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职证明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员工离职若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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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辞职后,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但新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劳动者找到原单位,但原单位一直拒绝出具。因为劳动者没有离职证明,新单位担心劳动者会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为了避免可能会引发的纠纷,便拒绝录用该劳动者,录用了其他人。劳动者遂起诉原单位,法院认为原单位未及时应劳动者要求出具离职证明,对其失去工作机会,产生经济损失的后果负有责任,应当予以赔偿,故判决原单位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赔偿经济损失。
离职后有一件重要的事不要忘记。劳动者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在离职后续接社会保险遇到了阻碍,之后,又因为没有离职证明,丢掉了本已经确定的待遇优厚的工作,那么离职证明究竟是什么?到底有什么用呢?
对于换过工作的人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生,从字面上理解,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目前,国家已经制定相关政策,让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样,一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随劳动者转移到新工作单位和新的地区,养老保险利益不受损失。但是,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很多单位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及赔偿责任,对没有离职证明的员工在录用时会十分慎重,本案中,杨某琴就是因为没有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被新公司拒之门外。
既然离职证明这么重要,那么离职证明应该怎么开呢?首先,这个证明是需要由职工离职的单位开具的,上面应当应当写明离职员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这些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注明的信息,同样也是离职证明的必备信息。其次,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上开具证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财物章、人力资源章、合同专用章等多种公章,这些公章虽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样,向离职证明这种以公司名义发出的证明,离职人员最好申请加盖原单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称的公章,这样证明效力要更大,离职证明也更规范。此外,离职证明只适用与合同期满或主动申请离职得到公司同意的员工,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开除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书。
如果在离职时,单位并没有主动开具离职证明书,那么离职员工最好主动向其人力资源部门索要,对这项要求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一条款不仅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负有出具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的义务,而且设定了期限的要求,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劳动合同文本,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本案中,杨某琴在离职后向其原单位索要离职证明,遭到了恶意拖延,而且还因此丢掉了待遇优厚的工作,对于杨某琴的损失,其原单位连锁酒店显然不能脱责,连锁酒店因其没有遵守法定的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义务,导致离职员工杨某琴受到损失,故其对杨某琴进行适当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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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样东西在劳动关系中都是重要凭证 一定要保存好!
来源:深圳工会&|& 12:58&编辑:邱川芷
导语: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人在职场,当你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这4样东西在劳动关系中都是重要凭证,一定要保存好!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很重要。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处理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是企业发给员工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二年。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
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劳动法》中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离职证明&
离职后,有一件重要的东西不能忘,那就是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体现在:①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②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③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④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等;⑤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因为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要担责!《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保缴费凭证&
社保缴费凭证是劳动者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社保缴费凭证是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和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需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社保缴费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倘若没有一纸社保缴费凭证,劳动者便无法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如不慎遗失该凭证,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社保相关问题可拨打12333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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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ss('display','none');职场里一定要保存的4件凭证,不知道亏大了!
为你分享职场里一定要保存的4件凭证。人在职场,当你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这4样东西都是重要凭证,您一定要保存好!一起来看看吧!
1.劳动合同劳动者应保留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很重要。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处理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工资条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侵权行为!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是企业发给员工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劳动法》中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3.离职证明辞职时,单位必须开具离职证明!
离职后,有一件重要的东西不能忘,那就是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体现在:
①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②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③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④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 系、社保、公积金等;
⑤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因为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要担责!《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社保缴费凭证转移社保关系,参保缴费凭证不能忘!
社保缴费凭证是劳动者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社保缴费凭证是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和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
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需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社保缴费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倘若没有一纸社保缴费凭证,劳动者便无法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如不慎遗失该凭证,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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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行走,每个人都会小心翼翼一步一脚印,但当你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有3样东西非常重要,一定要保存好,快来了解一下,给自己多层保障多点安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很重要,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处理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此外,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是企业发给员工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此外,《劳动法》中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离职后,有一件重要的东西不能忘,那就是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体现在:
①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②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③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④办理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需要此证明;
⑤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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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跳槽是需要离职证明吗?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最近,某位同学本想跳槽换个环境,结果没想到原公司“拒开”离职证明,现在已闹得不可开交。更让他烦躁的是,因为迟迟拿不到 “ 离职证明 ”,新公司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瞅着新的工作就要 “ 泡汤 ” 了。 其实,这些跳槽的员工我们HR也要照顾其感受,我们并不是只会招人,我们更要会安抚人。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呢,小编下面就告诉你。 离职证明是什么?
答: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答: 通俗的说法是: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为避免纠纷而开具的凭证。同时也是员工一些权益的保障,如:离职证明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一项重要资料。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劳动者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必须出具的证明!
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3、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一般而言,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否则都算失业。所以,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社保行政部门据此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故失业保险相关立法规定,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同时,还要进行失业保险报备或登记,劳动者再凭离职证明申领失业金。实务中,大部分与离职证明有关的争议,都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
4、可以凭借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5、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离职证明一定程度上能佐证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岗位及相关工作经历,而上述信息对该劳动者的再就业能起到辅助证明作用,无论是新的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可以利用离职证明进行相应的佐证。
特别注意: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开除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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