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政府投资意向函的求助函

20201463882010/2015政府发函给法院求情须明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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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府发函给法院求情须明文禁止  备受关注的太原“复旦博士生之父遭强拆致死”一案于去年8月作出二审判决。但直到12月初,死者孟福贵之子孟建伟才拿到该案的终审判决。除一审被告人高海东维持死刑判决外,多名被告人均量刑减轻。其中,量刑变动最大的是案发当天组织强拆的安保公司负责人武瑞军和另一主犯李彦忠,分别由一审的死缓和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1月14日《新京报》)   此案在太原和山西省两级法院审判期间,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函件称,“武瑞军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其家属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到区及有关部门上访,并提出减轻量刑的诉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恳请法院对武瑞军重审量刑时,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   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太原晋源区政府的这两份公函对山西省高院的二审判决有无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在山西省高院的二审改判理由中,并没有提到这一点,而是称,武瑞军“对拆迁可能遇到反馈是有预料的,并放任造成一些伤害,但事出有因,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凶伤害行为在罪责上有一定区别”。此外,判决书还称,武瑞军在被羁押期间,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明眼人很清楚就能想到,即使在改判文书中并没有提到两份政府公函,但事实上不可能不产生一定的影响。一则这是作为一级政府的正式公函,作为法院,那怕是高级法院不能不慎重地对待。二则这份公函还提到了“维稳”,众所周知,“维稳”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重中之重,甚至法院也有“维稳”任务,作为山西省法院不可能不予以相应的考虑。   话再说回来,即便太原晋源区政府的这两份公函并没有对山西省高院的判决产生实质性影响,从程序正义上而言,也是非常不当。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政府并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指控方,无权参与到诉讼中,对案件说三道四。并且,鉴于现实中政府基于法院的强势地位和潜在的影响力,无形中会对法院的独立审判产生影响,进而打破诉讼中的平衡,让天平倾斜于被告人,干扰到司法公正审判。因此,政府发公函向法院求情是对法治的破坏。   近些年,政府发公文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求情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内蒙古苏尼特右旗法院审理某公司负责人涉嫌非法持有弹药案时,收到所在地政府“建议书”,要求对嫌犯减轻处罚。这种现象屡屡发生,恐怕跟我们对政府公函干扰司法审判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关系,也跟这种以集体名义发文,无人承担责任也有关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发公函干扰司法的危害并不亚于官员个人干预司法活动的危害,因此,有关方面必须明文禁止政府发公函干扰司法审判的现象,并且规定,对于发现以政府名义发公函干扰司法审判活动的,也必须建立记录、通报以及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的制度。   文/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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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一封求助函让这家德企晋级中国网红
【欧洲时报网】德企舍弗勒(Schaeffler)最近在中国着着实实火了一把,不是因为它生产出了什么高精尖产品,也不是因为它给中国带来了多大的经济效益;而是因为一封紧急求助函:
德企舍弗勒发出的“紧急求助函”。(图片来源:道德经)
9月14日,舍弗勒大中华区CEO张艺林致函上海市有关部门,提到其滚针原材料供应商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因为环保方面的原因,被断电停产,也被拆除了相关生产设备;而问题的关键是,除了界龙,舍弗勒也没有其他滚针供应商了……
舍弗勒表示:这实在是太悲剧了,毫无准备,晴天霹雳!滚针多重要啊,没有了滚针,还怎么生产汽车,像是上汽通用的凯迪拉克和别克、上汽荣威等等,都是会停产的呀!公司倒是可以找个替代供应商,但你们的汽车敢用这些没有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吗?试想一下,中国汽车会减产300多万辆啊!会损失3000亿人民币的产值啊!局势可以说是十万火急啊!
所以,舍弗勒希望有关部门暂时放界龙一马,可以继续为其提供3个月的滚针,让他们有个缓冲时间去找其他供应商……
这封求助函是舍弗勒写给政府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的,常理讲这不应该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吗?怎么会出现在网络上?难道是有人故意为之,想要引导舆论方向?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了。因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已被这场声泪俱下的苦情大戏深深迷惑,火速到达现场给舍弗勒站队鸣不平,指责政府的高标准环保政策,认为这会让中国的实体经济受到冲击!
不明真相的网友跟风评论。(图片来源:道德经)
然而,媒体朋友们可不是好糊弄的,纷纷表示,我们的环保政策为什么要给你这个德资企业开绿灯?为什么要给你搞特殊化?
于是,短短4天后,也就是9月18日,舍弗勒官方微博就再次发布声明:经过和客户、政府、供应商等多方的接洽沟通,现已调动全球资源妥善处理供应链事宜,目前对主机厂整车生产影响可控。
看到了吧,短短一周时间,舍弗勒就处理好问题了啊!说好的没办法呢,说好的十万火急呢!吃瓜群众们显然防不胜防地掉入了舍弗勒精心策划的舆论陷阱……
随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局的出面,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了水面。
据了解,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在1993年时成立,现已发展成为当地名企。虽然这么多年来确实为当地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环保问题上一直屡教不改,也一直没有环评审批手续。
在去年12月份中央环保督查期间,公司就被列为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淘汰关闭类”。去年12月和今年3月,当地政府两次告知企业停产。再到今年9月4日,再次书面告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如不予配合,将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在这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界龙没有充分的时间和舍弗勒进行沟通吗?舍弗勒自身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责任吗?
环境保护是当前中国最为重视的领域之一。(图片来源:中新社)
舍弗勒作为德资企业,应当在选择供应商时,认真审查供应商的背景,并且考虑其在中国的合法性;不能只看价格,忽略环保问题啊。就算当初选择时,界龙刻意隐瞒环评问题;但是,合作这么多年,舍弗勒自己都不去车间检查验货吗?难道就没发现问题吗?就像环保部门说的,“这家德企自身的环境管理,难道真的不需要反思吗?”
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舍弗勒紧急求助信事件”也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是,中国的环保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
毋庸置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确实存在矛盾,但“铁腕治污”的初衷是不能动摇的。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一直强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所以,不论你是中企、外企,还是中外合资企业,一定要明白,环保面前,人人平等,以后真的没人给你撑腰啦!
(欧洲时报德国版实习编辑姜楠综合报道)
欧洲时报德国版微信公众号:GermanReport
(编辑: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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