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待遇重工有合作吗?

邮箱登录  用户名:
@csic.com.cn 密码:
 |    |    |    |    |    |    |  
您所在的位置:
& 新闻中心
共500篇  1/3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版权所有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办公厅 主办  承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邮政编码:100097 电话:86-10- 传真:86-10-
网站联系电话:86-10- 
京公网安备85号  
中船重工集团官方微信号:CSICNews八央企218亿包下中国重工债转股 南北船合并再升温
发稿时间: 08:20:0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重工”,601989.SH)16日发布晚间公告称,公司拟引入八名投资人以债权或现金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船重工”“武船重工”)进行增资,合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8.68亿元,最终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准确定的为准。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重工通过债转股,将有效降低标的公司的杠杆率,增强其资本实力,减轻财务压力,提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此举开创了军工央企市场化债转股的先河,对央企降杠杆具有标杆意义。
  业内人士分析,中国重工放下债务的包袱,可能是为下一步的“大动作”扫清障碍。这再次引发市场对南北船合并的猜想。
(图片来源:新华社)
  八家央企共投218亿
  大船重工、武船重工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船舶与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也是军民融合型的国家重点保军企业,主营业务为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科考装备的研发制造等。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是中国重工母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十二大军工央企之一,是海军装备的核心供应商。中国重工是我国唯一的全产业链舰船和海洋工程制造上市公司,并长期保持军工类上市公司的龙头地位。
  由于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受到全球经济形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不利影响,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面临资产负债率高企、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中国重工拟在两家子公司层面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投资者以“收购债权转为股权”及“现金增资偿还债务”两种方式对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进行增资。
  目前国企大多面临去杠杆压力,债转股成为国企改革中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抓手,中国重工也不例外。公司2016年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74%,即已接近制造企业资产负债率70%的警戒线。中国重工客观上需要通过有效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以债转股的形式向大船重工与武船重工进行增资,投资金额合计70.34亿元,其中信达资产出资50.34亿元,东方资产出资20亿元。
  6月14日,由中船重工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半潜式智能海上“渔场”——挪威海上渔场养鱼平台“海洋渔场1号”从青岛启运前往挪威(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国信达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中船重工整体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保障中船重工在高端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领域的长期持续发展,经过调研分析,决定参与此次债转股。未来,中国信达将利用自身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与中船重工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长远发展。
  此外,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则以现金对两家进行增资,投资金额合计148.34亿元。
责任编辑:吴章勇
1月26日报道,连日来,地处中蒙边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气温持续在零下30℃左右,当地民众在夕阳...
1月26日报道,杭州2018年第一场真正的大雪姗姗来迟。26日,杭州全市各地均出现明显积雪。目前降雪已明显减弱,...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74岁的梁昌洪教授,因板书严谨工整,配合科学家头像而受学生欢迎,被称“比PPT还好看的课堂板...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74岁的梁昌洪教授,因板书严谨工整,配合科学家头像而受学生欢迎,被称“比PPT还好看的课堂板...
日,在成都市大熊猫基地,一群大熊猫不断上演卖萌大戏,场面十分欢乐。
组图:《歌手》华晨宇穿短袖彩排投入开唱 网友喊话你不冷吗,新浪娱乐讯
《歌手》日前确定华晨宇补位,而今日...
据海外网引述韩联社报道,周五(26日)早晨,韩国东南部城市密阳市世宗医院发生火灾,已造成至少19死40余伤。...
当地时间日,瑞士达沃斯,特朗普出席达沃斯论坛期间,狙击手和守卫在特朗普下榻的酒店屋顶站岗。
央视网消息:当地时间日,意大利米兰郊区,一列火车早高峰时段发生脱轨事故,目前已导致至少5人死...
1月26日 ,一夜风雪,杭州西湖断桥、白堤、孤山等景点人潮涌动,市民争相一睹白色美景。
当地时间日,美国华盛顿,美国原子科学家公报表示将象征核战威胁的“末日时钟”拨快30秒,距离午夜...
