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重大疾病)如何赔偿?

健康保障重磅升级,病种扩充呵护加倍

承保病种扩充至100种重大疾病、7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和50种特定疾病,涵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大疾病,承保病种全面丰富,加倍呵护客户健康。

重大疾病赔付重塑,优化产品贴心客户

符合合同约定,等待期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和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优化产品重塑结构,贴心客户健康保障,疾病赔付历久弥香。

增设特定重大疾病,男女少儿额外保障

特别增设7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首次发生并经确诊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除按约定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50%的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转换年金尊享权益,领取模式个性选择

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自由选取一次领取或转换成年金领取,领取模式个性选择。

终身守护投保宽泛,身故责任双重关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保险产品组合投保范围为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一次投保终身保障。主险、附加险均有身故保险责任,实现双重关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二、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四、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中国人寿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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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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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中国人寿、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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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没入行前就听说过康宁终身这个产品了,终于轮到关照你:中国人寿新品康宁终身2019!


01 简单的单次赔付重疾险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就是个简单的单次赔付的重疾险。

这个产品已经包括了100种重疾,还有50种轻症,已经算重疾+轻症病种数较多的。

并且还多了7种特定重疾额外50%保额的赔付。

小编的客户们都知道的朴素道理:不能只看病种数量,还得看是否包括常见高发病种。

比如包括200种疾病,但是总体发生概率只有40%,和只包括3种疾病,但是发生概率却又70%的两个产品,你选哪种?

肯定选只有3种的,因为疾病发生的概率就是保险公司理赔的概率。

不禁又想到了某些鸡贼的公司,死活不肯高发轻症都加进去,没办法,股东利益第一。


02 重疾和轻症里的小bug

小编认为,这款重疾险的重疾和轻症都还是覆盖了高发的病种的。

有些公众号说康宁终身2019病种缺失严重,如图:

文中提到:这款产品没有包含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失去一肢及一眼、小肠移植、严重哮喘、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瑞氏综合征、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颅脑手术、独立能力丧失、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等常见重疾;

在小编看来,一个单次赔付的100种疾病的重疾险,高发的25种重疾都包括了,例如虽然没有【慢性呼吸功能衰竭】这个病种,但是有【肺功能衰竭】这个病种。

虽然没有【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这个手术,但是包括了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的其它病比如【恶性肿瘤】的淋巴瘤或者骨髓瘤等等,才需要这个手术,确诊了恶性肿瘤自然赔了恶性肿瘤了,所以这个手术也就是可有可无的了。

大公司的产品就是这么中规中矩,别家激进点的小公司都有了中症,能赔付到50%保额的。

国寿产品相对保守,不仅没有中症,就连轻症的赔付额度,只有20%,已经算国内最底线。

当然不管国寿是这样,包括平安、友邦等轻症都是赔付20%的。

康宁终身2019也没有包含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早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听力严重受损、微创颅脑手术、轻度面部烧伤、单眼失明 等常见轻症疾病。

小编也不想鸡蛋里挑骨头了,除了轻症赔付保额有点低,轻症病种至少包括了【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机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术】等高发病种,覆盖范围都是过得去的。

没有任何一款重疾险,囊括市面上已知的所有病种。

另外提到了缺失了几种少儿高发重疾: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瑞氏综合征、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严重哮喘、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比如有个朋友特别纠结一个产品没有【严重哮喘】这个病,说我外婆就是这个病。这个朋友的外婆是得的【哮喘】这个病,但是远没有达到【严重哮喘】的地步,保险公司理赔的高发重疾险里面,【严重哮喘】的理赔是极其低的。

就好像很多小朋友可能都得过【手足口】这个病,但是绝对达不到【重症手足口】的严重程度的。

如果特别纠结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家公司的重疾险进行病种互补即可。


有公众号还说康宁终身2019部分病种比如糖尿病定义严苛。

嗯,是严苛一点,但是友邦也这么定义的啊,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定义的。

各种重疾产品几乎都是选择性宽松,你总会找到亮点也会找到缺点。

这是国寿康宁终身2019糖尿病的定义,是要求“断趾、眼瞎、心残”满足之一,才可以得到赔付。

而某些公司定义比较宽松:

没有要求必须得有并发症。

某公众号还提到的康宁终身2019的一个缺点是:

以脑外科手术为例,康宁终身2019由于缺失颅脑手术和微创颅脑手术,和脑外科手术相关的病种,只有脑动脉瘤破裂出血开颅夹闭手术、严重头部外伤(须开颅进行颅内血肿清除术)。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做微创颅脑手术(没有开颅),很可能无法获得康宁终身2019的赔付。

当然大部分公司的产品都是包括颅脑手术,部分公司产品也是不包括微创颅脑手术的。

但是又说明什么呢?单独拎出来几个病种,不说明什么问题,不说明这就是坑~~

咦,小编这次居然没有批判~~难道更爱国寿~~

因为康宁终身2019人家也有宽松定义的,比如这个轻症【昏迷】;只要48小时就行了,而有些公司则需要72小时。国寿这款比如因为疾病或意外导致脑部问题,昏迷了48小时,也是属于轻症的了,所以有些病种可以重叠的;虽然缺失部分,但其它相关部分还是有相对宽松的一面。

需要批判一下的是:被保人豁免居然需要额外交费。

当然平安、友邦也是这个尿性,都得额外加费。看起来大而全?

麻烦国寿的代理人告诉小编是不是国寿也是这个风格。

而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重疾险产品都已经自带了被保人豁免了。

这样加了豁免后,35岁男合计50万保额20年交费共计19898.3元。


国寿康宁终身2019还有男性、女性、少儿各有7种特定疾病,可以多赔付50%保额。很多公司重疾产品都附加了特定疾病,锦上添花。

当然这肯定不是免费送的,价格肯定是加进去的了。

这款产品是重疾单次赔付+轻症单次赔付。

35岁男性,投保50万保额,交20年保终身保费19898.3,那么市场上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如何呢?

天安人寿的这款,并不是重疾单次赔付,而是分组多次赔付的,并且还包括中症,便宜将近5K。

其它的都是重疾单次赔付,其中差别最大的复星联合健康的康乐一生B便宜了7.7k。

这样直接比较,其实不太公平,因为康宁终身2019还有7种特定疾病,确诊额外给付50%保额,也就是25万。

刚才说特定疾病不会是免费送的,果然价格是加上了不少。

我们把这7种特定疾病保障剥离出来,单独算下成本。

其实完全可以找一款纯重疾进行搭配达到更好的效果。

比如百年人寿的康惠保(老版)的纯重疾,35岁男性投保25万保额,交20年保终身,每年交费3450元,并且是保障100种重疾,远比康宁终身2019附加的7种特定疾病要多得多。

小编也认为,这7种特定疾病的 “水分” 太大,还不如不加,直接把保费降下来就挺好了。

没有完美的产品,可以有完美的组合~~

亲们,别比啦,永远没有最好的产品~~

愿世界和平,没有病痛!

消费者都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最后,让我们一起从需求出发,达你所愿,成你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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