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交通局事业单位(正科级 处级)平调到乡政府(副处级)事业单位,现在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交通战备工作。
  8、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县乡公路处、应急中心、信息中心、战备办和造价站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主要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常德市县乡公路处、正科级事业单位应急中心、信息中心、战备办和造价站的基本运行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303.5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303.58万元,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013.58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5.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指出3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2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其中:政府五家单位水电费支出70万元、市本级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初审费支出50万元、争资争项前期经费支出100万元、水运行业血防经费支出5万元、交通项目统筹管理及迎检经费支出30万元、交通应急处理经费支出20万元、干线公路统筹管理经费15万元。
  附件:您现在的位置: &&
组织机构 &&&下属事业单位
&&◆&&&◆&&&◆&
??????????
下属事业单位
诸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简介
  一、诸城市市乡公路管理处
  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县乡级道路规划、勘察设计、概预算施工及养护管理;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对所辖交通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与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2、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畅通。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诸城市繁荣路47号
  联系电话:8
  政务网址:
  二、诸城市交通稽查站
  副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执行运政管理规定情况。
  3、依法上路检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运输资格情况。
  4、依法上路检查车辆超限、超载、货物扬撒等违法运输行为。
  5、严格按规定检查车辆,处理违章,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保护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
  6、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206国道与百营路路口西侧)
  联系电话:8
  三、诸城市运输管理所
  副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审核、审批、审验和日常行业管理。
  3、负责本市城市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经营的审批、审验和日常行业管理。
  4、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5、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诸城市密州路4号
  联系电话:6
  四、汽车维修管理所
  正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汽车维修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审查办理本区域内汽车维修业户的开业、歇业申请,发放和稽核许可证。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和无证经营活动。
  3、针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积极做好各项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4、在本行政区域内合理规划和调整汽车维修网点,组织维修业户搞好生产、开展协作,推进技术进步。
  5、负责组织汽车维修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6、负责辖区内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日常业务监督和管理。
  7、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诸城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9
  五、交通管理所
  共有13处交通管理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分别位于相应乡镇(街道)驻地。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2、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并协助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协助交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开展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
  3、负责辖区农村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辖区客运站(点)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货运源头实施派驻管理。
  4、协助交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开展辖区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监督检查。
  5、负责辖区交通统计上报工作。
  6、承办交通主管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友情链接:
上级交通部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潍坊市交通局
Copyright & 2009 诸城市交通运输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6&& 14225& 传真:(6
投诉\举报\执法监督电话:(1& 6185168机关事业单位的副处级提拔时有哪些规定?在年龄、任职
&&&来源:& &
简述:  广东1500个镇街和数万科级公务员有了好消息!昨天记者获悉,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下发各地。按照这个规定,基层正科级干部15年内没提拔,
  科级到处级 升迁机会为4.4%
  公务员工资待遇与职务、级别密切相关,而在基层,比如某个县,上百名正科级干部,能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的,四五年内可能只有10多名,晋升空间小,工资迟迟提不上去。广东个别经济较差乡镇&消灭了本科生&,也就是说,招来的本科生都辞职走了,剩下的多是专科以下学历人员。
  有统计说,目前全国约有省部级现职官员3000人,公务员队伍中能晋升到省部级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四。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据统计,我国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60%。受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县、乡两级绝大多数公务员退休之前都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的待遇。
  年度考核优秀 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将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并行推进,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按照意见规定,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比如,一名县民政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意见》规定,&任职年限&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按《意见》规定,还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适用于这个意见。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也就是说,像广州市这么一个副省级城市,市区一级政府是不能适用这个意见规定的,但广州列为正处级的街道办事处里的普通科员是否使用该意见,有关部门并没有给记者一个明确答复。
  该意见实施后,广东1500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直属部门公务员将直接受益。
  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记者尹安学)
  近日,安徽凤阳县发布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任前公示,这批拟提拔的干部包括现已48岁、今年9月即满49岁的一名乡镇女干部,公示显示&聂晓燕,女,汉族,1967年9月生,安徽来安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刘府镇党委副书记,拟提名为乡镇长候选人&。(详见日人民网-安徽频道)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48岁女干部获提拔,就是贯彻了中央精神,值得点赞!