在万众期盼下,2018杭州雪,如约而至!终于不是“头皮屑”,而是场有模有样的大雪!
1月25日,位于福州北峰山区的千年古刹林阳寺梅花盛开,吸引许多游客前来赏花游玩。林阳寺是福州五大禅寺之一,...
1月25日凌晨,近百组动车组停靠在武汉动车段的存车线上,蓄势待发,势如“陆地舰队”。工作人员冒着低温,在风...
当地时间日,风暴席卷黎巴嫩贝鲁特北部Zouk Mosbeh镇后,大量垃圾被冲刷上岸。据悉,1997年,黎巴...
动车组停靠在武汉动车段的存车线上等待检修、保温作业(1月25日摄)。1月25日凌晨,近百组动车组停靠在武汉动...
1月25日,市民在积雪的南京街头经过。当日,南京城下了整整一天的雪,给民众的出行造成不小的影响。图为市民在...
1月25日凌晨3时许,常州持续强降雪,导致路面湿滑,一小伙开车打滑掉进水里,机智的他自己从车窗中爬出自救,...
1月25日报道,在云南西畴胡迭村,一棵有数百年树龄的大树“伸”出粗壮的根将邻近农户的大门包住,就像伸出了一...
日讯,在1月17日从上海飞往芬兰赫尔辛基时,飞机快降落时,发现外面下着暴风雪,整个城市白茫茫的...
日,位于菲律宾阿尔拜省的马荣火山喷出火山灰。
这是1月2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拍摄的一辆试运行的无人驾驶巴士。该无人驾驶巴士借助GPS和传感器在斯德哥尔...
日凌晨,近百组动车组停靠在武汉动车段的存车线上,蓄势待发,势如“陆地舰队”。新华社记者肖艺九...
1月25日,哈尔滨极地馆的几只企鹅在户外“散步”。冰城哈尔滨市近日遭遇严寒,连日最高气温在零下25摄氏度左右...
1月25日,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航天员群体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临时停靠存放在南京动车段合肥南动车运用所内的动车组。1月24日起,安徽部分地区遭遇大雪天气,导致部分区段的...
1月25日,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网传大熊猫患“螨虫眼”、14号兽舍为“疯熊院”、基地办公场...
1月25日,隆冬时节,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大熊猫宝宝们在熊猫乐园卖萌,憨态可掬,迷倒众粉丝。图为慵懒的...
1月24日,距2018年春运还有一周时间,距渝贵铁路的开行仅仅只有一天时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辆...
1月25日凌晨3时许,常州持续强降雪,导致路面湿滑,一小伙开车打滑掉进水里,机智的他自己从车窗中爬出自救,...
25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重案大队了解到,跨年夜上演疯狂逃窜的汽车是一辆克隆出租车,不仅阻碍执法,车上还...
1月25日,位于福州北峰山区的千年古刹林阳寺梅花盛开,吸引许多游客前来赏花游玩。林阳寺是福州五大禅寺之一,...
1月24日起,安徽部分地区遭遇大雪天气,导致部分区段的动车组列车停运。为保障天气情况好转时动车车组能够尽快...
1月24日,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裘援平出席全国侨办主任会议分组讨论会。 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
日,安徽淮北,市民冒雪出行。
当地时间日,瑞士达沃斯,美国总统特朗普出席达沃斯论坛第三天的会议。
日,成都,大熊猫“小雅”在散步。
1月25日,建筑工人冒着风雪在上海市的市政建设工地进行混凝土浇注施工。当日,上海市气象部门发出暴雪黄色预警...
1月25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非洲联盟(非盟)委员会主席法基在非盟执行理事会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讲...
1月25日,在沧州市新华区建兴小学,沧州木板大鼓传承人赵福云在给学生们上课。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文化和教育...
1月25日清晨,洛阳工务段的职工冒雪徒步走向作业点。眼下尚未进入繁忙的春运,而铁路部门有一支特殊的队伍,却...
