开发商毒瘤!
  天网灰灰,疏而不漏,现在是法制中国,吭害老百姓的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现在这些开发商真的是太黑了!这边坑着业主,那边又坑建筑商,自己花天酒地,怎不叫系大大一勺子烩了他们!
  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可以严惩那些不良开发商,返农民工的血汗钱,还他们一个公道!
  核心的开发商,诚实的农民工,讲诚信的承建商,无能的政府!
  一定要把钱要回来,不然太多企业受害了!!工人的钱怎么要回来呢?忧心!!
  希望政府严惩这些不法份子,就算是多有钱的富商都要还人民一个公道。
  必须得顶,只有通过曝光才能引起社会关注,希望法律能够主持公道
  中国的这些事特别多,不知道为什么呢?随时说的都是上下五千年,我看还不如泰国、越南
  简直不敢相信,在大的领导下还有这么一群人,希望有关部门彻查,给大家一个交代!
  资料如此的详细,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我们政府干什么吃的,这时候还不站出来了,还要纵容犯罪不管吗?
  无良公司一定要治理,彻底整治房地产开发市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现在的开发商,在政府的庇护下胆子越来越大,唉,这政府不知道是老百姓开的,还是开发商下属的,为什么世上为老百姓作主的政府这么少呢?
  对于这种没有良知的开发商就应该严惩不贷,只顾着自己的利益 就不管老百姓和农民工的死活了..
  畜生一个 啊越有钱越恶心
  干实事的不来钱,会忽悠会坑蒙拐骗的来钱,不懂这个道理别混社会。赵本山同子不是说过把腿忽悠瘸子把人忽悠没了,不会忽悠就别当老大。  
  希望我们政府严惩那些无法无天的不法份子,不管是多有钱的富商还是人民都必须还一个公道。
  现在的开发商,怎么这么没良心,只管自己的利益, 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真是岂有止理。
  关注事件的发展,关注当地政府的反应,希望能够站出来为民主持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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