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经侦大队立案后果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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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0年度全省公安系统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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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省公安系统光荣榜
集& 体一、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先进集体”称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二、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安徽省公安厅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办公室安徽省公安机关“8.22”专案组合肥援疆公安特警队安徽省公安厅“深入行动”办公室三、安徽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任务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四、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先进集体”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经侦大队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五、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曹庵中队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蒙城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六、被公安部评为“2009年全国公安系统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工作奖”(2010年1月审批)省公安厅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集体”(2010年2月审批)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网络侦察科安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八、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合肥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训练科宁国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九、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宿州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十、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淮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安庆公安边防检查站十一、被省政府授予“2009年合肥上海长春农业交易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1月审批)省公安厅十二、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09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2010年3月审批)省公安厅十三、被省政府授予“2009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3月审批)省公安厅十四、被省政府评为“2009年度实施‘861’行动计划突出贡献单位”(2010年4月审批)省公安厅十五、被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4月审批)省公安厅十六、被省政府授予“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安厅十七、被省政府授予“第六届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安厅十八、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09年度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报省委、省政府同意,2010年9月审批)省公安厅十九、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安厅二十、被省政府评为“2010年度小麦抢收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安厅二十一、被省政府评为“安徽省参与上海世博会工作先进集体”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二十二、被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合肥市公安局大通路派出所淮北市公安局利辛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蚌埠市公安局东升派出所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全椒县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大队六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当涂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巢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安徽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二十三、被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评为2009年度“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办案有功集体(2010年1月审批)(一)“扫黄打非”先进集体淮北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蚌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巢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安庆市公安局(二)办案有功集体合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宿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滁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治安大队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二十四、被公安部记集体二等功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增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团队二十五、被省公安厅评为2010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局”(2011年4月审批)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霍山县公安局庐江县公安局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绩溪县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二十六、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一)2010年年度总评集体二等功(2011年4月审批)合肥市公安局双岗派出所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肥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刑警大队利辛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宿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阜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界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金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马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无为县公安局二坝派出所含山县看守所芜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山分局铜陵市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池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刑警大队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巡逻防暴大队(二)专案、专项集体二等功安庆市公安局侦破“7.28”暴力袭警案专案组宁国市公安局侦破“”杀人案专案组安庆市公安局文艺汇演领导小组颍上县公安局侦破“6.20”特大杀人案专案组东至县公安局侦破“2.20”特大抢劫杀人案专案组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侦破“6.13”杀人案专案组五河县公安局侦破“10.08”抢劫杀人案专案组==============setpage==============个& 