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人才市场到底有几个啊 为什么绍兴市曲屯路368号周六人都没几个的 好郁闷啊

企业招聘与个人求职可直接免费前往位置:&>&&>&&>&
日绍兴人才市场每周六人才集市招聘会
举办城市:绍兴
举办日期:(星期六)
举办场馆:曲屯路368号
举办地点:曲屯路368号(溢香街1号)
举办方会临时改变时间、地点、甚至取消,提醒大家,开始前,可与举办方联系确认。
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交流的盛会。欢迎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关注、参与。
周六人才集市&是浙江绍兴人才市场的著名品牌,每周六定时定点举办,每期均有50家左右知名企事业单位进场招聘,大量的毕业生和有实践经验的人才进场交流洽谈,具有现场报名、双向选择的极好效果,是各企事业单位招才纳贤、宣传形象、扩大知名度、互通信息的最佳方式。
招聘须知:招聘单位须于每周二前到市场信息部办理招聘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详细填写人才招聘登记表,会员制单位可电话预约。
摊位费:500元/二次(普通会员单位减半,高级会员单位全免)。
举办地点:曲屯路368号(溢香街1号)
新地址公交线路:
1.公交39、302、312、158路,绍兴北站至火车站公交专线,到镜湖中学下车。
2.公交2、51路到市行政中心(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向北500米左右。
3、公交52路直达。绍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清单
绍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清单
人力社保工作作为系统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为更好的零距离服务企业与群众,我们将全面梳理服务清单。服务清单中包括各服务事项的办理对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并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予以公布。希望服务清单的推出,能为企业带来真正的便利。如企业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向我们反馈,邮箱地址。
作为尝试,服务清单首批推出人才招聘与就业创业服务事项。
1.企业人才招聘可采用哪些途径?
答:共有绍兴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绍兴人才网网站招聘、绍兴人才市场微信平台招聘三种途径。
绍兴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办理
 办理部门
绍兴市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2楼大厅13号窗口
 申办对象资格
企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
1、登陆绍兴人才网(),下载填写招聘会报名表并发邮件至;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方式:现场或发送邮件;
3、交纳相关费用;
4、安排人员参加现场招聘会。
 办理材料
招聘单位需向本网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照片电子版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每周六举办,每月一次大型招聘会,大型招聘会500元/次 普通周六集市500元/2次
 相关表格
绍兴人才网网站招聘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3室
 申办对象资格
企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
1、登录绍兴人才网();
2、填写用户信息,注册用户名;
3、注册成功后向本网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交纳相关费用;
5、用户开通后,企业可在本网站首页发布招聘信息或搜寻所需人才信息。
 办理材料
招聘单位需向本网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照片电子版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绍兴人才市场微信平台招聘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3室
 申办对象资格
企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电子版招聘信息,提供方式:现场、发邮件至或上传至绍兴市人才市场微信平台sxrc1985;
2、交纳相关费用。
 办理材料
招聘单位需向本网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照片电子版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2.企业招收实习生可以获得财政补助吗?
答:可以获得见习补贴。
获取见习补贴需要先申请绍兴市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在成为见习基地后,上报见习人员信息,并在见习期满后申请见习补贴。
绍兴市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认定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3室
 申办对象资格
1、绍兴市区(不含柯桥区、上虞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觉遵守国家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知名度,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岗位。
2、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拥有一定数量的对见习生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环境。
3、见习岗位一般为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需求量较大,有一定技术含量,技能性和操作性较强的中高层次岗位。在见习结束后,见习生的录用率不低于30%。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经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实地考察评估,合议确认。
3、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办理材料
1、企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2、企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关于要求建立市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的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
每年6月和12月可申请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注意事项
见习人员要求
1、绍兴市生源及在绍大中专学校毕业前六个月的大中专学生;
2、绍兴市区户籍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相关表格
绍兴市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3室
 申办对象资格
已认定的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办理程序
1、见习基地上报见习人员信息。
2、对上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基地提出见习补贴申请。
4、经人力社保局同意,将申请报告递交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拨付到见习基地指定账户。
 办理材料
上报见习人员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1、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绍兴市区户籍)复印件;
3、见习人员花名册;
4、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申请审核表;
5、见习协议书。
见习补贴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见习基地评估表;
2、见习单位考核意见书;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名册;
4、录用后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每年6月和12月受理见习补贴申请
 注意事项
1、中专和大专毕业生按照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予以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照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予以补贴;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财政适当补贴。
 相关表格
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补贴吗?
