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警有法不依领导推卸责任给下属踢皮球,有什么制裁的手段吗

长寿区相关部门行政效能低下,有法不依,遇事推诿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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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监察信箱[
发布单位:
长寿区政府
来信内容:
长寿区相关部门行政效能低下,有法不依,遇事推诿
日,长寿区阳光小镇外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的投诉不断,然而都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反而占道经营情况越来越严重,居民与商户的矛盾越来越深,对相关部门的怨气也越来越大
我们在生活中,会经常看到破窗效应的现象,一个烟头没有及时清理,用不了多久烟头就会遍布地上;一幅涂鸦没有擦去,接二连三的漫画马上就盖满墙壁;有人在街头吐痰,就有人在路边小便;有人上班迟到,有人便提前早退;一个人不按顺序抢上公交车,大家便一哄而上;一个人闯红灯,后面便跟上一大片……这就提示出一个规律,任何坏事,如果在开始时没有阻拦掉,形成风气,改也改不掉,就好象河堤,一个小缺口没有及时修补,可以崩坝,造成千百万倍的损失,所谓“千里大堤,溃于蚁穴
阳光小镇的占道情况也是这样的, 最开始的时侯,金科阳光小镇外面并没有多少占道经营,仅有少时的占道,也没有出现搭棚情况,但是随着居民入住率的增加,商铺出租率也同时升高,占道情况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和处理,造成现在商家一窝锋的,占道,搭棚情况越来越严重,破窗效应形成,
同时占道后居民不断向相关部门投诉和反应均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居民对相关部门的信任度,满意度严重下降,另一个破窗效应形成,就是对政府的不信任危机.
华盛顿定律:华盛顿合作定律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旁观者效应",众多的旁观者分散了每个人应该负有的责任,最后谁都不负责任,于是合作不成功。具体说来,当一个人从事某项工作时,由于不存在旁观者,自然由他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虽然有点敷衍了事,但也还能勉强成事,所以"一个和尚挑水喝"。如果有两个人,虽然两个人都有责任,但是因为有另一个旁观者在场,两个人都会犹豫不决,相互推诿,最后只好"两个和尚抬水喝"。如果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人,旁观者更多,情况就更加复杂,关系也更加微妙,彼此之间相互"踢皮球",结果"永无成事之日",最后"三个和尚没水喝"。这就说明,当许多人共同从事某项工作时,虽然群体成员都有责任,但是群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成了旁观者,彼此相互推诿,最后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结果合作不成功,产生了华盛顿合作定律.
在金科阳光小镇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情况来看,似呼很多部门都可以依据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的,
公安机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环保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44条 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第56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第52条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
  已经建成的,经营者必须对污染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10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主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的;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生产、经营、施工中未保证其场界噪声值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夜间及高、中考期间擅自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从重处罚;
《重庆市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政---- 第十八条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缘石五十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设置停车场和经营性摊点、亭、棚;
  (二)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好吧,这些法律法规太多了,
,
公安还是很好,每次打110都会过来招呼一下,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答复是这样子的:我们也只能劝一下,噪音扰民需达到多少分贝才能罚款,我们没有相关仪器,这个要环保部门出具手续:不是吧,为什么呢?
环保:占道经营的产生的问题不归我们管??真的吗?
市政:我们正在积极向上级汇报,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具体办法,请耐心等待..请问我要等多久呢?100年够不够?
区政府:,一会儿,你找环保吧,一会儿,杜舟街道,一会儿你得向市政反应,大哥,究竟找谁你自已知道么?就是找他们没有用,才找的你啊..恩恩,那你向纪委投诉相部部门不作为...
12345---你反应的问题,我们已向相关部门转交,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呢,我已经很耐心了,刚投诉时我
曾经有个直升机飞行员飞行途迷路了,向地面发出信号:我在哪里??塔台很快回复:你在天上,这种标准的,正确的,毫无用处的回复有用吗?是群众需要的吗?
于是,华盛顿定律效应形成,在长寿区金科阳光小镇,一年了,占道经营情况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居民一直生活在噪音,油烟,耐心地等待,在等待中送了冬雪,在等待中迎来了花开,却只能在相关部门的推诿中徘徊,在充满噪音的深夜里失眠,在弥漫着油烟的空气里窒息.
办理单位:
区市政园林局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投递的信件(渝监察信箱〔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检查,金科阳光小镇小区周边有“铁板板烧烤”、“田记烤鱼”、“龙凤老火锅”、“渔尚鱼”等多家餐馆,餐馆本身均有厨房并安装有抽油烟设备将油烟接入了上顶烟道,但其均在人行道上搭建折叠帐篷从事经营活动,部分餐馆经营烧烤,将烤架摆于人行道旁,产生一定的油烟和喧闹噪声。
