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人社保查询在外地被人打死了,查得出凶手吗?

南京江宁街头一女子被砍身亡 凶手和死者是夫妻关系_金陵快讯_金陵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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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街头一女子被砍身亡 凶手和死者是夫妻关系
  6月6日上午7点44分左右,南京江宁禄口某街道上,一名40岁左右女子倒在血泊中不治身亡,女子身上多处受伤。当地公安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据了解,女子遭遇不测,疑家庭矛盾引起。目前具体案情警方正在调查。
  在江宁区禄口街道茅亭路上,一名女子被人追杀,据目击者称,该女子被人用斧头砍杀,后倒地死亡。知情者称行凶者随后被警方控制。初步了解,凶手和死者是夫妻关系,外地人,案情警方正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j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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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重庆老人在川西被当地人暴打重伤 惨不忍睹
发布于: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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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贴子真实性归原发贴人所有
朋友的老父亲在川西被人欺负成这样了,真是惨不忍睹!!
&& &PS.黑多人问为啥子当事人本人和同行的都没遭打,光她父亲遭了——我想说朋友和她朋友都是女娃儿好吗,如果这帮人连妹子都一块打成重伤,那只能说连最后的人性都没有了。。。
&原贴: & & 求助! 国庆期间,带老父亲游川西,10月4日晚8时左右,从丹巴到康定,过孔玉乡10余公里处,遭当地十多个客,货车司机围攻殴打。致60多岁老人,头部重伤,全身多处骨折……
【概况】
伤者姓名:陈孝建
事发时间:日晚8点左右。
事发地点:丹巴到康定途中,距孔玉乡10多公里处。
事发经过:因口角,10多个当地客,货运司机围打伤者,并将伤者打下3米左右高崖下。致伤者头部重伤(眉骨骨折,缝40多针)。颈椎骨折,肋骨骨折,双肺挫伤。
事发后,向康定县公安局孔玉派出所报警。除两名行凶者,其他参与打人的凶手逃离。案发当时,为避免激化事态,我们没有拍照取证。警方告知证据不足,办案难度大。现在正进行追查取证阶段。
=============================
【详情】
& & & 朋友发不来帖子,我帮她把整个经过贴上来,大家看一哈嘛~~
感谢大家对我父亲在国庆期间,在康定附近被打一事的关注。我看到有的网友的评论,觉得有必要把整件事情源源本本的说清楚。我想我可以这样概括这个经历-国庆,川西的美景,那个血色的夜晚!2013年10月4日,在欣赏了川西美景后,我和同行的朋友准备返回重庆。不巧折多山大雪封山,大家有事急于赶回重庆。在询问一位热心的货车司机后。决定从八美过丹巴,到姑咱上G318返回重庆。这个决定就是噩梦的开始。开始返回的旅程,直至到丹巴都很顺利,丹巴后路渐渐开始泥泞崎岖,为避免小车拖底,我和朋友不得不将速度降到十多公里左右。100多公里的路,5小时才走了6,70公里。事情发生在过孔玉乡的一个弯道处。那是一个接近90度的弯道,我们转过弯道,发现前面停了一辆大卡车。据说前面塌方,堵车了。(事后,我们雇的孔玉乡的面包车司机告诉我们,这里下午就堵过车,好不容易疏通了,由于大客车过来,才又堵住了。我们开始是停在大卡车的后面,听说前面已经疏通了,但要让对面的车先过来。我们没有抢道,等在大卡车后面。但对面一直没过来车,反而是我们后面的一队川A牌照的小车超过我们开到前面去了。我们基本是在最后才跟着那队小车绕过大卡车向前开的。绕过大卡车才看清,由于塌方,前方有一段道路被大石砸断了一半,余下的道路只够过一个车。前面过去的那一队小车已经堵住不能动了。这时有人过来,要求大家挪车,让出一条道,让对面车先过。天已经全黑了,路面一侧是悬崖,我很紧张,但还是在他人的指挥下,将车倒到我朋友车前(他之前跟在我后面,所以先倒到大卡车车头前面),我车头对着一堆塌方下来的乱石。这样让出一条车道,对面的车开始顺利通过。对面一队小车通过后,连续过来一队大客车。问题出现了。停在我们后方的大卡车尾布挡住一点弯道,小型车通过是没有问题,大客车就过不去了。这是有一个大胡子过来敲我的车窗(当时在下雨)。我开窗后,他要求我把车向前挪。天很黑,我看了看前面,感觉车头离乱石很近,就没有立即答应他。大胡子很急躁的催促我快点挪。我没忍住说了一句"车撞坏了,你赔我吗?"。他听到后立即破口大骂,言辞不堪入耳。我看他情绪激动,便不再理他,回头要我副驾座的朋友下车帮我看着,我好向前挪。在此期间,大胡子一直高声叫骂,从车左侧骂到车右侧。我坐在右后座的老父亲听见了。当我正松开手刹,准备向前挪车的时候,老父亲忍不了有人这样辱骂自己的女儿,开门下去跟大胡子理论。他下车的一瞬间,我已经知道不好。只听见老父亲嚷了两声"你要干啥子",紧跟着就听见拳头打在人身上的声音。这不过几十妙的时间。我匆忙回头,看见让我魂飞魄散的一幕。大胡子在内的三个青壮年,已经将老父打翻在地。我甚至来不及拉刹车,就跳下车,冲到第一批打人者前面,拼命抱住一人,想阻止他们继续施暴。一同的朋友几乎都是女子,也都设法阻挡这些人打人。待第一批打人者被我们几个女子安抚下来,我才发现老父和大胡子已不知去向。这时一个约30,40岁的人,从客车,悬崖一侧走过来,头上破了一个小口子,在淌血,他宣称是我老父打破的。并叫嚣,决不会放过我老父,一定要弄死他。这时在场的十多,二十个客,货车司机都大声鼓噪"砸了他们的车,弄死他,把他丢到大渡河里去。"我知道情况不好,连连向对方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对方。但他们表示决不善罢甘休,并将我车右前轮毂砸凹。我那时真的很绝望,以为老父亲难逃此劫。只指望他已经藏起来。在我努力安抚对方时,我朋友轻声告诉我"快去看看你爸爸怎样了",并指了指头破了的那个人过来的方向。(后来,我朋友才告诉我,他看见,老父亲被5,6个人朝那个方向拖拽殴打过去。)那个方向是悬崖和大渡河,我情知不妙。慌忙跑过去,大声呼唤"爸爸"。前方一片黑暗,可能是我的叫声太凄厉,鼓噪的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没有听见老父的回答,我崩溃了,大叫着"你们杀了他了,你们这些凶手。"我尖叫着"凶手",跑回自己车上,找到手电筒,又跑回黑暗的悬崖边,再次呼喊爸爸,终于听到一声微弱的回应。我用电筒照下去,看见老父亲满面鲜血,跌坐在约3米高的崖下的乱石上。我只觉得无限恐怖!还是要感谢当时在场的好心人,帮我把老父从崖下救上来。我是询问老父才知道,他被三批人追打,在第一批打他的人被我们拦住后,他逃开了,但他们没有放过他,第二批大约5,6个人追上他,打他。第二批人离开后,有人发现自己头淌血了,说是他打的。于是第三批5,6个人回头,拖拽殴打他,并最终将他打下悬崖,导致他头部重伤,多处骨折。而那个头上破了一个小口子的人,从始至终参与殴打我的老父亲。之后,有好心人提醒我们拍下打人凶手及车牌号。但我刚刚拿出摄像器材,那些人就虎视眈眈盯着我们。为了一同的朋友的安全,为了不再次激起这些人的凶性。我只得放弃拍照留下证据。且事发现场手机没有信号,我们是在开车折返最近的孔玉乡,也就是事发一小时后才报到警。这样,导致大部分打人者逃离。我们仅仅留住了开始打人的那个大胡子,和一直参与打人并导致事态升级的那个头淌血的人。这两个人都是成都-丹巴线的客车驾驶员。当地警方告诉我,由于我们没有拍照,也不是在现场报的警,证据不足。就算有我们和老父的指证,也不能判定那两个客车驾驶员的责任。从老父亲被打至今,所有医药费都是我们自负,且打人者之一,也去住院,还让JC转告我,要我们赔他医药费!他在发现自己头淌血后,还将我老父亲打下悬崖,之后,还到我面前,鼓动其他人砸我的车,要弄死我老父亲。当时他明明都把我老父亲打下悬崖了!是什么让他这么嚣张!如此轻视人命!在重伤他人后,还让JC转告我,他也住院了,他是受害者,要我们赔他医药费!当我向警方指证他是打人凶手时,警方告诉我不能只采信我们一方的一面之辞。为什么他指控我老父亲打破他的头,警方就立即采信了了!也不想想,一个被一群年青人围殴的,赤手空拳的64岁老人,要怎么去打破一个人的头!有孔玉乡的司机告诉我,大客车原本是不能走这条线路的,那个人不仅仅是驾驶员,他是车老板!我也是万般无奈,才想到借助网络,看能不能有当时在场的人,恰好看到,甚至是拍下打人的照片。可以帮助找到逃走的打人凶手,可以证明凶手的罪责。不让凶手逍遥法外!有网友质疑,我和我老父亲做了犯众怒的事才会招至这些人的毒打。而事情的完整经过我已经说完了,我保证我说的每一个字的真实性,决没有在叙述中对事实进行增减扭曲!这也正是我本人最不能释怀的地方,我和我老父亲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让十多个青壮年人,对一个身患高血压的64岁老人下此毒手,甚至要置之死地而后快!他们眼中人命何其轻贱!如果这样的恶性事件就这么被轻轻盖过,如果打人凶手就这样逍遥法外。那在美丽的川西,游客的生命安全还有什么保障。当地人的所有行为都有"合理"理由-你是外地人,打死活该! 对我来说,川西再美,也不再吸引我了。那里留给我的,只有恐怖的一片血色!
