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徽省户口迁入与迁出办理条件地点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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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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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庆市户口分户手续及条件(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分户办理条件: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立户办理条件: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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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的分类: A类(cw9,cr100开头):国内吸引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B类(L开头)国外吸引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不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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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访问沧州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口新政策办理流程以及户口迁入条件如下是最新沧州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政策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1、孩子能否落户集体户“单位同意”是重点 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
廊坊集体户口迁移办理须知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主动将集体户的户口迁出,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卓;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3、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一(含本数)以上的; 4、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一(含本数)以上的。…
基本原则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迁移登记。 第一百四十二条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
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2015年得政策:&&&一、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市区 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1、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2、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办理条件1、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2、夫妻投靠户口迁入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5、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6、复退转军人入户7、购房入户8、亲属投靠入户9、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材料一.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派出所..…
中新河北网保定1月26日电&保定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26日透露,市政府日前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在城镇迁移落户过程中,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合理确定保定市区落户条件,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2016年户口迁出秦皇岛怎么办理,秦皇岛户口迁出指南条件及流程相关说明,暂未出台的规定继续沿用以前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办理条件居民户口迁移: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2、录用公务员迁移;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6、..…
一、有序放开城镇迁移落户条件 (一)全面放开县级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合法自建房,政府、单位授..…
办理条件 (一)夫妻互相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 (二)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和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 (三)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四)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户口迁移。 (五)对由城镇迁移农村,市县外迁入的实行准迁制度。 (六)改革高..…
全面贯彻落实《衡水市鼓励引进人才若干规定》,更好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把握人才引进的重点。 1、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较高层次的人才,主要是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或海外留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
办理条件 1、因升学迁出户口; 2、大中专生因退学、学校除名迁出户口; 3、因参军注销户口; 4、因工作调动、婚迁、投亲、军人家属随军、招工等原因迁出户口; 5、办理迁出手续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材料 1、因升学迁出户口 户口登记机关凭: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2)迁出人员的户..…
016年户口迁出河北省怎么办理,河北省户口迁出指南条件及流程相关说明,暂未出台的规定继续沿用以前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河北户籍改革新政:全国最宽户口迁移政策.落户条件全国最宽、配套政策全国最全”的户口迁移政策 主持人:河北省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政策有哪些亮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武城县规范农村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户籍城镇化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
八类人员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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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访问《2016年上饶夫妻投靠落户口新政策办理流程以及户口迁入条件》,如下是最新上饶投靠亲属落户政策,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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