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知道北京医保存折密码的密码,钱有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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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别人知道了你的存折帐号和密码,如果他想取的话当然可以通过网银和柜员机把你的钱取走,即使没有存折。因为银行是只认密码的,如果输对密码就是视为本人在取款。如果你...
现在农行的系统升级了.取款时密码可以试10次.连续10次都错的话,存折就会被锁定,如果你确认想不起密码了,那你必须去 开户行 挂失,带身份证及复印件,3天后就可...
拿着身份证去银行重新设置一下。
大家还关注家人去世存折密码成谜 你知道里面的钱怎么取吗?
来源:中国江西网
  母亲离开3年之后,费尽周折的北京市民于女士仍没有将母亲名下的银行存款取出来。
  母亲离开3年之后,费尽周折的北京市民于女士仍没有将母亲名下的银行存款取出来。4月20日,于女士向记者叙述她的取款经历,“我感觉银行的做法挺不合理的”。
  母亲去世留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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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设有密码女儿无法取款
  3年前,于女士的母亲去世。办完母亲后事,于女士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一张两万元的存折。
  不久,于女士拿着母亲的身份证和存折,到某银行村支行网点询问,得知存折设有密码。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必须由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拿着公证才能到银行取款。
  要想取款得有公证办理公证大费周章
  于女士赶到一家公证处,得知公证并不好办:母亲去世,这两万元属于遗产,作为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申办公证则需要提交诸多证明材料,比如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必须要求所有合法继承人都要到场。
  于女士有兄弟姐妹5人,要把这么多人同时都凑到公证处并不容易,尤其还包括远在山东的亲属。“何况我们都要到场,周折下来花费可不止两万元。”
  银行的规定当事人颇感无奈
  银行:原则上,如果知道密码,子女带着相关身份证件,可以直接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码,只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密码业务只能由本人办理。
  因为银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的考虑,会要求出示公证处的遗产分配公证书。办不了公证,这笔钱只能一直在银行存着。
  曾有一些不能进行公证或认为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客户,放弃了在银行的存款。这种案例很常见。
  银行的做法是否合理?
  根据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专家:储蓄管理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应出台规则便利客户.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
  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的规定年代久远,已经不符合现在的情况。
  从《继承法》的角度看,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笔遗产,继承法并未强制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必须进行公证。
  继承人也有义务向银行提供相应证明,需要证明是唯一继承人,或者是多个继承人推举出来的继承人代表,出具完整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就应该可以要求银行支付存款。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
  建议由相关部门比如银监会出台相应的规则,便利客户取款。
  “取”不出的钱流向何方?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
  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常年不动,形成事实上的“占有”和使用,相当于不当得利,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律师:“休眠” 又无主的存款应上缴国库
  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有必要制定规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就有责任向法院提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并上缴国库。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通过法院判决认定无主财产
  关键是怎样判断“休眠”存款是不是无主财产。如果这笔存款本身有继承人的话,不应该判定为无主财产,只是权利人没有去主张权利。只有在老人去世且没有真正的继承人的时候,才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宣告为无主财产。
  无主财产的认定,一定要通过法院判决,而不是由行政机关或者商业银行自己认定的方式处理。
  法官支招:通过民事诉讼来确定遗产分割份额
  前不久,四川达州的赵先生父亲去世后也遇到类似事情。法官给赵先生支招:由于赵先生的母亲已去世,所以赵先生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同为法定继承人的两个姐姐,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赵先生的父亲留下的遗款,通过民事诉讼来确定遗产分割份额。
  法庭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审查了相关证据,确认赵先生的父亲的继承人只有赵先生和他的两个姐姐以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赵先生和他的两个姐姐均表示,他们本来对遗款的分割就不存在争议,她们都同意父亲的1万元存款归赵先生所有。法院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很快便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由赵先生继承父亲的存款,赵先生的两个姐姐自愿放弃继承存款。
  最终,赵先生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从银行顺利取出了“休眠”多年的存款。
  如果你哪天突然挂了,银行和P2P里的钱怎么办?
