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汉语中,什么叫做形式动词?

中文常用动词 现代汉语动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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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在古代汉语中,有些词语从形式上说,同现代汉语的某个词语相同,但含义却大不一样,对于这种词法现象,我们称之为“古今异义”,请解释下列各句中加点词语的古义和今义。

      ①车柔以为轮         古义:                       

                   今义:                     

    ②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古义:                       

                  今义:                     

    ③蚓无爪牙之利       古义:                       

                  今义:                     

    ④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   古义:                        

                  今义:                     

题目所在试卷参考答案:

《  劝  学  》参考答案

3. ①变成,形成   ②把它做成  ③片刻,一会儿  ④见得广   ⑤脚步快

⑥具备         ⑦十步远    ⑧雕刻          ⑨强健     ⑩专一

5. ①车柔,通“煣”,用火熨木使弯曲。②有,通“又”。

③知,通“智”,智慧。④生,通“性”,资质,禀赋。

6.于(介词,从 )( 介词,表比较,比)( 介词,介出动作行为的对象 )(介词,给)

(介词,,介出动作行为的对象)(介词,在)(介词,在)(介词,对于)( 介词,从)

(介词,从)(介词,到)

为(动词,变成,形成)(动词,做成)(介词,替)(动词,成为)(动词,题写<自己题上自己的姓名>)(动词,作为)( 介词,对)

而(连词,表转折,却)(连词,表递进,并且)(连词,表修饰,可翻译为“地”)

(连词,表假设,就)(连词,表转折,却 )(连词,表并列)(连词,表假设,如果)(“既而”,固定结构,不久)(“而已”,固定结构,罢了)(连词,表修饰,可译作“着”)

疾(形容词,强,这里指声音宏亮)(形容词,残疾)(形容词,快,迅速)(名词,疾病)

假(动词,借助)(动词,假装)(动词,借给)

绝(动词,横渡)(形容词,到了极点)(动词,停止,消失)(动词,隔绝)(副词,非常,极其)(动词,隔绝)(动词,停止,消失)( 动词,阻断)

生(通“性”,资质,禀赋)(动词,产生)(动词,出生)(动词,活着,保全生命)(动词,生长,这里有“覆盖”的意思)(古时对读书人的尊称)

7. ①古义:把它做成        今义:认为

②古义:广泛的学习      今义:学识渊博

③古义:爪子和牙齿      今义:比喻为坏人效力的人

④古义:托身            今义:把理想、希望、感情等放在(某人或某种事物上)

8.①即使又晒干了,也不再挺直的原因,是人力加工使它变成这样。

②君子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检查自己,就能智慧明达,行为没有过错了。

③登上高处招手,手臂并没有增长,但是看的人(却)能看得很远;顺着风向呼喊,声音并没有加强,但是听的人却听得特别清楚。

④雕刻一下就放弃它,腐朽的木头也不能刻断;雕刻不停的话,金石也能雕刻成功。

⑤蚯蚓没有锋利的爪牙,坚强的筋骨,却能上吃泥土,下饮地下水。

9.《劝学》的“劝”起着统领全篇的作用。 “劝”是 “劝勉,鼓励”的意思。作者在这篇以《劝学》为题目的文章中,勉励人们要不停止地坚持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发展才能,培养高尚的品德。

10.参考角度:①学习是不能够停止的;②学习要敢于超越前人,包括自己的老师;③学习要不断反省自己;④学习要善于借助外物;学习要善于积累;⑤学习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⑥学习要专心一致,且戒浮躁;等。

  • 科目:中档 来源:广东省专项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的题。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3.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

    4.文章第③段说,“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请结合这句话,恰当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70字左右)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1、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

    3、作者反对一些书法研究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下列各项中,对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5、请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100字左右)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

    (1)第④段,“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的“结论”是指_______________。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第19―22题。(18分)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19.作者反对一些书法研究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下列各项中,对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是(3分) (      )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21.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4分)

    22.文章第③段说,“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请结合这句话,恰当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70字左右) (5分)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第1―5题。(15分)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1.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2分)

    3.作者反对一些书法研究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下列各项中,对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      )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符。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5.请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100字左右) (4分)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19.作者反对一些书法研究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下列各项中,对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是(3分) (      )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21.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4分)

    22.文章第③段说,“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请结合这句话,恰当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70字左右) (5分)

  • 科目: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刘守安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19.作者反对一些书法研究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下列各项中,对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是(3分) (   )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20.对全文内容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6分) (   ) (   )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21.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4分)

    22.文章第③段说,“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请结合这句话,恰当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70字左右) (5分)

