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怎么融资和稀释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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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融资股权分配一般要注意什么内容?
我刚刚才学习了一些关于的内容,但是我有些不是很懂的地方,问了老师也没有,我又怕会考到,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初创公司融资股权分配一般要注意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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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解决初创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问题,希望你可以接受。股权分配十大要点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5月底,中国的企业数量是1959.4万户。中国每天有1万多家企业注册,平均每分钟诞生7家企业。但是,中国企业的存活率却很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底,14.8%的企业存活期不到1年,28.8%的企业存活期不到2年,近一半(49.3%)企业的存活期不到4年。我们手头没有最新数据,但我们预测,在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2015年,中国企业的存活率不会高于这个数据。即便是拿到融资的企业,王也提出“警惕C轮死”,预测90%企业会死在C轮。很多企业会走上“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我们不去逐一分析,每家创业企业具体的死因。但是,影响创业企业生死存亡的,肯定有合伙人股权。我们选择合伙人股权作为讨论点因为“三性”:重要性。我们认为,创业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归根到底,是合伙人股权。它基本奠定了一家创业企业的基因;不可逆性。创业企业的产品出点问题,可以通过快速迭代解决。技术或运营出点问题,影响的是公司短期发展。但是,如果合伙人股权出问题呢?经常是不可逆的“车毁人亡”。开局稀里糊涂,难治;普遍性。在过去,创业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虑合伙人股权问题。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创业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成功企业的标配。但是,对于合伙人股权这个新课题,中国很多创业老手和新手都缺乏基本的认知。二、统计数据在我们服务创业企业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形形色色的合伙人股权故事,也帮创业企业处理过形形色色的合伙人股权事故。基于项目经验,我们梳理了导致合伙人股权纠纷的“十大坑”。专注互联网公司数据研究的IT桔子据此开发了一套企业股权健康体检工具。该工具上线后,创业者们纷纷都来“测一把”,3天内共有2134位创业者为自己公司做了股权体检。基于收集的统计数据,我们准备了本调研报告。以下是我们的问卷与收集到的创业企业股权体检数据:三、数据分析基于这些一手数据,我们对企业股权体检结果逐一分析如下,供创始人做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或投资人判断投资项目时参考:1、创业团队是否有大家信服明确的老大?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缘于老大不清晰。比如,真功夫。企业有清晰明确的老大,并不必然代表专制。苹果、微软、Google、BAT、小米……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老大不控股时,这些企业都通过AB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制等确保老大对公司的控制力。创业团队的决策机制,可以民主协商,但意见分歧时必须集中决策,一锤定音。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有些声称试验失控的创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根据统计数据,有13.5%的企业没有明确老大。这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企业的决策效率,甚至引发创业团队内部的股权战争。2、创业团队是否有合伙人?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即便有些创业者意识到合伙人的重要性,但你见到他们公司的股权架构时就会发现,上边还是慈禧,下边还是义和团。他们认为的重要合伙人,很少持股。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讲交情不讲利益,或只讲利益不讲交情,都是耍流氓。根据统计数据,参与体检的有17.71%创业企业都只有光杆司令创始人,没有合伙人。创业路上,你们想一个人爬雪山过草地吗?3、创业团队是否完全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如果把创业看成一场远距离拉力赛,赛车手最后可以胜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选择、赛车手的素质与跑车的性能。跑车赖以启动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胜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创业企业合伙人的早期出资,就好比是那桶汽油。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在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 「钱」是最大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根据统计数据,近一半(43.11%)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这可以是一个结果,但慎重将团队成员出资当成决定股权分配数量的依据。对于剩下的近一半(56.89%)不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的创业企业,公司得有其它决定合伙人股权分配数量的公平合理依据。