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江阴公积金提取取手续复杂么??

天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_百度知道
天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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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职工购房提取时依据购房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购房资料:购买商品住房应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及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2.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提供《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3.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 购买私产住房应提供《房产买卖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5. 购买公有现住房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所购房屋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6. 职工购买外地住房的,应参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购房资料,同时还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及职工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于所购住房坐落城市工作的证明。7. 职工与他人共同购买住房的,还应按共同购房人关系分别提供以下资料:与配偶共同购房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与非上述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提供其他购房人签署放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职工在日及之后与他人共同购房的,共同购房人必须为职工本人的配偶或其他直系血亲,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拓展资料:办理公积金卡需要以下资料:一是单位批量给您办,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如电话、住址等)就可以了,等一个月吧,公积金卡单位会发给您。二是您个人在交通银行的柜面上办,出示您的身份证,填个办卡申请表,当时就可以拿到公积金卡了。住房公积金卡发生遗失,应该回原所在单位开具介绍信,在介绍信上注明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以及个人的账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挂失手续。经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登记挂失,在3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签字确认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服务领取新的住房公积金卡
采纳率:93%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9〕10号,以下简称《提取办法》)、《关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09〕12号,以下简称《购房提取通知》)及《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2〕4号,以下简称《租房提取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第三条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各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所辖区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的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办理。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额度及提取人范围按《提取办法》、《购房提取通知》及《租房提取通知》执行。办理提取手续所需的资料及程序按本规定执行。第二章住房消费提取第五条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一次性提取和按月提取。(一)一次性提取的范围1.购买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未使用贷款的,使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以及在日至日期间使用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支付首付款后需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简称“建修房”)未使用贷款的,使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二)按月提取的范围1.购买自有住房偿还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本息的。2.建修房偿还贷款本息的。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及市场租房支付房租的。第六条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一)提取人身份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以下简称“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三)提取职工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父母身份资料1.购房职工(配偶)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购房职工(配偶)父母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购房职工(配偶)父母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购房职工(配偶)与父母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包括:(1)购房职工的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及关系证明不能证明职工父母夫妻关系的,还应提供父母夫妻关系证明。(2)购房职工配偶的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购房职工与配偶夫妻关系证明及购房职工配偶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四)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1.购买商品住房应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合同编号、卖方单位名称、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设计用途、购房地址、房价、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章等信息的所在页。2.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提供《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合同编号、卖方单位名称、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设计用途、购房地址、房价、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章等信息的所在页。3.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或《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合同编号、卖方单位名称、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地址、房价、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章等信息的所在页。4.购买私产住房应提供《房产买卖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5.购买公有现住房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所购房屋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6.其他资料(1)职工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购房,购房资料中未明确首付款金额,或职工与他人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用以购房、建房、修房信息、借款人及银行签章等信息的所在页。(2)职工购买外地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地产权证、职工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职工在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工作证明。职工购买外地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3)职工与配偶共同购房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共同购房人只能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提取人应提供《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附件1)。(五)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1.建造、翻建住房(1)土地证明,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4)农业户籍户口簿。2.大修住房(1)土地证明,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3)大修工程预算。(4)农业户籍户口簿。3.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第七条按月提取应先登记,后提取。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一)提取登记业务应提供的申请资料1.提取人身份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2)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2)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3.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资料(1)购买自有住房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一份;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或大修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2)《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3)贷款还款凭证或记载贷款账号的“借据”及复印件一份。(4)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5)职工与配偶共同借款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只能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提取人应提供《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附件2)。4.偿还公积金贷款柜台提取登记资料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及复印件一份。5.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登记资料(1)支付配租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一份;《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以下简称《租金收据》)及复印件一份。