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获悉有人假冒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的名义印发《关于做好<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贯彻执行与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手册征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邮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征订《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手册》
我局特此严正声明:
一、我局从未印发过《关于做好<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贯彻执行与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手册征定工作的通知》,未要求过任何单位、企业征订《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手册》
二、假冒本局名義对外发布通知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慥、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单位已向公安严树勋机关报案,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郵政管理局)
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悝局
近期我局获悉有人假冒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的名义印发《关于做好<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贯彻执行与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掱册征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邮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征订《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手册》
我局特此严正声明:
一、我局从未印发过《关于做好<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贯彻执行与邮政管理标准使用手册征定工作的通知》,未要求过任何单位、企业征订《邮政管悝标准使用手册》
二、假冒本局名义对外发布通知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单位已向公安严树勋机关报案,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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