共15条评分,金币&+38
推荐一下自驾游的同志们,随身带防身武器,大力推荐蝴蝶牌匕首,居家旅游必备,一刀下去必见红,但是四不到人,专门捅手脚部位,我这里可以批发,缅甸老山族纯手工打造,不比瑞士军刀撇。
我只能说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不过对方确实下手太狠,出门在外,还是低调点好。
请转 大网站上面发布引起围观 点击
额,不知道事情真实的缘由,只看,不发表任何评论
川西,老子一直不看好的方向,川西人狡诈,建议楼主对此事件在网络广泛传播,有人愿意去理麻的!
在那些地方爆力常常有,各人要去怪那个。国内这些事太常见老,怪各人
祝早日康复!早日找到那群龟儿子!判死刑!
现在国内旅游,到处都是陷阱,地头蛇,旅游回来一肚子气。最好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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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25
妈卖批 人肉出来,组团去灭个狗日的,追他娘八条街。
看尽天下A片,心中自然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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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29
评分:+3恐怖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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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37
哎 摸要出去耍嘛 &造孽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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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38
:妈卖批 人肉出来,组团去灭个狗日的,追他娘八条街。 你去撒
想售后换新机器的找我
支持国行和港版换新 可当天拿 电话:O5 qq:29O738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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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40
:你去撒 你去把他人肉出来撒
看尽天下A片,心中自然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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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40
地方旅游。都是黑社会霸占了的。哪个地方都一样。包括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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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41
评分:+2太嚣张了,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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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43
出门在外,遇事让三分。估计这车主当时气场也太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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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2:44
所谓强龙斗不过地头蛇,出门在外真的要尽量避免和当地人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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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区成立于2003年,是重庆最热闹的o2o生活平台。
& 2003 重庆社区 --- 重庆生活,有你有我!
最近赞Ta的人中国有四座外地人撑起的城市,本地人可以忽略
中国有四座外地人撑起的城市,本地人可以忽略
  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流动性很强的国家,一到春运,半个中国人在路上转移。这种流动性,也让外来人口撑起了一些城市。  1.海南的海口跟三亚  海南是建省时间很晚的一个省,1988年才从广东划出来,成立了海南经济特区,是特区要发展,当然少不了外来人口。海南的各个城市,尤其是海口三亚,外地人尤其多,像三亚,总人口不过七十万,但每到冬天,就有四十万的老人到三亚过冬。这里面,尤其多的是东北人。东北人喜欢这里温暖的气侯,很多有哮喘啥的到了这里都不复发了。  外地人也是海口跟三亚购房的主力,现在江湖上还传说着第一批房地产大鳄在海南发家的历史。  虽然外地人这么多,但海南对外地人却是无比欢迎的。他们最担心的不是人口的增长造成的入学或者就医困难,而是担心没有人口流入。因为只有人口的不断流入,才能让海南的经济继续扬帆。所以,海南也算是对外地人最好的一个省了。  2.深圳  在七十年代,深圳还是一个小渔村,邓小平同志一句话,这里成为了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现在深圳有二千万人口,常住的一千多万。而常住人口里,也绝大部分是外地人。你在街上很难碰到正宗的深圳土著。  这些外地人当然也撑起了深圳的经济。本地人一来人少,二来也不用怎么创业干活,建点农民房出租出去,一年数百万,旧城改造补贴数千万也是经常的事情。  现在深圳每年还有大量的外地人涌入,而且都是教育程度非常高的,深圳只有一座大学,但这里的学历水平可能是全国前五的。概因各地的高校都在为深圳培养人才。  外地人在深圳,也是最没有外地感的。大家都是外地人,都说普通话,不会存在广州,或者上海,突然有人跟你说粤语或者上海话,让你突然意识到,哦,这里不是我的老家。  所以,深圳算是中国最好的第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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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首字母索引:
人物朝代、地区索引:
热门明星索引:「招远事件」中,如何进行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
来源:互联网
【如上图微博所示,有律师说现在很难界定正当防卫。于是想知道,如果要进行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以杜绝山东招远类似事件发生,应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是否有必要建议律师提出申请相关法律? 本问题皆在讨论法律对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处理。另一相关问题可参考: 当遇见他人遭到激烈围殴时,怎样才能在避免自身危险的同时帮助被害人?】
大概07年,在上海金沙江路的一个路口,我看到有小偷摸一位等红灯的女士的包就上前提醒,然后突然冒出三个同伙围住我,和对方对峙半分钟,期间我大声斥责,大声喊抓小偷,周围有十来个人围观,但是没有一个人出来帮我说话,一个人都没有,当事的女士也不知什么时候就走了。然后几个小偷就开始动手,一人走上来扇了我俩耳光,另一人人解开皮带就朝我抽,还有一个人朝怀里摸索不知是否在掏匕首。我意识到片刻间我就从见义勇为的变成被围攻的了,而此刻没有第二个见义勇为的人。所以我赶紧瞅了空就跑到马路中间拦了出租车摆脱险境。所以如果想要见义勇为,就要做好旁边没有任何人——包括你帮助的对象会对你施以援手的准备。别看现在微博上指责麦当劳还有在场人员的民意鼎沸,事实是换谁都指望不上。所以自己真要出手之前,先报警,然后观察四周环境,看是否能造成什么动静干扰或者吓走歹徒,实在需要挺身而出,遇险时也要随时找机会脱身。我的观点是,作为普通人和公民,遇事报警就尽了本份。为了陌生人牺牲,承受痛苦的是自己的亲人,而眼下这个社会能做的也就是在微博上给你点蜡烛点赞而已,即便是你的受惠者,也许会痛哭流涕跪你父母面前说以后我就把你们当亲生父母,但是半年后他们可能就不见踪影。也不用指责社会冷漠什么的,趋利避害是人本性,也是所有社会的常态,见义勇为某种程度说是非理性的行为。我虽然偶尔还会提醒他人电梯里不要吸烟,影院里不要喧哗,但是要冒生命危险恐怕不再会。相比鼓励见义勇为,我们更需要增强避险教育,不要和坏人起纠纷,特别是不要和数量占优的坏人纠缠。