区市政局通过详细摸底调查,目前有违章搭棚经营户47户,区市政局及区菩提街道、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已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噪音、油烟等问题,我局于7月19日组织菩提街道、公安、食药监、规划、环保、城投公司、金科物管召开了信访协调会,经过充分研讨,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目前就金科阳光小镇存在的问题正在向区政府报告,近期各部门将联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并督促物管尽快落实长效管理方案,巩固整治后效果,确保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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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溆浦县公检法滥用职权、包庇纵容违法犯罪
O期盼着 发表于 &1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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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溆浦县公检法滥用职权、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尊敬的领导:  举报人:毛贵莲,女,汉族,日,现监视居住在溆浦县卢峰镇哑塘村2组,身份证号:232547,电话:。举报事项和事实如下:  一、溆浦县公安局片警,迎宾派出所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助纣为虐,成为黑势力保护伞。  1、2012年3月举报人在取得了溆浦县勘测规划土及卢峰镇村管所开具的建房许可证,(县勘测规划图及建房许可证附后),在自己权授的房基上修建新房时遭到不明人士阻工骚扰后又由迎宾派出所做帮凶,逼迫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给来路不明自称是“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交纳1000元钱。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不答应这样形式的敲诈勒索。为此就遭到派出所杨所长的大声斥责恐吓,将势单力薄的举报人弟弟毛泽伟强行关进了县拘留所8天。其一自称是“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其二自称是“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出示相关停建文书,只是嘴上说举报人的房屋修筑超出红线,停止修建。其三红线在哪里?红线的依据是什么 ?“县执法局”人员自己都不清楚。“县执法局”他们执得是什么法?执法的依据是什么?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同迎宾派出所这样理论,可派出所不问原由,不分青红皂白就滥用职权将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强行送进县拘留所关押了。  由于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在拘留所天天担心家里是否还会有人遭到这样的敲诈勒索,及家人的安危。致使从拘留所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精神恍惚,白天无法正常工作。  迎兵派出所欺压百姓,滥用职权,实际造成了举报人弟弟毛泽伟精神损失及名誉上的侵害。  2、迎宾派出所助纣为虐。为黑势力当保护伞做帮凶。  (1)日举报人在修建自家新房时,舒小兰、舒启铭无故将举报人的父亲毛家华及举报人弟弟毛泽伟打伤,当时已经报案(伤情鉴定附后)。可派出所除了当时出警到现场问笔录外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不管不问使事情拖至今日都没有解决。  (2)同月24日,舒小兰见举报人的父亲已经出院,心存不满,先冲到举报人家在建房基地将举报人在建房钢筋扳弯,混凝土捣毁,见举报人父亲打电话报案后,有3名民警来到现场,舒小兰就更加大胆地同其丈夫舒启铭,其弟舒志胜,其女舒丽娜及其女婿等人在三名民警的帮助下(3名出警民警当时抱住了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 ,举报人的父亲毛家华及举报人老公的爸爸向志县,现年74岁)用三节棍等钝器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及轻微伤,鉴定书附后)。案发现场的民警不制止双方四十多岁手持双节棍的凶手而要抱着七十多岁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不放是何原故?案发之后凶手并没有逃离现场,在场的三位民警为何不作现场处理呢?是不是助纣为虐的帮凶可想而知。  (3)日,舒小兰在迎宾派出所的保护伞下越来越猖狂,竟然猖狂到架梯子翻墙来到举报人家施工楼顶行凶,掐着举报人老公父亲向志县的脖子,想致向志县于死地,谁料没有如愿,让向志县挣脱了。当时举报人已经报案。舒小兰见阴谋不成就串通迎宾派出所叫一个没有资质的法医做了份假轻伤鉴定(虚假伤情鉴定附后)来控制打压举报人,使举报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现在监视居住中)。诬蔑举报人的老公向和平及举报人老公父亲向志县的清白。  (4)日,迎宾派出所明知举报人已有三个多月的身孕,还强行拉去看守所关押,并将举报人七岁大的儿子向理扬独自一人扣押在派出所至同月26日。  二、检察公诉机构,不分证据真假,理由是否充分,糊乱批捕。  1、溆浦县检察公诉股明知溆浦县公安局物证鉴定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作出的公(溆)鉴(法)字【号鉴定结论书作鉴定的两名法医中一名还是没有鉴定资质的实习生却以伤情鉴定为依据糊乱批捕举报人老公的父亲向志县及举报人,从派出所到公诉机关举报人老公的父亲向志县都多次提出请求重做舒小兰的伤情鉴定。可没有一个机关答应这样的请求。  2、公诉机关把“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过失”两个罪名混为一谈,分不清,糊乱定罪批捕。  日至日及日,先后三次都是舒小兰冲到举报人家中行凶,且日这天是舒小兰架梯子翻墙过来行凶。举报人老公的父亲向志县为了不被舒小兰掐死才做出的正当防卫举动。而检察公诉股不结合实际案情以“故意伤害”来定罪,与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完全不符。  三、溆浦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向刚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与日收到溆浦县人民法院(2013)溆刑初字第18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此判决书由溆浦县人民法院向刚华审判长主持开庭,法院认定被告人舒启铭犯故意伤害罪系主犯,而另一名主犯舒小兰只字不提,其他参入人员也没有判定。判定免于舒启铭的刑事处罚,还拿些不相关的法律条款来糊弄举报人,对罪犯实施包庇(刑事判定书附后)。  1、舒启铭当着三名民警面行凶,却在法庭上拒不认罪。  2、舒启铭是纠集多人多次来行凶。  3、舒启铭没有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舒启铭多次纠集多人手持凶器故意行凶且在法庭上还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其行为对社会存在极大的危害性。与刑法中第15条完全不符。  综上所述,可见溆浦县的公、检、法是打着旗号如何欺善扬恶,助纣为虐,层层庇护,纵容犯罪的,希望领导明查,纠正溆浦公、检、法这歪斜的社会风气。还举报人一个公正、公平、安定的生活。  致此!为谢  及待回复!