1月25日,位于福州北峰山区的千年古刹林阳寺梅花盛开,吸引许多游客前来赏花游玩。林阳寺是福州五大禅寺之一,...
1月25日,无锡迎来一场大雪。在无锡动物园银装素裹的室外,仍有大熊猫、东北虎、羊驼等不怕冷的动物们在活动。...
1月25日,南京城下了整整一天的雪,给市民出行造成不小的影响。据南京市气象台发布的信息显示,11时49分升级暴...
1月25日13时03分,3216次列车载着1023名旅客,从铁路上海站准点始发前往成都站。这是2018年春运,上海地区开出...
1月25日,一架上航飞机正在从虹桥机场起飞。25日12时43分,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上海浦东和虹...
2017年11月,藏族小伙加措顺利考取商用飞行驾照,穿上三道金色肩章的飞行服,成为西藏首位藏族直升机飞行员。...
1月25日13时39分,中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将遥感三十号04组卫星发射升空,卫星进入...
1月25日,甘肃平凉崆峒山景区,雪后漫山银装素裹,云山雾绕。祁秋瑾摄游人冒雪游山,欣赏“道源圣地”冬日美景...
加载更多新闻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  
及五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重工” 或 “公司 ” )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临 )。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发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披露上述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重组仍在推进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中国重工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 号)等有关规定,对中国重工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5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核查  
(一) 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发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停牌。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发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披露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本次重大事项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 1个月。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发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临 ), 披露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发布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 披露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7 年 8 月 1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布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披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人拟以债权或现金的方式, 对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船重工”)、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船重工”) 进行增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人合计持有大船重工 42.99%股权,合计持有武船重工 36.15%股权。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本次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对本次重组最新进展及延期复牌原因进行了说明,并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发布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发布了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发布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
), 披露公司股票拟 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  
2017 年 9 月 13 日,
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8名投资人 (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在北京签署《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就本次重组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并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发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临 )。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本次重组停牌期间就重组进展的信息披露及时、
真实。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合理性核查  
(一)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较为复杂,且相关各方尚在商讨论证最终重组方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号)等规定,本次重组在重组方案披露前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 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 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组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因此, 预计无法在股票停牌期满 4 个月(即 2017 年 9 月 30 日) 前披露重组方案并申请复牌。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 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组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关于公司股票 5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核查  
(一)公司目前工作进展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本次重组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与国务院相关主管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 “ 国防科工局 ”)及国务院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就项目方案进行密切沟通,现已通过国防科工局对本次重组事项的军工事项审查。  
2、公司会同本次重组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审批程序等进行持续论证,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3、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公司已组织前述中介机构针对标的资产开展全面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 公司后续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1、继续推动本次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与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就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论证及协商,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各项内外部决策程序;  
3、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评估备案、审批程序;  
4、编制本次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 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预计在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有关方案,并及时公告和申请复牌。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相关各方在重组过程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根据目前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计划,公司在停牌期满 5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自停牌以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会同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方案设计、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所需时间较长,且本次重组方案披露前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因此,预计公司无法在因本次重组事项停牌 4 个月内公告重组方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 在本次重组事项停牌 5 个月内公告重组方案并申请复牌具有可行性。本次继续停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工作,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申请复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及五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  
所属行业:
国防军工 — 国防军工
行业排名:
1/8(营业收入排名)
实际控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入分析:
已连续上涨8天
打败了92%的股票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6.44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上涨趋势。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投资者可加强关注。
二、大船集团&武船集团
三、海工装备
四、资产注入预期
个股深一度
同花顺财经官方微信号
手机同花顺财经
专业炒股利器
同花顺爱基金中国重工(601989)-公司公告-中国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股票行情中心 -搜狐证券
(601989)
中国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1
声明................................................................................................................................ 5
释义................................................................................................................................ 6
重大事项提示.............................................................................................................. 11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要 .......................................................................................... 11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2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2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2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 13
六、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7
七、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19
九、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2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
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 22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2
十二、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本次重组提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
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 25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资格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大风险提示.............................................................................................................. 2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7
二、公司经营和业绩变化的风险 .......................................................................... 28
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3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3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32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2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3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7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8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38
七、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38
八、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39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41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1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41
三、最近六十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 45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5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 45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6
七、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 47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49
一、中国信达基本情况 .......................................................................................... 49
二、中国东方基本情况 .......................................................................................... 52
三、国风投基金基本情况 ...................................................................................... 56
四、结构调整基金基本情况 .................................................................................. 62
五、中国人寿基本情况 .......................................................................................... 69
六、华宝投资基本情况 .......................................................................................... 72
七、招商平安基本情况 .......................................................................................... 75
八、国华基金基本情况 .......................................................................................... 81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97
一、大船重工 42.99%股权 ..................................................................................... 97
二、武船重工 36.15%股权 ................................................................................... 198
第五章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312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312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 314
三、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 315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316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 316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340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343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344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三、支付方式 .........................................................................................................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
五、交割及对价支付 .............................................................................................
