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知识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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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何选4月15日?国家安全法你知道多少
发布日期: 08:23
来源:人人网
  今天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且是,“首个”。
  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通过,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何要选4月15日?
  原来,两年前的这天(日),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的日子。
  这次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
  4月15日,事关国安委成立,事关“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选这个日子,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很有意义。
  关于国家安全法你知道多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1、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3、为什么把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4、新的国家安全法对军事安全做了哪些规定?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5、开展国家安全立法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吗?
  1947年,美国时任总统杜鲁门签署了《国家安全法》,世人熟知的五角大楼、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情报局等机构都是这部法律的产物。
  英国则更早。英国在1911年就发布过一部《反间谍》的成文法,1989年又发布了一部《政府保密法》。“9·11”事件后,英国在10年内连出了4部与反恐和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
  法国、德国、葡萄牙等国也专门把国家安全写进了该国的《刑法典》。
  4月14日,学生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武部参观军用装备。 新华社记者 万象 摄
  4月14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第三中学,边防官兵手持标志牌,向学生们讲解相关国家安全知识。 新华社发(吴金阳 摄)
  国安教育各国有何良策?
  维护国家安全、强化国家安全教育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的现行举措值得学习借鉴。
  美国“发现可疑,立即报告”
  “保护国土安全好像是填土坑工程,政府主导的情报收集、警戒警备等努力如同向坑里填大石块。土坑看似填满了,但还留着许多空隙,民众对身边可疑情况及时汇报,如同在空隙里填沙子,政府与民众一同努力,这样才能真正把坑填满,”美国一家银行的财务系统工程师马克·维尔勒告诉记者。
  由于工作原因,维尔勒经常乘坐国内航班。今年3月发生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国际机场的恐怖袭击令他心有余悸,不过,他也因此更能理解美国政府几年前推出的全民安保运动。
  2010年7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在全美推出名为“发现可疑,立即报告”的全民安保运动,这项安保运动旨在提升美国民众对恐怖主义行为和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让民众协助政府保护国家安全。
  美国国土安全部在其官方网站提醒民众,要留意停靠在非正常位置的车辆和被人遗落的包裹行李,本应关上的门窗被打开也属可疑情况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此外,如果发现有人对某栋建筑物表现出超出正常范围的好奇,比如询问该建筑物安保情况、安保人员构成、交接班情况以及长时间对某建筑物进行测量和绘画平面图等情况,民众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011年,时任国土安全部部长珍妮特·纳波利塔诺出席美国国会听证会时曾表示,恐怖组织趋向于招募西方国家公民,鼓励他们在所在国家发动小规模袭击。尽管美国在收集反恐情报方面能力卓越,但普通民众更能在第一时间察觉自己所处的社区和周围环境是否出现不正常情况。
  全民安保运动推出后,美国的车站、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都反复播放“发现可疑,立即报告”的简明消息,一些大型连锁超市也纷纷与国土安全部合作,在店内播放倡导民众报告可疑情况的短片,“发现可疑,立即报告”这一口号可谓深入人心。
  日,在华盛顿州斯波坎,马丁·路德·金纪念日游行开始之前,一名清洁工在游行路线上的长凳上发现可疑背包后并报警。经调查,背包内藏有小型炸弹,可由无线电引爆。一旦炸弹被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人们在机场、火车站发现可疑行李后报警,航班或列车因此被取消,这种情况过去几年里我遇到过不下10次。无一例外都是因为行李主人暂时离开,”维尔勒说,“当时人们难免会觉得这种报警没有必要,但是也许只是一次直觉反应,就会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挪威 国家安全月聚焦网络安全教育“停下来、想一想、再点击”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这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在挪威,社会网络信息化程度非常高,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安全面临更大挑战。
  近年来,挪威每年都举行国家安全月活动,广泛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和企业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认识、了解相关防范手段,使挪威网上环境更加安全。
  “停下来、想一想、再点击”是挪威国家安全月活动的宣传口号。首届国家安全月活动于2011年10月举行。
  国家安全月活动期间,主办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网络信息安全,比如通过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播发相关广告,在“推特”和“脸书”等社交网站开通专用账户进行宣传和与网民互动。
  在挪威各地,主办方组织召开数十场面向企业、公共机构、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和普通民众的主题大会、研讨会、展览和参观等活动,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演讲,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展示网络安全设施,并发放相关知识手册和宣传品。
  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设备使用息息相关。因此,机构和企业员工处在安全防范第一线。国家安全月主办方积极鼓励机构和企业自行举办内部宣传和教育活动,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帮助,包括提供相关教育材料和安排专业人士进行专题演讲等。
  挪威信息安全中心精心准备了“教育材料套餐”,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及海报、手册和安全设备等。2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和机构可免费索取,规模较大的公司机构则需根据具体人数缴纳一些费用。
  国家安全月活动由挪威司法与公共安全部下属的挪威信息安全中心主办,并得到挪威众多政府部门、信息技术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协助,其中包括微软公司及挪威国防部下属的国家安全局等。
  挪威国家安全局是负责分析和防范国家安全威胁的重要机构,它下属的国家网络中心是挪威防范网络攻击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核心部门。2014年国家安全月活动期间,挪威国家安全局还组织挪威大学生参观该机构,并安排学生听取有关信息安全的专题讲座。
  挪威国家安全局局长谢蒂尔·尼尔森在国家安全月期间表示:“无论普通民众,还是组织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人都有责任去维护电子世界的安全。”
  俄罗斯 国安教育 娃娃抓起
  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忠诚爱国的公民。俄罗斯总统普京高度重视公民对国家的政治文化认同,他着力引导公民树立“爱国之心才是国家安全最大保障”的观念。
  国家安全教育是俄罗斯学校教育的必要内容。上世纪90年代,俄罗斯学校就开设了《生命安全基础》课程,后来还成为学生必修课。除教学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这门课程还向学生普及国防与军事基础知识,并加入训练、演示、模拟等体验活动。
  俄罗斯的学校经常举办历史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和纪念馆,鼓励学生参与纪念卫国战争胜利活动。
  得益于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的国家安全教育,俄罗斯英雄文化得以薪火相承,年青一代愿为保卫祖国承担更大责任。
  印度 学兵团制 兼学兼训
  在印度,政府通过建立国民学兵团,对青少年进行准军事化的国防与安全教育。
  印度国民学兵团被纳入二线预备役部队,由国防部直接管理,面向中学和大学在校生,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愿申请加入陆海空三军的学兵团,接受2或3年的培训。为把学员打造成合格的预备役成员,印度政府为学兵团制订了严密的训练大纲,对每一种具体科目都规定了课时。
  遍布印度各地大、中学校园的国民学兵团受到学生热捧,学员总数目前已达130万。很多学员期待自己能在学兵团好好表现,获得入选“共和国日训练营”的机会,在首都新德里举行的阅兵表演上展示风采。
  半个多世纪以来,借助国民学兵团这一政府出资、专门机构出力、青少年广泛参与的国防教育形式,印度国民的国防与安全意识不断得到加强。【综合解放军报、海南日报、学习小组公众号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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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羽】《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
日 14:08:03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
