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己不能胜任工作 调岗该辞职吗

6种情况下,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解雇(一定要记住哦)| 劳动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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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情况下,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解雇(一定要记住哦)| 劳动法库
文 | 李迎春,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作者特别授权发布,实务文章,谢绝其它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欢迎投稿:“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起来轻松,做起来太难!本文不讨论如何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而是说说一些特别规定,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规定看,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就包括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的情况。以下6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员工必须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如果是在其它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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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最新馆藏如何认定“不能胜任工作”?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
&要求该制度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二、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责体系(要求完善)
&&&&岗位职责是一个岗位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职责范围,入职后应让员工明白岗位职责,权责范围,要求员工在职位说明书上确认签字,作为履行职责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用人单位有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标准
&&&&即使员工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末位淘汰制,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将考核不合格与员工不胜任工作关联起来,还是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末位淘汰制与不能胜任也有明显差别。须在制度里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情形。比如:(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2)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3)被客户投诉超过3次的;(4)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等等。
四、对员工的考核结论
&&&&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考核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员工可以不认可考核结论,但是企业不能不告知员工考核结论。
&&&&此处包括:
&&&&1、员工工作中表现的具体罗列,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一个概括性的表述,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使企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
&&&&&2、员工的主管表述,这一证据虽然不足以作为凭据,&却可以影响中立者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定和判断。
&&&&&3、客户的投诉记录,员工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时,通常也会受到客户的投诉。
五、解除程序必须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员工被确定为不胜任工作,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还必须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环节。调整岗位在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前提下是强制的,不需要获得员工的同意。培训形式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落实到位就行。
&&&&综上所述:
&&&&“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首先,企业应当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体系;其次,“第一次不能胜任”,即经过第一次考核后劳动者被证明未达到考核目标;第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第四,“第二次不能胜任”,即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再一次经考核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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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岗位写得辞职报告
不能胜任岗位写得辞职报告
作者/编辑:辞职报告
来**近8月了,在这不长的日子里,感慨这段生活,怀念一路走来相伴的同事, 这8个月来,我为公司做了什么?能为公司做什么?我一直在问自己,这是我想要的生活么?是适合我发展的平台么?在这近8个月的日子里,做过两个职位,手中的事物渐渐从陌生变为熟悉,办事也由茫然失措到得心应手,虽然的不断更新变化让人总是措手不及,但也总算慢慢适应了下来。 我承认我是一个很怕安逸的人,但对于公司对我的再次岗位调整,我觉得我真的是适应能力有限,这是我提出的原因。 对于上面的言词是我的心里话,有什么表达不恰当的请多包涵,对于我的工作如下: 1.编制包装任务书,能做到及时准确 2.参加发货进程会议,能做到及时传达会议内容 3.做到及时与业主和设计院沟通,KKS编码及标识要求的问题,做到及时沟通 4.标牌加工及部分标牌设计,符合及任务书的要求,及时设计与采购,做好准备工作 5. 仪表(略) 6. 备件任务书,及时准确 7. 故障件处理单(略) 8. 技术问题反馈及处理单(略) 9. 对于实际采购与协议不符合的问题,及时找相关负责人找出解决方法 从7月至今,一共做了73个新的任务书,完善改版的任务书有80多个,备件任务书41个,处理过的故障件处理单100多个,生产类采购单30多个,技术资料更改单70多个,技术问题反馈及处理单170多个,现金借款申请单 1个,银行借款申请单 4个,票据递交记录单 1个,采购类发票核销单 4个,费用核销单 1个,户用资料审批单 37,产品发货控制单100多个,生产任务单58个等等   8个月的时间,我就要离开**了,我要向在这8个月的日子里,给予我帮助的和同事们说声谢谢,谢谢你们!
离职原因: 对公司安排的生产部&仪表调度&一职,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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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怎么办,单位辞退不当有哪些后果?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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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工作中,有些劳动者可能会遇到被单位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那么,作为劳动者,如果自己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办呢?在实践中,不少单位遇到这种情况时,不管三七二十一,毫不犹豫的就辞退员工。但这往往会导致辞退不当的情况,那如果是单位辞退不当的一般会有哪些后果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不胜任工作怎么办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就无法达成与劳动者的目的。因此,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是不是一旦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以此为由单方通知劳动者呢?答案是否定的。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只有在满足这样的一个前提下,用人单位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主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程序义务。二、单位不当有哪些后果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如下: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同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以上是关于“不胜任工作怎么办”以及“单位辞退不当有哪些后果”的有关辞退的法律知识,希望对解决您的辞退纠纷能有一定的帮助。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当您遇到被单位非法辞退的情况时,您可以勇敢的与之对抗,向其索要经济补偿金,甚至是赔偿金。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索要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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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不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就无法达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此,我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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