:关于毛贵莲、毛泽伟反映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汇报
  网民朋友:  近日,我局收到关于毛贵莲、毛泽伟反映我局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信访件,根据信访人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局纪委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已经给信访人和上级相关部门给过答复。后信访人又多次到我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纠缠上访,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的调查组,由政委、纪委书记亲自调度,现将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毛贵莲,女,汉族,1980年4月出生,现住卢峰镇哑塘村××,原系溆浦县让家溪乡村民,身份证号码为:232×××。  毛泽伟(系毛贵莲的弟弟),男,汉族,初中文化,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162×××,湖南省溆浦县人,户籍所在地:卢峰镇哑塘村××,现住卢峰镇哑塘村××。  向和平(系毛贵莲的丈夫),男,土家族,1976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172×××,户籍所在地:溆浦县谭家湾乡下高坪村××。  舒启铭,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身份证号码:012×××,现住卢峰镇哑塘村××,原系低庄镇牌子田村××村民。  舒小兰,女,汉族,1963年6月出生,身份证号码:122×××,现住卢峰镇哑塘村××。  二、案件事实及处理情况  1、日10时许,毛泽伟、毛家华父子等人因在卢峰镇哑塘村二组宅基地建房同邻居舒启铭、舒小兰夫妇等人发生纠纷并引发打架,毛家华的亲家向志县、女婿向和平欲持锄头帮忙打架,舒启铭的女儿舒丽娜、女婿刘涛等人见状也上前帮忙打架,正在双方陷入混乱打斗时,恰好路过此地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舒成华等人发现并立即下车制止,双方停止打斗。舒及时报告迎宾路派出所出警处置。此案由溆浦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受理。后经法医鉴定,毛家华在此次打架过程中被对方打成轻微伤,住院五天,10月23日出院。24日早上,毛泽伟到迎宾路派出所要求尽快调解处理,迎宾路派出所准备召集双方人员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时,毛泽伟接到电话得知舒小兰推倒毛家倒水泥立柱的钢筋,毛泽伟急忙赶回家,便发生了10月24日的案情。  2、10月24日8时许,因舒小兰掰弯毛泽伟家建房工地上一根倒立柱的钢筋致双方矛盾升级,当日早上正在派出所商量调解事宜的毛泽伟接到信息后突然从派出所离开,迎宾路派出所所长见毛泽伟无故突然离开,担心会出事,便马上叫来副所长钟兵带领民警朱君、刘华忠三人驾车赶去。毛泽伟驾车从派出所赶回到建房工地后,用石头打烂舒启铭家二楼窗户玻璃,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先查看现场了解情况,然后准备叫双方当事人去派出所调解处理。舒启铭见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从自家出来,突然抓住毛泽伟的衣领,两人扭打在一起后双方倒地,毛家华及其亲家向志县见状各持一把锄头扑过来攻击舒启铭等人,民警钟兵、朱君、刘华忠三人竭尽全力将两人阻止并夺下锄头。同时舒启铭的妻子舒小兰、女儿舒丽娜二人帮助舒启铭用鞋子击打毛泽伟,毛家华被夺下锄头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击打舒启铭的头部后被劝开。此时,在事前接到舒启铭电话的舒志胜(舒启铭的弟弟)同水东派出所民警张理成(着便装)恰好赶到现场,舒志胜下车后突然拿一铁质双节棍击打毛家华头部,被民警朱君上前劝阻并夺下双节棍,而后舒志胜同张理成便离开了现场。随后赶到的所长及副所长向琨立即拨打了120,将所有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然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此次打架造成的后果:经法医鉴定,双方共4人受伤,其中毛泽伟轻伤,毛家华轻微伤,舒启铭轻微伤,舒小兰轻微伤。  刚开始此案由迎宾路派出所立案调查,因双方对迎宾路派出所办案提出质疑,后呈报局领导批准,交由侵财犯罪侦查大队办理,迎宾路派出所继续协助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侵财犯罪侦查大队于日呈报立刑事案件,并于日移送起诉至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于日向溆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毛泽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鉴于本案因民间纠纷引起,且被告人舒启铭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日(2013)溆刑初字第185号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舒启铭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舒启铭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毛泽伟医疗检查费用、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7655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毛泽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3、日下午4时许,毛贵莲、向和平及其父亲向志县、毛家华四人组织民工在四楼与舒小兰屋搭界处砌墙时,将邻居舒小兰屋与其所砌墙平行的边瓦敲掉又不打招呼,舒小兰闻讯后赶到自家四楼平台围墙上指责,并用手扒开毛家倒在墙上的水泥浆,被向志县、毛贵莲等人拉下至脚手架板上,分别持铁锤击打舒小兰的头部和全身,造成舒小兰当场昏倒。毛贵莲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打架后同其丈夫向和平离开现场外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舒小兰送到医院,后经调查得知事情大概经过,考虑到全案发展过程,经请示局领导后由迎宾路派出所办理此案。舒小兰的伤情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迎宾路派出所于日立案侦查,因在场民工不愿意作证,无法取得其他证词,只有舒小兰本人指控及其亲家母的证词。传讯毛家华、向志县等人,他们拒不配合。日,我局迎宾路派出所认定毛贵莲、向和平、向志县三人共同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溆浦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向和平、毛贵莲多次传唤不能到案,检察院将此案退回我局补充侦查。日,我局认定毛贵莲、向和平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县人民检察院于日以溆检侦监字(2013)第260号决定书批准逮捕毛贵莲,对向和平不予批捕,随后,我局将毛贵莲上网追逃,对向志县移送起诉,县法院对向志县作出判决(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日下午6时许,溆浦火车站公安派出所将逃犯毛贵莲抓获,晚9时许移交我局迎宾路派出所。