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农村户口分户条件可以再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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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跟父母户口分户了还可以合并吗
广西-百色&08-13 17:37&&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1)
你好,请问一下我跟父母户口分户了还可以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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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出生日期
变更更正性别
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
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因住房调整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因投靠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
因工作调动需将户口迁入现工作单位所在..
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
日以后出生公民
属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日...
日以前出生未落户
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
农民工落户
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
收养弃婴入户
华侨、港、澳、台胞定居落户
干部工作调动
工人(职工)工作调动
录用国家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干部)
死亡人员注销户口
失踪人员注销户口
公民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注销户口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分户
事项名称:
服务部门:
各管辖区派出所
单位及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首次办理免费,补(换)领收费
办理地点:
各管辖区派出所
咨询电话:
各管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通知》 《南宁市市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站)居住证受理说明和规范》(暂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居住证工本费收费问题的批复》(桂价费[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本人提出办证申请的,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A、个人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宁市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供材料为:
1、申办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住所证明;
3、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均可作为身份证明材料。
(三)住所证明材料包括:
1、自有房产:
(1)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以上其中一项均可作为住所证明材料。
2、租住房屋:
(1)企事业行政单位(保卫部门等)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
(2)小区物业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
(3)租房合同及屋主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4)租房合同及屋主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以上其中一项均可作为住所证明材料。
B、集体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
(二)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证明(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办《居住证》人员名单及就业证明;
(五)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采用集体申领方式申领《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办理。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本人提出办证申请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居住证: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就学时间不足6个月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事项名称: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分户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南宁市户口分户实施办法》
(一)已婚人员或未婚但已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人员;
(二)与原户主分开生活且有独立的经济收入,生活来源不依赖于原户主;
(三) 具有合法独立住所。
合法独立住所是指在本市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含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新建商品住房)和租赁公共租赁房、单位宿舍及已实行产权分割的住房。
1、(一)分户申请人员、原户主填报《户口分户申请表》;
2、(二)分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三)具有合法独立住所的证明材料;
1.属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2.属租赁公共租赁房、居住单位宿舍的,提交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单位的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属已实行产权分割住房的,提交人民法院、房产管理部门、公证机关对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已进行分割的认定证明,若无法取得上述认定证明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对房产的分割协议和房屋所在的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居住情况的认定证明。
不予分户的情形:
(一)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分户申请。
(二)仍与原户主共同生活的分户申请。
(三)在独立成套住宅内共同生活的分户申请。
(四)居住在活动平房、租借私人房屋、非住宅房、违法建造的房屋的分户申请。
(五)空挂户口或落户在虚拟地址的分户申请。
(六)列入房屋征收公告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或者土地征收公告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分户申请。
事项名称: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养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其中属父母离婚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还需分别提供离婚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离婚证或判决书,提交10周岁以上子女同意变更姓名的资料。 2、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凭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供无业证明(失业证、下岗证等)。出家或者还俗的人员,需提供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出家或还俗证明。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事项名称:
变更、更正民族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公民民族成份出现错误; 2.经县、市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公民变更民族成份。
1、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公民民族成份错误的,除由公安机关负责查验档案记载情况外,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父亲或母亲民族成份等相关合法原始凭证。 2、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需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县、市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公民民族成份出现错误; 2.经县、市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公民变更民族成份。
事项名称:
更正出生日期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查实确属需要更正的。
1、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需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凭迁移证落户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凭其它合法有效证件落户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日期不一致的需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出生日期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出现错误的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记载正确出生日期的合法原始凭证(迁移证、复员转业人员证件、原始人事档案等)。
1.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查实确属需要更正的。
事项名称:
变更更正性别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查实确属需要更正的。
1、公民性别登记错误的需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2、公民性别因故发生变异的需提供本人的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民性别发生变异或出现错误,需要变更、更正。
事项名称:
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等项目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1、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等项目:由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件(例如:毕业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本人申请书、单位证明等)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事项名称:
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1、《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3、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事项名称:
因住房调整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因住房调整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住房证明
4、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事项名称:
因投靠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因投靠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事项名称:
因工作调动需将户口迁入现工作单位所在地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因工作调动需将户口迁入现工作单位所在地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3、现工作单位的调动及住房证明
4、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事项名称:
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在而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朋友家中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在而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朋友家中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事项名称:
日以后出生公民
服务部门: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日以后出生公民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在家中出生的,凭相关出生证明材料到当地卫生部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办理落户手续。
事项名称:
属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日以后出生)
服务部门: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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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属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日以后出生)
1、父母双方申请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若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的,申请落户方必须在报告中写明另一方下落不明,并加盖单位、村(居)委会章。
事项名称:
日以前出生未落户
服务部门: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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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日以前出生未落户)
1、父母双方的申请报告,已成年的需提交本人申请报告 2、出生证或村(居)委会出具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若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的,申请落户方必须在报告中写明另一方下落不明。
事项名称:
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
服务部门: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
1、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2、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事项名称: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市外人员申办本市居民户口迁移申请表》; 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租房合同等); 3、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夫妻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户口与其父或母户口在一起可随迁。
事项名称:
收养弃婴入户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收养人申请报告;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4、弃婴的集体户口或户籍证明。
事项名称:
华侨、港、澳、台胞定居落户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本人申请报告; 2、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回国定居证明; 3、投靠人的申请报告、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事项名称:
录用国家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干部)
服务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分(县)局办证大厅&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分(县)局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区、市人事部门或区、市组织部发的录用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干部)通知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3、当事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
①当事人申请迁入自己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小区物业部门的证明。 ②当事人投靠配偶或父母子女入户的,须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及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或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事项名称:
死亡人员注销户口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提供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单位、卫生防疫部门、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事项名称:
失踪人员注销户口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2、户主或家属的申请 3、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事项名称:
公民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供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入伍通知书》
事项名称:
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注销户口
服务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收费金额: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公民所获取的定居地定居证明 4、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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