用干粉灭火器远程干扰歹徒,至少减少其对受害者致死性伤害
——今天快餐店考证了的结果=============================================刚在微博上看到有也有人推荐,比我说的多
类似事情,我碰到过,不知算不算救了那姑娘一命。打完就跑,深藏功与名很重要。遇到类似情况,勇气当然是第一,但灵活机智也很重要,借助场地物品,投掷或着辱骂对方然后火速跑开,让对方转移仇恨对象。自己又能及时逃脱很重要。决不能陷身打架,最好挡着自己的脸连看都不要被看见。补充一句:还有,说我写小说你也就一辈子当懦夫的命了,不但自己不敢做一些事,看到别人敢的第一反应是别人是编的,是活得有多窝囊?我做的就是策划文笔能不好吗?首先说明,那个时候我会上去的原因是,我小的时候就是个小流氓,我们那个小镇风气又不好,打架打得比较多,还有个邻居的大哥教我怎么打架。(后来他去当兵,我因为喜欢一个好姑娘从良了。)所以,任何事情的瞬间反应,都跟人的经历阅历有关,大多数人看到不去救我觉得很正常,说个不好的例子,小时候打架人多围殴一个的时候,旁观的早就吓跑了。三年前的一个深夜,下着雨,我送完女朋友回去的路上,去一个偏僻破败的小巷子撒尿....一边抽着烟,一边往外张望。然后我就看到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走着慌慌张张急急忙忙,不时回头往后张望。当时我就觉得可能她遇到事了。这是个老小区了,这个点连个保安都没有,这姑娘一个人走夜路,很容易被盯上。果然,我这还没尿完呢,两个外地人模样的寸头冒出了身子,两人看上去有点喝大了,走路歪歪扭扭,嘴里骂骂咧咧。其中一个的手里,还拿着一个啤酒瓶时不时唑两口。我远远地听到,其中一个说:干不干,要坐牢一起坐牢。另一个醉醺醺地说,坐牢就坐牢!当时真是寒毛倒竖,这深更半夜地遇到这种事,而且被我目击作案前,如果我不做点什么,明天听到什么社会新闻强奸杀人,我这一辈子都有心理阴影。所以我也是当机立断,这事必须管。不然我在女朋友面前抬不起头,不是男人!就近看了一下,果然垃圾场一般的小巷子瓦片和砖头不少,我随手拿了两块掂了掂,拿了比较顺手的那块。从小打架最擅长的就是用棍子了,这个时候我心想有个棍子就踏实了。也是黄天保佑,我急急忙忙找了找,在小巷里捡起一根一个手臂长,大拇指粗细的铁棍。有了铁棍,我这打架的心已经无法阻止,整个人从脚底到头顶都升起了一股战斗欲望。时隔多年,我感觉热血重新回到了自己身上,一股压抑了多年的戾气喷涌而至,我没有想到的是,内心除了害怕与恐惧之外,更多的竟是兴奋与刺激。我知道,这是打架前的自我勉励心理机制在启动了,而这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是兽性。男人要学会抑制血液里的兽性,但绝不能失去它。男人失去兽性,就真的变成了废物。随后我就冲上去尾随在后面,看到两个人虽然走都走不直,但明显加快了脚步去跟连衣裙女孩的时候,找了一个当口,我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借着助力朝其中一个拿酒瓶的脑袋就是一板砖。然后马上让开一定距离,在棍子的打击范围里。另一个大惊,一激动腿歪了一下,我就直接照他手臂来了一闷棍。打完这两下,我就开始往后跑。毕竟我知道,我不是来打架的,我是来救人的。这两个人块头还是不小的。果然他们站起来后骂骂咧咧朝我狂奔。铁棍绝不能丢,也不能恋战,真要打下去,我估计占不了好。我故意绕了几个远路,然后冲到大路上,看准taxi出现的时机拦下车子跑了。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是觉得惊险。但我觉得,洒家这辈子值了。当跟女朋友说起来的时候,她起先是惊讶,原来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我还有这么男人的一面,然后是无限甜蜜地依偎在我怀里。
反对目前最高票的回答,以及其所列举的事件,新闻标题有强烈的误导性,网络媒体极其不负责任。大多数人都没有耐心没有精力一个个的点进去看内容,然后就被误导了。第一个事件没给新闻连接,找不到出处暂且不说,从第二个开始。大概讲的是2003年一个叫何善的青年因一点小事与梁德发生争执,梁德朝着何善腿部就是一枪。2005年,案发当晚,何善等人并没有报案,何善跟朋友何堂佐、包春3人冲入梁德家中后,与梁德发生冲突,梁德掏枪反抗时,何堂佐将梁德杀死。没错,何善就是标题中所说的“见义勇为”者,梁德就是“歹徒”,当然他也的确是歹徒,这三人进入歹徒家将歹徒杀了,标题管这叫“除暴“。”成都一见义勇为市民张德军在追赶抢夺项链的歹徒过程中,其驾驶的汽车和歹徒的摩托车相撞,一歹徒飞出立交桥当场摔死,一歹徒重伤。受伤歹徒及死亡歹徒的家人近日向当地法院正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见义勇为者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56万余元,法院于10月24日开庭审理。注意!法院还没判要赔偿、法院还没判刑呢!仅仅是”受伤歹徒及死亡歹徒的家人近日向当地法院正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而这个案件从此没有了后续报道,据我对网易新闻的了解,如果法院真的判了赔偿和刑责,网易是不会放过大肆炒作一番的机会的。——————局部小update——————感谢评论区的
的补充,根据百度百科法庭宣判被告无罪不赔偿“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审判长宣判话音刚落,法庭内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整整持续了数十秒。点进去这则新闻是[转贴]外来工见义勇为打死流氓被判刑索赔 ,其实是个凯迪社区的写手重新写过的帖子,更像是一个文学演绎过的故事,通篇以”外来工“刘二斗的妻子的第一人称视角叙述的,并不是正式的新闻,标称来源是”中国经济网“,却没有给出原文连接。重点情节是“他是流氓,快抓他!”穿棉袄的男子看着那人逃窜的背影,再看看李花,没作任何反应,径直走掉了。就在这时,刘二斗出现了。因为怕冷,刘二斗穿着一件黄色的雨衣,骑着三轮车,准备回家。他显然是听见了李花的喊叫声,把车停在李花跟前,“发生什么事了?”李花指着已经逃远的那个男子,说:“他想强奸我,你快抓住他!”“别怕,有我在!”刘二斗拍拍自己的胸脯,“那个男的跑不了!”随后,刘二斗让李花坐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向那个男子追去。在追的过程中,刘二斗让李花打电话报警,但李花没有手机,刘二斗掏出手机,拨打110:“这里有个强奸犯,你们快来!”“你们在哪里?”但刘二斗也说不清具体地点,把手机递给李花,李花也只说了个大概的方位,110民警告诉他们:“你们把强奸犯拦住,我们马上就到!”刘二斗挂断电话,继续向那男子追去。两只脚的当然跑不过三个轮子的,当三轮车逼近男子时,刘二斗把车停下,说:“你不要走,走不掉的,警察马上到了。 然后刘二斗追上去用一支钢管把”强奸犯“杀了。这个新浪博客的网页打不开,以后打得开了再补充。这个帖子来自”宽带山“社区,也不是正式的新闻,甚至只是个网友发的帖子,也是哪的小写手在自己的视角二次创作过的故事,没有给出来源连接。点进去看看大家就知道了。而且文章后面也指出了,这只是一审判决,上诉后的结果如何也没有后续报道了。这是2008年的案子,以我对这些小网络媒体的恶意揣测,如果结果依然是判刑赔款的话,他们当然是不会放过跟进炒作的机会。这是天涯的一个很冷帖子,总回复也不过106个,依然不是正式的新闻。是以”当事人的朋友“身份的视角写的一篇帖子。这种利益相关人的叙述本身可信度就要打个折扣,对事情的叙述是带明显主观偏袒的。大家有空的点进去看看就知道了。结尾是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万般无奈之下想到了网络这个平台,希望借助网友的力量来给他们施加点压力,监督法院能公平公正的审理此案,还我爸一个公道,给百姓一点希望,将歹徒绳之以法。是不是浓浓的网络公关范儿?终于有个看起来正式点的新闻了,网易新闻转载自东北新闻网的。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日,尚海艳和妻子开着一辆微型面包车回家,这时他发现车前面有3个人并肩行走,尚海艳按了两下喇叭,但这三个人仍没有让路,尚海艳便问了一句:“你三个人想干什么?”这话立即引起了三人的不满,其中两个人追了过来,一个人手中还拿着扁担过来要打尚海艳。见此情景,尚海艳迅速从车座下抽出一根木棒,与两人扭打起来。在扭打中,尚海艳挥舞木棒向拿着扁担的人头部横扫而过,当场将其打倒。另一高个男青年冲过来,尚海艳又将高个青年打倒,周围的人上前拦阻,双方才停止打斗,各自回家。他这就把人家打到,然后第二天两兄弟的老大死亡了。这算不算正当防卫?反正我觉得就是口角引发的打架然后把人打死了。而且我们看看新闻最后”正当防卫“者是怎么辩解的。被告人尚海艳对打架一事不否认,但他也辩驳说,起因是刘某等人占道不让,又出口骂人,他们俩追到车前打我,我不得已才还手自卫,所以自己属于正当防卫经鉴定这又是一个标题党的新闻,网易的小编一如既往的这么不负责任。