  • 科目:中等 来源:2011届广东省高州市高三上学期11月月考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A.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B.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C.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D.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A.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B.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C.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D.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E.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3.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4分)

    4.(1)第④段,“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的“结论”是指_______________。(2分)

  • 科目:3 来源:广东廉江市第二中学2006-2007学年度高考语文模拟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文,完成第下题。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文化

      ①我们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并不是为书法下定义,只是一个范围的界定。时下人们为“中国书法”已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表述的方式各不同,但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和核心概念是一样的,那就是“艺术”。特别是几位著名的学者提出书法是“艺术”,甚至是“纯粹艺术”、“最高艺术”等等,影响甚大。

      ②人们把中国书法定义为艺术是基于中国书法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把汉字的字形放在“中国书法”作为文化层次的结构中来审视,就会发现,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体现的。在整体的书法文化或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字体书法形态属于物态文化层,这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当人们对汉字结构的科学性、艺术性及书写出来的笔法、字法、章法给予充分的估量和赞美的时候,我们看到研究者往往只限于对“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并且往往忽略字体得以显示的“物器”、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因素;忽略一件书法“作品”的美是在书体形态与材料形态有机融合中显示出来的这一重要事实,所以人们对书法“物态层”的研究与描述也往往是不全面的。在多层次结构的书法文化中,只就其表层结构进行分析,把它当作书法“本体”、全体,并由此概括其性质并作定义。这种研究思想和方法都值得斟酌。

      ③在对一种文化形态作文化结构的观察中,我们分出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文化层次,以求全面认识其内部结构中的各个文化层次并非具有同等的意义。其中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的核心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体现着该文化形态被创造的目的。因而也集中体现着该文化形态的价值、功能。就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展示汉字字迹的形态不是目的,展示出一定的文字的内容,以实现文字的记录、传播功能才是目的。各种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书者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展示出蕴含着经济、政治、宗教、家族、社会风习等内容的无比丰富的“意义世界”。如果说在对“书法”这种文化现象的考察中,对物态文化层次专注而对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在物态文化的体现可能有所忽略的话,那么忽视对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考察、认知则是完全不应该的。文字内容属于书法文化的“心态文化层”,是体现“作品”价值的核心部分,丢弃了文字内容而只专注文字的物态形式,这还是一个完整的书法“本体”吗?

      ④如果我们从“汉字”与“书法”的关系方面作观察,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国书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有形、音、义三要素。书写者总是为显“义”而构形,而并非为构“形”而构“形”,为书写而书写。现在的问题是,“书法”研究者仅着眼书写者的构“形”和接受者的识“形”、观“形”,把书写者显“义”和接受者会“义”的目的丢掉了。这样,研究者尽管把汉字的“形”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抽掉了汉字“文化”核心内容,也便不能认识汉字及其显示形态的功能价值。

      ⑤一些论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对“形”本身的艺术价值扩大、拔高,其基本论据是将汉字与绘画相比符。这是违背文字的本质规定的。汉字是一种符号而不是图画,符号是约定的,其“形”与其表示的“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符号显示的汉字字“形”,其本身的文化意义、审美意义是稀薄的,不确定的。一个个汉字字“形”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字“形”方面所显示出的点画(笔法)、结体(字法)、布局(章法)虽然可能显示出某种“形式美”,但它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毕竟属于“形式”,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并受到这种目的的制约。那些被称为中国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具有“郑重的用途”(启功语)的实用性书写,绝不是书写者自由“创作”的“为艺术的艺术”。只用“艺术创作规律”和“艺术发展规律”难以讲说这些书迹的产生与变化发展。

    (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有删减)

    第②段,作者认为,一些书法研究者对书法作品“物态文化层”的分析说明是不全面的,其理由是:

    第④段,“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中的“结论”是指________。

    作者反对一些书法研究者强调汉字字形独立的审美功能。下列各项中,对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汉字是符号,不等同于绘画,不能与图画的审美相比。

    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才能显示出审美意义。

    古代书法的各种书迹,都是实用性书写,不是为艺术的艺术。

    个体汉字的字形,不具有审美意义和独立的文化意义。

    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对全文内容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提出书法是一种文化,既是对其范围的界定,也是为其下定义。

    字体书法的形态,是书法“本体”结构的“外显”的表层部分。

    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服从于表达内容的需要。

    汉字符号的审美效果,是体现在书法文化结构的物态文化层面的。

    物态、制度、行为、心态四个层次,在文化结构中具有同等意义。

    请举例,谈谈你对书法作品文化意义的认识。(1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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