人&一、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先进个人”称号马良锐&&& 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调研员二、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徐海军&&& 芜湖市公安局副局长薛& 军&&& 六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刘少来&&&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人)三、被公安部记个人一等功孟向阳&&& 省公安厅副厅长四、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孙& 伟&&&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站大队民警五、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先进个人”陈& 岩&&& 淮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行动队队长王& 进&&& 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朱建华&&& 蚌埠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池& 涛&&& 太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 军&&& 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晓发&&& 繁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江& 敏&&& 郎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查& 警&&&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城区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刘世忠&&& 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六、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尹晓明&&& 合肥市公安局大通路派出所民警王怀芬(女) 淮北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李宏祥&&& 天长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办公室主任单修河&&& 蚌埠市公安局纬四派出所民警唐庆美(女)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大案科副科长殷& 农&&&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广&&& 合肥援疆公安特警队指挥员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个人”(2010年2月审批)广巍栋&&&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侦大队民警魏安胜&&& 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戴& 华&&& 铜陵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八、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和“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金连社&&& 黄山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浦澍潍&&&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警体部副主任、副教授奚居仁&&&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公安科技系主任、副教授黄玉君(女)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培训部政委孟& 超&&& 淮北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官齐新民&&& 铜陵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计光义&&& 无为县公安局政委朱潘杰&&& 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九、被中共安徽省委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张& 磊&&& 繁昌县公安局横山派出所民警十、被省政府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娄祥武&&& 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十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尹晓明&&& 合肥市公安局大通路派出所社区民警韩春芳(女)临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孙仕福&&& 全椒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薛& 军&&& 六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巡警陈绍明&&& 无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主任俞灿芳&&& 芜湖市公安局汀棠派出所副主任科员章利群(女)宣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刘宏丰&&& 岳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程永凯&&&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高级工程师十二、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个人”李柏岭&&&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十三、被省政府评为“安徽省参与上海世博会工作先进个人”唐付干&&&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主任科员房& 林&&& 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十四、被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干警”杨& 斌&&&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庐阳大队民警李& 锋& &&涡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蒋& 恺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中队长李& 海&& &阜南县公安局王家坝派出所所长徐& 亮&&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公山大队副大队长吴志新 &&&滁州市公安局琅琊路派出所所长王& 姚& &&凤阳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副教导员强& 毅&& &金寨县公安局科员王宏斌& &&舒城县公安局杭埠派出所所长张& 磊& &&繁昌县公安局横山派出所民警李光才& &&宣城市公安局鳌峰派出所副主任科员洪& 颖(女) 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山派出所教导员张德志& &&太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吴顺来&&& 休宁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郑学军& &&祁门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张宁海& &&黄山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民警陈& 林&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科长(副调研员)十五、被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评为2009年度“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办案有功个人(2010年1月审批)(一)“扫黄打非”先进个人黄学忠&&&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谢& 雷&&& 淮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张世平&&& 蚌埠市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所长史云淼&&& 阜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教导员陈晓健&&& 来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薛典成&&& 铜陵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春柳&&& 