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市长欧昭的女人的财政有那么穷吗

财政局政务公开部门公告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您现在的位置:&>>&&>>&&>>& 30 条记录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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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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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崇州市改革财政投资收益分配创新扶贫方式的实践探索
崇州市改革财政投资收益分配创新扶贫方式的实践探索日期:日   作者:门秀琴  摘要:探索财政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赋予农村贫困户更多财产权,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方式。本文通过对崇州财政投资形成资产股权量化中设立“贫困户优先股”,创新收益扶贫方式的实践进行调研分析,为完善改革提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股权量化;投资收益;扶贫;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脱贫攻坚这场战役,让贫困户脱贫,同步实现小康,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为了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赋予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四川省专门制定了《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方案》,提出财政投资收益扶贫工作新思路,即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财产权,拓宽缺劳力、缺技术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  崇州市作为全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示范县和农村改革先行先试的试点县,被四川省、成都市率先确定为财投资收益扶贫方式的试点县市之一,积极探索和创新财政投资收益扶贫模式。从2015年起,崇州在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专项改革,通过把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以股权方式量化到合作社社员,赋予农民特别是贫困户更多财产权利,着力推进农村精准扶贫。  一、改革的根本动因和基础  (一)推进精准扶贫为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指明了目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四川省、成都市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精神,积极探索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量化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方案》,改革财政投资收益分配,探索扶贫收益新模式。在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以资产股权为纽带,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模式,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财产权。具体讲,就是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专合社形成的资产,经试点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贫困户按量化的股份每年获得一定收入,“通过股权量化改革,这部分财政支农资金变成贫困群众的资本金,有利于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拓宽他们的收入来源渠道,能有效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并要求县(市、区)立足本地实际,积极主动推动试点工作。有了中央、省市政策的支持,崇州开展投资收益扶贫模式改革就有了政策依据,改革的目标就更加明确。  (二)财政支农资金投效失衡为股权量化改革提供动因  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国家支持农村发展的力度加大,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增加,但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财政支农资金在运作过程中分配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清晰,机制不灵活,收益分配不规范、效率低下等现象,严重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要求。以崇州为例,财政支农资金扶贫方式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支农投入形成的资产缺乏有效管护,农民缺乏自觉进行管护的动力,部分工程“2年新、3年烂、5年废”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农民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靠、要”国家财政资金的思想依然较重,即使在有国家投入的情况,积极性依然不高;三是部分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向精准性有待提高,部分建设内容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农业生产的变化需要;四是财政支农资金分散,导致资金撒“胡椒面”、产业不成气候、政府管理监督难,群众有怨言的局面。四是财政投入扶贫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社员募集筹资,按合作社社员参与筹资的金额进行股权量化,将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按比例一齐配送给筹资社员,而未参与筹资的贫困社员权利没有得到保证,这样就造成了富的越富、穷的越穷,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失去了财政投资扶贫的真正意义。为此,改革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探索财政支农资金收益扶贫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特别是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就势在必行。  (三)农村产权改革为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崇州市从2010年开始,积极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引导农户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率先在全国创立“农业共营制”,构建了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25个,入社农户达9.09万户,入社面积达到31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9%。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也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这为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股份量化改革奠定了组织基础和管理基础。为此,崇州市率先在10个相对规范和成熟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的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项目申报、宣传动员、资金筹集、锁定成员、资产移交、登记颁证、股权量化、收益分配”八个步骤将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股权量化,并从其中划出一部分作为设立贫困户优先股,由贫困户优先享有,其余的部分量化到合作社社员,让贫困户及合作社社员成为财政投入项目的股东,享有更多的国家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的财产权利。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改革的总体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方案》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如合作社的厂房),将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贫困户,并确保贫困户分红底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资产,其中划出一部分设立“贫困户股份”,剩余部分再量化给社员。崇州市2015年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1090万元,在7个合作社开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将财政收入形成资产的60%按合作社成员(或入社面积)平均量化,并划出一定比例的股权设立贫困户优先股,40%按合作社社员自筹资金比例量化,发挥财政支农“造血”功能。对于贫困户股份,遵循“谁贫困谁享受”的原则,脱贫后自动退出,并将股份分配给新增贫困户或者均分给其他贫困户,继续发挥扶贫功效。如王场镇清源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开展财政投资收益扶贫试点中,将各级财政补助的33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以及社员自筹的30万元,投资建设粮食烘储中心形成385万元固定资产,以1元为1股,按照财政资金的来源和功能,划分出集体股、田亩股、筹资股、贫困户优先股四种股份进行股权量化,改变了以前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给农民的方式,让村民包括贫困户成为股东,享受财政补助形成资产带来的持续红利。  (二)改革的具体做法  崇州市在开展财政收益扶贫方式改革工作中,借鉴近年探索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股权量化改革的成功经验,通过选择试点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项目、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等,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目前已在王场镇东风村、白头五星村等7个行政村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功进行了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  1、选择试点经营主体  四川省财政厅制定的《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方案》中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试点主体要有扶贫助困的社会责任和担当,积极参与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为此,我市根据财政支农补助资金申报要求、申报组织条件和形成资产类型情况选择试点经营主体。一是选择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能力较强、财务社务公开透明、收益分配公平合理、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二是选择相对贫困并具有带富增收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开展试点;三是按财政资金优先安排用于相对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贫困村的政策原则选择试点经营主体。首批选择了王场镇东风村清源土地股份合作社、白头五星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试点。  