答:绍兴市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可获得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创业带动就业补助申领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4楼大厅121号窗口
 申办对象资格
绍兴市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其中:用人单位吸纳人数超过上年度,每超过人员1人,属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标准为1500元;
其他新建企业或上年度未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当年创办企业,每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填写《绍兴市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核定补助金额,符合条件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送市财政局核拨。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补助经费拨付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企业。
 办理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当年吸纳城镇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名单、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困难家庭救助证》等原件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的《绍兴市招工录用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表》;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1、规定的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且本年度的员工总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员工总数;
2、享受过一次性补助的,应在其个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如被其他单位招用,不再享受该项补助。
 相关表格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得哪些补贴?
答: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满足条件的可获得促进就业补助;以网上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满足条件的可获得网上创业和灵活就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补助申领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0室
 申办对象资格
在市区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常经营满1年的绍兴市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补贴对象和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5000元。
当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2600元。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绍兴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绍兴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按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汇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送市财政局核拨。
3、经市财政局审核后,将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拨付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材料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高校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
3、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申报时间
每季度一次;每季度25号前申报(3、6、9、12月份)
 注意事项
从事种养殖业已享受资金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此项促进就业补助。
需在所经营企业缴纳社保满一年;或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满一年。
 相关表格
 备 注 
其他联系人:张弦 8 1206室
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和灵活就业补助申领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0室
 申办对象资格
以网上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绍兴市区籍高校毕业生,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或灵活就业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按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汇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送市财政局核拨;
3、经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拨付给市大中专毕业生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材料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和灵活就业补助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
2、网上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创业证明;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相关表格
 备  注
其他联系人:张弦 8 1206室
5.企业培养人才是否有经费支持?
答:市区企业培养人才可申领人才培养经费。
人才培养经费申领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06室
 申办对象资格
市区企业培养人才,企业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具体资助标准: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博士生,资助2万元;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生,资助1万元。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送市委人才办;
3、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将补贴拨付给市大中专毕业生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补贴发放给申请单位。
 办理材料
1、市区各人才培养单位按要求填写《市区企业单位在职或脱产培养人才情况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和被培养人之间有培养合同,请一并附上),如有毕业证书,请一并附上原件及复印件
3、入学通知书(入学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时间
每年年底至次年年初,具体公告请关注绍兴人才网
 注意事项
根据绍兴实际情况,从2010年开始本科已不再列入资助范围
事业单位已取消资助
 相关表格
6.高校毕业生想创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吗?
答:创业地在绍兴市区的毕业2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进入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创业园创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申领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主楼12楼1210室
 申办对象资格
创业地在绍兴市区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进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创业园创业的小微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进入创业园创业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材料准备齐全,至企业所在社区人力资源社保室盖章
2.至企业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保室盖章
3.至绍兴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人力社保大楼大楼1210室)
4.至绍兴市财务开发公司审核 (绍兴市鲁迅西路58号)
 办理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审核盖章
 注意事项
1.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下的,需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需担保基金和第三方共同担保
3.经办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
4.放贷额度由财务开发公司及银行考察后决定
 相关表格
 备  注
其他联系人:张弦 8 1206室
7.外地来绍兴市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是否有保障?
答:外地来绍兴市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满足条件,可提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
 联系电话
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4楼大厅121号窗口
 申办对象资格
1、从绍兴市区外生源引进到市区企业、民办高校工作,现具绍兴市区常住户口,无市区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的3年内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居住条件确有困难的(指现以市场租金租住私有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或家庭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近3年内毕业、户籍在市区并在市区企业、民办高校工作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在市区企业工作的技能人才中获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的人员;
3、来市区“先落户、后就业”的市区以外生源的应届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4、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绍兴市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或直接向市人才资源大楼四楼121号窗口索取,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材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审核盖章后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受理窗口同上;
3、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向有关申请人员发放《绍兴市区人才公寓准租证》;
4、申请人凭《绍兴市区人才公寓准租证》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人才公寓经营管理单位办理租赁相关手续。
 办理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应届生需随带市人才市场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各复印件,
5、其他各类人才需随带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各复印件,存档证明(人才中心或单位出具证明)。
6、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单位盖章及社保窗口盖章)。
7、用人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
 办理时限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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