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4年退武的兵。有退役士兵安置卡卡。民政局给我安排到一个单位。可是单位主管部门三,四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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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卡和安置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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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 (存根) : 经党工委 月 日研究决定,现安置你单位( )名复员退伍军人 ,请接洽。 察北管理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 : 经党工委 月 日研究决定,现安置你单位( )名复员退伍军人 ,请接洽。 察北管理区民政局 年 月 日篇二:民政办事服务指南 民政办事服务指南 一、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服务 1.服务内容 城乡低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乡低保”),是由政府和社会对城乡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一种新型的社会救济制度。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口患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实施专项帮助和支持行为的一项制度。其内容为“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援助、慈善医疗援助”五项。救助的对象为“持有我县城乡居民户口、居住在我县境内的参合参保对象,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百岁老人和城乡居民中年收入1万元以下且家庭成员因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大型外科手术一次性住院自付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贫困边缘人员。 2.办事程序 (1)申请城乡低保,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区、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初审,一榜公布;乡镇民政办审核,二榜公布;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布,输入低保信息管理系统;银行代发救助金。 (2)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村居委会核实,向乡镇民政办申报,乡镇民政办复核(整理材料),向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机构申报,县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包括对象本人申请报告、填写的《住院救助申请审批表》、住院诊断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统证等。 3.法规政策依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271号) (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文件) (3)《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湘民办发[2008]60号) 4.联系电话: 二、自然灾害救济服务 1.服务内容 收集、核实、上报灾情,分配和跟踪检查自然灾害救济款物。 2.办事程序 灾情上报由村、乡(镇)逐级汇总上报,小自然灾害造成的灾民生活困难,由村、乡(镇)自行解决。大及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由县民政局通过民政灾情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上报市民政局及市政府→上报省民政厅→组织调查并核实→逐级下拨救灾款物→各级跟踪检查。 3.法规政策依据 《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灾害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4.联系电话:。 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 1.服务内容 对全县农村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村民提供“五保”供养待遇(在吃、 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 2.办事程序 确定五保供养对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本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精神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并公告;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并审批。 3.法规政策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工作条例>办法》 4.联系电话: 四、退伍安置服务 1.服务内容 军队退役(转业、复员)士官、士兵的接收安置。 2.办事程序 (1)军队转业士官接收安置程序 ①转业士官持《士官转业证》、部队行政介绍信、《结婚证》、配偶《户口本》、配偶身份证或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退伍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②转业士官的安置,由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负责,凡父母亲或配偶所在单位有安置能力的,原则上安排到父母(或配偶)所在单位工作,其他由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妥善安置(提倡自谋职业,享受政府的一次性补偿安置)。 (2)退役士官、义务兵接收安置程序 ①退役士官、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30天内,持《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报到。 ②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③对在职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当地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安置介绍信,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④有安置卡的城镇士兵,或按政策应安置的退役士兵,由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进行安置,以一次性有偿安置为主。 3.政策法规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4.联系电话: 五、优待抚恤服务 1.服务内容: (1)在乡老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发放。 (2)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革命伤残人员定期抚恤金的发放; (3)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 (4)革命伤残军人伤残等级的审核上报; (5)审核上报本县单位或公民提出的追烈申请。 2.办事程序 (1)在乡老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发放程序 凭本人的《复员证》或本人入伍时的档案证明材料,确定其身份→建立定期定量发放档案→发给定期定量补助金。 (2)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的管理程序: 登记立户,建立卡片和档案→审核→对身份明确,符合规定者,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定量发给抚恤金。抚恤金的发放,属县民政局管理的对象,在县民政局领取,属乡镇管理的对象,在乡镇领取。 (3)革命残疾人员残疾抚恤金的发放程序 凭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人员证件登记→建立卡片→发给残疾抚恤金。