  首先,配备&大龄干部&是班子建设的需要。 一个坚强有力、充满智慧的领导班子,需要&老中青&成员的结构组成。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干部年轻化,简单地按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求,将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甚至&一刀切&。在一些基层干部中,以年龄为提拔前提的隐性&天花板&的存在,使得&30当官、40靠边、50赋闲&的说法颇为流行。48岁女干部获提拔,保证了相关领导班子的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干部任职年龄结构,势必会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从公平公正上讲,需要提拔&老实人&。&大龄干部&受组织教育培养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他们工作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提拔任用&大龄&干部,就是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第三,提拔&大龄干部&,堵住了年龄造假干部的嘴。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年龄造假等行为进行规范。早在日,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如此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出现&两岁上小学&、&七八岁就参加工作&的官场&童工&呢?终其原因,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坚持的以年龄&一刀切&式的选人用人机制也是干部年龄造假的诱因。48岁女干部获提拔,不唯年龄,营造了&不愿改&的环境。
  国家级正副职 省部正副职 厅局正副职 县处正副职 科级正副职 没有局级 , 局 严格说来不是行政级别。区县的局长为正科级,地级市局长为正处,副省级城市的局长为副厅级(注,其副局长为副局级,副局是副省级城市特有的行政级别,至于使用起来的话 好像是当做副厅级使用),省级城市即直辖市的局长为厅级,中央的局为副部级,中央的总局为正部级。现在有的地方会说 局级干部,那就得看他是在哪个城市说的咯。但是,局,并不是一个行政级别。每个级别一般是三、五年一升职
  国家公务员退休,指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这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一个重要管理环节,也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措施。
  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坚持到龄即退,实现国家公务员退休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规定&应当退休&,并在具备退休条件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每个国家公务员必需自觉遵守,依法退休。同时,还规定了不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本人提出,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2、国家公务员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准,突出了国家公务员的特点,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退休金计发办法根据国家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资结构特点确定,与企事业单位区别开来,可减少互相攀比,有利于国家公务员保障体系的建立。
  3、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注意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结合,明确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的基本原则,为下一步建立适合国家公务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坚持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管理与人员管理统筹考虑,有利于减轻原单位的负担,为向社区化管理过渡创造条件。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主要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2016公务员工资改革:建立乡镇公务员补贴制度
  (一)退休条件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1] 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要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为符合退休条件的国家公务员办理退休手续,一般应在国家公务员具备了退休条件的当月通知本人,办完手续。对自愿退休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再办理退休手续。
  关于退职问题。建国以后,我国一直实行干部退职制度。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将实行养老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的工[2] 作年限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养老保险金,因此不需要再分为退休、退职两种制度;再者,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一般也不会出现参加工作几年就到了退休年龄的情况,突然丧失工作能力的现象也只是极少数。因此,退职作为单独制度存在已失去了其实际意义。为统一政策,规范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取消了&退职&形式,统称为退休。
  (二)退休待遇
  退休待遇是国家公务中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退休》一章中规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福利等遇&。合理确定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关系到能否保证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关系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确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就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确定科学的退休金计发标准和办法;二是体现功绩原则,鼓励敬业精神;三是建立正常的调节机制。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2、生活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5、丧葬、抚恤待遇。
  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三)退休安置
  退休公务员的安置,包括安置地点的选择,住房和接受单位的落实,退休经费和其它福利待遇的保障等方面。凡退休后在其工作地点是县级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一般可就地安置。退休安置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生活,同时对解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也有一定的意义。
  1、安置原则。
  第一,坚持以就地安置为主的原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对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去向,本着有利于控制大中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作出了一些规定。实践证明,对离退休人员过多地进行异地安置,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不利于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特别是随着住房、医疗等制度的改革,异地安置矛盾更加突出,安置费用耗资巨大,往往有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
  第二,对少数退休公务员就地安置确有困难的,应体现适当照顾的原则。如对在边远、高原、沙漠等特别艰苦地区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其退休安置地点,可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照顾。
  2、安置条件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一般应当就地安置。这是因为,国家公务员的职业相对稳定,在一个地方长期工作,对环境比较适应,也有一定的生活基础就地安置后,方便生活,方便管理。
  少数退休公务员,就地安置确有困难,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异地安置,但要从严掌握。这部分人主要是指只身在一地工作,或夫妇同在一起、但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由内地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身体确实不适应继续在当地生活。到京、津、沪和其他大城市安置的,要从严掌握,分别由国家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3、安置待遇和手续
  退休公务员异地到其它城市安置的,原单位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到农村安置的,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建房补助费。
  退休公务员异地安置时,本人及随迁家属前往居住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等,由原单位按差旅费报销。
  异地安置的退休公务员的户籍、组织医疗及经费关系等转换手续,应由原工作单位和接受安置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四)退休公务员的管理
  1、退休公务员的管理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在党和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转换管理机制,探索新形势下退休公务员逐步向社会化管理过渡的路子。
  2、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做好退休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关心他们有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负责退休金和其它生活待遇的发放支付,监督各项政策的落实;适当开展一些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反映退休公务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退休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负责鉴别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生活困难的国家公务员提供帮助,及时解决其实际生活问题。
  3、要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社会化管理运行的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县以上各级人事部门可设立事业性的协调机构,负责国家公务员退休金的预算、给付和管理服务的日常工作。
责任编辑:小小星
??????????【2013年江西赣州会昌县选拔8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公告】-智联事业单位招聘
智联事业单位招聘
各市直达:
相关推荐:
会昌县面向全县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公    告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赣市组字〔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一批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全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8名,职位分为两类:
A类:面向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2名乡镇班子成员,
B类:面向事业单位一般干部选拔6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其中2名乡镇班子成员、4名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㈠选拔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干部(含经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制干部)。
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㈢资格条件:
1.现为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2.现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的,要求年龄在39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且工作年限满四年以上(日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教育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满一年(日以前参加工作)。
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差额票决、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选拔。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4日下午17:30。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请登陆赣州市人事考试网()。
详情请登录:
赣州市人事考试网()
会昌县党务公开网(http://www. )
会昌县政务网(http://www. )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在9月22日至9月25日工作时间持&报名表&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会昌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文章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正科级升副处级难不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