经讯问及采集信息后,毛贵莲于1月25日凌晨送至看守所关押(因半夜医院无法进行体检,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只能先暂时关押在看守所),当日(25日)上午经县中医院体检后,认定毛贵莲怀有身孕,立即呈报局领导批准,将毛贵莲更改为监视居住措施。24日晚上毛贵莲被抓时,其七岁的儿子也随同,迎宾路派出所民警同其家人联系,均被拒绝领回家,征得毛贵莲的同意,暂时放派出所里托管照看,次日(25日)上午,毛贵莲的父母将毛贵莲的儿子接回。侦查终结后,毛贵莲伤害案于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调查结果  (一)关于毛泽伟、毛贵莲反映公安民警打人的事情  1、毛贵莲反映日在溆浦县公安局被局领导殴打的问题  日上午9时许,毛贵莲到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跟局长反映其弟弟毛泽伟被故意伤害案的案件办理情况,称公安局相互推脱不给其办理案件,郭龙金局长向毛贵莲解释说案件现由城区刑侦中队组织专人正在办理,叫她放心,公安机关必须按法定程序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案件。但毛贵莲不听郭局长解释,一直在办公室大吵大闹,并称公安机关如果不解决好此事就死在局长办公室。见此情形,正在局长办公室的局领导谢华、陈小军、石海分别做毛贵莲的思想工作,但毛贵莲根本不听,并称今天不解决好问题,就不离开局长办公室,甚至死在办公室。时至十一时许,因郭局长要去芷江参加全市公安工作务虚会议,便要谢副局长安排人将毛劝离办公室。经再次做思想工作,毛贵莲仍然不听,谢副局长便打电话叫来两名110民警,在劝离过程中,毛贵莲不慎摔倒,随后借故对在旁劝导的局领导谢华、陈小军踢了几脚,谢华、陈小军只是用脚挡了几下,根本不存在局领导殴打毛贵莲的问题。  2、信访人反映“10.24”事件中派出所民警参与殴打的问题  经查,日毛贵莲、毛泽伟一家与舒启铭一家打架案件中,舒启铭不顾派出所民警制止即扣住毛泽伟的衣领并发生扭打致双方倒地。毛家华、毛泽伟见状各持一把锄头准备攻击舒启铭,民警立即制止并夺下二人的锄头,毛家华随即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击打舒启铭的头部,舒小兰、舒利娜见状也上前帮忙殴打毛泽伟。派出所民警忙于劝架时,舒启铭的弟弟舒志胜赶到现场,持双节棍击打毛家华头部,民警朱君立即制止并夺下舒志胜所持的双节棍。经民警奋力劝阻,制止了双方继续殴斗。经查证,公安民警并无殴打他人的情况,而信访人所提及的水东派出所民警张理成当时身着便装,在整个案件中,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参与打斗。  3、信访人反映侵财犯罪侦查大队吕崇海警官动手打人的问题  经查,日,信访人毛泽伟、毛贵莲到侵财犯罪侦查大队找吕崇海警官,请求吕警官依法追究以舒小兰为首参与“10.24”打架人员的责任。吕警官回复他们说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毛泽伟便火气冲天,朝着吕警官大喊大叫,随后便跟着吕警官进了办公室。中午时候,吕警官和办公室的同事都将离开办公室出去办事,毛泽伟与毛贵莲仍然不肯离开办公室,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吕崇海警官当时打电话跟纪委书记汇报了此事,毛泽伟与毛贵莲一直在办公室坐到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才离开。这期间根本不存在信访人所反映的吕警官殴打他的行为。  (二)关于信访人提出“10.18”、“10.24”打架事件中参与殴斗的人员应依法全部追究刑事责任或违法责任,参与打架的人都应该拘留的问题  毛泽伟一家与舒启铭一家的打架事件是因为修房子的宅基地纠纷引起的,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两家都不愿意。鉴于前期办案过程中的疏忽和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对10月18日发生的事情,当事人毛家华、毛泽伟无法指出其被伤害的行为人,现要查清具体行为人难度很大,毛泽伟对该案件定性的误解,应多作解释。经了解,法院已不再受理毛家华伤害赔偿诉求,考虑毛家华受害的实际情况,只能认定为纠纷,拟作治安调解处理。对于日发生的事情,双方都有殴打对方的行为,造成毛泽伟轻伤,毛家华轻微伤,舒启铭轻微伤,舒小兰轻微伤。日溆浦县人民法院判决舒启铭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经呈报局领导批准,日,对舒志胜(舒启铭的弟弟)处以治安拘留五日。  对于邻里纠纷造成的轻微伤案件,未调解成功的可以拘留,但此案双方都有殴打行为,且双方都有伤,对主要行为人已依法判决和处罚,为防止矛盾扩大化,我局认为不宜对参与打架的所有人员一律拘留。  (三)关于毛贵莲、毛泽伟举报溆浦县公安民警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经调查,事情发生后,派出所均及时赶到现场出警、并予以受理、立案侦查。尽管毛泽伟、毛贵莲及舒启铭、舒小兰双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四处上访、吵闹,但办案部门并未有任何停止、拖延办案行为。经审查,我局认为此案立案及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不存在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 溆浦县公安局
:该案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而不是单方面的正当防卫
舒启铭介绍毛泽伟到卢峰真哑塘村来修房子,后因矛盾纠纷,毛泽伟要将房屋建在舒启铭家前面同舒启铭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扭打,溆浦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制止,但是现场混乱,舒启铭与毛泽伟双方互相殴打对方至轻伤,公安机关将舒启铭、毛泽伟二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了该案,并将舒启铭、毛泽伟二人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县法院依法判决二人有罪。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都是依法依规。
我也感觉,该楼主在阐述事实时,故意隐瞒了对己方不利的很多东西。
:一楼、两楼你们都是溆浦县的犟卵(党员)或许是经手办过此案人
一、两楼你们党章是怎么学?书你们比我读的高可没用在正道理上我为你们父母感到悲哀。好了闲话少说进入主题。&&&&&&&&&&&&&&&&&&&&&&&&&&&&&&&&&&&&&&&&&&&&&&&&&&毛泽伟是问舒启铭后方知后在同一人手上各自卖了地皮,事后毛泽伟为表答谢意卖好糖酒、水果亲自上门答谢。办好相关手续后2012年开年选好日子着手开始新建房屋之后多次遭到舒家人无理取闹、多次阻工后舒家跑到建设局告状毛家人与建设局、执法局到县政府一番理论后两部门再也没来干涉毛建房,舒家人见自己的妄想不以得成后多次叫来社会人员任意损毁毛在建房屋并多次殴打毛泽伟及家人致残。&&&&&&&&&&&&&&&&&&&&&&&&&&&&&&&&&&&& &&&&万万没有想到噩梦这还是刚刚开始,毛泽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得到的是更大的伤害和痛苦;首先是公安局有案不立、违法不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假鉴定、假回复、向相关办案人员和领导反映时遭到欺压和殴打,举报无果;之后,向检察院举报反映检察院不监督对当事人反映事实不核查将错就错;最后法院枉法判决、乱用法律条文,在舒当庭审判时拒不认罪也没有赔偿伤害方一分钱医药费,更没有得到伤害人谅解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情况下判决舒有罪,系主犯,免于刑事处罚。当事人深不知法院是用我国那条那款?我只能说法院拿法律当儿戏,戏弄平民百姓。&&&&&&&&&&&&&&&&&&&&&& &&&&毛泽伟再在这里5问1楼:&&&&&&&&&&&&&&&&&&&&&&&& &&&&1、毛建房屋占舒地方了吗?2、舒凭什么三番五次到毛家损毁其财物任意殴打毛等人?3、你们公检法又做了些什么?4、毛泽伟有打伤过谁了吗?5、又被起诉和判决了吗?真是可笑,睁着眼睛说瞎话,为什么现在党和政府如此黑暗就是因为你们这些卖来的官不办实事。你能把毛泽伟的起诉书或判决书放网上晒晒还是用真实姓名在这里和我聊聊我佩服你。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情况属实,如果情况不属实谁敢在网上实名举报乱说公检法的坏话?我是要在网上晒晒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为了自己的利益欺压伤害百姓。让大家站出来说几句、、、、、