2、选准发展产业项目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弱。要通过财政投资收益扶贫改革,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必须保证财政投入的项目风险小而且能赢利,这就需要慎重选择产业发展项目。经过多年的经营探索,崇州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风险小、效益稳定,但粮食晾晒难、仓储难。为此,崇州市围绕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解决规模经营中突出的问题,重点扶持合作社发展粮食烘干、仓储、加工项目,延伸粮食生产产业链,提高粮食生产附加值。  3、开展资产股权量化  财政资金“补改投”,是国家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是国家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每个成员都应该享有。为此,崇州市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农民对股权量化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给每位符合条件的成员平等参与股权量化的机会,使农民成为资产的投资者、使用者、管护者和受益者。合作社通过项目申报、宣传动员、资金筹集、锁定成员、资产移交、登记颁证、股份量化、收益分配等八个步骤,将财政补助和自筹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并颁发股权证,让入社社员成为股东,参与经营并分红。  在实际股权量化过程中,崇州根据财政支农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类型和经济用途,将其分为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股权量化采取共享制方式进行,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采取募股制方式进行。同时在合作社社员同意的情况下,根据合作社贫困户的数量和结构,将财政投入形成资产按一定比例划出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如白头镇五星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财补资金648万元和自筹资金100万元建成的粮食烘储中心、加工中心、育秧中心和农技实训中心等经营性资产,通过村党支部引导、社理事会动议、社员大会决议等程序,将财补资金按照1:1:8的比例,以每股一元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64.8万股、精准扶贫对象64.8万股,入社社员618.4万股。  4、探索经营运行机制  实施试点改革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明确理事长法人主体地位,公开竞聘农业职业经理人经营,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分配比例、兑现方法。探索构建政府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的农村财补形成资产共营共管机制,逐步形成合作社决策、市场化运作、多方利益共享、经营风险共担的经营体系,实现集体经济有收益、公益投入有来源、筹资社员得实惠、贫困群众能增收、财补资产能增值,在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确保入股群众增收有渠道,贫困群众增收有保障。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财政投资收益扶贫改革不仅拓宽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还创新了财政投资形成资产的股权量化方式,探索了精准扶贫的新路子,逐步了建立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的新长效机制――共管共营制,赋予和保障了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具体表现在  1、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通过把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股权量化,发挥了财政资金的“造血”功能,使合作社社员能获得长期稳定的财产性收入,盘活了资产的使用权,使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由“象征性”财产成为可获利、可变现的财产。2015年秋季,王场镇东风村清源土地合作社烘干稻谷2085吨,实现经营收入40.55万元,获得纯收入21.94万元,入社农户户均分红229元。  2、加快了贫困户增收脱贫步伐  通过财补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更多更有保障的财产权。贫困户优先股按照“保底分红”原则,优先获得分红权,以“特惠股”的形式保障贫困户有固定的收益,加快了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步伐。2015年,王场镇东风村20户精准贫困户,在清源土地股份合作社粮食烘储的经营收益中,优先获得了户均285元的额外分红,分红总收入是一般入社农户的2.2倍。  3、实现了产业发展的“造血式”扶贫  财政投入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产业项目――育秧中心、烘储中心、加工中心,不仅解决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难题,而且以资产为纽带把群众利益联系在一起,开展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创造更多的经营收入让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持续增收,实现产业发展的造血式扶贫。  4、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效  财政投资收益扶贫方式改革,通过竞争立项选择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产业发展项目,使财政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引导作用更加明显,支农、扶贫效果更突出。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崇州市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法律政策并不完善,存在诸多政策法律障碍和风险,另外受地方财力限制和合作社自身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在操作中还存在着试点内容少、合作社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项目推进进度慢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相关建议  为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和精准扶贫政策下财政支农资金扶贫方式改革,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强扶贫增收成效,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改革。  1、调整自筹资金比例,增强农户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是以农民自筹资金作为前提,而农民本身除自身保障生活的经济能力外,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经营收入的能力有限,加之投入农业项目的风险大、收益回报率低等因素影响,农民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为此,特建议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降低合作社农民自筹资金的比例,将相应投资配比由原来的1:1调整为1:0.5,让更多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共享财政投资的收益。  2、增大贫困户优先股份额,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方案的通知》(川财农〔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成财〔号)文件精神,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贫困户,并确保贫困户分红底线;财政投入到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中,经全体社员同意,划出一部分设立贫困户优先股。而目前,我市一般是按照10%的比例作为贫困户优先股,虽然在公平中体现了“特殊照顾”,但力度却远远不够,要想真正体现财政资金的扶贫效益,有必要增大贫困户优先股的份额。  3、加强监管,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股份量化规范运作  为防止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在股份量化、确权分配过程中发生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损坏或低价变卖集体资产,以及虚报、隐瞒资产、篡改账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量化折股时各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作用,各试点单位接受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后,要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可选择部分农民合作社实行委托代理会计核算试点,提高农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质量和水平,增强会计核算的公信力,保障试点单位成员的权益,促进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  作者简介:  门秀琴,中共崇州市委党校副校长,崇州市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来源:《成都发展改革研究》2016年第5期&&&&&&&&财政局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相关法规部门文件崇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成…办事指南部门站点法院部门信息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动态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编办教育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崇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档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水务局统计局成都崇州优质粮油产业园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建设局城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村发展局中小担公司人民防空办公室红十字会城乡规划管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市场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委党史办市志办防震减灾局政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中共崇州市委党校民宗局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联市流管办崇州市气象局乡镇站点崇阳街道羊马镇崇平镇梓潼镇廖家镇三江镇江源镇大划镇王场镇白头镇道明镇济协乡隆兴镇桤泉镇集贤乡燎原乡元通镇观胜镇锦江乡公议乡怀远镇街子镇三郎镇文井江镇鸡冠山乡其他站点 主办:崇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崇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管理与维护:崇州市信息化中心& 蜀ICP备号&&川预审2N0T-PH0B-0H4Z-P422号&欢迎光临崇州市公众信息网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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