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纳雍县全县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冠肺炎隐匿传播风险,进一步巩固纳雍县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纳雍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24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全县29个乡镇(街道)444个村(社区)全体群众(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通知,提前组织好所有家庭成员,全程佩戴好口罩,带上户口簿或身份证,携带本人手机到就近检测点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二)筛查期间继续实行静态管理,主要进出口实行设卡查验,原则上所有人员和车辆“不进不出”。全县域主干道除保供、防疫(持证)及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排队等候采样过程中,请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扎堆、不交谈、听安排、守秩序,采样结束后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返回居所,耐心等待核酸采样结果,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发布解除封控通告前,非必要不得外出。
(四)对尚未转运隔离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特殊人员,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对其他人员一律实行10:1混采;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家人可提前向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集。
(五)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在村(社区)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应主动告知村(社区)或现场工作人员,并按照属地的安排进行核酸采样。
感谢广大群众对纳雍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谢谢您的配合!
纳雍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关于在纳雍县文昌街道新增高风险区的公告(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3日12:00起,在前期划定风险区的基础上,纳雍县将中高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将纳雍县文昌街道文昌社区茶林组沿环城路,从思梦床上用品店往下至文昌社区卫生室环城点旁,接便道路往下,接茶林组杜家湾通组路往下至纳雍彭荣酒厂对面,接便道路往上,接环城路思梦床上用品店合围区域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纳雍县累计共有高风险区4个。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纳雍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县联动指挥部
纳雍县关于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在国家专家组的指导下,经省、市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2日23:30起,决定将毕节市纳雍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划定高风险区(3个)
将纳雍县雍熙街道公园社区汇金国际小区家乐福超市门口起沿县府街接二中路,接汇金国际小区南门绕D栋、C栋及幼儿园房屋后面合围区域;居仁街道桃园社区大山林组,中寨组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二、划定中风险区(1个)
将纳雍县乐治镇高枧小学划定为中风险区,执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将纳雍县辖区内除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纳雍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县联动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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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贵阳市高风险区疫情防控攻坚指导方案》相关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将云岩区中高风险区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共1个)
浣纱路与延安西路、新建路、市西河道的合围区域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共11个)
中环路北段与万江路、红岩新村合围的黄山冲新村组与黄山冲二组、红岩组10-79号的连片区域,贝地卢加诺与贝地领航连片区域,北京路与宝山北路、新印厂路、友谊路、沙河街与贵医附院外围围墙的合围区域,甲秀南路与杨家山、改茶路、金马国际、水晶苑外围、星辰国际外围的合围区域,延安中路与瑞金北路、黔灵西路、人民大道的合围区域,扶风路与东山路、东山怡景苑外围、实验三中外围的合围区域,改茶大道与枫丹白鹭外围、白鹭洲外围、改茶路的合围区域,狮子路与百峰巷、北京东路、宝山北路的合围区域(除市五医外),梧桐雅苑片区,瑞金北路与环城北路、人民大道、黔灵西路的合围区域,紫林庵交易路67号。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现将调整后中高风险区汇总如下(以最新公布为准),请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风险区调整后有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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