:实事求是
关于溆浦县公安民警不作为和乱作为 & 主报人:毛泽伟,男,汉族,日出生,现住卢峰镇哑塘村二组。 本人在2012年修房屋期间遭到以舒小兰为首,舒启铭、舒志胜、舒丽娜及其舒小兰女儿、女婿等人肆意挑衅事非,多次殴打我和家人,公安人员以邻里纠纷,大小事化小为理,偏向、包庇犯罪人,是其更猖狂、嚣张,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是事情一天天恶化。为了使事情得到制止,不发展到不可收拾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特向领导反映他们的乱作为和非作为。 举报现由: 一、迎宾派出所在没查清事实,强行把我拘留八天。 二、迎宾派出所对舒小兰为首的故意伤害案定性不准,调查不清,处理不当,实施包庇,造成了第二次更大的伤害。 三、吕崇海警官接办案件时没有认真查清事实,只是走过程、做形式、糊弄人,造成第三次伤害。在我和姐姐毛贵莲去问吕崇海要答复时,遭到不好态度对待,还动手打人。 四、法医在明知没有法定资质还作鉴定,对本人造成时间上的耽误和精神上损失。 事实和经过: 一、2012年我持相关证件在修建房屋时,遭到来路不明“执法人员”的干扰,在我们极力的劝说和忍让下到晚上九点许时发生了口角争执,对方报了警,迎宾派出所民警将我父亲毛家华带走。吃晚饭时得知我父亲已被派出所带走后,我就去派出所问原因,反被派出所控制,杨所长和几位民警叫我向所谓的“执法队”赔1000元钱再赔礼道歉。说我是抗拒执法和妨碍公务,没赔钱就要拘留我,我就和杨所长辩解说:“1.所谓的执法队人员没有给我出示相关证件;2.所谓的执法人员说我家修建房屋超出了红线,我问他们所说的经线在哪?所说的红线依据在哪?”们们回答我说:“没有依据,我们叫你停工你就得停工;我说你超出了红线就超出了红线。”请问有这样执法的工作人员吗?他们执得是什么法?3.我没有打过所谓的执法队人员,我为什么要赔他们1000元和赔礼道歉?辩解完之后,我向杨所长请求他放我老父亲回去,他鞋子全湿了。又没吃晚饭,我担心他的身体吃不消。可杨所长不答应,我又提出自己出钱让他们帮忙去外面买碗饭,他们也不允许。直到第二天早上一点多钟时,在我多次请求下,杨所长才让我父亲回家,到了早上五点钟左右,迎宾派出所强行将我关进了拘留所,在里面度过了八天的黑暗日子,我出来时原本打算要告执法队和派出所他们,后来想想只要房子安安心心修好就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谁又愿意跟共产党斗呢?我就安心修房子算了。 二、舒小兰又多次阻碍我们施工,对她多次提出的无理要求,我们都答应了她。当时我们想房子修好了就没事了。日,在我们准备浇灌柱子时被舒小兰无事挑起是非,掰弯我家已扎好的钢筋又和其女儿捣毁已浇灌好和还没浇灌的混凝土,打烂已装好的模型。舒启铭、舒小兰带领其女婿和社会人上人员将我和父亲打伤(当时已报警)。后来我们多次到派出所叫他们去帮我父亲要些医药费和追究所参与打架人员的责任,都没有结果。 同月24日,在派出所的包庇下,舒小兰和舒启铭及其家人见我父亲从医院回家,舒小兰一家觉得上次下手太轻,又肆意挑起是非,损毁我家财物,纠集多人在派出所民警到场并帮助下将我和父亲毛家华又再次打伤(经公安局鉴定我为轻伤),派出所口口声声说把事化小。请问领导大人派出所这样做是把事真要化小还是暗地里做帮凶?事后在医院没钱停药的情况下,我家人多次到派出所要求追究这两次所参与打架人员的责任和让对方出医药费时,派出所以邻里纠纷等各种理由推托。请问领导什么是邻里纠纷,是不是邻里打架都是邻里纠纷,不用任何事实、理由、证据?邻里之间打架了随便找个理由就能以邻里纠纷定? 经过半年之久的折磨,房屋万般无奈停建,在外打工的家人为确保我家人的人身安全不得不放弃工作回家里照顾我们。 日,舒小兰在多次殴打我及我的家人都没有受到任何经济和法律的制裁,觉得公安局和法律都是袒护她的。舒小兰又心生歹念翻墙过来到我家闹事,掐着我表叔向志县70多岁老人的脖子想置他于死地,她万万没想到这次我们不会再忍让她了,在我家人帮助下,才使向志县脱离了生命危险,我姐毛贵莲当时就已报警。 在同年7月23日我家人收到向志县、向和平、毛贵莲湘溆检刑诉委辩[号、湘溆检刑诉委辩[号、湘溆检刑诉委辩[号告知书。2014年元月25日,我姐毛贵莲在溆浦火车站被铁路公安控制后移交给迎宾派出所,杨所长和民警明知毛贵莲怀孕还将她连夜送到看守所关押一天,直到第二天才放出,现已监视居住,失去了人身自由,我姐夫向和平也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表叔向志县背担着故意伤害罪罪名。 三、日,收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溆浦县公安局鉴定人中的一人在鉴定时没有具备法定资质为由,准许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撤回撤诉。在这样不认真办案事情中能看出公安局有多乱,办案只是走过程,不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放在眼里,只口口声声说“查不清楚”。请问领导大人当着三位民警和围观群众的伤人案件都查不清楚,难道天下还有比这更清楚的案子吗?那么舒小兰被打伤案刚二个月就查清并移交到检察院,是什么高科技这么快查清了呢?这不是明显在偏袒舒小兰、舒启铭吗?他们办案能力真的只有那么高了吗?如真是像他们所说那样国家和人民还要养着这样的人吗? 四、4月21日我和姐姐毛贵莲到接办案子的吕崇海办公室请求他依法追究以舒小兰为首等参与打架人员的责任,他叫我们写个书面材料,同月23日我们俩拿着写好的书面材料交给了吕警官。之后我们多次到他办公室要答复,他以很忙、没空、在向上级汇报为由推托。直至5月5日在西湖派出所大门口等了半天终于等到吕警官回来,我就上前问他我那事处理的结果,他跟我们说:“我没有权利拘留那些参与打架的人,你们去找法院,你姐毛贵莲不是也把舒小兰打成轻伤了吗?”我说:“我姐把舒小兰打成轻伤与你有一定的关系,就因为你接了号及同年10月24号的两起案件都没有认真处理所参与的涉案人员,使舒小兰更加猖狂到架梯子翻墙过来凶。你们口口声声说把事化小,可现在呢?舒小兰她们在你们的包庇下接二连三到我家闹事,造成我和家人不能正常生活,精神打击特大,身体多次受到伤害。我姐毛贵莲现在已失去人身自由。你既然没有权力处理涉案人员,那请求你给我下书面答复不为过吧?”吕崇海就当着几个民警和我姐姐毛贵莲还有几个办事群众的面向我头上推了几下,一副挑起是非要打人的样子,我极其忍让,只问他要书面答复。在这之前我和家人也都多次遭到过公安局人员的辱骂和身体伤害,我们都忍气吞声算了,只想尽快公平了结此事算了,万万没有想到,在我们溆浦县就是这样办案的,实在是让百姓太失望了,实在是没法在这样的社会里活下去了。 综合上述:万望领导带头明查,使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力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要再让那些不作为和乱作为,只是做形式、走过程、踢皮球、拖时间等不认真为民办事的人继续错下去,要让他们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得到相应的处罚,使歪风邪气得到制裁,共产党的美好传统不要毁在他们手上,公安跟犯罪分子做斗争,帮善除恶的光荣美德不被他们失去。做人民群众都能依托和信赖的好公仆。 此致 & 举报人:毛泽伟&
:对老百姓而言有公正的法律吗?
