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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用支付宝发工资有问题吗? - 简书
创业者:用支付宝发工资有问题吗?
创业者:用支付宝发工资有问题吗?
很多创业者在我眼里最多属于项目负责人,企业相关知识的嫉妒匮乏,让他们的创业之路显得异常坎坷。比如大量的新CEO们给员工用支付宝发工资。
前置条件:公司有点钱,还发得起工资。
后置条件:钱不多,社保是交不起了。
最后决定:那就用支付宝发工资吧。
“直接用支付宝发工资”只是表象,用微信转账也是一样的道理。实质都是:公司直接打钱到个人。
看一下这里的问题:
个人打钱给小明——个人乐意就行。
公司打钱给小明——公司乐意就行。
等一下,“公司”自己又不会说话,谈不上乐意两字。打钱的也是人,这个人可能是CEO。原来是:CEO帮公司打钱给小明,不是公司自己“乐意”的。
那就想办法让“公司”显得有人格:
因为:公司没有“自然人人格”。
但是:具有“法人独立人格”。
所以:公司虽然不是一个“自然人”,却是一个“法人”。
因此:“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拥有“财产权”。
“公司”有“财产权”却没法自己花钱,必须通过一个自然人之手。这个代表人,一般被称作法定代表人。在创业公司里,往往就是创始人,顺便被称作“CEO”。现在,CEO决定把公司的一部分钱用来发工资。CEO就要给“公司”一个交代。怎么交代?工资单。“工资单”不是随便在Excel上写几个数字就行的,是要有规范的,其中一项就是“社保”。
社保和工资的关系:
不交社保的工资根本不叫工资,顶多叫“劳务费”。
因此,没有社保,“工资”在财务上就名不正言不顺。
于是,由于CEO没法提供“工资单”,这部分钱变成“CEO欠公司”的了。在未来的日子里,CEO会想尽办法填补这部分钱。怎么补?当过CEO的最清楚不过了:发票。可以看这里:然而,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并不规范。退一步,要么交社保,要么做成劳务费:
如果,交社保呢?
公司承担工资的28.7%。
交不起啊交不起。
如果,做成劳务费呢?
个人承担所得税20%。
交不起啊交不起。
如何绕过社保和个税,并在符合财务规范的基础上,把工资发出去呢?——别妄想了,并没有。关于支付宝发工资的代价:并不是解决,而是正确对待仅管CEO需要跟公司一个“花了钱的交代”,但公司本身属于“全体股东”,也就是“股东会”。跟公司的交代,也就是跟全体股东的交代。而这些股东,又是最元老的创始成员。发工资的人、领工资的人、决定先不交社保的人,都是自己人。为了节省资金,但又不至于创始成员饿肚子。CEO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公司支取一部分备用金,再以个人的名义发放工资。“不规范”,却又是“无可奈何”的办法。简单地说:CEO借了公司的钱,给大家发工资。(很帅有木有)别帅太久。拿到融资之后,这种“临时的”不规范操作必须立刻结束。拿投资人的钱发工资也就算了,发了工资还没有凭据,投资人会怎么想?这个时候,就老老实实交社保,让“发工资”正规化吧。原文出处:
一觉醒来,想创业了~创业小疑点:用支付宝发工资有问题吗?
“ 最近看了一本书。书里面的语句都非常拗口,不过,这套路一学就会。用这招来做导语,主要是为了让人觉得我很有学问。导语:
当下互联网创业者的对企业基础知识的匮乏程度,已经到了让本人震怒的地步了,正如他们放弃优厚待遇,一头扎入创业大军的英勇无畏让本人震惊一般。(喘气了?)
前置条件:公司有点钱,还发得起工资。后置条件:钱不多,社保是交不起了。最后决定:用支付宝发工资吧,挺方便啊。
“直接用支付宝发工资”只是表象,用微信转账也是一样的道理。
实质都是:公司直接打钱到个人。
看一下这里的问题:
个人打钱给小明——个人乐意就行。公司打钱给小明——公司乐意就行。
等一下,“公司”自己又不会说话,谈不上乐意两字。打钱的也是人,这个人可能是CEO。
原来是:CEO帮公司打钱给小明,不是公司自己“乐意”的。
那就想办法让“公司”显得有人格:
因为:公司没有“自然人人格”。
但是:具有“法人独立人格”。
所以:公司虽然不是一个“自然人”,却是一个“法人”。
因此:“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拥有“财产权”。
“公司”有“财产权”却没法自己花钱,必须通过一个自然人之手。这个代表人,一般被称作法定代表人。在创业公司里,往往就是创始人,顺便被称作“CEO”。
现在,CEO决定把公司的一部分钱用来发工资。CEO就要给“公司”一个交代。怎么交代?工资单。
“工资单”不是随便在Excel上写几个数字就行的,是要有规范的,其中一项就是“社保”。
社保和工资的关系:
不交社保的工资根本不叫工资,顶多叫“劳务费”。因此,没有社保,“工资”在财务上就名不正言不顺。
公司:逗我呢?你这也叫工资单?这账我可不认!
于是,由于CEO没法提供“工资单”,这部分钱变成“CEO欠公司”的了。
在未来的日子里,CEO会想尽办法填补这部分钱。怎么补?当过CEO的最清楚不过了:发票。
然而,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并不规范。
退一步,要么交社保,要么做成劳务费:
如果,交社保呢?
公司承担工资的28.7%。
交不起啊交不起。
如果,做成劳务费呢?
个人承担所得税20%。
交不起啊交不起。
如何绕过社保和个税,并在符合财务规范的基础上,把工资发出去呢?
——别妄想了,并没有。
关于初创公司发工资的现实问题
(副标:如何看待不可避免的“不规范操作”)
仅管CEO需要跟公司一个“花了钱的交代”,但公司本身属于“全体股东”,也就是“股东会”。
跟公司的交代,也就是跟全体股东的交代。而这些股东,又是最元老的创始成员。
发工资的人、领工资的人、决定先不交社保的人,都是自己人。
为了节省资金,但又不至于创始成员饿肚子。CEO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公司支取一部分备用金,再以个人的名义发放工资。
“不规范”,却又是“无可奈何”的办法。
简单地说:CEO借了公司的钱,给大家发工资。(好帅啊~)
别帅太久。
拿到融资之后,这种“临时的”不规范操作必须立刻结束。
拿投资人的钱发工资也就算了,发了工资还没有凭据,投资人会怎么想?
这个时候,就老老实实交社保,让“发工资”正规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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