比如,以往工作履历、对创业项目未来的参与度与贡献度、承担的创业风险等。4、创业团队是否签署了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创业团队股权的一些进入机制(激励股权预留、股权比例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等)与退出机制(分期成熟、回购等),很难写进工商局推荐使用的标准模板。因此,我们建议,创业团队就股权的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单独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根据统计数据,高达40.07%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都没有签署股权分配协议。对于这些企业,你们回去翻翻你们的公司章程,知道合伙人如何进入退出吗?5、创业合伙人是否有退出机制?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4)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1)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2)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3)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根据统计数据,虽然经过反复的市场教育,仍然有大量企业(41.10%)并没有任何合伙人退出机制。即便是已经有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企业,退出机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被执行性,以及合伙人团队对退出机制的认同感有多高,也是个问题。6、外部投资人是否控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股权缺乏基本常识的,不仅仅是创业者,也包括大量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比如,我们看到,有投资人投70万,创始人投30万,股权一开始简单、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但是,项目跑2年后,创始人认为,自己既出钱又出力,吭哧吭哧却干成了小股东,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却是大股东,不公平。想找其他合伙人进来,却发现没股权空间。投资机构看完公司股权后,没有一家敢进。优秀合伙人与后续机构投资人进入公司的通道都给堵上了。我们见过太多投资个三五百万,甚至有的孵化器投资个三五十万,都热衷于控股创业企业。他们认为,股权占的抢的越多越好。很多初创企业,一开始把股权当大白菜卖。等到公司启动融资,发现股权结构不对,想对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时,发现微调早期投资人股权就是动人家价值三五百万的蛋糕,是活生生“烤”验人性。人性,又很难经得起“烤”验,结果经常是鸡飞蛋打。根据统计数据,高达19.49%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由外部投资人控股。这些企业在未来招募合伙人与外部融资时,都会经历股权之痛。如果没有在创业早期调整股权结构,这会给后续合伙人与机构投资人进入添堵,进而限制了公司的发展。7、是否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根据统计数据,有13.17%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8、是否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大量股权?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希望借助外部资源,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当成公司合伙人大额发放股权。但是,资源入股经常面临的问题是:(1)资源的实际价值不好评估;(2)资源的实际到位有很大变数;(3)很多资源是短期阶段性发挥作用;(4)对于价值低的资源,没必要花大量股权去交换。对于价值高的资源,资源方也不愿意免费导入。因此,对于资源承诺者,我们通常建议,优先考虑项目合作,利益分成,而不是长期股权深度绑定。即便股权合作,主要也是与资源方建立链接关系,通过微股权合作,且事先约定股权兑现的前提条件。根据统计数据,有12.61%的企业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大量股权。9、是否给未来管理团队与员工预留了一定比例的股权?创业就像接力赛,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持续招募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创业团队最初分配股权时,应该有意识地预留一部分股权放入股权池,为持续招募人才开放通道。根据统计数据,有17.57%的创业企业没有给后续人才进入预留股权通道。如果创业团队后续对预留股权招募后续人才达不成一致意见,这会影响到人才招募,进而严重影响公司发展。10、创业团队是否有跟配偶就创业股权进行钱权分离的协议?全职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团队,是创业合伙人。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关于配偶股权,一方面,很重要。中国的率近年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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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创业者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年轻。对创业公司而言,一个好的股权安排无疑至关重要,说最重要也不为过。我在这方面虽没有直接经验,但颇看过一些书籍资料,今天总结提炼一番,供创业者们参考。   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通常而言,如能进展到Pre- IPO阶段,创业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   在起始阶段,产品尚未定型,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核心团队也没有最后形成。