  如果你意外身亡,P2P的钱怎么办?假如某人在亲属不知晓的情况下在一个P2P平台上投了一个大标,然后就出意外身亡了,那这笔钱该怎么办?
  银行的钱怎么办
  某人单身在外,把钱存进银行,家里人都不知道,假如某天意外死亡了,银行里的钱怎么办?在家属知道有钱存在银行的情况下,家属去公证处,开一个查询银行存款函,查出死者在银行的存款,然后去公证处开继承公证书,或者走法院请法院判决遗产由谁继承,然后去银行过户。当然如果家属并不知道你有存款,也可以提出要求查询银行账户。法院和公安都可以查询你在银行的存款。
  问题是,大部分法院或者公安都只查询你在当地的存款,比如你在浙江存了1万,户籍在安徽。你去世了,你爸妈想起来了在安徽去查询,工商银行一般也只反馈你在安徽的存款情况。很多银行是不会反馈你在外地银行的存款情况的,那么你父母就不知道这个钱了。当然除非你父母特别要求银行查询。而且得一家一家银行全部查遍。工行的就不知道你在农行的钱,也不知道你在的钱。
  顺便说下,如果你的父母要求本地法院或者公安去查询你在外地的存款,但是又不能提供具体你在那家银行有存款的线索,一般法院或者公安都会拒绝,因为根据查询要求,必须要两个以上司法人员到场查询,这个太麻烦了银行各种情况分析。
  1、首先,在假设下,意外死亡并且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账户上的钱会成为睡眠存款,不会有人主动通知你的继承人,理论上这些钱是待分割的遗产,但根本无人领取也就归银行所用,实际上就等于收归银行;
  2、在有人知情(希望是继承人)且银行卡(存折)、密码俱全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网银、ATM机或到柜台领取,银行甚至不作任何实质上的审核;
  3、在继承人知情且已办理死亡销户、上缴身份证,又不知道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公正手续才能领取,这意味着卡内金额甚至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公正费用》(注意各银行内部规定不同,有些银行甚至连法院判决书都不认,而公证处不同于法院,它的收费标准可不低);
  4、在情况3中银行卡余额不抵公正手续及交通、误工等各项费用时,选择放弃领取卡内余额而转为睡眠存款,回到情况1,这也是绝大多数家庭可能遇到的情况。
  所以,如果存款数目不大,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下,钱实际上是被银行吸收了。如果数目大的,就得开各种证明,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但是天朝的办事效率你懂的。而且以上基础还要建立在亲人知晓有这笔钱的情况下。
  互联网金融的钱怎么办?
  如果人意外死亡后,他的网络账户里的钱怎么办呢?比如P2P平台账户、支付宝,可能这个账户都没有人知道帐号,也没人知道里面有钱。假如钱没被人知道也没有被取出来,情况会这样:钱会作为一种数据保留在你的网络账户里面直到投资公司倒闭,然后你的实质的钱会被拿去了投资其他的地方。也就是说钱归了公司。
  如果亲属知道有投资理财这笔钱的存在,要取出来,却不知道密码和帐号,要怎么做?亲属可以根据以下四点来找回账户或者款项。
  1、银行交易流水记录如果有亲属意外过世,可以拿其死亡证明逐个去银行查询。银行将提供该开户人是否通过其银行的账号开通第三方托管账户,并能查询第三方的托管账户及数目。遗憾的是,关于账户收益、亏损等是无法查询的,只能拿着银行提供的账号再到、交易公司查询。
  2、电子邮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理财产品,个人信息中往往需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必填栏目。只要能进入当事人的电子邮箱,就可以查找到当事人购买网络理财产品的线索。
  3、手机短信诸如余额宝、财付通等理财产品,与手机号码绑定是必然程序。账户所有人每一次交易都会收到短信提示。通过手机短信查询,也能获得相应理财产品购买的关联信息。所以,进行网络投资时,为了资金安全,一定要进行手机验证。
  4、人民银行查询如果当事人遭遇特殊情况,人民银行可以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构要求,查询该当事人在银行开户和交易的情况。
  当然,这大概也是最不得已的方式。 但是,通过这些线索去寻找却有一点靠运气,万一手机短信删了怎么办?电子邮箱密码家人也记不住怎么办?又衍生出很多的问题了。同时,又回到了开头的问题,家人根本不知道你有这么一个投资,也只能慢慢地等某日偶尔发现了一丝线索才能进行上述几个步骤了。
  如何提防上述情况发生
  现在网络投资和理财愈发兴盛,但是立法和监管制度尚未健全。又如何防范上述情况发生?