抚恤金的发放,属县民政局管理的对象,在县民政局领取,属乡镇管理的对象,在乡镇民政办领取。 (4)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程序 接受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并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核→批准发给或换发《残疾人员证》。 凡证明材料充分,符合评定伤残规定,经审核复查,残情达到规定等级者,逐级呈报,由省民政厅发给或换发《残疾人员证》。 (5)审核报批革命烈士程序 死者家属写出申请报告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并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提供死者有关死难情节的综合材料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收到评烈申请报告30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审核,达到追烈条件代县人民政府写出请示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由民政部批准。 3.法规政策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解释》 《革命伤残军人伤残评定等级条件》 《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4.联系电话: 六、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 1.服务内容 (1)承办全县行政区域划分变更事项; (2)勘定行政区域界线; (3)协助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4)地名更名、命名。 2.办事程序 (1)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报批程序 需要变更区划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申报-市民政局审核上报-省民政厅审核批复。 (2)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程序 制定联合勘界实施方案-双方踏界摸底-双方各自标经边界线图-双方共同核对边界线图-上级政府组织协商或裁定-埋设界桩-实地测绘-汇兑报批-建档归档。篇三:关于请求解决退伍安置工作的报告 关于请求解决退伍安置工作的报告 尊敬的 领导: 我叫袁长零,男,汉族,高中文化,于日出生,家住永州市零陵区东山路14号,属城镇户口,系永州市长途电信线路局的子弟,身份证号:112038。 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保卫祖国,我报名参军,经体检、政审双合格后,由永州市长途电信线路局主管领导签章同意,于日应征入伍,被分配到新疆武警总队服役,被总队评为优秀士兵,受到过嘉奖,日退伍回家。然后,永州市长途电信线路局领导张水生同志于日从永州市民政局将户口所在地的原我与同单位入伍的子弟吕凌华俩人的档案和安置卡同日拿回到单位,当时吕的工作得到了安置,而我的就被陈支援局长卡下,把档案丢给本人。 又以无收养证为借口,永州市长途电信线路局,当时既不安置我的工作,也不及时将我的档案退回到市民政局安置办,导致我的安置工作至今无脚落,因为我自幼由姑姑抚养长大。10余年来,我为安置工作一事,多次报请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在当中得到了省、市、区相关部门领导的支持(详见督办函证据及其他证件),而永州市长途电信线路局总以其他借口推诿,又以多种借口将我拒之门外,使我一个老兵变成了流浪汉。34岁了还没有结婚,不但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自身的温饱和生存也无 法保障。给我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在生活上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真是度日如年啊!难道参军入伍保卫祖国错了吗?退伍回家是犯罪吗?当兵为什么还要强加这么多的附加条件?无权无钱的子弟理应流浪在外受苦受难的吗? 我请求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救一救我这个老兵,我请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及中央军委下达的《兵役法》、《国法 [2005]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和法规及上级的文件精神,维护一个老兵应得的合法权益。我请求: 1、按政策尽快给我做好安置工作,从应征入伍之日起计算工龄,按同级同类人员核定工资、各项津贴及福利待遇。 2、自永州市长途电信线路局必须承担后果责任,自从市民政局拿出我的档案之日起(日)至安置工作之日止,按政策文件规定补偿我的工资待遇,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我10余年的误工费、差旅费、招待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报请人:袁长零 年 月 日篇四: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生带编制(安置卡)入伍 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生带编制(安置卡)入伍 征兵新策主因素 2015年6月底,三门峡市大学生报名人数尚不足400名,军地领导调研中发现,现行大学生入伍激励政策吸引力不大是主因。尽管各级出台了学费补偿、提高优待金标准、公务员招录加分等优惠政策,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导致他们顾虑颇多。大学生征兵:大学毕业生带编制(安置卡)入伍 推行一系列“优待套餐” 大学生征兵新策 从2015年起,三门峡市为高学历战士预留一半全供事业单位岗位。大学生征兵新政,激发了更多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 三门峡市军地领导认为,破解这一难题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大胆创新求突破。 日,三门峡市委召开常委议军会,把解决“高素质兵员征集难”作为专门议题,经过组织研究论证,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从退役安置、资金保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责任督导等方面出台16条硬性措施,推行一系列“优待套餐”。 文件规定,全市及各县(市、区)从今年起,每年从全供事业单位中拿出年度空缺编制数的二分之一,用于招聘已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二本院校以上)、“985”和“211”一本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直接聘用到全供事业单位;二本院校以上毕业的退役士兵,通过面试直接聘用到全供事业单位;三本院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考试聘用到全供事业单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在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特设岗位聘用。据该市市委编制办公室主任韩迎春介绍,三门峡每年空出全供事业编制约300个,可满足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就业需求,他们在办理入伍手续时,全供事业单位“安置卡”一并发放。大学生征兵:大学毕业生带编制(安置卡)入伍 推行一系列“优待套餐” 8月上旬,该市市委、市政府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成立4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深入发动、现场办公,市征兵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将这些政策制作成短信,向2009年以来的24000余名大学生集中发送,确保这些政策家喻户晓。张为臻博客 大学生征兵新策效果 据三门峡军分区政委孟斌介绍,大学生征兵新策激励了应征的、稳定了服役的、温暖了退役的,掀起了大学生参军的热潮。 (原题目:大学生“带编制入伍”,好!;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陈俭富 魏联军 责任编辑:乔梦)篇五: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流程 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流程 一、 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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