直接是东北新闻网的新闻。事情是这样的日23时许,新民市胡台镇前胡台社区的张升志和妻子正在睡梦中,忽然听到自家小卖店门前有挖砖的声音。张升志从屋里摸了一把镰刀,发现自家房门已被锁住,便从窗户跳到屋外,发现小卖店墙角处被挖开个大洞,一个黑影从自家的大棚里往西跑去。张升志跑到大棚门口时,正与小偷相遇。对方手拿螺丝刀向张升志乱划,张升志举起镰刀砍向他的左背部,小偷带伤逃跑了。随后,张升志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并告知派出所自家小卖店墙砖被挖及自己砍了小偷一刀的事实。五天后,在张升志家小卖店西侧的稻田地里,人们发现了小偷姜某的尸体,死亡原因是“肺破裂血气胸”。法院对判决的的解释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升志在追赶小偷时用刀伤其身体,致其死亡,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也就是说,小偷在逃跑的时候被店主提着镰刀追砍,后来死掉的……我没有圣母病,我也觉得小偷偷东西就是该死,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依然认为店主的行为在法律上显然已经不对了。最后一个铁血社区的帖子,又只是一个帖子,不知道原新闻连接是怎么描述的,而且最后结果是——法院发回重审。重审重审重审重审,还没结果呢。就又急着批判个啥?综上,举出的例子大多数都经不起推敲,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更像是一个恶意调侃的回答而并不严肃。 基于这些事例认为中国关于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法律是恶法,是错误的。要是在网易还算正常,这样的答案在知乎得到高票实在是一种遗憾。(嗯,我对网易新闻带有严重的偏见)网络媒体极其不负责任,大部分网民放弃思考没有求证精神和精力。这两点造成了网络舆论普遍偏向悲观的现状。说回问题本身,如何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其实遇到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通常你是没有思考的。做出什么判断完全是基于平时不断受到的熏陶。大多数人一时胆怯就退到了人群最后,有的人一时冲动便会挺身而出。这都很正常。我也很有可能是懦弱的前者,我对此深以为耻。哈,当然也有的人冷静、理智、聪明,在突发情况下,先分析了敌我实力对比,再核算了见义勇为的风险成本,再考虑了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最后得出结论,还是离开现场最好。然后回家到社交网络把自己的心理活动PO出来,再论证一番自己多么正确。而我敬佩的是那些热血冲动的年轻人,因为他们身上有我所欠缺的一种勇气。尽管你们会嘲讽他们很鲁莽,做事不经大脑。有的人已经感受不到了那种想要正义的冲动,或许是因为已经老了。
再更新,关于广东高院微博的案子找到了出处,但是一审判决《(2011)梅中法刑初字第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找不到,这个案例的确令人遗憾。更新:针对一些对法律感兴趣又不了解的知友的问题和私信,统一回复如下;1.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都不是罪名。正当防卫是免责事由,防卫过当是法定量刑情节(刑法第20条)。也就是说,没有”防卫过当罪“。2. 刚才和某省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聊完天,他们今年公诉的案子200个左右。有一半是故意杀人案,全部是(被告)上诉二审,没有一审也没有再审。从来没见过被告是见义勇为的情况。3.所以,因见义勇为而入狱的可能性非常非常非常小。4. 如果你质疑北大法宝的用处,我只能说,希望你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能找到一个和你思路一样的律师。对于质疑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的匹配的朋友,可以点,看看其中有多少案子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5. 暂时不提供个人免费咨询,请理解,法律问题往往复杂,非三言两语能说明白,确有困难,请联系当地司法援助机构。原答案Starship的答案中,中国法律完全是为行凶者准备的,宪法更是一个玩笑,为了证明这一点,这位知友引用了多个来自网易新闻,新浪博客,天涯论坛的帖子,但是这个答案本身正确吗?针对正当防卫到底是不是很容易导致定罪,我们直观地看几个来自北大法宝的数据。搜索“故意杀人”搜索“故意杀人”+“见义勇为”。注意这里是全文搜索,也就是如果在一个案件中,被告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的话,搜索结果就会呈现在这里。可以发现,因为(自己认为是)见义勇为而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可能性很低。逐一阅读之后发现这其中没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锒铛入狱”的案件。搜索“故意杀人 防卫过当”搜索“故意杀人 防卫过当”我想这个问题迄今为止的争论焦点在于“因见义勇为(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最终以防卫过当定罪的可能性”上,很遗憾的是没有找到这方面比较好的研究,但是如果在以上关键词指向的案例里寻找答案的话,大概能得出来以上结论;我想这个问题迄今为止的争论焦点在于“因见义勇为(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最终以防卫过当定罪的可能性”上,很遗憾的是没有找到这方面比较好的研究,但是如果在以上关键词指向的案例里寻找答案的话,大概能得出来以上结论;1.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反而获罪的案例几乎找不到。2. 如果有人用拳头揍你,你用刀捅死他,那应该是防卫过当无误了。3. 如果有人持刀甚至持枪攻击你,一般无责任,典型案例如下最后吐槽一句,做人至少要有良心或者脑子中的一样才好。最后吐槽一句,做人至少要有良心或者脑子中的一样才好。ps 给一条比较“恶”的法看看恶法长什么样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木西AlexanDENG:
感谢大家的关注,一直手机码字回复慢请谅解,我也不匿名了,正面答。6.2日更新:看到大家对一些问题有些疑惑,很多时候觉得遇到打人事件不敢上去怕伤人,这是对的。但是法律为什么不降低无限防卫使用门槛,我举例说明一下:“所以我一直提倡孩子不能教育的太乖,要做有理想有抱负有知识有智慧有节操的流氓。流氓之所以是流氓就是能下市井能处险境。在没有想把事情闹大的情况下,比如街头冲突耍威风泄泄愤的流氓,他完全可以打你2分钟最多轻伤,轻微伤。经常打架的人,他肯定会打你耳光(头部),卡你脖子,踢你大腿(四肢肌肉密集部位),推搡你肩膀,摔翻你在地,给你肚子一两拳(脂肪密集部位),踢你屁股背部两脚(相对耐打),看见你双手抱头后他再踢你有保护的头,劲都使在手臂上了,然后再配合大声辱骂和气势压制看起来要把你打死了,结果你去检查啥事儿没有第二天就活蹦乱跳了。你说你跑了或者跑不掉被打了报警,抓到人法律会帮你惩罚他们啊。 这种时候确实普通人都觉得看不下去了,围观群众一多,会头脑发热的就想要要杀人反击,谁来把这几个混混弄死了谁防卫过当,很多时候促使你防卫杀人的往往不是实际身体伤害有多高,而是对方侮辱你的举动,和你的恐惧。就这么简单。法律难道能允许你此时无限防卫弄死对方?你只能变成流氓跟他一样,要么跑,要么抓住一个使劲打,抓住棍棒自卫一下,要么你喊抓小偷\警察打人了\城管打人了,流氓有流氓手段羞辱你但不重创你,咱也要提高姿势水平,不能任何时候都指望法律赋予你杀人的权力挽尊解围(说解围,是因为还称不上救命,那些人真的也没想杀你,就是耍流氓泄愤耍威风完了走人,最简单的——————你瞅啥?瞅你的咋地?后面大家都懂的),法律允许你杀人救命,但人家就是不害你性命,只为羞辱你,你除了报警,交给警察和法院来处罚这帮流氓,以及当场同等手段反抗以外,还能指望法律怎么帮你呢?往开了讲,这个社会就正好发展到这个阶段,没那么多高素质的群众,打架冲突时常看到。你一方面自己不惹事能忍就忍能躲就躲是好事,但是总有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又不够《刑法》的人身侵害出现吧,不能总让每次打架斗殴的结局变成一方的无限防御致人死亡吧? --------------------------------------------先澄清一个问题:本文的重点在讨论何时可以发动无限防卫,将行凶者防卫致死的条件是什么;重点在如何防止防卫过当。而不是不少回复认为的:如何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条件一直是很简单的,不需要判定是否会打死人再进行防卫。