池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网侦大队大队长刘海腾&&& 省公安厅治安行动队民警王庆华&&& 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民警(二)办案有功个人张克云&&& 合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侦察大队副大队长王& 超&&& 太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张守富&&& 滁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网侦大队大队长王玉来&&&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十六、被省公安厅记(追)个人一等功娄祥武&&& 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杨伟荣&&& 界首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常功&&& 怀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队民警桂春生&&&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指挥室主任罗云峰&&&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指导科副科长朱东兵&&&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孙利军&&&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董政帮&&&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刘& 涛&&&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七大队大队长周& 坤&&&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七大队民警马建华&& &亳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 超& &&蒙城县公安局王集责任区刑警队指导员张晓东&&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兼厅打黑除恶行动队队长十七、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一)2010年年度总评个人二等功(2011年4月审批)王& 连&&& 合肥市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科员王& 军&&&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巡警大队副主任科员张& 弘&&&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队长张忠志&&&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宋爱军&&& 濉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 标&&& 利辛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副中队长陈洪林& &&蒙城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科员王& 勇&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责任区刑警五队副队长李拥军&&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队长麻晓龙&&& 砀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指导员韩国勇&&& 蚌埠市公安局延安派出所所长陆& 洁&&& 固镇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指导员蔡& 超&&& 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范吉祥&&& 太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保和&&& 阜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科员黄开米&&& 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应急大队大队长蒋元平&&& 淮南市公安局田集派出所科员张兴毕&&& 全椒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所长吴文生&&&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北路派出所所长周学峰  六安市公安局七里站派出所科员陈 斌  霍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普永亮&&& 马鞍山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科员董& 昊&&& 巢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郭本杰&&& 无为县公安局牛埠派出所所长佘& 辉&&&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派出所副所长刘& 鲲&&& 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警大队科员王志平&&& 郎溪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大队长吴延庆&&& 广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王雅雯(女)铜陵市公安局天桥派出所科员周向阳&&& 池州市公安局九华山风景区分局副政委、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徐晋斌&&& 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俞& 锋&&& 安庆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防暴机动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倪晋西&&& 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晓峰&&&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刑侦大队科员(二)专案、专项个人二等功毛继根&&& 桐城市公安局新渡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吴行彪 &&&黄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罗& 毅&&& 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信息网络安全科副科长王& 利&& &&界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禁毒中队中队长陈& 平&&& 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打黑除恶专业队大队长邓& 颜(女)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李& 敏&&& 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室主任音卫东&&& 合肥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刘志平&&& 省公安厅治安行动队政委沈应斋&&&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八科民警薛& 亮&&& 芜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六大队民警陈太生&&& 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 明&&&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指挥室民警胡张源&&&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指挥室民警杨树林&&&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指导科副科长叶何高&&&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指导科民警黄& 辉&&&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指导科民警黄& 东&&&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后勤科民警肖& 飞&&&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孙& 跃&&&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民警邵光斌&&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杨& 曙&&&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秦& 阳&&&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民警黄& 波&&&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丁旭光&&&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卢& 宏&&&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张& 