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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文化广电局召开“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
发布时间:    来源:县文化广电局    作者:    字体:【&&】    浏览次数:351次
为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定位、理清思路、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发展,5月27日,县文化广电局召开“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巨文利同志参加并指导了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巨文利同志首先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促进工作,为民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文化系统在大讨论活动中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围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如何深入学习,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二是围绕文化体制改革不彻底、农村文化活动发展慢等问题,如何出台政策、繁荣城乡文化活动;三是如何在繁荣我县文化活动中规范文化市场,强化管理,做好引导,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如何以民俗文化为核心,结合我县西周文化景区建设振兴我县民俗文化;五是如何发挥下属单位职能作用,认真履职,严格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希望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围绕这五个问题深入开展讨论,以活动促工作,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随后,文化广电局机关全体党员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在文物旅游、文化广电及民俗村发展等方面各抒己见。最后,管委会副主任、文化广电局局长杨拴绪同志对讨论活动作了总结,认为参加讨论会的党员干部学习比较深入,认识明确,讨论观点与各自思想、工作实际结合比较紧密,切合实际,同时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深化学习,达到思想上有更高更新的认识,工作上有新的姿态和变化。 据悉,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文化广电局针对工作实际将安排5个这样的主题讨论活动,本次讨论活动是第2个。 县文化广电局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讨论活动,县委第七督导组参加指导了会议。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岐发改字〔号
&岐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岐山县益店镇妙敬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
关于上报《岐山县益店镇妙敬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
市发改委:
根据省市安排,我县委托审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岐山县益店镇妙敬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设计以妙敬水厂原有深机井为水源,新打深机井为补充水源,配套200QJ30-100/5型潜水泵及启动器各1台,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铺设输配水管道50250米,实施进户工程2352户,解决项目区2个行政村、19个村民小组8037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概算总投资487.94万元。
现随文报来《岐山县益店镇妙敬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请审示。
&&&&&&&&&&&&&&&&&&&&&&&&&&&&&&&&&&&&&&&&&&&&&&&&&&&&&&&&&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 &岐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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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政府
&岐政办发[号 岐山县创建宝鸡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
岐政办发[号 岐山县创建宝鸡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岐山县创建宝鸡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
&&&&&&&&&&&&&&&&&&&&&&&&&&&&&&&&&&&&&&&&&&&&&&&&&&&&&&&&&&&&& &岐山县创建宝鸡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宝鸡市创建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方案》、《关于创建宝鸡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岐山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增强学法用法意识,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创新和扩大开发、推进富裕、文明、生态、和谐岐山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及部门局务会议、办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考查和测试的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四是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内至少开展3次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执法技能培训每人不少于40小时。五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制度。主要宣传本镇、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配套措施、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转变政府职能、转观念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上的显著变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各行政机关都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界定各级决策权限,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继续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相关制度。二是有关突出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当进行听证。同时,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并将听证代表名单向社会公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对听证中提出和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要及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政府法制办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五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要杜绝擅权专断、滥用职权。六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民意调查和社会效果评价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八是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决策失误和实施重大决策不力的、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或者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决策等行为,要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按照政府、企业、市场、社会的不同功能定位,进一步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职能和权限,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民众、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在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查评议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各地各部门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查评议,审查评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论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健全和完善出台规范性文件等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决策机制创新,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调整范围比较简单、相关部门意见比较一致的文件,及时进行书面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对于涉及部门较多且对群众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文件,积极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防止部门本位主义;对于涉及民生、事关全局的文件,采取调研论证、公开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严禁随意设立行政许可、擅自出台行政收费项目、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活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周年报告制度。对于出台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按正常的公文程序印发外,要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周年报告制度,跟踪反馈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提高规范性文件与我县社会发展政策需求的适用性。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按照权限和程序,认真解答有关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咨询,指导执行部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决定》中确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有效的文件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维护法制统一。四是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作好《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格式文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统计制度。加大对违法文件的纠错力度,解决报备单位“有件不备”的问题,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开展“三项清理”,明确执法主体,明晰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管理制度。二是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罚款代收机构,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一律由当事人到指定代收机构缴纳,不得使用“当场处罚票据”收缴一般程序决定的罚款;根据《陕西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增强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继续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精神,对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和案卷评查相关评定标准,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抽查评比活动,评选优秀执法案卷,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四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过程中,要继续理清行政处罚依据,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做到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制度,适时启动从重处罚和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实务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持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外,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按照规定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六是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强舆情应对和信访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运。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落实机构和人员,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确定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三是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信访工作科学考评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要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工作,依法化解信访矛盾,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三、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日—日):安排部署阶段 各镇、各部门要成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本部门贯彻实施《方案》工作意见,对本镇、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日—日):组织实施阶段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贯彻实施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全体公务员学法等多层次培训制度,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本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分别组织定期集中学习、专题法律讲座、岗前培训、任前考试等形式的培训活动,为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项目。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际,对各类行政权力进行清理,梳理执法主体、行政职权类别、实施的相关法律依据,夯实权力公开运行基&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职权、项目、类别、执法依据,将梳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并汇编本单位行政职权目录。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汇集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执法部门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内容&和标准,并接受上级检查。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由县政府法制办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主体(含委托执法的组织)。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按规定配备和充实行政复议人员。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决策实施后评价、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备案制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和三统一制度。 第三阶段(日--6月30日):总结迎检阶段 全面总结贯彻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回顾,整改不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果。 一是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方案》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书面总结和相关资料。 二是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月初对各镇政府、县政府部门报送的总结和资料进行核查。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年底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时予以加分。 三是在2014年6月底前,市政府将对我县贯彻实施《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贯彻实施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相应机构,配强工作人员,确保贯彻实施《方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认真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成立机构、创建工作方案、安排、总结、学习培训宣传、会议纪录、执法档案、考评考核、责任书、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办事程序、政务公开等文字、声像&资料),并同步做好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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