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每人口平均多少面积才能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实行“一户一宅”,多少人算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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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土地确权运动开展以来,农民朋友们接触得最多的一个名词便是“一户一宅”,一直有网友前来询问:什么是“一户一宅”?多少人叫“一户”?多大的房子叫“一宅”?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律师解答:“一户一宅”出自《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但是这些年来“一户一宅”引发了不少争论,下面,律师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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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一户”
1、能在农村得到宅基地,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家庭成员户口在农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集体资产分配);
2、“一户”的规定:以户口本为标准,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即为“一户”。也就是说,单身汉一个人算是“一户”,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六口之家也是“一户”。“一户”的人数定义低至一人,上不封顶。
3、在这里很多朋友就开始有异议了:人多人少都是一户,那我分户出去不就可以多得宅基地了?其实不然,分户的条件和审查都是非常严格的。不过大家也别急,人多自然也有人多的处理方法,在宅基地申请的时候,户是分大小的。人多的为大户,人少的为小户,一般来说,3人及以下为小户,4~5人为中户,6人及以上为大户。大户大宅,小户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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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一宅”
1、“一宅”是按农村土地确权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一证即代表一宅。在土地确权中,“一户多宅”和“超大面积住宅”是不能进行确权的,这就急坏了不少人,担心自己的宅基地不符合标准。
2、每个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划分是以当地农村土地面积及人口数量来决定的,因此各地区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小户宅基地面积不高于75平方米,中户不多于120平方米,大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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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是看看自己家宅基地符不符合标准,别错过了确权,得不偿失!不允许“一户多宅”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有户无宅”新增人口无地等问题。当然,如果有确实人口很多,宅基地面积不够(比如,家族里面十几口人,宅基地只有一百多平方)的情况,经申请查证,也是可以合法分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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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土地确权,家庭人口如何登记?!太重要了,这个一定要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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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家庭人口如何登记?!太重要了,这个一定要分享出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要建立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但是具体怎么操作,这件事儿,可以说事关数亿人的万亿身价,不要单说农村户口值钱,也是要分情况的!出嫁女: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出嫁女应登记在娘家还是婆家的权属证书上呢?答: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新增人口: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调整。但作为家庭成员的新出生人员,是否也应登记在这次确权登记的新权属证书上呢?答: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全家迁出:承包期内,承包户全家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是否要给这部分人群确权登记且颁发证书呢?答: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进城工作子女:农村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留在城市,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他们中有的在小企业打工,有的进入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但他们在老家仍有承包地,他们应不应该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呢?答: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达成了承包地分割协议,两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后女方再婚嫁到外地。这种情况,该如何确权登记呢?答: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大中专学生:承包户家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且户口转到学校,在校期间一般以集体户性质管理,他们是否也应登记在权属证书上?答:有关法规规定,大中专学生仍然以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为其基本保障,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口,有家庭成员资格,应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现役军人: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回农村,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仍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五保户: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承包地块及用途变化问题的如何处理1、承包地块面积的确认。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前提,坚持原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地块不变的原则,不得打乱或改变原承包关系。确权后增加的面积,只要是在其承包地块内,应属原承包农户,应按原有的承包关系进行确认。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增加的面积用于调平补缺,或者调整给其他农户,更不能把增加的面积收归集体经济组织。2、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各种办法尽量明确,存在纠纷的,纠纷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原因,导致原有“四至”界限被打乱的,按原有承包面积的比例分摊到农户。3、承包地块经营权流转。农户之间进行了承包地互换、转让的,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纠纷,根据当事农户的申请,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讨论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让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约定。4、承包地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对于农户未经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盖房或者改作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和自行挖塘、开渠、修路、葬坟的,仍按农用承包地进行登记,计入承包地面积。对其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处理。农户经审批建房及其附属设施占用承包地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5、承包地被征、占用。承包地已被国家依法征用,而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一律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村组内新修公路、人行便道、塘库、渠堰、公益用房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一律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征而闲置的耕地,由农户自行耕种的,不确权登记颁证。6、农户占用田间道路、沟渠、塘坝、库坝、河坝等耕种。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村(居)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居)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户占用田间道路、沟渠、塘坝、库坝、河坝等耕种的土地不属于家庭二轮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7、承包地退耕还林。农户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就取得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在自己承包土地上种植林木,虽然取得了林权证,但土地仍属承包耕地,应予确权登记,在备注栏说明。农户在不属于二轮承包土地上退耕还林,取得林权证的,不予确权登记。-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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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吉林市永吉县万昌镇的土地确权工作已进入第三轮公示阶段:测绘员正在前段实测的各家各户土地位置、面积图进行最后确准。那上面,户主身份证及地块儿等信息标得一清二楚,只待张榜公示,认可通过。
万昌镇是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现代农业先导区的核心区。吉林市选择这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试点,意义重大。据悉,由于历史原因,吉林市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这既不利于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又不利于农民依法维护土地承包权益。开展土地确权正是为了厘清这些问题,定纷止争,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保障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去年,吉林市启动了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在永吉县万昌镇、蛟河市黄松甸镇等地的30个村开展试点,涉及农户11052户,农业人口39173人。市农委方面披露:到7月8日,30个试点村已有28个村公示了实测结果,涉及9182户,占试点村总农户总数的83.8%。市确权办收集整理出了面积不准、权属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6大类的169个问题,逐一破解。今年,全市的确权工作将在28个乡(镇)、452个村全面铺开,年内完成确权面积424.5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总面积的31%。全部确权工作将在3年内完成。
负责测量万昌镇韩家村五社土地的市吉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测量员曹雷告诉记者:他们采用GPS-RTK方法,通过全野外测量技术采集坐标点,将测量的实际数据导入制图软件,再根据调查摸底期间绘制的农户家庭承包地块平面图,绘制每户承包地的地籍草图,算出每块土地的面积,并标注地块编码和农户姓名。
万昌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房仁效说:“从测绘到公示给百姓看,一个社平均3天左右就能完成。村民们对测量的精准度都很认可。八月底之前,位于万昌先导区内的11个村将完成土地确权公示。一切顺利的话,年底前就能给村民颁证了。”韩家村五社社长朱永道说:“不少村民这两天紧着往村头小卖店跑,等待公示结果贴出来。颁证便于大家进行土地流转和贷款,利于农民增收。”
入户调查要公示、土地实测要公示、土地颁证要公示……据悉,整个土地确权仅“公示”就要4次。村民们对实测结果有异议的,要进行更改。玉华村八社村民周长林一家有5口人。1999年全国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测量他家总共有14.1亩地。这次测量之后,他家的土地面积是14.3亩,增加了0.2亩。老周对记者说:“现在的测量仪器先进了。上次测的时候用的是米尺、绳子,当然没这个准。现在面积明确,一家人也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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