  1、提前做好账户信息档案。将你投资的理财网站和平台的账号和密码进行备份,并告知一位至亲的人(父母、子女或另一半).
  2、网络理财或投资时,信息一定要真实,最好使用真名,真实的信息在以后的沟通中更容易占有利位置。
  3、P2P平台投资,网站通常有一份电子版投资协议,在投资之后可以自己打印一份备用,无论是用作法律维权或者其他用途。总之,投资需谨慎,请做好备份。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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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个存折猜对密码 取款行为是盗窃、诈骗还是侵占
(原标题:拾个存折猜对密码 取款行为是盗窃、诈骗还是侵占)
日上午,赵某在桐柏县安棚镇尹庄村倪沟附近路上捡到郭某遗失的一个邮政储蓄存折。回家后,赵某将该存折账号后六位数字136553和存折号码后六位数字490794假设为该存折密码,于当日下午和张某一起到桐柏县安棚镇邮政储蓄营业厅填写取款7000元的取款凭单。张某在取款凭单上签署郭某的名字,赵某输入假设的密码136553,与被害人郭某原设密码相符后取出7000元现金。公安机关询问后,二犯罪嫌疑人主动将所得赃款7000元退缴办案民警,次日由办案民警将7000元现金退还被害人郭某。日,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郭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赔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本案在庭审中,关于赵某、张某二人的行为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张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郭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猜配密码,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赵某、张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猜配密码,冒用他人名义骗取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进而取得他人存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犯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赵某拾得他人存折后,赵某、张某二人利用猜中的存折密码,恶意取款7000元并实际占有,其行为构成侵占罪。
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近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案猜中密码取款的行为不属于“秘密窃取”
本案审判员王致案表示,猜中他人存折密码非法提取存款的行为,不属于“秘密窃取”,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秘密窃取”指的是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对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毫无察觉(至少行为人主观上是这么认为的),在整个窃取行为过程中自然也就不存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的参与、配合问题。且“窃取”是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无意识的情况下由行为人的单方行为完成的。本案中,赵某、张某二人在猜对拾得的存折密码后,在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完成取款行为,显然不符合盗窃罪中的秘密窃取行为。
捡拾他人遗失存折取款的行为不属于侵占
王致案认为,捡拾他人遗失的存折提取存款的行为不属于侵占行为,不应以侵占罪定罪处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本质特征是将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犯罪对象当属已被行为人合法持有的他人所有的财产。非法占有的对象与合法持有的对象应当是同一个。本案中,由于郭某在存折上设有取款密码,遗失存折并不意味着失去了对存款的控制和支配,赵某拾得存折并没有取得对存款的合法持有权,本案不存在侵占的对象。且二人占有的是遗失物而非遗忘物,且其在公安机关讯问后即承认事实,退回赃款,其行为与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符。
猜中密码提取存款的行为属于冒用骗取
猜中他人存折密码非法提取存款的行为属于冒用骗取,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必须是符合这样的逻辑顺序: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本案中,赵某、张某二人在取得郭某的存款之前,存款完全置于银行的控制、支配之下,当二人猜对密码后,采取隐瞒真相冒用他人名义的方式,骗取银行的信任,使银行基于一种错误的判断而交付存款,此行为属于典型的冒用诈骗行为。因此,赵某、张某二人通过猜配取款密码非法提取他人存款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对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张华艳廖恺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本文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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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天气渐暖,懒惰青年马小军同志又重出江湖招人烦来啦!这不,人家运气忒好,出门就捡张两万元存折。嘿,你还别说,这还真是想啥来啥,想要钱就捡存折,想取钱,银行就在马路咱左手边。
  因为不知道密码,马小军就跟银行工作人员说,存折主人是自己死去三年的母亲,虽然不知道密码,但是希望能办理取款。正所谓人不天真枉少年啊,这么拙劣的借口也就马小军同志敢胡诌了,结果当然是取款失败灰溜溜走人了。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马小军,如果想取出母亲存折里的钱,必须先去公证处出具公证。像马小军这等游手好闲之辈又怎愿意折腾那个呢,他这会儿想的是,赶紧给存折找个买家,换点零花钱才是正事儿。
  我们对马小军同志这种拾金就昧还想顺手取钱的做法表示不齿,但是卫士君通过这件事也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父母去世,留下密码成谜的存折,子女能顺利取出存款吗?
