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险如何还款?

欣嘉嘉_Lin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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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退款,改善服务

欣嘉嘉_Lin 补充投诉

当时业务员承诺说买了保险能帮助信用卡提额,现在不但没有还欠了贷款,信用卡都还不起了,希望能退回所交保费


欣嘉嘉_Lin 补充投诉


欣嘉嘉_Lin 发起投诉

当初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给我,说买保险信用卡可以提额,现在因为交这个保险导致负债累累,每个月信用卡都要还款,还有当初说可以贷款,再加上有疾病保障,大小病都能报,而且发生意外也都能报销,15年后可以全额返还百分一百一十,当初听着挺好的,就购买了,然后因为这几年疫情原因导致生活交费不起,就咨询了保险公司才知道说这个保险不是如当时所说,现在要求全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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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若委托人在表决意向内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18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民生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1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支持民生典当的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委托贷款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资金利率比照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资金提供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际需要,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民生典当财务资助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同比例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二)民生典当资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民生典当成立于2003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北京市典当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生典当经审计总资产537,350,616.76元,净资产333,398,123.0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4,728,759.17元,营业利润46,062,783.0元,净利润33,871,628.10元。

民生典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民生典当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民生典当另一股东为泛海能源,由于泛海能源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泛海能源为本公司关联方。泛海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四)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曾于2019年3月、6月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8000万元,2019年11月民生典当还款1700万元并支付利息104.1250万元,2020年2月民生典当还款1300万元并支付利息108.8750万元,2020年3月民生典当还款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177.50万元,2020年4月民生典当还款700万元并支付利息55.65万元,2020年5月民生典当还款合计2300万元并支付利息合计203.50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元,不存在逾期情况。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健,因此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较小,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公允、透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民生典当经营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确保民生典当的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资金周转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公允、透明。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将积极跟踪民生典当的日常运营和资金运作,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民生典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公允、透明,并未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相对可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公司承诺在此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若有闲置募集资金,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2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拟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一年,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民生典当将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相关情况如下表:

(二)民生典当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民生典当资信情况及财务数据

民生典当成立于2003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北京市典当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生典当经审计总资产537,350,616.76元,净资产333,398,123.0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4,728,759.17元,营业利润46,062,783.03元,净利润33,871,628.10元。

民生典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民生典当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债权余额合计12,220.00万元。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一年,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为确保交易的公平、公允,作为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方,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对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际融资情况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协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主要是为了满足民生典当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促进民生典当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民生典当提供担保,交易公允,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民生典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前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公司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有利于提高民生典当的融资效率,有利于民生典当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交易公允。民生典当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前述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零,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21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4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2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68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管理层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复印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22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22,601.56元,基本每股收益0.0658元。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后,累计可分配利润25,651.54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资金情况及回报股东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未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2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实施要求,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二)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8.3条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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