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市2015 22号文件728文件现在有效没

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冀建市〔〕7的号.doc10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80 &&
冀建市〔〕7的号的定稿.doc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冀建市〔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手续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号)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发生以下事项变化,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注册资本、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二)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三)企业改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
(四)企业合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
(五)工商注册地跨区域(包括跨省、省内跨设区市和市县)变更的;
(六)企业主项资质与增项资质互换变更的。
企业分立或者改制、合并后涉及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不属于资质变更受理范围。企业应当依照资质审批程序申请资质重新核定。
二、办理权限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证书且属企业名称、改制、合并和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由省厅相关处室受理签署意见后报部办理;其余变更事项,由省厅直接办理并报部备案。
(二)企业主项资质由省厅审批的,变更事项由省厅相关处室办理。
(三)企业主项资质由设区市审批的,变更事项由设区市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并报省厅备案。
(四)工商注册地在本省跨区域变更的,分别由企业原工商注册地和新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向省厅提出申请,经省厅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地区:廊坊
头衔:砌墙工
悬赏分:50
浏览数:860
河北《冀建市【号文件》如何执行
1、文件冀建市【号文件,河北地区,结算时安全文明费是按这个文件审核计取吗。文件规定“(四)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核对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表》确定的增加费费率及基本费费率,计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2、那个项目是按这个文件执行的,咋么执行的。谢谢
请填写消息,提交后将发送给用户
及时采纳答案不仅是对回答者的认可,同时也能避免问题过期后被
地区:北京
等级:10 级
头衔:副总★
&&&&&&&&&& 咨询 本地 造价站 执行情况
地区:河北
等级:10 级
头衔:副总★
双方约定的施工合同执行2012年定额的在2015年7月以前竣工
的工程按核定系数计取,2015年7月以后开工的工程按建筑面积
计取,在造价信息中查找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率调整文件。
地区:河北
等级:15 级
头衔:亚太区总裁
&&&& 冀建市【号颁布后 各建筑企业依据本企业上一年完成工作量、职工人数及缴纳养老保险金情况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增加费费率及基本费费率。工程结算时按此调整。
操作执行中...
您不能进行回复操作。因为您还没有在服务新干线系统!
如果您没有注册,请点击这里
无满意答案
  及时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举报原因:
问题与专业无关
没有实用价值
问题描述不清晰
同IP自问自答,恶意刷分
完全复制他人答案
部分复制他人答案
无实际价值
同IP自问自答,恶意刷分
    
如果您认为这个答案有误,或者有更好的答案,请立即告诉我们!
如果您的“揪”错被采纳,可获得10分积分奖励!
我的答疑任务
图片正在上传...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优势建筑业企业率先发展,梯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据《河北省重点扶持优势建筑业企业评定办法》(冀建市[号),经评审,现将年省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优势建筑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内,以上企业享受《关于公布全省重点支持百家专业优势建筑业企业名单及重点支持政策的通知》(冀建市[号)、《关于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使用管理防范拖欠工程款的通知》(冀建市[号)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支持。原省重点支持的15家大型建筑业企业、30家骨干优势建筑业企业未在本名单中的除外。
  请上述企业以促进我省建筑业大省向强省跨越式发展为己任,模范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资本运作、科技创新、科学管理等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作用。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并细化各项支持政策,加强服务指导,全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要建立动态考核制度,严格要求,加强监管。省厅将定期对企业各项指标进行测评,对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资格。
  执行中遇到困难与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馈。联系人:唐彬,联系电话:5。
  附件:2012年度大型、骨干优势建筑业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
建造师中标情况:
杭州邦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飞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
东莞市颐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江西锦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南京朗基交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建造师&&&&&
相关阅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冀建市2016 11号文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