杨&&&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民警顾林根&&&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民警褚有亮&&&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崔玉梁&&&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巡警七大队副大队长王& 军&&& 合肥市公安局金寨路派出所所长修& 涛&&& 合肥市公安局新闻中心民警任永胜&& &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怀& 勇&& &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桂栋梁&& &蒙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科员陈长春&& &蒙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牛海洋&& &蒙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副中队长董爱斌&&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科科长程& 霁&&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三科副主任科员郑卫红(女)省公安厅物证处二科科长张建东&&& 省公安厅物证处三科副科长程永凯& &&省公安厅物证处退休干部俞& 飞&&&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陶& 红(女)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副主任科员陈& 会&&& 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七大队科员钱少权&&&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被害当事人在日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控告王xx涉嫌合同诈骗。从报案、立案到如今已经17年,案件始终不见进展,也不见经办警察的作为。案件几乎无人过问,时间的延长,以及不作为,导致许多可固定之证据的流失。办案警察的无为,可堪比世界之最。不知有关经办警察是无为,还是无能,总之案件就是搁置不办。被害人17年的蹉跎,数不清的往返于警局。都是无为而终,永无见声息  曾经满怀期望,寄希望于法律来惩戒犯罪,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但是公安部门的长期的怠慢和消极,以及有关办案警察的无为和无能,使案子搁置。甚至让人费解和不可理喻的是在办案过程中,经办单位竟然可以将原始报案的卷宗丢失,足见其责任心,被害人多年被迫处于尴尬、无奈和绝望之中。  曾经在这种尴尬的状况下,在警方的消极怠慢之下,在被逼无奈之下,在走投无路和无助之下,被害人被迫不惜以身试法,来维护自身权利,最终因此获罪,判刑入狱6个月,惨遭蒙羞和折磨,案件中的受害人在无奈和无望之际演变成一个犯罪的人,让受害人悔恨终生,不敢抬头,(见被害人提供的2004官刑初字第50号刑事判决书)这难道不是一场人间悲剧吗?谁造成的这种悲剧?何处能喊冤? 仰天长叹!被害人已经因为惨遭骗局而使生活走上了绝境,妻离子散,家破人没有亡,绝望到割腕自杀,压抑到尽得危及生命的疾病(两次心脏搭桥),本寄希望于国家法律能为被害人伸冤和作主,没曾想到,经办的警局,经办的警官,竟然能让被害人再一次陷入更加无穷无尽的深渊,被迫长年累月的接受着这没完没了的精神的折磨。  然而,这一切还不算是最悲催和最无奈的,出狱后,为该案又开始无穷的来往于警局吹办,甚至到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投诉和反映以及找到官渡区检察院,请求督办这个案件,但是等到的不是案件相关的进展的消息,等到的却是:“ 在2015年 1 月 27 日受害人收到西山区法院的传票,从起诉状中看出,是因为被害人给行为人及家人“屈膝下跪”祈求归还被非法占有近17年的钱款(这个情节被行为人拍成照片递到法庭),被行为人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行为人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诧异不解的是:起诉状中行为人竟然将受害人曾经跟经侦大队经办的某警官的谈话内容,以及相关案件侦办情况和过程,清清楚楚的写在了起诉状中并递交到了法庭,被害人诧异、茫然、无语了”。 犯罪嫌疑人竟然对案件的侦查的情况和细节了如指掌,同时还敢于无所顾忌的、放肆的到处进行张扬,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如此这样,真的是不存在天理和国法了吗?案子之所以迟迟不见进展,迟迟不能结案,真相终于明白了。嫌疑人之所以敢于17年来、大胆的、无理由、以及无合法依据的占有着受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并且逍遥的享受着快乐和幸福,原来系“朝中有人”。难怪有一次曾经因110出警到白龙派出所进行解决时,行为人洋洋得意的对受害人说了一句话“跟我比关系,你嫩了点”,当时听这话,还不以为然,现在真实的明白和领教了。这是怎么了,就连公安机关侦办的案子,犯罪嫌疑人都能共享信息,没有秘密可言。受害人再次茫然、无语了。  案子就这样在公安机关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原由搁置着,已经17年,为此,被害人真的心存不甘,但也没有办法,只有哭泣和唤天。如今新华网发展论坛曝光台给了一个说话的地方,在这里向大家述说自己的遭遇,也向大家祈求帮助,同时也向有关部门的领导 祈求:  “看在上苍的份上,无望的被害人以跪地求死的姿态向有关上级机关祈求,叩拜,给予主持正义和公道,并给受害人个说法。”  被害人就此提出几个请求:  1:请有关上级机关对该案进行督办。  2:或请有关上级机关给予调换无为的经办警察,或调换经办的办案单位。  3:请有关上级机关安排专业人员对案件侦查给予指导。  4:对违法乱纪的警察及干涉案件办理的人追究相关违法责任。  以上请求和建议望能引起重视和?关注  本人电话:  日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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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公安机关案件立案决定书  (案件发生在1998年)
    报案三联单(2000年向警方报的案)
    上访昆明市公安局、上访云南省公安厅
    上访云南省检察院  (常年疲于奔命,生活再无滋味,生不如死)
    求生不能,只能求死,(此为弃生求死,割腕自杀的痕迹图片)无尽的血泪,悲情的度日
  /p/m/.jpgfanz  因受害人“屈膝下跪”向嫌疑人讨债,犯罪涉嫌人就到法院起诉受害人名誉侵权,(全家一共三份起诉状,分别请求法院判令受害人赔偿精神抚慰金,每人各3万多元,共11万元,当然因为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没有得逞!)。起诉书中涉及有相关警方案件侦办过程的内容,以及受害人跟某经办案件的警官私下对案件侦办的谈话内容和独有的细节,都呈在起诉书中,可以看出涉案人本领有多大,可以清楚明白并且深入到警方的案件侦查细节。受害人还能怎么样,除了哀叹就只有哀叹了!
  愿做冤魂来置换人间公正,愿当野鬼来讨来警方的作为
  愿做冤魂来置换人间公正,愿当野鬼讨来警方的作为.横批 : 最后的遗言
  顶顶顶顶顶
  顶顶顶顶
  黑暗黑暗黑暗黑暗
  真的就没治了吗???????????????????????????????????????????????????????????????????????????????????????????????????????????????????????????????????????????????????????????????????????????????????????????????????????????????????????????????????????????????????????????????????????????????????????????????????????????????????????????????????????????????????????????????????????????????????????????????????????????????????????????????????????????、、、、、、、、
  看了,流泪不止!还有这种事!!!!!!!
  还有这样的事,同情、愤慨,顶顶顶顶
  无为的警方不管不顾17年不能结案  无量的骗子内外有人17年逍遥法外  百姓的无奈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据安徽财经网报道 业主金某(男,55岁,芜湖市人)为谋取暴利,在泾县黄村镇沙元村一个偏僻厂房内,非法生产冒牌。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污染物,不但危害人体健康,而且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接群众举报后,近日,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会同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赶往制假窝点。发现业主金某正在非法生产知名品牌“金马”牌防水油膏,且对空气及周边环境均造成严重污染。公安机关立即会同关执法人员采取果断措施,现场查封假冒“金马”牌防水油膏2吨、用于生产假冒防水涂料的炉子5个、电闸1个。同时,对业主金某予以控制。据调查,此前,金某曾因生产假冒被查处过,但其不思悔改,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刚“另起炉灶”,便栽在了手里。肖啸 王响宁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曹开发文/图一点资讯正在帮你跳转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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