六、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七、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
八、违约责任 .........................................................................................................
九、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
十、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350
一、基本假设 ........................................................................................................ 350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350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 356
四、本次交易的评估合理性分析 ........................................................................ 358
五、本次资产购买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361
六、本次交易资产交付安排的有效性 ................................................................ 364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65
第九章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371
一、内核程序 ........................................................................................................ 371
二、内核结论意见 ................................................................................................ 371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71
第十章 备查文件...................................................................................................... 37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73
二、备查地点 ........................................................................................................ 373
本声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担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旨在对本次重组进
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供广大投资者和有关方参考。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资料由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等相关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
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
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独立财
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全文。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定文
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本报告、本独立财
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
务顾问报告
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重组报告书、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重工、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风投基金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调整基金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8 名交
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寿、
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及国华基金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大连船舶重
工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船研院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结构制作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业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舾装有限公司
大船工程服务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大船建筑工程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大船装备制造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大船船务工程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秦皇岛山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秦皇岛山船重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大船香港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秦皇岛山船重工贸易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
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武船重工曾用名
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
武汉双柳武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
武汉武船国际油气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武船国际工
武船油气工程
程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江夏武船重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被武船重装
江夏武船重工
武汉武船机电模块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武汉武船机电设
备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武船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被武船国贸吸收
中船重工(武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
中船(武汉)海工
为“武汉武船海洋工程船舶设计有限公司”
武汉武船特种船艇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武汉船舶深海装
武船特种船艇
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武船船舶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被武船特种
武船船舶装饰
船艇吸收合并
武汉武船船舶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武船信息集成有
武船计量试验
武汉武船计量试验有限公司
湖北海工装备
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武汉)凌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北海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汉阳大道项目公司
武汉汉阳大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宝丰北项目公司
武汉宝丰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孟龙项目公司
武汉孟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船集团南通顺融重工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湖北新能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 的缩写,即标准箱
Floating Production Storage and Offloading,即浮式生产储油卸
Very Large Crude Carrier,即超大型油轮
Very Large Ore Carrier,即大型矿砂船
液化天然气
一种辅助船舶设计和建造的计算机软件集成系统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三位一体
的管理体系
一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由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
OHSAS18001
级社(DNV)等 13 个组织于 1999 年联合推出的国际性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欧盟 CE 证书
欧盟安全合格认证
美国 AISC 证书
美国钢结构协会认证证书
建立和维护船舶和离岸设施的建造和操作的相关技术标准的
船舶在营运中能够使用的载重能力单位
万修正总吨
船舶货物总量乘以船舶类型系数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altic Dry Index)的简称,是国际贸易和国
际经济的领先指标之一
中国重工拟向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
本次交易、本次发
金、中国人寿、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等 8 名交易对
行股份购买资产、
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大船重工 42.99%股权和
武船重工 36.15%股权。
大船重工、武船重工
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寿、
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等 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大船重
工 42.99%股权、武船重工 36.15%股权
报告期/最近两年
2017 年 1-8 月、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
审计基准日/评估