举报书 & 尊敬的领导: 举报人:毛贵莲,女,汉族,日,现住溆浦县卢峰镇哑塘村2组,身份证号码:232547,电话:。举报溆浦县公安局治警不严,警匪勾结,参入聚众斗殴,迎宾派出所所所长阳锡壮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镇压迫害受害百姓。事实如下: 一、民警参入聚众斗殴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玩忽职守为黑势力遮风挡雨,包庇纵容违法犯罪。 1、2012年3月举报人在取得了溆浦县勘测规划局及卢峰镇村管所开具的建房许可证,(县勘测规划图及建房许可证附后)在自己权授的房基地上修建新房时多次遭到以舒小兰及其夫舒启铭组织来的人员恐吓、威胁、阻工、殴打等方式迫使举报人的房屋不能按县勘测规划图纸修建,要求与其因相信风水而转方向修建的房屋前沿修齐,日为阻止举报人施工,舒小兰跑到举报人在建房基地将建房钢筋扳弯后,伙同其丈夫舒启铭及其女婿及两名社会人士将举报人父亲毛家华打伤(伤情鉴定书附后)。当时已经报案(有相关的报案电话可查为证),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多次去迎宾派出所找阳锡壮所长请求处理此事,可阳锡壮所长都以各种理由推拖,并不履其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这件治安案件进行依法处理。(拖止今日仍然没有处理此案) 2、日举报人的父亲毛家华出院带伤回家休养,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再次去迎宾派出所找所长阳锡壮处理同月18日发生的治安案件。邻居舒小兰及其丈夫舒启铭在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的庇护下心怀不满,后悔上次下手太轻。于是,舒小兰夫妇商定,由舒小兰先跑到举报人新建房基地扳弯在建房钢筋后又对举报人父亲破口辱骂,举报人父亲毛家华因有伤在身不与其吵。只是打电话叫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报案(谁知报案后更是来了几位民警打手帮忙打架),接到电话举报人弟弟毛泽伟报案后,急速回家,保护父亲毛家华怕邻居又伤其性命。随后迎宾派出所民警刘华忠、朱君、钟兵三位民警也赶到现场,邻居舒小兰的丈夫舒启铭见有迎宾派出所民警前来助阵,还有其打电话叫来的打手――水东派出所民警张理成及其弟弟舒志胜已经从县政府开车出发赶来帮忙打架的路上。料定这儿多帮手肯定能打赢这架。于是,就从楼上冲下来抓着举报人弟弟毛泽伟的衣领,上前就打。很快双双倒地并扭打在一起,舒启铭的女儿舒丽娜则脱下高跟鞋猛击举报人弟弟的头部,舒小兰则用嘴撕咬毛泽伟的腿脚,此时有两名民警抱着举报人的父亲毛家华(当时已有五十六岁,且带伤在身)及举报人老公的爸爸向志县(当时已有七十一岁高龄,手无缚鸡之力)不让其动弹,随后水东派出所民警张理成及舒启铭的弟弟舒志胜马上赶到现场,将车停在对面加油站后,从车上拿出三节棍愤力朝举报人父亲毛家华的头上猛击,将举报人父亲毛家华打倒在地后,又用脚踢打其身体各部位,然后又转身去踢打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伤情鉴定为轻伤,鉴定书附后)。见状迎宾派出所民警抢过三节棍,嘴里并说着:“是自己人,是自己人。”这是一起明显的警匪勾结、聚众斗殴案件,而公安机关久拖不肯立案侦查,致使这起简单明显《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对主谋舒小兰等参入斗殴的涉案人员没有进行依法处理。 二、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镇压迫害受害百姓。 1、日举报人在按照相关证件修建一楼房屋楼顶灌浇混泥土时遭到不明人士阻工骚扰后,又由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出面做帮凶,逼迫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交纳1000元钱给来路不明自称是“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可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不答应这样形式的敲诈勒索。原因一:“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原因二:自称是“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出示相关停建文书,只是嘴上说举报人的房屋修建超出红线,停止修建。原因三:红线在哪里?划红线的依据是什么?“县执法局”人员自己都不清楚,只是回答说与邻居舒启铭的前沿对齐修建就允许修建。“县执法局”执得是什么法?执法的依据是什么?是为私人执法还是公家政务执法?可想而知,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同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理论道理,可阳所长并不理睬举报人弟弟毛泽伟的说理,相反还大声斥责恐吓,并将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强行关进了县拘留所至同月11日释放。由于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在拘留所天天担心家里是否不会遭到这样的敲诈勒索及家的人安危,致使其思想神经过度紧张,从拘留所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精神恍惚,白天无法正常工作,实际造成了举报人弟弟毛泽伟精神损失及名誉上的侵害。 2、邻居舒小兰的屋沿盖到了举报人的四楼房基地上空,为了方便建房施工不受阻挡,举报人多次找其要求自行拆除,村干部也责令其自行拆除,其都不予理睬。日举报人的建房无法正常进行时,无奈只能由举报人父亲向志县用小铁锤敲掉一些阻工的瓦片,舒小兰听到响声后就架梯子翻墙跳到举报人在建房楼顶的竹夹板上破口辱骂并用双手掐着举报人老公的父亲向志县老人的脖子,想致其于死地,谁料没有如愿,让其挣开逃脱了(当时举报人已经拨打110报案),随后又开来一辆面包车下来六、七个壮汉打手拿着铁棒四处寻找举报人老公的爸爸向志县,嘴里并喊着“老家伙,你出来,老家伙,你出来,老子打死你。”向志县见来那么多打手就躲在家里不敢出声。这帮打手见四处寻找无果才怏怏离去。