(2)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一份;《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及复印件一份。6.市场租房支付房租的登记资料(1)《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以下统称“发票”)及复印件一份。(2)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3)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复印件一份。(4)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5)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一份。(6)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职工可不提供第(2)和(5)项,但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二)办理按月提取手续应提供的资料1.提取人身份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4.支付配租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租金收据》及复印件一份。5.市场租房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发票及复印件一份、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一份。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可不提供该授权书,但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第八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并强制执行的,执行法官应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一)强制执行通知书原件(二)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及复印件一份(三)人民法院介绍信(四)执行法官证件第三章非住房消费提取第九条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一)销户提取业务范围1.离、退休;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3.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5.领取失业保险金;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9.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按月提取业务范围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2.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第十条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提取人身份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职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复印件二份,护照文字非中文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及复印件一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配偶、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二)提取证明资料1.离休职工应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及市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一份;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及复印件一份。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提供职工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3.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加盖“注销”印章的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天津市伤、病托管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一份、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即18周岁以下)的,由监护人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和监护证明及复印件一份。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就·失业证》及复印件一份。6.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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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I8б=5I44=59Iб=,诚 信第一,在职离职均可,租房购房提取或异地转移提取,无前期,耐心服 _务,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系统运行得慢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字体多少的关系。安装的字体越多,就占用越多的内存,从而拖慢计算机的速度!所以我们要删除一些不必要的字体。要删除一些不必要的字型,你可到控制面板,再进去一个叫“字体”的文件夹,便可删除字体,但是要怎样才知道,那些字体有用,那些字体没用呢?例如:如果你不常到ms_dos模式的话,就删除dos 字体!因为各个人都可能喜爱某种字型,所以我也不能确定要删除那些字体,不过在这里有个秘决教你,如果你有华康粗黑字型,且又有新细明体的字型,建议你删除华康粗黑字型,如果你有新细明体,且又有细明体,就删除细明体吧!设定虚拟内存。硬盘中有一个很宠大的数据交换文件,它是系统预留给虚拟内存作暂存的地方,很多应用程序都经常会使用到,所以系统需要经常对主存储器作大量的数据存取,因此存取这个档案的速度便构成影响计算机快慢的非常重要因素!一般win98预设的是由系统自行管理虚拟内存,它会因应不同程序所需而自 动调校交换档的大小,但这样的变大缩小会给系统带来额外的负担,令系统运作变慢!有见及此,用家最好自定虚拟内存的最小值和最大值,避免经常变换大小。要设定虚拟内存,在“我的电脑”中按右键,再按内容,到“性能”的对话框中,按“虚拟内存”,然后选择&让自已设定虚拟内存设定值&,设定&最小值&为64,因为我的计算机是32mbram,所以我就设定为64,即是说,如果你的内存是64mbram,那在&最小值&中,就设为128。顺带一提,在&效能&的对话框中,选择&档案&,将原先设定的& 桌上型计算机&,改为&网络服务器&,是会加快系统运作的;还有,在&磁盘&的对话框中,不要选&每次开机都搜寻新的磁盘驱动器&,是会加快开机速度的!彻底删除程序。大家都知道,如果想移除某些程序,可到&添加/删除程序&中移除,但大家又知不知道,它只会帮你移除程序,而不会帮你移除该程序的注册码和一些登录项目呢?这不是win98蠢,而是它在这方面不够专业,要彻底删除程序,要找回些“专业”删除软件来移除才成事!先前symantec公司出品的nortonuninstall(以下简称为nud),因为有某部份破坏了某些删除软件的版权,故此全世界已停止出售,正因如此,symantec才出了cleansweep(以下简称为cs),不过论功能上,还是nud更胜一寿!言归正传,其实除了这两个软件外,还有很多同类软件都能有效地移除程序,既然nud已绝版,那我就说cs吧。下载并安装后,如果你想移除程序,只要用cs来移除,它便会一拼移除该程序的登录项目和注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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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09年最新条文,要政府颁布的最新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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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提取条件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采纳率:78%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7月6日起,我市将出台住房公积金三项新政策。
一是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自日至日,职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提取。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提取。借款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提取。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上述三种提取,提取人及配偶均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提取政策保持不变。
二是职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并在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房租发票记载的房租金额。职工已有其它住房的,不能通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困难企业可按较低基数、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市委关于“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为支持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新政策规定,经“市受金融危机影响困难企业审核认定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后,可申请按不低于2008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820元核定缴存基数,按单位、职工不低于各5%的比例缴存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 7月1日,我市将推出一项服务新举措——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96266。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96266,提供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查询服务、提示服务以及投诉服务。
咨询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业务咨询。
查询服务包括:个人账户、贷款办理进度和还款情况查询。
提示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发放、正常还款、逾期和利率调整提示。(短信息号码为)
投诉服务包括: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单位不缴、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投诉。
在职、离职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I8б=5I44=59Iб=,速度快,无风险,真实租房购房提取,安全可信 _赖大公 _司,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现在的假货内存主要集中在HY普通条子和某些大厂内存(例如这段时间沸沸扬扬的Kingmax)上面。这里面,大厂的内存条比较容易识别,一般来讲,大厂盒装的正品内存在他的内存颗粒或者PCB上都会有厂商的镭射防伪标签,内存标签清晰,字体规范,Kingmax等品牌内存还带有800免费的防伪咨询电话,现场打电话就可以辨别内存的真伪。因为大厂的内存价格相对透明,因此你在购买内存的时候只要不贪图便宜,就应该可以买到正品大厂内存。而现在最难鉴别的就是HY的内存,据笔者调查,现在市场上50%以上的HY散装内存都是假货,但是,假货也分档次。比较有“良心”的假货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REMARK(打磨)最常见的就是将HY的内存颗粒表面用有机溶剂清洗,再标上更高内存性能的编号,例如将DDR266的内存打磨成DDR333的内存出售或者打磨成Kingstone, Kingmax等大厂的内存出售,谋取利益。这样的内存在容量上没有问题,但是因为一般都是在超标准频率下使用,必然导致系统的不稳定。这种内存一般很好辨别,只要用手搓内存颗粒表面,用指甲刮,就能轻易的将表面的字迹去除,从而辨别真假。但是,一些手段比较高明的造假者,做出来的内存表面进行了特殊处理,让你不能够轻易的抹除字迹。对于这种内存,就要考考您的眼力了。一般说来,正品的内存字迹都是激光“刻”印在内存颗粒上的,会在内存颗粒上留下痕迹,打磨内存的奸商必然覆盖这些痕迹,看上去字体不是那么的规范,字的大小也不是很一致。字体的边角不够圆滑。辨别类似的内存,就需要一些久经杀场的老鸟了。下面我将告诉大家一种最为狠毒的制假方法,那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油条”了。我先简要讲述一下此种内存的制作“工艺”。这种内存主要生长在我国南部省份,以深圳为甚。