2017 年 8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防科工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审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嘉源/律师/法律顾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天健兴业/资产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和《武昌船舶重
股权收购协议
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 号)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要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
寿、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等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大船重工42.99%
股权和武船重工36.15%股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单
位持有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17)第1051号)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国有资
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持有的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1094号),以日
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评估价值为2,196,339.97万元,其中大船重工42.99%股权评估价值为1,659,746.48
万元,武船重工36.15%股权评估价值为536,593.49万元。
鉴于上述评估报告尚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备案程序,公司与8名交易对
方一致同意,如果上述评估报告所列示拟购买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在备案过程中有
所调整,则本次收购价款及发行数量应根据履行备案程序后的评估值做相应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向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78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船重工,实际控制人仍为国
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8名交易对方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人,根
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8名交易对方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安排
鉴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公司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经非关联
董事表决通过。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
表决,相关事项需经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情况,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成交金
额的孰高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
均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50%,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是否构成重
2016 年末/度
大资产重组
6,486,302.30
18,428,293.04
1,639,246.65
5,206,413.12
2,196,339.97
5,656,966.11
超过 5,000 万元
注1:标的资产资产总额=max{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持股比例之和,本次交易对价}
注2:标的资产资产净额=max{标的公司资产净额账面值*持股比例之和,本次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
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自设立之日起实际控制人始终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始终为中船重
工。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中国重工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
中国人寿、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
(四)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大船重工
42.99%股权和武船重工36.15%股权,具体明细如下:
持有大船重工股权比例
持有武船重工股权比例
国风投基金
结构调整基金
(五)定价原则与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单
位持有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17)第1051号)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国有资
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持有的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1094号),以日为
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
估价值为2,196,339.97万元,其中大船重工42.99%股权评估价值为1,659,746.48万
元,武船重工36.15%股权评估价值为536,59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母公司整体账
母公司整体评
标的资产评估
评估增值率
(C=(B-A)/A*100%)
3,863,936.44
3,880,055.75
1,659,746.48
42.99%股权
1,302,851.85
1,486,042.67
183,190.82
36.15%股权
5,166,788.29
5,366,098.42
2,196,339.97
注: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资本公积(国有独享)分别为19,282.35万元和1,690.00万元,
由中船重工享有。本次交易评估中,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资本公积(国有独享)已包
含在资产评估母公司整体评估值的结果中。上表在计算大船重工42.99%股权和武船重工
36.15%股权的标的资产评估值时,已扣除了其中的资本公积(国有独享)的影响。
鉴于上述评估报告尚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备案程序,公司与8名交易对
方一致同意,如果上述评估报告所列示拟购买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在备案过程中有
所调整,则本次收购价款及发行数量应根据履行备案程序后的评估值做相应调
(六)对价支付
上市公司拟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七)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中国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中国重工向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78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中国重工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
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八)发行数量
本次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按下述公式计算:
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中国重工将向中国信达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总
数为379,989.6135万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以资产认购股份的金额及认
购股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交易作价小计 认购股数小计
317,283.7366
12.64% 187,558.8381
504,842.5747
87,343.0059
201,449.9914
201,449.9914
34,852.9396
615,350.0081
12.68% 188,234.9482
803,584.9563
139,028.5391
170,451.9521
52,141.0806
222,593.0327
38,510.9052
153,837.5020
47,058.7370
200,896.2390
34,757.1347
59,073.6006
18,070.5549
77,144.1555
13,346.7396
53,843.1255
16,470.5577
70,313.6832
12,164.9970
88,456.5637
27,058.7735
115,515.3372
19,985.3524
42.99% 1,659,746.4800
36.15% 536,593.,339.9700
379,989.613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持有标的资产作价折合中国重工发行的股
份不足一股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放弃。若本次交易发行价由于除息、
除权等原因发生调整,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
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由于8名交易对方与中船重工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8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对价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8名交易对方通过
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8名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如果监管政策发生变化,8名交易对方同意按照适用的监管政策调整锁定期
(十)期间损益安排
除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
及税费由交易各方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
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损益均由上市公司承担。
(十一)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中国重工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
(十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交所上市。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交易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中国重工的决策程序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2、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8名交易对方相关权力机构已做出决议,同意以所