此时,股权分配的要义是公平体现既有贡献,确定拿最多股权的公司主心骨,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以硅谷最有名的三家公司为例。苹果,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Facebook,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   苹果电脑是沃兹尼亚克开发的,但乔布斯和沃兹股份一样(沃兹的父亲对此非常不满),因为乔布斯不仅是个营销天才,而且拥有领导力,对公司未来意志坚定激情四射。而沃兹生性内敛,习惯于一个人工作,并且只愿意兼职为新公司工作,乔布斯和他的朋友家人百般劝说才同意全职。至于韦恩,他拥有10%是因为其他两人在运营公司方面完全是新手,需要他的经验。由于厌恶风险,韦恩很快就退股了,他一直声称自己从未后悔过。   Facebook是扎克伯格开发的,他又是个意志坚定的领导者,因此占据65%,萨维林懂得怎样把产品变成钱,莫斯科维茨则在增加用户上贡献卓著。   不过,Facebook起始阶段的股权安排埋下了日后隐患。由于萨维林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中止学业全情投入新公司,而他又占有1/3的股份。因此,当莫斯科维茨和新加入但创业经验丰富的帕克贡献与日俱增时,就只能稀释萨维林的股份来增加后两者的持股,而萨维林则以冻结公司账号作为回应。A轮融资完成后,萨维林的股份降至不到10%,怒火中烧的他干脆将昔日伙伴们告上了法庭。   萨维林之所以拿那么高股份是因为他能为公司赚到钱,而公司每天都得花钱。但扎克伯格的理念是“让网站有趣比让它赚钱更重要”,萨维林想的则是如何满足广告商要求从而多赚钱。短期看萨维林是对的,但这么做不可能成就一家伟大的公司,扎克伯格对此心知肚明。   Facebook正确的办法应当是早一点寻找天使投资,就像苹果和谷歌曾经做过的那样。在新公司确定产品方向之后,就需要天使投资来帮助自己把产品和商业模式稳定下来,避免立即赚钱的压力将公司引入歧途。   这方面苹果和谷歌都很幸运。苹果开业后非常缺钱,乔布斯甚至打算用公司1/3股份换取5万美元(约等于今天的15万美元)。这时候马库拉出现了,这位经验丰富的硅谷投资人不仅带来了公司急需的25万美元运营资金,还带来了宝贵的商业经验,他只要求26%股份。这样,苹果新的股权结构变成:乔布斯、沃兹、马库拉各26%,剩下的22%用来吸引后续投资者。根据《乔布斯传》里的描述,乔布斯当时心想:“马库拉也许再也见不到自己的25万美元了!”   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同样在公司开张不久就揭不开锅了,他们想筹集5万美元,但是SUN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硅谷风投人贝托尔斯海姆给他俩开了张10万美元的。我搜遍了网络,翻看了三本谷歌传记,也没查到这10万美元换取了多少股份。但自上世纪末以来,天使投资人所占的股份,一般不低于10%,也不会超过 20%。   Facebook的天使投资人是帕克的朋友介绍的彼得·泰尔,他注资50万美元,获得10%股份。这之后,Facebook的发展可谓一帆风顺,不到一年就拿到了A轮融资——阿克塞尔公司投资1270万美元,公司估值1亿美元。7年后的2012年,Facebook上市,此时公司8岁。   谷歌从天使到A轮的时间差不多是一年。硅谷著名风投公司KPCB和红杉资本各注入谷歌125万美元,分别获得10%股份。5年后的2004年,也就是公司创立6年后,谷歌上市,近2000名员工获得配股。  苹果公司在马库拉投资后没有经历后续融资,4年之后上市,上百名员工成了百万富翁,此时公司5岁。   这三家都是产品导向的公司,有了产品才去注册公司,但即使在产品导向的公司,产品也不是一切,公司得以运转,除了需要产品(技术)人才,还需要市场人才和运营人才,创业初期,融资人才尤其重要。更重要的,公司需要Leader,也就是主心骨。具备了这五项要素,创业团队才算搭建完毕。   很少有公司在注册之时就全部拥有上述5项能力,这就是说,创业团队不是一下就组建完毕的,最初的团队成员需要仔细评估自己有什么,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我认为,在公司主要资产是梦想和未来时,像苹果公司那样预留股份,比像Facebook那样通过增发稀释股份更加简明易行,潜在麻烦也更少。   随着公司逐渐变大,资本需求会越来越旺,后续融资不可避免,引进经验丰富的运营人才也必须授予其股权或期权,这些都会稀释创始人的股权。事实上,创始人在公司长大之后如何不被董事会踢出自己创办的公司,早已是硅谷的经典话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苹果谷歌Facebook的故事也各不相同。   乔布斯在苹果上市4年半后被赶出了苹果公司,踢他屁股的人是他请来的CEO斯卡利。“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抓住机会改变世界”,当年乔布斯用这句话打动了斯卡利,后者没能改变世界,但是改变了乔布斯。   公平地讲,乔布斯被赶走完全是咎由自取,苹果董事会1985年赶走他和1997年请回他都是对的。但是,没有一个创始人愿意失去自己的公司,而他们也有办法做到这一点,那就是采用双层股权结构。   苹果当年是单一股权结构,同股同权,苹果上市后,乔布斯的股权下降到11%,董事会里也没有他的铁杆盟友(他本以为马库拉会是),触犯众怒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谷歌则在上市时重拾美国资本市场消失已久的AB股模式,佩吉、布林、施密特等公司创始人和高管持有B类股票,每股表决权等于A类股票10股的表决权。 2012年,谷歌又增加了不含投票权的C类股用于增发新股。这样,即使总股本继续扩大,即使创始人减持了股票,他们也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力。预计到 2015年,佩吉、布林、施密特持有谷歌股票将低于总股本的20%,但仍拥有近60%的投票权。   Facebook前年上市时同样使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这样扎克伯格一人就拥有28.2的表决权。此外,扎克伯格还和主要股东签订了表决权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扎克伯格可代表这些股东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他掌握了56.9%的表决权。   这样的股权结构当然能够确保创始人掌控公司,而像佩吉布林扎克伯格这样的创始人深信没有哪个股东能比他们更热爱公司更懂得经营公司,因此只有他们控制公司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进而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   在中国,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不允许直接实施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投票权进行特别约定(),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自己的投票权授予其他股东代为行使()。因此,虽然麻烦,但也能做到让创始人以少数股权控制公司。   问题是,投资人也许并不想这么做,虽说自己的孩子自己最心疼,但犯糊涂的爹妈也有的是。一旦创始人大权独揽,犯个大错就可能让投资人血本无归。   的确,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在实际中,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能否实施,唯一的决定因素就是创始人和投资人谁更牛。