这已经是舒小兰多次聚众威胁后的第三次来举报人家里行凶,并企图致举报人老公的爸爸向志县于死地,为何迎宾派出所不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以舒小兰《故意杀人未遂》来立案侦查,而是要颠倒黑白以《故意伤害》来追究受害者向志县及举报人(现在监视居住中)的刑事责任?这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自相矛盾。 3、迎宾派出所从日纵容犯罪至同月24日的参入犯罪再到日的侦查犯罪,这是明显的做贼人喊捉贼的压迫打击行为。所长阳锡壮就凭着一张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虚假伤情鉴定书做依据,不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就网上于日通缉了举报人。于日开庭审判了受害者举报人老公爸爸向志县。 三、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强行扣压无辜幼童,关押无罪孕妇。 日,举报人怀有三个月身孕且携有一个七岁幼子无人照料,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不结合案情就凭着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伤情鉴定书,强行关押举报人,扣押无辜幼子向理扬。 溆浦县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假公济私,袒护纵容三番五次来挑事的主谋舒小兰、舒启铭及其参入聚众斗殴的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其幕后交易是什么?诬告陷害举报人老公的爸爸向志县及本举报人,镇压迫害举报人的弟弟毛泽伟,其目的又是什么?不得而知。 综上所述,一次比一次严重的打架斗殴与溆浦县迎宾派出所所长阳锡壮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着直接的关联,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警察法》的第2条、第6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希望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予以过问,为举报人弟弟毛泽伟八天的冤牢讨个说法,还举报人及举报人老公爸爸向志县的清白。为谢! 致此 急待回复。 & 举报人:毛贵莲 Power&by&YOZOSOFT
:不知还会有多少人还要受到像我这样被党和人民政府再次伤害
复&议&书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好! 我和家人多次向你局诉求依法处理舒小兰一家人纠集多人多次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事过两三年至今没有合理依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请领导认真查处前后几次所参与打架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我公理。 事实与经过: 2012年举报人取得溆浦县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后在自己的房基上修建房屋期间,多次遭到以舒启铭、舒小兰、舒丽娜为首的纠集多人来到工地恐吓、威胁、阻工及殴打等方式迫使举报人的房屋不能按县勘测规划图纸修建,要求与其因相信风水迷信而转向修建的房屋前沿对齐(舒启铭修建房屋因对面山上有多座坟墓而相信迷信转向右侧靠近规划线,左侧后退规划线位二米多),舒启铭一家人横蛮无理,致城建统一规划而不顾,绞尽脑汁、手段用尽,对正常民事事务进行干扰,多次无事挑衅事非,并邀请公安民警等多人对我和家人进行打骂,先后几次形成了伤害事件,并扬言:你们想在这里建房,必须按我家的房屋定向,否则,其房难建,我和家人考虑建房吉利,不出事故,我和姐姐毛贵莲多次耐心友好地对舒户铭和他家人说:我们是按城建批复规划建房,有问题你们可以去找城建等相关部门,并对其野蛮的欺人行为给予了极大忍让。 同年10月上旬期间舒启铭和舒小兰见他们的无理要求不以得成后就叫来七八个社会上闲杂人员开着面包车停在他家门前,后来到我家吓唬我家人。 同年10月18日上午9时许,舒小兰和舒启铭采取极其野蛮的手段,舒小兰率其两女儿冲入工地,先将立柱模型和刚浇好的水泥浆倒毁,再将钢筋掰弯,与此期间舒启铭则带领3个社会人员冲进工地(其中一个持有一米长短钢筋),将我和父亲打伤,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舒成华和另一个干警(同舒成华同坐一辆越野警车由县城开往低庄方向)制止,后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我和家人多次到迎宾路派出所请求所长处理打架事件要舒启铭付医药费。可阳所长以伤者没有出院就不能处理此起治安案件为由,反复催促叫我把我爸接出院,并承诺:出院后处理,我爸出院后,阳所长又不践现诺言。 同年10月24日上午8时许,我到迎宾路派出所请求他们处理10月18日我和父亲被打伤事件时,突然接到家人电话说:舒小兰和她女儿将重新装好立柱模型倒毁,钢筋掰弯,我即驾车回家,随后,迎宾路派出所的3个民警也赶到了工地,当时并没有发生冲突,不久,舒启铭的弟弟舒志胜和张理成(水东派出所民警,当时穿有警服,却没佩戴警号)驾一辆小车由县城来到工地,将小车停在对面加油站后,经直走向事非之地,舒启铭见弟弟和着警服的民警走来,加上上次违法行为没有得法律的制裁。底气十足,即从家里走出来,当着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面,在我没有防备下一手抓住我衣领,一手猛击我头部。我就抱着舒启铭,后我被舒启铭压倒在地,舒启铭压在我上面,这时我家人见情况不对前来劝架被公安民警控制,之后我爬到了舒启铭上面,这时我和其父亲毛家华、表叔向志县全部被三位民警抱住,舒小兰和舒丽娜用高跟鞋同时猛砸我头顶,张理成则用脚朝我头部猛踢狠蹿,舒志胜就用双节棍对我父亲毛家华头部猛击,因我被民警抱着,我就用脚对舒志胜裤裆下蹿,过了一会我父亲毛家华看见我头上鲜血直流不止,这时他忍痛高喊“你们这群帮凶”我们被打成这样了还抱着我们给他们打这时三位民警才松开(当时有几十群众在场),后来舒启铭、舒志胜和张理成就驾车逃离现场,我和父亲被120急救车拉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日,我房屋修到5楼时,因舒启铭先建房时违背城建审批规划,左则(靠近我家)屋顶出檐约30公分多,严重影响到我建房,在我开始建房初始我就此问题跟舒启铭多次说过要其拆除超出到我这边的房檐,也多次跟村干部说过要求舒启铭拆除所超出到我这边的房檐,村干部多次要求舒启铭拆除所超到我这边的屋檐除其违规超出部分,无果后又有派出所调解要其拆除违建超出屋檐,由于舒启铭的无理横蛮使我无法施工,我家人就敲掉了舒启铭家超出的瓦片,为了使舒启铭家今后不漏水就不砌砖改用水泥沙浆浇灌。