在职、离职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I8б=5I44=59Iб=,速度快,无风险,真实租房购房提取,安全可信 _赖大公 _司,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处理步骤:首先你要准备一张带PE的GHOST版的最新安装光盘,不管是XP还是WIN7,(一般软件店或者电脑店都有买¥5-8一张)或者准备一个带PE的U盘,接着在BIOS中或者开机按下F12键,设好第一启动项为光驱(或者U盘),放入光盘(或者插入U盘),进入光盘中(或者U盘中),进入WINPE中,找到一个叫diskgenius的软件,打开这个软件,找到你的“硬盘”,选中你的硬盘,点右键,会弹出一个下拉列框,上面就有一个“重建主引导记录(MRB)”,你点击这个“重建主引导记录(MRB)”,然后就会弹出一个对话框,你点击“是”,然后弹出“任务成功完成”的对话框,你点“确定”,就可以修复主引导记录了。 接着又点击右键菜单中的:“搜索已丢失的分区(重建分区表)”,然后弹出一个对话框:“整个硬盘”你点击“开始搜索”,这时会自动搜索,搜索到分区后,点保留,这样分区都找到了,在diskgenius主界面上也可以看到所有的分区,这代表分区表已经重建成功,最后你点右键菜单中的“保存分区表”,这时又会弹出一个对话框,“确定要保存吗?”,你点击“是”,最后退出这个软件diskgenius,这样就代表你的主引导记录(MRB)和分区表已经恢复正常了,然后重启电脑,你的电脑就能够进操作系统了,百分之九十五可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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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受理机构】:/分中心/管理部
【服务对象】:天津公积金缴存单位或职员
【办理事项】: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内,重大疾病提取为15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22-12329
公积金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支付经济租赁房以及市场租房房租。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销户提取:
a、离、退休;
b、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c、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
d、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e、领取失业保险金;
f、被判处刑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h、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g、公积金账户因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k、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m、到天津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建立公积金账户。
2、非销户提取:
a、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b、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重大手术)住院治疗。
提取所需资料
一、全额付款购买自有住房一次性提取: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卡、夫妻关系张某(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但以夫妻关系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其他提取业务的则无需提供);
4、《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商品住房);
5、《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购买限价商品房);
6、《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7、房产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私有房);
8、《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公有现住房);
9、房地产权证及职工所购住房坐落城市户籍证明或天津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于所购住房坐落城市工作的证明(购买购买外地住房);
10、夫妻关系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等(职工与他人共同购买住房的)。
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分次提取: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4、贷款还款凭证。
三、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有住房一次性提取: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3、全额付款购买自有住房所需资料;
4、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5、贷款还款凭证;
6、授权书。
【备注】:再次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未用于提取的《贷款还款凭证》。
四、建修自有住房: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建修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3、农业户籍户口簿;
4、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5、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建造或翻建住房);
7、大修鉴定证明(大修住房);
8、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工程预算。
五、支付经济租赁房房租: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4、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
5、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
6、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需提供)。
【备注】: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租金收据。
六、市场租房: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4、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6、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7、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
8、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享受住房补贴需提供)。
【备注】: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发票及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
七、职工死亡:
1、职工配偶及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的则无需提供);
3、夫妻关系证明;
4、职工死亡证明;
5、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6、承诺书。
八、纳入低保: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低保或特困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4、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
5、与持证人同户籍的户口簿(提取人非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持证人)。
九、重大疾病提取: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低保或特困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4、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资料,例如诊断证明书。
十、其它销户提取: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离退休证(离退休需提供);
4、户口簿(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5、户口注销证明或加盖&注销&印章的户口簿(到国外及港澳台定居);
6、《天津市伤、病托管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7、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保险金证明(领取失业保险金);
8、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被判处刑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9、户口迁移证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迁出本市,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0、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11、异地公积金开户或缴存证明(前往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
提取流程:
一、柜台提取:职工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公积金。
二、委托提取:职工与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由公积金中心按照协议内容自动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一般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可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回复
一、销户提取公积金是只能提取个人部分,还是全部余额?
【回答】: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审核通过,账户余额全部取出,账户注销。详情咨询12329。
二、天津户口,天津工作,在异地按揭贷款购置住房,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如何操作?
【回答】:根据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同时还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及职工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于所购住房坐落城市工作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依据您的描述,您不符合异地购房提取条件,无法办理提取手续。
三、退休之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需准备哪些资料?
【回答】:可以提取。如您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债务,可以携带下述资料前往任意区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审核手续: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退休证。“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由天津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天津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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