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条例例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条例例是一个文件吗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 问责的“板子”怎么打?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31期)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徐豪 | 北京报道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条例》)。7月8日起《条例》施行。7月17日,《条例》全文公布。7月19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解读《条例》,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专家表示,《条例》将党内问责的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有了《条例》就意味着,权就是责,权越大,责越大。&  对谁问责?如何问责?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据《人民日报》报道,在已有各类问责条例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条例》指出,以上7种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这主要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解释。  同时,在回应《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问责方式中未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条款时,《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指出,《条例》坚持依规治党,突出党规特色,实现纪法分开,对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  此外,《条例》第十条明确提出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责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宝。&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问责只有从执政党开始才能落到实处。&  问责重点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据新华社报道,有专家分析认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近日,多省份一把手主持常委会会议学习《条例》、传达落实问责精神。例如,7月21日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江苏省委书记李强,以及 7月22日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福建省委书记尤权,都主持了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条例》。《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据公开报道信息整理,截至8月2日,31个省份中由党委一把手主持常委会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或者相关学习会议的已有23个省份。  还有的省份开展了&问责年&。例如7月23日,河南省问责年活动全面启动。该省将重点督查问责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十大领域的301个问题,其中督查事项219个,问责事项82个,以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过去之所以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其实很重要的一点是存在&权大于责&甚至&有权无责&的现象。有了《条例》就意味着,权就是责,权越大,责越大。&任建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谁先踩&红线&已被问责?  此次出台的《条例》自日起施行。《条例》同时明确,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该《条例》不一致的,按照该《条例》执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条例》。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条例》第六条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问责红线&。比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7月25日,河北省邢台市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为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工作落实,日前,邢台市委研究,对此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的王快镇党委副书记郭同恒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并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责。这是被媒体广泛关注到的依据《条例》被追责的事件。  实际上,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检索整理,更早出现被依据《条例》被追责的公开报道案例在无锡。据《新华日报》报道,该报记者7月21日从无锡市纪委获悉,依据最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规定,该市近期对无锡文化艺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马敬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这是《条例》颁布实施后,无锡市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首个典型案件。  党内问责历史沿革与发展脉络  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这是党的文献第一次明确提出责任追究的概念。  1998年11月,中央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了责任追究的7种情形。  2000年12月,十五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出现的重大腐败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不尽职尽责或者领导不力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2004年10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依法实施问责制。这是党的文献第一次出现问责制的表述。  2005年1月,十六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  2009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是党内法规首次提出问责的概念。  2010年3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颁布实施。  2012年11月,中央纪委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强调,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2015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2016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人民日报)  &&&&&&&&&&&&&&&&&&&&&&&&&&&&&&&&&&&&&&&&2016年第31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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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2016来自 end#&这说得很明确,不仅仅是主要负责人,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肩负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把责任压给每一个人,体现了有权就有责的要求。&蒋来用说。值得注意的是,问责主体在有的时候也会成为问责对象。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手电筒只对着下级。尤其是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党委(党组),要在对下级失责必问的同时扛起自身应负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否则自己也会&挨板子&。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贯彻落实《条例》,最终要落脚到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上。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联系各自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夯实治党之责,敢于较真碰硬,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2016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问责条例》,理论周刊特开设&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专栏,刊发省部级领导同志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署名文章。敬请关注。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立足于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闭环效应的形成,在党的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把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来。《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更要担当。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担当,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问责条例》的颁布,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是应时而生、应势而生、应需而生。应时而生。这个&时&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之&时&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人心向背这个最大的政治出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向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亮剑,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问责成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问责条例》将这些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法宝、标准和武器。应势而生。这个&势&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真严真治疾风厉势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雷霆万钧之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打出了治理沉疴顽疾、净化政治生态的组合拳,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但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依然大量存在。《问责条例》的出台顺应正风反腐形势的发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有利于更好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疾风厉势,实现海晏河清的目标。应需而生。这个&需&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之&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此前关于问责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多头立规、问责内容不聚焦、责任概念不准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问责规定滞后于实践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依规管党治党必须对问责规定进行整合规范。《问责条例》的出台,体现了问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问责条例》具有鲜明的创新特色高度重视、坚持制度创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问责条例》要言不烦,汲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体现了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具有鲜明的创新特色。突出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梳理了党章中关于对党组织、党员的纪律要求并突出出来,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突出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问责条例》抓住主要矛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一核心内容,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担当起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彰显党内问责的特色和要义。突出问责对象。《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问责对象的重点是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问责条例》的规定体现了这一要求,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原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主责、首责、全责。主要负责人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问责条例》把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到了一个重要位置,让规避责任的侥幸者无处遁形,杜绝了责任的虚化空转。作为湖北省委主要负责人,也是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该红脸的要红脸,该咬耳扯袖的咬耳扯袖,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真担当、真问责、真追责,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突出问题导向。《问责条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有限目标,着眼现阶段管党治党的主要矛盾,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集中领导,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问责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些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释放《问责条例》的力量《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真问责体现真担当。抓学习,促入脑入心。强化纪律建设,要既教又诛。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对《问责条例》的宣传教育进行统筹安排,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规划。要坚持率先垂范,从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做起,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起,带头学习遵守《问责条例》。要通过广泛深入反复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使《问责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抓督查,促落地生根。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办、巡视监督、报告评议,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问责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将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作为今后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必查项目,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问责条例》。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将《问责条例》纳入督查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抓执行,真&开刀问斩&。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能否真执行、真问责。近年来,湖北省高度重视问责工作,注重加强对问责工作的实践探索,2015年以来,湖北省累计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428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290人,监督责任138人;追究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136人。今年,我们还研究制定了两项问责方面的法规制度:《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这两项制度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今后,我们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一边抓《问责条例》的执行,&开刀问斩&,狠抓落实;一边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不断深化问责工作。坚持把《问责条例》与&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委要为问责撑腰壮胆,尤其要支持执纪机关的问责工作,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小编推荐心得体会: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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