持标的公司股权认购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3、其他有权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批准;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审批或核准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国务院国资委对标的股权评估报告的备案;
2、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3、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中国重工股东大会的批准;
4、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批或核准以及最终通过审批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财务角度来看,本次交易系中国重工收购控股子公司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
的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前后中国重工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但大船重
工和武船重工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
利润的比例将提升。未来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经营业绩的改善以及减轻财务负担
效用体现,有助于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提高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利润和股东回报水平,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110ZA6628号《备考审阅报告》,
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6,380,804.44
8,338,437.30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11,664.89
148,118.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预计向 8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99,896,135
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中船重工合计持股
10,394,975,099
10,394,975,099
其中:中船重工直接持股
7,820,577,476
7,820,577,476
大船投控直接持股
1,810,936,360
1,810,936,360
渤船集团直接持股
511,832,746
511,832,746
武船投控直接持股
251,628,517
251,628,517
其他 A 股公众股东
8,684,922,009
8,684,922,009
873,430,059
348,529,396
国风投基金
1,390,285,391
结构调整基金
385,109,052
347,571,347
133,467,396
121,649,970
199,853,524
19,079,897,108
22,879,793,243
最终交易后的股权结构将根据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中船重工,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
(三)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虽然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减轻标的公司财务负担、增强军
品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但短期内公司
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出具承诺的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及时向中国重工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
关于提供的信息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真实、准确、完整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国重工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中国重工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
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
企业”)尽量减少与中国重工及中国重工下属企业的关联
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中国重工及中国重工下属
企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
关于规范关联交
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
易的承诺函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
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中国重工及中国重工下属企业进行交
易,亦不利用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中国重工及中国重工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中国重工进行交易而给中国
重工及其中小股东及中国重工下属企业造成实际损失,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中国重工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
关于填补被摊薄
国重工利益。
即期回报措施得
2.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声明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以切实履行的承
律责任,若不履行本声明和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
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信息真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
实、准确、完整的
事、高级管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
出具承诺的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
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中国重工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中国重工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关于无违法违规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1. 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2.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关于中国船舶重
5. 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
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填补被摊薄即
6. 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
期回报措施得以
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切实履行的承诺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
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
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
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关于提供的信息
“本企业将及时向中国重工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
真实、准确、完整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国重工或者
出具承诺的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中国重工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国重工董事会,由中国重工董
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中国重工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国重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中国重工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
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
关于认购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函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企业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国
重工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
企业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企业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
关于标的资产权
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
属情况的说明与
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
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
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3、本企业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
4、本企业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
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
关于最近五年未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企业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出具承诺的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受处罚及无不诚
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信情况的声明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九、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中船重工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交易
