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父母无偿赠与子女房产产父母生故还有效吗

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反悔后怎么办?能收回吗?法律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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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已经变更了产权,父母要想要回房屋很难,如果是因为这个赠与而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子女返还。
上电视台吧。。。
或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父母赠与前非个人自愿,子女有强迫或者欺骗行为
你好:1、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或者超过1年了,那就很难撤销了。2、动迁,户主是父母,那么子女的户口是否在里面,如果户口在里面的话,子女也是有份额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属于父母。动迁的时候,是否有内部家庭协议,父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产权?如果没有这些内容的话,房子的份额父母还是有机会可以要回的,比如称办理动迁手续都是子女去办理的,具体怎么办,办理什么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取得部分房款后,自己另找地方住。3、目前父母生活困难,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法律上没办法。协商解决
没有,房产证是您的名字,已经过户给您了,所以您妈妈没有权利
或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父母赠与前非个人自愿,子女有强迫或者欺骗行为
没有这个权利,房子完全属于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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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父母老房子拆迁,赠与儿女一套新房子,写了赠与书但没有公正,房本也还没有下来,新房子现在各种缴费都儿女的名字,是否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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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您的征信没有问题都可以按揭贷款的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自住买房,父母对已婚子女的资助算是赠与吗?还是父母是房屋产权共有人?
父母资助已婚子女买房 未明确说明算赠与吗?
已经黄了就没有办法。只有重新喷耐黄变白漆。
反正这两年在西安发展的挺快的,算这个行业里面的黑马!
只要是写了纸质的协议的,都是具备法律效益的。
应该可以,还是建议咨询下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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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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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条,共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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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子女房屋,能否主张撤销赠与?
发布者:吴慧萍律师|时间:日|分类: |278人看过
【案情简介】2015年初,赵某(男方)与孙某(女方)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并登记备案。离婚协议中约定,“10岁的儿子由女方抚养……婚后双方购买的150平方米住房赠与儿子,由赵某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然而,离婚后赵某一直拒绝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由此引发了本案纠纷。孙某作为儿子的监护人,起诉要求确认系争房屋归儿子所有,并由赵某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在庭审中赵某虽认可离婚协议内容,但主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前其有权撤销赠与,而且目前其也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故不同意履行房屋赠与。【法律评析】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表现为“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子女,夫妻一方能否享有任意撤销权?”。与之类似的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客户来访咨询离婚财产纠纷事宜,因此,吴慧萍律师特依据法院审判观点及实务经验,为大家作出如下解答:首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定情形下可撤销。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而法院在判决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的标准是:订立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就本案而言,离婚时赵某与孙某约定将共有房屋赠与儿子,系双方基于合意的共同处分行为。如果赵某想要撤销赠与,应与孙某协商变更协议条款。其次,具有身份属性及道德义务性质的协议,一方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也就是说,除协议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或经公证的情形外,在房屋过户前或动产交付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条款。值得注意的是,离婚纠纷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往往和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以及其他财产分割具有密切联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订立,不能简单地套用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就本案而言,赵某与孙某达成离婚协议,将房屋赠与儿子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且协议内容带有保障子女今后生活需要或确保该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考虑,具有特定的身份属性和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因此一方不能任意撤销赠与条款。【法律小贴士】吴慧萍律师提醒您:若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主张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撤销或变更的标准是:订立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 作者:吴慧萍律师;联系方式:;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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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陕西 西安];& 0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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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子女的房子,未过户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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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运用上述法律规定处理。我是北京高宏道律师。您可以给我发信或者是打电话。我的邮箱是。我的手机是。来信请告我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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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应属于遗赠抚养协议,若有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发生,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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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以依法撤销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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