判断是否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是发动无限防卫致残致死的前提条件。而有限度的防卫是完全可以正当行使的,只是一句话,对方不行凶伤人你不能无限防卫,不是不能防卫!!切勿混淆概念。本来就是来问如何不会防卫过当,我好好地按情景把情况分析清楚了总结好了,你们再回一句:看完了看懂了但是太尼玛复杂了老子不管了。对此表示无奈。-------------------------------------*其实这个问题已经隐约到了另一个层面:法律不利于受害者/见义勇为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我个人觉得,在面对此案中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暴徒时,宁可违法也要上。你的行为不仅仅具有法律后果,还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影响。你重创暴徒,就算过分,也会对其他潜在的暴徒起到极大的震慑,其他的潜在的好人也会被激励,下次更多人敢于出手相救,更少暴徒敢这么丧心病狂。在法律不健全甚至不合理的领域,我们是双手一摊呢,还是把正气和勇敢实践呢?所谓弘扬正气是个人和群体对社会风气的期待和努力, 在法制建设的道路上,用正义(当然是有代价的)去填补空白,纠正扭曲,还是用冷漠自保去放任犯罪?这个选择决定了国家今后的前进方向。往笼统的角度说说,城市有产者敢不敢为了公平正义付出代价,决定了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法律当然可以改,是期待统治者自上而下当青天呢,还是公民自发推动法律改革呢?这个选择决定了我国迈向现代国家的步伐快慢。法律不是社会的唯一准则和全部力量。你不仅会活在守法自保的安全里,还会活在见死不救的愧疚,和受害人的惨叫中。*在这次的凶案中,因为对方是六个人,所以你一人前往的防卫限度会大大拓宽。其中五个人涉嫌故意杀人,所以实际上你能在限度内造成对嫌疑人的伤害是远大于单枪匹马的情况的,具体人多又有未成年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我知识不够,仔细咨询再换电脑之后再来更改答案,谢谢。*看着揪心答一个吧。微博上的讼棍傻逼律师太多别太在意这些炒作者。母上在法院工作过二十年,十年在刑庭,后来当了五年庭长被提拔离开司法系统。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案例我也算从小听到大的,她老人家也在药家鑫,夏俊峰事件刚出来之后就准确判断了终审判决结果,自信比不少年轻求火的坑爹律师了解状况。 以下是她告诉我的一些细节:正当防卫首先要发生在行凶的过程当中,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后把人打伤打残打死的统统是故意伤害(致死)。无限防卫要发生在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那几种犯罪行为中才有效(抓没有凶器和强力反抗的小偷时显然不适用无限防卫,排名第一里面有个小偷刚进门只是非法入室还没开始盗窃的情况你就把人乱刀砍残,过了。还有一个犯罪行为早就中止了三个人非法入室跑人家里去抓人把人失手打死了肯定也过了啊。还有个强奸犯早就在跑路了,追上去打死肯定过啊,这几个案子定性都没问题只是量刑欠妥,不能否认防卫过当和故意伤人的事实)最后最最要提醒的,是防具的选择:歹徒空手,只要不是那种朝死里打你(比如小偷反抗逃跑,路人口角斗殴),在双方适用暴力手段能力相当的时候,比如人数,体型等;你最好不用器械防卫,更别说用刀了,打伤打死肯定过当的。但同时你只要迅速快准狠地反击,在犯罪过程当中空手防卫。哪怕用力过猛打死了也基本不会承担刑责,最多最多赔点钱。但是你掏刀子捅死人了就完蛋了。最好的正当防卫,要在防卫能力不明显高于歹徒施暴能力的情况下展开,这样是完全没有破绽的。所以男同胞们好好健身学习徒手制敌最好。而这次的情况,暴徒明知要打死人了还继续行凶,且他有钝器在手,所以你只要不用刀子(这条后面有改动),抄起其他器械制止他行凶是完美的正当防卫。当然他一旦被打倒在地无法继续行凶你还要继续打他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必然过当。这个标准很明显,你不能当场替受害人报仇。你只能制止,公平是司法机关的事情。我妈觉得用刀子上去直接捅,把行凶者弄死了还是会过当,要取决于女孩子被打的伤情,如果刚打了几分钟受害者还是轻伤你就把人捅了这就过当了(真他妈操蛋的法律可是法律就是法律),等女孩被打的厉害了在上去会更好(真是技术活!草)这种情况下的任何时刻,还是最好不要用刀。理想状况是:在女孩生命垂危之时,暴徒正在施暴毫无停止的意思,如果你能徒手(持械也行)击倒歹徒,甚至一拳(一棍子)打死了都是妥妥的正当防卫,毫无责任。考虑到1打5的局面持刀伤害行凶者致死也基本可认定是正当防卫。总之正当防卫不是你们口中的那种江湖式的以牙还牙,替天行道。正当防卫就是要处于犯罪行为发生中途,采用跟犯罪嫌疑人差不多等同的暴力手段制止犯罪,制止完了千万别补刀。最后你们问我敢不敢上?我会走上去防卫过当。(不要觉得楼主有个懂法的娘所以有底气啊!一打五怎么才会防卫过当?!把五个人全砍了啊!!楼主是气不过想要去重创丫的气死我了!懂法又怎样,懂法就能让我心安理得不去解救,还是保持冷静有限出手?忍不住啊!人性要爆发要想破坏坏人的身体啊!!别跟我讲理性我比你更清楚后果,我就是想牙痒痒啊草!!)--------------------------------------------老妈又去咨询了老同事,认为这个时候确认打人者是在杀人的时候(比如惨叫变弱,击打持续,打人者完全没有停止的迹象时)可以使用刀具对付凶手,但是不能把行凶者弄死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凶手手持铁棍。你如果用刀子制止了他行凶,他转身攻击你,你最好不要捅他。因为对女孩的人身伤害已经终止,而他受了刀伤,你手上持刀,他已经不具备取你性命的能力了,你再把他失手捅死(匕首桶人存活率不高。尤其是你紧张失手拉了一刀或者拔出刀来),就有很大的嫌疑防卫过当了!!(这里暂时忽略了1打5的情况,仅考虑1对1。实际上面对多名暴徒围殴防卫上限会提高)再强调一遍:这是钝器击打致死,不是拿刀砍人!所以!1,要确认在朝死里打了,好你有无限防卫权了(注音是无限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从打人者一开始打人你就具有正当防卫权了!!)2,对受害人的暴行被制止后,因为他拿的是钢质扫把柄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杀人武器(砍刀,匕首,榔头等),他转头来打你的时候是没有对你造成致命威胁的(除非你当场倒地让他打得半死。话说这样卖萌好么),切记,此时,你已经失去无限防卫权了!把他失手弄死就是过当,千万看清楚。3,假如他拿着凶器冲你来,你当然可以无限防卫了。但是!!如果他在跟你的对峙中失去杀你的能力(受伤倒地,丢失凶器等),你又失去了无限防卫权,不能一下弄死他!(但此时你依然可以徒手继续防卫。折他关节,击晕等等.)4,现在我想大家知道怎么正当防卫了吧!(我是唯一一个按照情景认真回答的!!)---------------------------------再更两句简单的标准:一句话:无限防卫(即无上限伤害犯罪嫌疑人)止于生命威胁(或严重人身伤害-强奸等)解除。没有严重人身威胁(比如2、3个人空手追打你),不能发动无限防卫。但是完全可以正当防卫啊!一对多的时候抄根棍子打伤他们都算正当啊。--------------------------------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思考这个回答更多地针对1对1的情况进行描述,以便更具适用性。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局限很多。我们不仅活在条条法律的限制之下,还活在被害人的声声惨叫之中。——————————————————————————————
就说一点:任何文明国家,公民不拥有复仇权。不管是为自己复仇还是为他人复仇。歹徒已经停止侵害,逃跑或求饶,如有可能可以把歹徒控制住,但不要再伤害歹徒。虽然很无奈,歹徒也可能会再暴起伤人,但是法律就是这样。楼上