无锡经营管理律师
律所: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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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芽NewSeed
作者:简法帮 
  不少创业者在融资的过程中,对股权稀释的问题不太明白,简法帮希望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清楚股权稀释,并通过数字实例为大家图解。
  融资不等于股权转让
//dot.gif首先,创业者需要明白的是,融资通常是企业融资,企业引入资金做大公司的盘子,投资人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法律上称为“增资入股”)。而增资不同于创始人转让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可以简单理解为股东的套现,股权转让的收益归属于股东而不是公司,除非转让股东又将转让收益作为新注册资金另投入公司,这样的投入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与融资效果类似。
  1、融资稀释股权
  投资人增资入股将会同比减少所有股东原有的股权比例,这是通常意义上大家说的融资导致的股权稀释。例如:天使轮融资100万,让出公司10%股权,那么原股东的股权都要等比稀释为100%-10%=90%,如果公司有二位创始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股权,融资后就变成了70%x90%=63%和30%x90%=27%,剩余10%为投资人股权。如下图:
  这里比较麻烦的是公司注册资本的计算,例如:公司原来的注册资本为20万(创始股东甲和乙分别占14万和6万),那么,融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假定为R)应如何计算?计算方法可以通过公司融资后注册资本构成来推算:R=14万+6万+Rx10%。可以计算出融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R=222,222,而分给投资人的注册资本份额为22,222,原股东注册资本不变。如下图:
  以上这个公司的情况看起来简单明了,但是经验丰富的融资律师会知道,如果公司股东构成更为复杂,比如四名以上,而且投资人为两位或更多的时候,这个算术就不再简单了。尤其融资谈判过程中金额不断调整时,负责计算这个数字的人可能就要抓狂了。因注册资本数额计算不准确而耽搁工商注册进程的案例,相信不少人已经碰到过,因为四舍五入,各股东的注册资本与总和哪怕相差一点,也可能被工商驳回修改,重新找天南海北的股东再来签署文件非常困难。据我们所知,有的公司甚至为了这个计算浪费了几个月的时间。
  不过,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能够很好的解决了。使用过简法帮的用户可能已经发现,简法帮的天使融资功能模块已经将这个计算程式化了,只要简单输入投资人获得的股比以及公司原有股权信息,就能让系统在线计算注册资本等数字,再也不用折磨律师或财务人员用铅笔和人脑来计算这些数字了。
  2、股权转让只影响转让股东
  如果是创始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那就会有所不同,例如:上述例子中大股东转让10%的股权给投资人,价格仍然是100万,那么公司的股权结构就变成了60%,30%和10%。如下图:
  与融资的情形不同,您会发现未转让股权的股东其股权不受影响,最重要的是公司没有拿到投资人的钱,公司的盘子(注册资本/股本)也不会发生变化。
  融资对股权的稀释
  一家成功的公司在它上市前,可能需要经历四到五轮甚至更多轮的融资。通常,第一轮融资即天使轮,主要由天使投资者出资,融资规模通常从200万到2000万人民币不等,公司则给出10%左右的股权。如果创业公司在天使融资后发展不错,接下来会有VC跟进,早期风投通常会投资2000万人民币以上,公司则给出20%到30%的股权。然后是后续扩张,规模从5000万到数亿人民币不等,每轮让出10%左右,直到公司上市。
  简法帮要这里要给刚开始起步的创业者一个特别提醒:天使轮不要让出过多股权,例如20%。尽管股权比例与投资方对项目的估值和投资额有关,但我们建议一般情况下,在天使阶段公司让出的股权比例保持在10%左右,否则创始人会发现自己的股权稀释得很快,A轮后就失去了绝对控制权。
  下表为天使轮投资人拿到20%股权的情况下,股权稀释演化历程: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还没有考虑员工激励期权池和后续加盟股东股权的需求,如果计入5%―20%的员工激励期权池,以及加盟股东5%―15%的股权,创业者就能够明白,创业初期让出太多股权,会产生更严重的稀释效果。
  股权稀释与反稀释
  最后,简法帮提醒那些了解一些风险投资知识的创业者,上文提到的股权稀释是白话语言,与风险投资专业领域所指的稀释和反稀释条款是两个概念。反稀释,通常是指在公司进行后续融资的过程中,为避免因公司估值降低给前一轮投资人造成股份贬值,及股份被过分稀释等问题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例如:A轮投资价格为50元/股(注册资本单元),而公司或资本市场恶化导致B轮投资价格为40元/股(注册资本单元),A轮投资人可能就不乐意了,因为他们的投资被贬值了,也就是他们投资的价值被稀释了。
  国际实践中常见的反稀释机制包括:完全棘轮法和加权平均法,完全棘轮法在中国市场更常见,就是补偿投资人股份,使其投资价格降到新投资的价格水平;加权平均法的计算更为复杂一些,它更有利于公司创始股东,虽然补偿股份不如前者那么多,但在国际市场上更为常见。而加权平均法的反稀释保护计算,估计是风险投资领域的律师最害怕的数学题了。
(责任编辑:UF023)
原标题:关于股权稀释,创业者必须知道的几件事:天使轮不要让出过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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