这时舒小兰见前面几次横行霸道、猖狂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便越墙来到我家工地上阻止施工,并且倒毁已浇好的水泥浆,我家人见状上前制止,双方再次大打出手,造成了第三次打架。 2014年我和家人几百次去公安局和派出所要求依法处理前面几次打架事件,可一直没有完全处理。在日我和姐姐来到迎宾路派出所要阳锡壮所长处理打架事件时因阳所长一直欺骗我们和态度极差,高声大叫又与我们争吵起来。这么几年了派出所一直没有合理依法完全处理相关打架违法犯罪行为人,再加上当天阳所长所逼使我感到这法律都是为有钱权、有势力的强人而设利的一种工具,对我这样的平民百姓那有公理,是我又走上了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为了彰显我国法制,为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鉴于以上严峻的问题,以及当地机关欺上瞒下、以权压人、知法犯法的官僚作风得以纠正,使事件早日得到合理处理,不要让事情再次恶劣,向不必要的发展。万望领导引起高度重视,督促当地机关及时依法处理,严查公安民警的违法行为还民众安宁。 此&&致 溆浦县公安局 &
:只有做好了事才会有好评价
只有做好了事才会有好评价
&&&&&毛泽伟是哪里出生的?老家是哪里的?受谁指使?在红网上片章取义,攻击办案部门,欺骗网友!
:依法信访
信访人把呼声当作个人工具,指责政法机关,迫使政法机关来实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
本人是本县让家溪出生在让家溪长大2010年因在溆浦县哑塘村卖地皮户口迁移到哑塘村,正是本县诸多官员和相关单位做了许多见不的光地事才是我的合法权利的不到维护。受谁指示不是很重要,我只能告诉你除了政府干部还会有谁知道内情;现在的党人民政府所做的面子、形式政务众所周知的事,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心中都有杆秤。只有把是做白了、做明了也就不怕百姓网上晒了。我感到遗憾的是政府知道羞辱可又不敢给个正面回复也没有一个实名回复,
: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要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无非就是要你们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和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压案不办、有法不依、弄虚作假等不作为和乱作为责任而你们因为面子、关系没有认真给伤害人查出使我们老百姓永远受伤害。
:看不下去了
实在看不下去了,楼主到处乱咬人,自己建违章建筑,还冲人家里打人,还。。。。
:回复三楼
你也可以晒啊&&&你晒就是啊&&&
:什么事情都不能片面看待
看到楼主发的这篇文章,看似对方欺人太甚、强取豪夺,但是细看文章内容,都太片面,不能复原事情的前因后果,且把责任都全部归责于对方及政法机关,难道自己就没有过错么?
:果然是村霸
看了县公安局的回复,印证了我先前的猜想,果然是村霸啊,打架斗殴、逞凶斗狠,对提出不同意见的网友就张口乱咬,真是逮到谁就咬谁啊!这样的做派,说是村霸都抬举了! 是不是平时横行霸道惯了,一贯为霸乡里,把这网络平台也当做你们村了?对谁都是张口就骂,一言不合就出言不逊,恶意攻击。在村里是不是见谁也是动手就打?
感觉这位楼主性格极为偏激,且作为斗殴事件的当事人,他所陈述的大都是自己的一面之词,很难有说服力,把打架的责任全部推给对方甚至是现场劝架的派出所人员,我也是醉了。 这样的陈述,我估计上法庭辩诉,法官是不大可能会采信的。
:实事求是
公安局的贴子讲的太清楚了,毛家打人自己不提,只讲自己被打,还讲公检法等办案机关不公,不知道他们脑袋是怎么想,是唯恐天下不乱?
:唯恐天下不乱?
公安局的贴子讲的太清楚了,毛家打人自己不提,只讲自己被打,还讲公检法等办案机关不公,不知道他们脑袋是怎么想,是唯恐天下不乱?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评论
感谢大家对我的点评,对一些有意无意的真假猜测我欢迎广大网友和媒体记者等感兴趣的朋友来电或当面采访报道;以上有几位网友对我和事有怀疑的地方我现回复给大家有不清楚的地方望大家提问,1、关于乱咬人,本人都是实名举报如有诬告、陷害等相关违法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有人说我是违章建筑,我和我家人多次当着县长、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一把手及相关办案人员说如本人建房有违法违规请相关部门依法拆除;所有看到此信息的人今后可以作证我毛泽伟今天在这说的话。3、关于有人说我是村霸、横行霸道;欢迎怀疑人员去让家溪、刘家坪、和现在居住(哑塘加油站对面)的地方调查询问一下隔壁邻居我为人怎样,我自己说的有些人难已信服。 &&&&在这我要三问公安局:1、10月18日打架事情为什么至今没有处理、同年同月24日我被打伤已构成刑事案为什么所参与直接殴打我的其他人不追究责任?难道溆浦公安能把一个刑事案件里的相关违法人员作的作刑事处理有的作治安处理或不处理?2、对方三番五次到我家闹事并每次对方都叫来人参与斗殴先动手打人公安局这样是邻里纠纷引起矛盾不宜处理,那样又不构成刑事犯罪。第三次我家人把对方打伤了就不是邻里纠纷了,先是作假鉴定,再做刑事案件违法把我家人参与和没参与的一起全部起诉到检察院。请问这领导是怎样审批的?办案民警又是怎么办的案?是我没给你们送礼还是与你们有仇恨?3、本是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因公安民警的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有意包庇纵容犯罪、才导致后面的两次刑事案件发生。谁为此负责?&&&你们作为知法、执法的人民公仆能如此明目张胆的拿法律当儿戏、我行我素是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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