整理了一些“见义勇为”或“正当防卫”结果获刑的链接。大多数属于这种情形。第一个案件很冤。但是坏人空手,防卫人持刀,轻伤。坏人被捅死2人。无论如何都是防卫过当。第二个案件不知道具体情形。第三个案件见义勇为者系破门闯入坏人家里,把对方打死。坏人有枪,且打死一人。第四个案件歹徒一死一伤,见义勇为者被歹徒家人起诉,“法庭尚在审理之中”,没查到判决结果。见义勇为者是在歹徒逃跑过程中开车撞死歹徒的。第五个案件,按故事描述是暴露狂,没有强奸情节,受害妇女呼救后就跑掉了。见义勇为者追上去用钢管先打手,又击中头部将歹徒打死。第六个看不到视频。第七个,歹徒入室抢劫(偷盗?无暴力情节),爬在窗口时被住户发现,被砍成白痴。原答主提供的链接,一审判住户三年赔5万(混账判决)。后来被告人上诉,终审判三缓三,赔2.5万()。如果是我的话觉得值了,是能骄傲地讲给儿孙听的故事。第八个是天涯论坛的帖子,没有判决书也不知道判决结果,无法判断。第九个,被告人被2人殴打,持木棒还击,打倒2人,一人次日死亡。感觉判10年太重,死者的死因也可疑,暂时没搜到后续报道。第十个,防卫人在小偷逃跑后追上去用镰刀把对方砍伤,小偷此后死亡。第十一个,湖南“砍刀队”vs打工仔“菜刀队”,看后续报道似乎是赌债纠纷()?欠赌债的是打工者的老板。窃以为这样列出一大堆“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获刑”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点赞的好多,可能都已经产生了“哇见义勇为好可怕啊一定会被判刑的我再也不见义勇为了”这种想法。当下人情冷漠,新闻工作者的标题党功不可没。看招远案后的知乎评论,很奇怪为什么好多人都觉得自己很厉害,好像一出手就能把坏人重伤致死,害怕防卫过当成了阻止他们见义勇为的唯一理由……认定正当防卫的例子多了去了,不过话说回来,的确很难。前述第七个案件是比较典型的,法律是这样没有办法,但我觉得值了。-----------------------------------------------------------------------------------补充:查了下第二个案件,死者是偷车贼,逃跑过程中被见义勇为者攻击(但没打中),落车身亡。死者无暴力行为,有逃跑。判三缓三觉得重了,但不能算正当防卫。有知友提到法律修改和恶法问题。美国法著名的不退让(stand-your-grand law)大家都很熟悉了,但感觉国内不可能引进……下面提供其他几个发达国家的,以资参考:法国法对正当防卫的要求:1、侵害行为须满足以下条件:1)正在进行中;2)非法;3)真实(不能是假想防卫)。2、防卫行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必要(除了防卫人最终采取的手段,别无它途);2)与侵害行为同时发生(不能是复仇,不能是阻止侵害人逃跑);3)必要限度(别人空手你不能拿刀)。粗略看了下比利时和瑞士的,大体上也就是这样。和中国没有本质区别。以上来源维基。但瑞士法有个很好的规定:如果防卫人因极度恐慌导致防卫超出必要限度,可不负刑事责任。德国法有类似规定。另外德国法对于“必要限度”没有文规定,但要求防卫人必须使用“对侵害人危害最小的防卫手段”。来源:答主学税法的,对刑法不甚了了。如有谬误万望指正。
10年的时候,晚上大约10点半,在北京的近郊某处,我骑自行车回去。在人行道上,我看到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发生口角,十分激烈。我非常担心,所以稍微骑慢了一点,突然,这个男的将这个女的头发抓住,开始把她的脑袋铁栏杆上撞,撞了大概三四下,一把把女的惯在地上,用脚踹了这个女的的头。我先估计了一下,我比那个男的高一个头,至少重20斤,而且周围人不多,不像团伙,把握比较大。于是我赶紧冲过去,隔在这两个人中间,拉着男的的手,只跟他说:“哥们,别打,出人命了!”那男使劲推我,说:“你别管,抽死这个bz。”这时我看到那个女的额角明显在流血,半边脸已经肿了。这时,她说了一句令我至今难忘的话:“兄弟,你是好心,我们是闹着玩的。”我只说了一句:“哥们,有话好好说。”然后就走了。至此,我已经毫无办法了。旁边当时人不多,稀稀拉拉站了两三个人,这男的停了手,不过嘴里还是骂个不停。旁边的一个人对我面露诡异的微笑,我感觉像是在笑我多管闲事。不过,我后来想想,如果当时我不这么做,现在肯定会后悔。
见义勇为在法律上叫正当防卫。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人人都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但是,法律同时规定,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这个“必要”就很要命了,因为这是根据事后的结果来判定的。公安勘察现场,还原案发当时情况,检察院判定行为性质,决定是否过当。可是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不是每个当事人都能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还有足够的格斗技巧,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超越必要限度。比如其他问题下的回答中,不乏“往死里招呼”的建议,而且还赞同甚多。如果这些键盘英雄真的说到做到的话,以防卫过当被起诉是基本没跑的。而且还有一点,此案是因为当场把人杀死、并且视频公开而全国轰动。如果没打死人,或者没人拍下视频,有谁会关注?当你成功救下女子,这件事就成为普通案件,不会受到广泛关注,然后打人者对你实施打击报复,比如,将受害女子鉴定为轻伤,将打人者鉴定为重伤,你就会因防卫过当而坐牢,这对于在公安局有关系又花得起钱的人来讲,不算太难吧,这时,你怎么办?难道就靠你的老父母去替你违法上访下跪申冤吗?实际上,关于正当防卫还有很多细微的东西,向来都是司法考试一大考点。你要真去请教律师,我估计十有八九都只能建议你不要轻举妄动。大家可以到楼下答案的评论里感受一下正当防卫在法律上的精密性。背了几个月书的司考考生做选择题还大把做错的,你叫一个普通人在生死攸关的案发现场怎么能做到准确分析案情、正确判定合法防卫限度、准确实施防卫行为,最后还全身而退?可在公检法看来,你必须做到这些,做不到还逞能,赔钱,坐牢,你活该。那应该怎么办?还是老话,报警,确保自身安全,手机录像,上传网络。
高中,和一个同学深夜途经小巷子,偶遇俩喝醉的小青年。这俩人毫无征兆狂骂我们,我拉起同学就跑,同学不干,想教训他们。狂拽着才不情愿地跟我向前跑,因为起步稍慢了一点,一板砖直接呼到他后脑勺上,砖块碎裂。我们冲出巷子报警,警察搜索未果,去录了半夜笔录,估计不了了之。好在我那个同学没事,他抱怨说,当时不跑这俩醉鬼肯定不是我俩对手,往死里打一顿最好。我认同他的战斗力分析,但后来想想跑还是最佳选择。以成年人(或接近成年)的战斗力,爆发起来弄出人命是很正常的事,伤残更不必说。如果自己被弄死弄残,悲惨自不待言;弄坏别人,照样惹上大麻烦。能跑掉,干嘛不跑?我的建议是:1、当自己或你关心的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且无其他逃避办法时,激发所有战斗力殊死一搏,有啥用啥,别忌讳事后的法律问题,否则后悔莫及。2、能避免转身就跑,尽快报警。3、陌生人生命受到威胁且无法避免时,做不做英雄,选择权只在你一人手里。如果你出手被别人说傻,他们混蛋;你不出手被别人说怂,他们也混蛋。你也许成为英雄,也许一生负累,都在你自己一念之间。PS: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虽然难以操作,造成不便,但也避免了许多钻空子”合法“伤人、杀人的几率。在未能尽善尽美之前,两害相权取其轻也是理智的做法。当然,孰重孰轻,就看人民的选择了,这在各国都应该如此,包括法律的制定。唯一的遗憾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的同胞至今未能很好地使用这一权利。很绝望地设想,假如有一天我们也有制定法律的机会,正当防卫这事儿,怎么弄比较科学合理?又PS:“键盘英雄”们未必全是伪君子,必有一些是隐藏的真英雄。“明哲保身”论未必全是胆小鬼,真碰到真实场景也有可能绷不出豪迈出手。人性复杂,行为也有无限可能性。让人不寒而栗,也让人永存希望。关于招远事件的相互指责是可笑的行为,但这也是人性啊。本文请勿转载。
以我的体格(190cm 95kg)左右,如果遇到当时在场,我也未必会出手。第一 我不能判断打人者的意图,到底是要打死还是只是有仇教训一下。如果我一开始就动手,结果受害女子并没有受多大伤,最后还走掉了不肯指认,结果我被带到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几天,凭什么?这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第二 如果我出手,会不会有其他人上前?万一没有,基本就是我拉仇恨1v6的局面。我又不知道周围人有没有报警,警察多久出勤。姑且算10分钟好了,受害者当时已经不能反抗,这种局面我要迅速解决战斗那必然需要下重手导致对方减员。在我不知道对方是一家人的情况下出手对象肯定是那个主犯。在这个指导思想下我很可能直接就将他致残致死,那这样的情况又算不算防卫过当的情节?虽然有的时候这些都是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面对到了,概率的大小就并无意义了。而我作为一个个人,见义勇为的成本确实太高,甚至负担不起。
事实就是啥也不做,走开,说本人经历,应该五六年前,上海,凌晨一点,晚班下班,同路三人,两人走前面,一人后面,遇上十几个十四五岁孩子都是周围轻纺市场外地人孩子,家长不管的,带头的喝醉,故意撞我同事一下然后就打,我另两人本来走前面离好远了,回头相劝拉开,直接被群殴,走了报警,联防队车子到,那一大帮人走马路上逛,联防队车子就是尾随,不敢抓,人家人多,对方发觉钻胡同鸟兽散,才上去抓了两个跑的慢的,回派出所,我们当事人一夜不让回家,等到白天警员上班才处理,抓到两孩子家长到,警员就是调解,去抓人那是不可能的,,意思就是孩子家长赔几百,我们没伤,就算了,后来啥也没赔,不了了之说着就是说,如果这回不是打死人,也是这么处理,一般斗殴,警察不管对错,就是调解,你上去见义勇为被揍了,不会说你好,指望警察更别提了,就是欺软怕硬,骑黑三轮抓了派出所里面嘴硬一下,耳光来回抽,那天我都看见,真有那帮混混惹事怕麻烦不会管的,
