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育服务证二孩都非婚生育能办服务证吗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 - 爱问知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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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证怎么办
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具体流程1、申请人携带上述所需准备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帮到你就给个好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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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
1、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 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 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 双方公司证明盖章各一份...
第一条 为了依法管理生育秩序,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维护已婚育龄夫妻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我觉得这样的男人还算得上是好男人,因为现代男人会受现代社会的影响和形势所必等等因素,但他们只要不随意得乱找小姐,有个情妇还是可以的!(在珍惜家庭的情况下)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没有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的,要交社会抚养费,交费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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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投稿人:办公室&&&稿件来源:本区&&&发表时间:日 21:05
●办证对象:  我市常住户口的已婚育龄妇女,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的已婚育龄妇女,随我市户籍的丈夫生活一年以上并有长期居住趋势、已生育子女的外省已婚育龄妇女,有生育行为的育龄妇女。  ●证明使用:  1、《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办理证明后,本人计划生育情况发生变更时,应主动持证到发证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省已婚育龄妇女在本省范围内流动的,凭本证在现居住地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持证人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应主动到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交验证明。  3、本省户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符合生育规定的,可凭证在现居住地接受孕期检查和生育。   4、凭证可作为本人办理有关事项、证照的凭据。  ●办理程序  (一)一孩生育登记制度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在怀孕三个月后及时、主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发证机构核实其本人婚育状况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  (二)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所在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出生育申请,待审批后方可怀孕。   (1)申请时,夫妻双方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加具意见。  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②第一个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③符合条件可生育第二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提供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  ▲再婚的,提供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  ▲患不孕症的,提供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  ▲因胎儿流产、婴儿夭折的提供有关医院证明材料。  2、审核、批准和登记:  (1)村(居)委员会在接到申请人《再生育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5个工作日内送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批。  (2)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接到《再生育申请表》的1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发还给村(居)委员会,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级计生部门备案。  (3)村(居)委员会收到审批意见后,张榜公布30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由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在《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上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送还申请人,申请人持证生育。  (4)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给申请人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1、对随我市户籍丈夫生活的外市已婚育龄妇女,原则上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特殊情况,经女方户籍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区计生部门批准,可由我市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证明。   2、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妇女,户口发生迁移变化的要分别到原发证机构和迁入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证明的迁移手续;持证人遗失《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向原发证机关报失并由原发证机关审核后补发。  3、证明发生涂改、无广东省计划生育证件专用章、户口迁移不换证的旧证属无效证明。  4、收费标准:证明工本费1.5元(粤价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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