  1.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3.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4.《国家安全法》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国家安全法》所有章节、条款都遵循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于《国家安全法》的始终,比如,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的领导,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本质特征,《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人民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坚持的根本宗旨,在《国家安全法》第1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7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16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33条对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全面系统的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对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了系统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为了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第四章规定了国家安全制度,第五章规定了国家安全保障,第六章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5.我国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事务具有高度敏感、复杂的性质,既需要运筹帷幄,也需要令行禁止,必须通过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体制实现国家安全事务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习近平同志任主席,李克强、张德江同志任副主席,下设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6.《国家安全法》对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指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关于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并不仅仅限于第5条,其他条文中虽然没有直接出现“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字样,但是在多个涉及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建设的条文中,用“国家”作为主语,也是指代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比如第四章规定的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等。
  7.维护国家安全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安全法》明确了以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核心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对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作了规定。“遵守宪法和法律”,主要是维护宪法体制,加强对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的约束。维护国家安全,涉及所有国家机构,特别是在“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实施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的情况下,要采取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特别措施,更要注重对公权力行使的约束,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要防止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现象,以提高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各领域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基础,要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通过发展不断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促进国家安全;通过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为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安全相互支撑、良性互动。《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集中体现了坚持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重大战略判断。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往往相互交织,高度联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应对。一方面要把主权、领土、政治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牢牢抓住不放;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有效应对来自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领域以及恐怖主义、武器扩散、跨国犯罪、贩毒走私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三是坚持促进共同安全。立足国内,放眼国际,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在积极维护拓展我国利益的同时,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把预防和治乱结合起来,既防患于未然,又正本清源。坚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又要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建立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防线。
  8.为什么说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答: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9.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出法定职权,决定或者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在行使职权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目的随意或过度地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甚至违令抗命。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私情、私利的考虑,违背事实和法律,采用欺骗等手段,该为不为,或者不该为而为之,或者枉法作出处理决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10.《国家安全法》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11.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法》基于国家安全外延和内涵大大拓展的实际,突出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特点,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任务,以体现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的要求。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安全各领域重点任务,有助于调动国家各种力量和资源,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因此,《国家安全法》第2章依次明确了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外层空间及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基本覆盖了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同时,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为将来可能变化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留出了必要空间,体现了动态性、开放性。
  12.为什么对“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作出规定?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6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是民族团结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紧迫任务。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受境内外复杂因素影响,民族分裂活动还很猖獗。比如西方反华势力利用所谓“民族”问题对我施压,支持和纵容民族分裂势力进行破坏活动;少数的民族分裂分子的暴恐活动升级并向内地蔓延,“藏独”分裂破坏活动不断等。在民族团结领域维护国家安全,要把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置于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手段打击民族分裂势力的各种破坏活动,确保民族地区的社会安定;最大限度团结和发动各族干部群众,让“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观念深入人心,筑起防范和制止民族分裂活动的人民防线。
  13.宗教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7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14.《国家安全法》对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8条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15.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答: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安全法》从以下两方面规定有关主体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一是《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在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作出专门规定。
( 网站编辑:李悦 )2016年江门市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题库
2016年江门市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题库
考试标题:2016年江门市“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考试期限: 8:30:00 ----
23:55:00100分完成进度:36/36 (已答题数/总题数)单选 (共10题,每题3.00分)题目1:下列哪些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D )A . 揭露政府的过错,以非暴力言行要求政策的改变;B . 对国家,政府,官员的批评;C . 主动和人权组织通讯联系;D . 利用互联网,传播对社会和国家的负面言论,诋毁伟人形象,造成社会群众愤慨。题目2:国家安全各个领域都需要科技保障,关于科技保障,不包括:( D )A . 国家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技术手段保障;B . 政府要根据国家安全领域提出的要求,设立科技专项,组织科研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解决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技术难题;C . 国家鼓励引导企业重视人才、积极开发研究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D .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题目3:根据《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A . 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家安全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期间不得入境。B .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随时检查其随带物品。C . 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紧急任务的车辆,可以配置特别通行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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