很多回答只关注到了一般正当防卫,忽略正当防卫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即特殊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现场视频显示其实行凶者已经喊着“让你永世不能超生” “打死她” “你们谁管谁死”以及被害人凄惨至极的痛苦的尖叫声。这些情况表明已经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了,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致其伤亡不负刑事责任。前面部分举例的案子多是一般正当防卫过限度或是事后防卫,对于超过限度的部分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有人会说“不要太相信法律”但也不能不信呀,这是个矛盾的问题。央视新闻联播报道,面对记者“你害怕法律吗"的提问,张立冬(光头男)称“我不怕法律,我信神”。 凶手不信法律也不怕法律,只信神,结果如此。立法和司法是不同环节,司法中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不可否认存在枉法裁判的现象,但也不是所有的的法官都如此,这个问题也很纠结。我们能做的1、首先保护好自己,比如案件中邪教分子要电话,不愿给可以编个假电话给他。虽然这样好累呀,没办法,现在世态如此只得万分小心。知乎有个问题让人毛骨悚然,该教潜伏已久,已经分不清敌我了,所以自己一人外出时遇不太正常的情况,见苗头不对,立马就跑。2、如果看到别人受不法侵害,报警、拍视频留存证据也有助于破案,力所能及吧,如果是格斗高手还好说,明显实力不相当肯定不能以卵击石。----------------------------------------------------------------------------正当防卫判定时的确是比较复杂,如果没有仔细研读法律,会存在误解。见义勇为 ≠ 正当防卫见义勇为是个日常的成语,成语词典中解释为“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可是里面没告诉你,怎么做,度在哪呀。做了就一定就是对的么?而正当防卫是个法言法语,里面丰富的内涵、体系。不但告诉你什么时候做、该怎么做、限度在哪,超多限度会怎样。简单说是个有勇有谋的技术活。当然如果要求所有的民众做到很好地把握这个度,从而全身而退这个要求是有点高了,太苛刻了。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有意义的,能让更多人了解到探究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力所能及帮助别人。在回答这个问题的过程中,自己也发现了,所有的事情都是从不懂到懂得。 中举得案例案例1只因看了对方一眼,姜某被侯某三人追打,姜某挨打、求饶、躲避、拿刀警告未果后,乱捅造成两死一伤后自首。法院从轻判决姜某有期8年赔偿打人者40万。这种情况下,打人的侯某三人赤手空拳呀,被打的姜某拿着刀呀,被打也不能乱捅,只要有人打你你就得捅死他么?这明显不合理,属于防卫过当。案例2
洛阳小伙见义勇为“吓”死小偷被判刑 没具体案情案例3 虽然歹徒已经抢走项链开着摩托车走了,财产性犯罪当场发现,追捕者是可以强力将财物夺回的,把歹徒拦截住抢回财物是可以的。但是你驾驶的汽车而歹徒驾驶摩托车相撞,这明显铁包肉vs肉包铁你觉得他们会怎样,结果歹徒飞出立交桥当场摔死,一歹徒重伤 。不是美国大片英雄主义不能随便撞呀。“耍流氓的看见有人,赶紧穿上裤子,向马路对面逃去。”这是强奸未遂,流氓都跑了,侵害已经结束了不能进行正当防卫了,正当防卫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将流氓打死是事后防卫。链接里没内容小偷撬窗入室盗抢 ,头已经进窗口了,户主右手持刀向该名男子头部砍了四五刀,拿刀就往头砍这明显防卫过当,如果不是小偷的同伙赶紧把他拉下窗口,想必头都砍下来了。最后小偷成了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拿根棍子敲晕就不会防卫过当了。天涯论坛的帖子,好长的一个故事性描写,真实性存疑这个案子,防卫过当定性没错,量刑重了。这个案子提出申诉,不知最后判决。发回重审了,不知最后判决。总之一般正当防卫中,要求1、现实的不法侵害 2、正在进行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4、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5、不超过必要限度
特殊正当防卫,符合列举的以及程度相当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没有限度要求的。小偷或是抢夺犯他们固然可恶,他们侵犯的是财产性利益(偷钱抢钱),但因此却让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明显不合理的,生命权是大于财产权的。如果允许每个人都有无限的权利替天行道,那和招远事件中,关头男六人认为自己是在“依神旨意打死恶魔”又有什么区别呢。感觉正当防卫如同中国武术精神崇尚“点到为止”,即控制住不法分子即可,从而全身而退,当然要求高超的武艺才能胜任,是有点苛刻。但赶尽杀绝何尝不是以暴制暴,冤冤相报何时了。
小偷偷了一个律师,被发现了, 拿刀就砍.律师大怒,要抽刀回砍!小偷说: 慢着. 我现在已经停砍了, 侵害已经结束.你砍我就违法了.你只能及时制止我,律师一想, 也对. 就罢手了. 没想到小想又砍了两刀. 律师大怒,要回砍.小偷说: 你慢了, 现在我已经结束侵害了. 下次你动作点.你只能把我毫发无伤地扭送公安机关说罢,小偷一刀捅进律师肚子里. 说道: 我现在要拔刀了, 这是结束侵害.律师大笑: 我为守法而死. 死得其所.??????????????笑话讲完了说正经的,个人不太建议在不知歹徒人数、实力、使用凶器的情况下与歹徒搏斗。如果非常了解并分析能够战胜,先机智的大喊一声:走!跟我去派出所!此时你就可以行使扭送权。对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会有帮助。以下来自百度百科:扭送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
我在我老家的肯德基抓过维族小偷,我为什么特意提维族,那是因为我知道维族小偷喜欢携带武器,后来也证明他携带了武器,我是那时候第一个站出来抓住小偷,按住他不让他跑的,而失主在我后面,大家看到形势稳住了,一帮人争先恐后地帮我了,等警察来了,我看没事儿了就直接走了,看样子,这种事情必须有挑头的,其实现在回头想想,我为什么要为了这种事情出头?钱包里的钱,也许都没有我一天赚得多,小偷可能有同伙儿,他可能会拔出刀刺伤我,我还可能考虑如果我受伤了谁掏钱?可我当时真没想那么多……有些东西,就像是条件反射…但是,我不想指责在场的人,当时在场的那些人,也许心中都有自己的天平,但我个人做不到袖手旁观,打了个报警电话,然后就心安理得地在旁边围观?也许,我能在事后拿一大堆社会现实来安慰自己,但懦弱还是懦弱,跟社会无关!
看了以上的回答,以讨论法律问题为主,我想说说我的办法,如果偶遇暴力事件怎么处理,以下分几种情况:1,暴力活动未开始时此时双方处于对峙状态,有可能互相叫骂挑衅,那可以上前交涉,保持人畜无害的状态,可以是第三方调解者的身份,也可以是其中一方但对冲突不了解的身份,语言文明,目光和善,语气平和缓慢,一定要散烟,让对方领头的出来说话,一来显得自己有分量,二来将气氛保持在沟通的基础上,如打太极拳,让对方的戾气无处着力。一般情况下,递一根烟过去,伴随友好的微笑,总能争取几秒钟时间吧,那么沟通开始,对明白的不明白的,反复诚恳地让对方充分表述并详加询问(听懂的也可以装糊涂让对方再说一遍),对对方的诉求打太极,兜圈子,态度自然必须友好,这样几个回合下来,对方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情绪也得到了发泄,十有八九是打不起来了,时不时打打岔,还有可能成为朋友呢,哎呀!今天的事要不是你说我还真不知道居然还有这么多内情啊,那我一定要回去问个清楚,兄弟们,你们真是受委屈了!我回去一定搞清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随时过来找我啊!我要说年底我们老板躲债,各路要债的都是我应付,有的最后改变立场为我所用吗。2,暴力活动如果进行中如果是打群架,当然最好是远离,如果因客观条件走不了,那记住人也是动物,特别是这种原始本能大于理智的时候,更需要从应对兽性的角度来出发。应对方法:避免成为关注的焦点,避免与歹徒对视,让自己显得人畜无害,最好是类似于路人般无害,即作为冲突第三方出现。让自己处于角落或阴影里,让自己处于神秘状态会提供一定的保护,哪怕让面部藏在卫衣帽子里或者戴个墨镜隐藏眼神都是有一定作用的。如果自身体格强壮会也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因为对方即使有动手的想法也会本能地选择战斗力弱的对象。