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概念可享受哪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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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有什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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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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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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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税收优惠
【业务描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小型企业实体,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安徽省限额标准为6000元。政策执行期限为日至日。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该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享受主体】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报送资料】(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3)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6)扣减企业所得税的,还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其中包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受理部门】各办税服务厅【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3)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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