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外专千人计划 英文"申报人选的挖掘和培育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179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导向和重大战略需求,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重要平台,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物色人才,加大引才力度,切实抓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 2、引进人才要与学科布局有机结合。统筹学科发展布局,突出重点,引进与学校和院系重点发展方向相契合的高层次人才。要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做到以事业平台引人,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3、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毋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人才。按照中组部、教育部要求,在引才项目上,向青年等项目倾斜。院系要切实结合上述要求和引进倾斜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人选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或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回国或来华工作。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青年项目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或来华工作。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或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4.“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1)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
(2)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短期项目的,引进后要求在华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回国或来华工作;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日。对突出成绩和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三、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或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2、申报次数。除“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外,其他项目申请人均最多可申报两次。
3、每位申报人须提交本人的《申报书》(含电子签名)、《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电子版各1份以及《附件》纸质版1份(请勿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4、各单位要提交《“千人计划”推荐人员情况综合报告》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6、“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请务必安装最新版的申报软件后通过该软件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书首页的“内容校核”按钮,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
7、《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还应提供:评审演示PPT、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8、各单位在上报创新人才项目人选时,请根据我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情况,并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提出引进平台建议。同时,申报推荐人选应由相关院系学术委员会(或组织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者方可推荐至学校审议。(已经通过学校审议同意引进的教研系列人员院系可直接推荐)。
9、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10、各项目相关申报表格、填表说明、青千申报软件等请通过千人计划网下载:
(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62079)
联系人:向俊、张振民
联系电话:801246
电子邮箱:rencai@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2015年6月11日(星期日) &成都高新区 &&&多云&& &&&&&&&&30℃~19℃ | 空气质量:优
当前位置: >
关于做好2016年度“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时间: 字号: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成都高新区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度&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理念,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毋滥&的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不断提高引才精准程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我国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需求,不断优化引才结构,向&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和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对业绩突出、影响大的全职来华&千人计划&专家的后续支持机制。探索建立柔性引用人才机制、坚持以用为本,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不唯肤色引进人才,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不拘形式用好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四)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⑦、奖励证书复印件;⑧、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2.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地方外专局撰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地方外专局撰写,请务必保证汇总表信息准确性)。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 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或短期项目、专业领域。
&&(二)提交每个申报人的电子版本材料时,请将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的,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前几批入选专家到岗率不理想、专家在华工作时间不符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下载申报材料。
&&1、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长期项目:①《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③《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长期项目)》。
&&2、国家&千人计划&外专短期项目:①《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③《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短期项目)》;
&&七、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成都高新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高新区管委会5楼508室)
&&联系人:胡维
&&联系电话:028-
&成都高新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投资热线: 400-676-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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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即“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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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即“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号)精神,现就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六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千人计划,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等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向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人才;支持企业引进海外人才。
二、申报主体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以下简称“长期项目”):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以下简称“短期项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岁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
长期项目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不少于年,每年不少于个月,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短期项目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年以上、每年不少于个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短期项目申报人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需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短期项目)》,并按照重大专项报送程序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三)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
(四)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五)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六)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次。
(七)其他要求参照《关于开展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组办〔〕号)执行。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从今年开始,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以保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用人单位意见”和“支持条件”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
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一同上报);、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企业简要情况介绍。
、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填报)、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附件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做成文档。
、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六、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份、电子文档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用尺寸白色光面铜版纸包装封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份,分别装入个独立无色透明塑料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英文全名。
(二)电子材料: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请各市、各省直单位将全部申报人选的电子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
(三)第六批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前几批入选“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专家到岗及工作时间等情况不理想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入选专家到岗率。
(二)请各市和省直单位认真对照“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条件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
(三)申报材料文本可从浙江省外国专家局网站下载(网址:)。
(四)请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联系人:张晓娜(,)
地址:杭州环城西路号省府号楼室
邮编:(注:如用快递寄送材料,请选用)
附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①《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及申报书填写说明;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填写说明;③《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长期项目)》;④评审演示模板。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①《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及填写说明;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填写说明;③《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短期项目)》;④评审演示模板;⑤《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短期项目)》(此表仅针对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人)
&&&&&&&&&&&&&&&&&&&&&&&&&&&&&&&&&&&&&&&&&&&&&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2015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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