的原则性同意意见》等相关文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
/本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中国重
工股份的计划。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
络进行投票表决。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披
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由于8名交易对方与中船重工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8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8名交易对方通过
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8名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如果监管政策发生变化,8名交易对方同意按照适用的监管政策调整锁定期
(五)摊薄公司即期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
施,以降低本次交易短期内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推动军民深度融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军工业务
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海洋防务装备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继续扎实推进各项
军工重大装备任务,不断扩大军工业务规模;在民品业务方面,将继续深入贯彻
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任务要求,坚持“不承接边际
利润小于零或现金流为负订单”底线,同时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发展和产
业升级力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业国际化进程。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整合,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
险。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业务的军民融合,加强对订单承接、合同履约等环节
的风险控制;大力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
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资金和经营
管控风险。
3、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
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同时,
为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制定了相关股东回报规
划。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前述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 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
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5、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中国重工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国重工利益。
2.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声明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
本声明和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本次重组提高对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可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本次重组前,中船重工直接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比例为 54.48%;本次重组中,交易对方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本次
重组完成后,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仍将超过 50%,不
会影响中国重工的上市地位。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
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重组前后,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均超过
50%,且不影响中国重工的上市地位,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本次重组提
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se.com.cn)浏览重组报告书
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重
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同意;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
(1)国务院国资委对标的股权评估报告的备案;
(2)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
本次重组存在审批风险。
(三)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中,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
了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以日为评估
基准日,本次标的公司大船重工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86.39亿元,评估值为388.01
亿元,评估增值1.61亿元,增值率为0.42%;武船重工母公司账面净资产面净资
产为130.29亿元,评估值为148.60亿元,评估增值18.32亿元,增值率为14.06%。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
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
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
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的风险。
由于本次重组交易标的的评估值尚未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最
终评估结论可能与本报告披露情况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交易标的评估值变
化的风险。
二、公司经营和业绩变化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旨在推动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结构调
整。若行业政策出现不利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则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
2、国防投入政策变化风险
标的公司大船重工、武船重工为国家重点军工企业,其生产的军用舰船主要
为满足我国国防事业的需要,受国家国防政策及军事装备采购投入的影响较大。
若未来我国在军用舰船方面的预算减少导致国防装备订货量下降,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与全球航运业、海洋工程行业
密切相关,航运行业与海洋工程行业受经济增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
等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在全球经济增长,特别是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经济
高速增长时,行业景气度会较高,航运指数及运价也会相对较高,针对企业相关
海洋工程产品的需求将更旺盛,反之则需求萎缩。因此随着全球经济的周期性变
化,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也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因此,若未来公司所在的行业景气程度出现持续低迷,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
的竞争,新船订单量和新船价格的下降将可能对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
(三)经营管理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船舶制造业的主要成本要素是金属原材料,主要包括钢铁等黑色金属和铜、
铝等有色金属。这些原材料的价格受到各自生产成本、市场需求、及市场短期投
机因素的影响,价格会发生波动,并有可能因此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导
致盈利水平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2、业务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管理的难度不断提高,而外部监管对上市公
司规范化的要求日益提高和深化,公司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特征、人力资源、
管理特点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整体健康、有序地发展。公司如不能有
效的改善和优化管理结构,则可能会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作为军、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制造企业,产品质量与我军及社会公众利
益密切相关。随着技术创新及产品的不断升级,对公司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也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对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风险
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掌握了大量专
利及非专利技术,并及时通过申请专利,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等手
段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随着公司研发成果的持续积累和经营规模的
进一步扩张,以及产品技术复杂性及专利技术应用的广泛性而可能导致存在技术
失密或专利技术纠纷风险,由此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船舶及海洋工程准备等制造所需要的技术在持续升级、相关产品在不
断创新,对公司产品研发、技术水准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出现研发投