  翻看社会新闻,卫士君发现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案例发生。
  不知存折密码 银行取款遭拒
  三年前,张女士的父亲因病去世。在料理完父亲后事半年后,张女士在父亲书房偶然发现了一张三万元的存折。因为父亲生前并没有跟张女士提过存折的事情,所以张女士并不知道存折的密码。
  随后,张女士拿着父亲的身份证和存折,到某银行网点取钱,但是因无法提供准确密码没有成功。银行方面表示,张女士若想拿出父亲存折中的钱,必须拿着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才行。
  取款公证不好拿 办理过程不简单
  想着三万元不是小数目,张女士决定去公证处开证明。但是等张女士赶到公证处才得知,这公证真心不太好办。父亲去世后,这五万元就变成了遗产。
  如果要提取该项存款,那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张女士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可是,申办公证需要提交不少证明材料,如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最令张女士头疼的是,申办公证要求所有合法继承人都到场。
  张女士兄妹五人,其中大哥早年移民加拿大,二姐也在两年前移民新西兰。如果要求大家同时到公证处显然不太容易,而且要求大哥和二姐也回来的话,花费大概远不止三万元。
  银行有规定 张女士倍感无奈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如果知道密码,子女可以带着相关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取款;但是,如果不知道密码,则只能到公证处开具公证,因为密码业务只能由本人办理。
  当然银行这么做倒也无可厚非,毕竟像马小军那样捡着存折乱认妈的人的确大有人在。所以为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的安全,银行要求取款人出示公证处的遗产分配公证书并无不妥。而且,如果办不了公证,那这笔钱就只能一直在存折里放着。
  张女士跟大哥二姐通话后,他们都表示公证一趟费用太高,得不偿失不愿意回来,还劝张女士放弃存折上的存款。但是对张女士而言,手里攥着三万的存折却无法取现,着实有些憋屈。
  银行的做法是否合理?
  卫士君找到一些相关资料,即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其中有如下规定:
  由此得知,银行要求取款人出具相关公证的做法并无不妥,虽然取款过程较为曲折,但存款安全较有保障。
  那么,遇到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有哪些方式可以取出存款呢?
  1、最简单的办法,想想父母生前最常用的密码进行尝试,万一猜对了,携带相关证件可去银行直接办理取款。
  2、前往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拿着公证证明去银行办理取款,这是最正规的方式。而对于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则需要向申办人所在地公证处咨询。卫士君在中国公证网上找到了一篇这方面的说明,供大家参考,如图:
  3、最后,卫士君根据网上现有的案例给大家出个奇招,法定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同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请求法院依法分割父母留下的遗款,通过民事诉讼来确定遗产分割份额。法院受理该类案件后,在审查相关证据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最终,法定继承人可拿着民事调解书从银行取出存款。
  .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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