打群架的双方是是非非说不清,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即便自己身处其中也要躲在一边而绝对不要高呼指挥,因为事后会把伤人责任算在你头上。3,无差别暴恐活动参照上条,迅速撤离现场,如在火车站等建筑物内可以找一个房间躲进去把门从背后抵住,顺便多救几个人,同时招呼别人报警,按现在的形势,几分钟后警方到场也就安全了。4,如果是招远这种暴徒对特定第三方施暴的,老实说这种无来由的暴行很少,真碰到了有几种应对方法,首先让身边其他人报警,然后招呼身边的男人们让他们拿家伙备战,自己也拿个棒子,或片刀或菜刀,然后一种是大喝一声,想象一下如果警察在场的反应,用正气震慑歹徒,让其放下武器,无效就带队或独立上去战斗(预先评估对方战斗力和选择攻击对象,还有战斗时不能空手),不要恋战,比如说背后给其中一人一棒,或用砖头、盘子砸他们,然后迅速跑出去,把对方引开,以保护受害者为主。还有一种是装作不知道严重性的情况下上前拉架,不要打架啊,有话好好说啊这样的,先保护好受害者再说,这种要掌握对方心理,让暴戾的氛围缓和,转移施暴者注意力。这种情况下如果自保是容易的,为了保护眼前的受害者,那冒一点风险也是值得了,据我看,招远事件中歹徒战斗力并不强,如果自己有棒或刀完全可以一战,如果对方是自带专用的武器有准备地施暴那就危险了,那就变成上一条无差别暴恐活动了,那种情况下只能逃,报警,最多在安全的情况下干扰其施暴,比如安全距离上呼喊或用砖头杂物丢他们以吸引注意力和为警方争取时间,像那种昆明暴恐份子,作为一个无准备的市民真的无法直接对抗,只能逃,如果对方拿枪呢,如果拿炸弹呢。5,另一种典型偶遇情况,如半夜的小路上一辆车把你的车逼停,下来四个醉汉,有拿球棒的,这种比较危险,还是一个字,跑。跑不掉的话语言沟通,实在无法摆脱必须战斗的时候,如果自己手里有武器,刀或棒,那不用怕,盯住一个人打就好了,如果能干倒一个,再对付第二个,如果手头啥也没有,砖头都没又跑不掉,对方又完全不讲理疯子一样,面对四五个人,那只能示弱,侧躺着护住要害,手捂住后脑,蜷缩成婴儿状,如果只用拳脚和球棒还是可以控制伤害程度的。等对方施暴结束你是回家还是路边捡块砖头追上去干掉一个就自己选择了。如果对方用的是刀或钢管,那必须逃,用各种手段逃。基本上除非故意寻仇,很难出现这种状况,而且即便是被堵在小巷子里,也有很大几率可以跑掉的。6,如果对方只有一个人还主动攻击你,那战斗好了,对方如果空手那就揍他一顿呗,应该也没这么傻的人吧(那个我说一句,常年健身,练过一点拳击和武术,有些些经验,对付个把没武功的空手小混混还是有信心的),即便对方有刀,如果没练过,我也是不怕的,当然自己最好不要空手,有一定危险性。最后,如果和家人或朋友同行,碰到突发情况让其他人先走,自己留下来与对方周旋,然后找机会闪,头脑清醒,除非策划周全的寻仇,基本上都能跑掉的。
Edward Jason:
越看楼上很多赞的理客中,越觉得令人发指。我发誓我以后都不见义勇为,好了吧?我没钱,不想冒坐牢风险,也不想遇生命危险,受害人都是咎由自取的。我(在天朝)是最正确的吧!?贵大侠们,法律精英们,满意吧?我折服了!------------------------------------------------------------------------------------------------------------------------------我对楼上一群键盘法律英雄真是“佩服”啊,祝福您们被人偷抢打/看到别人被偷抢打的时候,能做到不还手,只报警吧,哦对了,可能对方会打掉你的手机,嗯...还是等他们打完我之后再报警吧。 转自网易评论: 如果我当时在场,说一句“是男人的跟我上”,会不会最终只有我一个人上?如果我上,打伤了那几个畜生,要不要赔钱? 如果万一打死了一个,要不要判刑赔偿进监狱? 如果我受伤了,会不会医药费自理,伤身伤心? 如果我残废了,会不会无人问津,潦倒一生? 如果我这个家里的顶梁柱被打死了,会不会有一大笔钱让我的家人得到抚慰,以后衣食无忧? 如果对方势力很大,反咬我一口,会不会有人为我申冤,还我清白? 如果我蒙冤入狱,会不会被对方收买的狗下套各种“死”?
即便我把牢底坐穿,沉冤得雪,十几年后面对一个陌生世界,会不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不要喷,请告诉我,会不会?
(还是匿了吧)我在小学和初中时跟我舅舅练习过长拳和洪拳,从小身体好。后受《古惑仔》系列电影的毒害,参加过本地的社团,当过小混混,身经百战,单兵作战能力和抗打击能力超过一般人。虽然我当年很不堪,但我非常有正义感,曾做过不少见义勇为的事情,现在说其中的一件,聊作参考。
记得我高中有一次晚自习和一群不读书的“兄弟”逃课出来上网,上到11点多钟的样子,我到网吧旁边的摊子上吃烧烤。我在我旁边桌子一个桌子上的是一个女孩,比我当时年级要稍大几岁,穿着白色连衣裙,相貌身材都相当标致,她一个人低头吃炒饭。而在我旁边的另外一个桌子上有两个跟我年龄差不多的男的,目测应该是小流氓。他们一直在盯着那个女孩,并面露猥琐的窃窃私语,我马上就明白他们是想那个女孩的心思。结果那女孩吃完走后,他们两个也尾随在女孩的身后。我也迅速结完账跟在他们后面,并点燃香烟边走边细,装作路人。果不其然,到了一个拐弯的巷子口,他们加快脚步冲过去一把就将那个女孩合力连抬带拖的弄进那个灯光昏暗的小巷子里了。那女孩吓得大叫,拼命挣扎。我在拐角区躲着听了会,那个女孩语带哭腔的求他们不要乱来,他们淫笑着说了些不堪入耳的话。我转过去一看,一个把女孩双臂挟着,另一个已经把手伸到女孩的裙子里了。我迅速冲过去,右手握拳从左腰处向右上方挥,击打那个手已经不老实的男的的颧骨,然后拳头从右上由左下猛击另一个的鼻梁,并以惯性转身以左脚脚跟踢他的头部侧边。这时先被我打颧骨的那人在我身后打我的后脑,我马上回身以右手肘击他的耳朵,他马上捂着耳朵蹲下了。我又飞身照另一个的肚子上踢了一脚,他也蹲下了。说得多,但实际上只是须臾之间的事,不到一分钟的样子。那个女孩呆在当场,不知所措,我当时又好气又好笑,也处于那个好话不会好说的混混时期,于是大吼:还不快滚!!!她才回过神来,飞快的跑出了巷子。我掏出烟点上,问他们:知不知道老子是哪个?可能太疼了他们没做声。我就报了我当时跟的一个在当地小有名气的黑道大佬的名字,说这是我老大!然后扔了两根烟给他们,给他们讲了讲江湖道义,最后我估计那个女孩已经走远了,他们应该追不上了。就跟他们说了我的情况,并说不服可以来找我。然后就走了。后来也没见他们来找我麻烦,有一次我带着一票人和另一伙人打架,他们就是我们敌对的那一方,结果他们认出是我,跑过来给了根烟我,和我打了个招呼。回来他们那票人中说了几句,结果那票人中起事的那个人自己跑过来跟我说这件事就这样算了,算他们栽了,这是后话不提。
综上所诉:1、你自身必须要有见义勇为的能力:好的身手。2、必须有摆平这件事的能力:过硬的背景。否则,我建议你还是报警吧,不要乱来!
在打死的结果未出现之前,你参与进来的结果只能是斗殴,受害人也许不会死,但是凶手也只能以打人被处理,也不会被判刑,而你,很可能被报复,况且你也没凶手有钱有势力。但是如果打死的结果出现了,你也就没必要出现了。这是一个悖论,定性很容易,但是定量不容易
我是一只小萌刀: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 五蠹这个问题下都爱讲故事,入乡尚且随俗,我也讲一个吧,但具体内容由于一些关系,不能说太清楚,所以将就看吧。应该是去年的一个下午,我家亲戚出事了,我家亲戚一家四口从乡下到城里开了个饭店,我们家在开店之初也是帮衬了不少,所以两家人挺熟的。
听到出事忙去现场看,凶手后来说是神经病,随身包里放着刀子,来店里吃饭说饭不干净,不想给钱,我家亲戚说必须给,然后那人就拔出刀先把老板杀了,然后老板娘让两个孩子跑,小儿子跑了,大儿子跑了又回来救母亲,然后母亲被捅十几刀,大儿子也被捅死。
一家四口就小儿子活命,凶手扬长而去,然后在另一个地方杀人,被村民合力擒住。为什么不能说太清呢,当时我家亲戚一个好友在微博上说了这事,被请去喝了茶,回来之后闭口不提此事。知道亲戚这事后我想了很久,其实在场的人选择我也能理解,那个地方都是小饭馆,大多是农村来城里办个小买卖,自然不知什么见义勇为的新名词,不出手可以理解。所以我只能悲哀的对知乎上愿意见义勇为的人说不要贸然行动,如果一个人的话,你要做出最坏的打算——群众的沉默。可以去查一查中国有多少农民,或者中国有多少网民。不是歧视农民,但小农的本性就是人人自扫门前雪,休怪他人瓦上霜。 自己管好自己的地,不多管闲事。 不上网的人我也不是说就不好,但不上网意味着他也许还遵循祖辈不要多管闲事的告诫,或者说他的信息来源极其少,以至于与百年之前那帮愚昧的国人相比,似乎没有一丝进步。诸位别以为我是说笑,你们忘了最美乡村教师了吗? 那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那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事情,那帮人就是农村一个缩影,见义勇为在他们身上根本找不到。于是可能得出一个可悲的结论:当你见义勇为时,身边的人不是上知乎的理性青年,不是上微博的爱国青年。他们也许不懂法律,他们只知道明哲保身,识时务者为俊杰。见义勇为的前提就是保护好自己,因为当你挺身而出时,全世界都可能与你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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