入不足、技术水准提升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问题,将可能对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冲击。
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房屋权属瑕疵风险
大船重工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共计9处、建筑面积合计67,969.80平方米;武船重工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
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共计37处、建筑面积合计179,571.72平方米。
除去已取得办证无障碍证明的房屋外,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面积合计为
57,339.45万平方米,占标的公司房屋总面积的2.00%,占比较小,对标的公司生
产经营影响较小。
本次重组存在部分标的资产的权属证书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善完毕的风险。
(二)政府补助风险
标的公司大船重工月、2016年及2015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分别是15,717.18万元、13,270.41万元和31,934.60万元,标的公司武船重工2017
年1-8月、2016年、2015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是(除军贷贴息外)分别
是5,753.75万元、4,640.62万元和4,335.13万元,主要系近年来大船重工、武船重
工相关产品关键技术研发、设计、工艺研究以及产品补贴等持续获得相当规模的
政府补助。
若未来大船重工、武船重工无法持续因上述事项获得政府补助,则可能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建造业务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收
入。标的公司存在亏损合同的,期末对亏损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
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由于海洋工程市场持续低迷,2017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大船重工的子公司山造
重工CJ50-1/2/3/4的自升式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合同终止, 山造重工因前述弃船事
项相应冲减山造重工已累计确认的合同收入折合人民币236,475.26万元,冲减已
累计结转的营业成本人民币236,475.26万元,同时,按照该项平台预计可变现净
值与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8,306.38万元;标的公司
大船重工的子公司大船海工合同已到期的JU两座手持自升式海洋石
油钻井平台,由于船东尚未按照协议约定接船,大船海工因前述事项相应冲减大
船海工已累计确认的合同收入折合人民币247,206.16万元,冲减已累计结转的营
业成本人民币231,966.72万元,同时,按照上述海洋石油钻井平台预计可变现净
值与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3,207.96万元。
若未来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景气程度再次出现持续低迷,则可能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存在前期确认收入冲回、计提减值及预计负债风
(四)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中的大船重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大船海工、大
船装备制造、武船重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武船装备、中船(武汉)海工、武船设计、
湖北海工装备、北船重工等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均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来可能因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被取消,或者相关主体在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后无法被继续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等原因,该等标的公司无法继续获得相应税收优惠,进而影响
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五)武船重工土地收储带来的风险
根据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与武船重工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补偿协议书》和《武船杨园厂区土地移交确认书》,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
心将收回武船重工位于杨园街和平大道面积为101,211.5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协议约定武船重工自行负责搬迁和运输费用、拆除和设备拆装费用及损失、租赁
户(包括未房改住户)的安置和补偿费用(租赁户由武船重工自行包干负责安置
补偿和动迁腾退),针对上述武船重工负责事项,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亿元。
如未来收储搬迁事项对武船重工的经营造成影响,或补偿款项无法足额支付上述
费用,可能对武船重工的生产经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以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国重工拟向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
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寿、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等8名交易
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船重工42.99%股权和武船重工36.15%股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将成为中国重工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周期性低迷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贸易低迷导致新船有效需求不足,船舶市场陷入深度调
整,三大造船指标特别是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持续大幅下滑。造船企业接单
艰难,生产面临巨大挑战,盈利能力下降,行业整体形势较为严峻。
海洋工程装备行业面临发展困境。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油价持续下跌
并处于低位,受此影响,海工装备产业也陷入萧条。根据英国克拉克松研究公司
统计,2016年全球海洋工程装备订单仅成交92座/艘,订单金额合计约为45亿美
元,不足高峰时期的1/20,创历史新低。
受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市场低迷的影响,中国重工旗下部分子公司资产
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
2、我国海洋武器装备工业处于重要发展期
现代战争的实践表明,海洋武器装备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发挥着重要作用。
世界军事大国均把海洋武器装备的发展放到突出的位置,以争夺新世纪军事斗争
的“制高点”。海洋武器装备工业也是我国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的重要基
同时,海洋武器装备工业是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先进海洋武器装
备产品的研制生产有力地促进了冶金、化工、材料、电子和机械加工等领域的技
术进步,推动了广阔民用领域的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周边安全环境日益紧张,国防安全需求日益突出,经济转型
要求日益紧迫的背景下,我国海洋武器装备工业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中国重工
作为全产业链的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军工军贸、船舶制造
及修理改装、舰船装备、海洋经济、能源交通装备及科技产业等五大业务板块,
在海洋武器装备工业的重要发展时期,面临重要发展机遇。
3、国家不断推进企业降杠杆工作
为有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
企业杠杆率,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2016
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
号文)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开展市场
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可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
比重,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进一步增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
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是我国重要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及海洋武
器装备制造企业,是中国重工的重要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国
重工实现了对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全资控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中国重工对子
公司的控制力,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2、进一步促进母子公司协调发展
在行业周期性低迷、推进军工重点装备任务、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背景
下,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正处于重要的发展阶段。为促进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
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重工已制定长期战略并陆续推出各项举措提高其运营效率。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国重工实现了对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全资控
股,有利于通过落实战略部署、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促进子公司与母公
司协调发展,进而增强中国重工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中国重工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青岛科信达重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