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十月份住的三亚学院住宿了十二天出院了由于有事耽误了一直没办出院手续医保说整改了报不了了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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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医院钻医保空子分解住院 市民屡次“被出院”再住进
  陶刚制图
  近日,市民邓素芳女士向本报《百姓问政》栏目投诉了一件烦心事。
  邓素芳说,她本人参加了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3月23日因突发胆结石疾病,住进了某三甲医院消化内科。
  4月5日,疼痛还没有缓解,但管床医生突然告诉她,医保限额已经使用完了,要求她先出院,“过几天再来”。
  无奈,邓女士只好忍痛出院回家。4月7日晚,她因胆结石疼痛加剧,再次到该医院消化内科住院治疗,医院并没有拒绝。
  更让邓女士不爽的是,因为自己是第2次住院,还要多付350元的“门槛费”(所谓“门槛费”,就是医保报销的起付线――除去自费费用,每次医院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邓女士因此产生了疑问:“我的病还没有好,医院就让我出院,这合理吗?‘医保限额’到底是个啥规定?”
  其实,最近两个月来,已有多名读者向本报反映过与邓女士类似的问题:
  明明病还没治好,结果却被医院告知“先出院,过15天再来住院”。
  本来在一家医院住院,结果却被安排转院:“最好去分院治疗”。
  在同一家医院同一科室住院治疗时,竟然被要求出院后再入院。
  各种住院经历,无不指向同一个话题――病人为什么要屡次“被出院”?
  【案例】
  在同一家医院住院,
  转诊竟然要“先出再住”
  市民朱前桥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
  今年2月27日,他因血压突然升高,到市内某医院心血管内科住院。住院期间,医生检查发现其血糖升高,便建议他到内分泌科治疗,但一个前提条件是:“按医保要求,你要先结账,办理出院手续后,然后才能到内分泌科住院。”
  朱先生感觉很窝火,在同一家医院看病,却要多次办理住院手续,实在很麻烦。
  两次患了“老慢支”
  上次用医保这次要自费
  陈荣女士今年63岁,是我市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人员。
  今年3月1日,她因为“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发作,到某医院呼吸内科住院治疗,3月10日病情稳定后出院。
  3月14日,陈女士又因老慢支急性发作,到该院呼吸内科住院,医院却说:“因为距离上次出院不满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住院,只能自费住院。”陈女士不解的是:患同一个病,为何一会能用医保卡,一会儿要自费?为何就不能用医保卡住院?
  【调查】
  医保中心:
  这些行为都属医院违规
  针对使用医保卡住院的过程中,病人常常“被出院”的现状,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涂仁清,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医院的这些行为都是违规行为,实际上是假借医保规定的旗号,搞“分解住院”,医院必须承担责任。
  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或人为将参保人员在院际之间、院内科室之间频繁转科。
  目前武汉医保参保人员总人数有584.6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381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203.6万人。如此“分解住院”,必然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极大麻烦。
  近几年,我市医院住院率逐年攀升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就是医院存在分解住院违规行为。
  那么,为何会出现分解住院?
  涂仁清说,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定额结算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大部分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需要由医院记账后,再向市医保中心申报。
  医保中心按住院人次与医院结算,每人次按医院级别分别支付1600元至4400元不等。因此,医院中途让病人出院再住院,搞“分解住院”,目的就在于向医保中心申报更多费用。
  医院默认:
  “被出院”皆因利益驱动
  医院为何需要病人出院后再入院?连续两天来,记者走访了汉口和武昌多家医院,面对追问,很多医生都选择了沉默,剩下的医生给出的回答可谓异口同声:“现在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在记者再三保证不透露医院和本人的姓名后,武汉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主任才道出了真正原因。
  这位医保办主任说,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公立医院改革还没有完善,医院为了创收会给科室下达考核指标,例如“住院收入”、“出院人次”年增长30%以上。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三甲”医院评审或重点专科评审,有“平均住院天数”、“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的指标要求。
  三是病人就医期望值过高。很多慢性病、老年病治疗时间长、见效慢,客观上需要患者出院后在门诊继续治疗,有些患者或家属觉得住院比住宾馆便宜,还有人照顾,万一出了什么事还可以和医院扯皮。
  政策解读:
  分解住院属严重违规行为
  医院分解住院的行为,给市民带来了哪些麻烦?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涂仁清说,“分解住院”违背了医保定额结算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定额结算是以病人一个连续治疗过程为结算单位,把大病小病打通打包计算付费。
  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显然会加重参保人的负担。医院在病人达不到出院标准的情况下“出院”,然后让病人“重新入院”,二次缴纳“门槛费”,尤其是让病人自费住院,实际上剥夺了参保人享受住院报销的权利。
  此外,分解住院使医保本应只支付一个定额的,却实际上多支付了一个或多个定额。
  涂仁清表示,近几年来,医保中心查获了不少的分解住院案例,对当事医院也都予以了处理,但由于利益驱使,分解住院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这是一个带有全国性的普遍问题。
  【支招】
  如何识别“分解住院”
  病人“被出院”的理由大多有以下两种:
  1、“以住院天数已到期,或住院费已满额度为名,在患者尚未达到出院指征的情况下通知患者出院,或让患者自费住院。”
  对此,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调研员何广胜解释说,医疗保险政策从来没有规定,患者一次住院只限住多少天或限用多少费用。住院患者能否出院完全由医生根据患者治疗状况决定,不以住院天数或住院费用来决定。分解住院是将应由医疗机构负担的定额结算分担费用转嫁给患者,同时以“医保有此类规定”的说法误导参保患者。
  2、 “以两次住院需间隔7天,或15天为名推诿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
  对此,何广胜调研员的解释是:我市医疗保险政策并没有也不可能对两次住院间隔时间做出规定,参保人只要符合入院标准即可享受住院治疗待遇。
  举报“分解住院”可获补偿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稽查科科长黄星宇说:市民如发现分解住院的行为,可先向医院医保办进行投诉,调查属实的,退回多收取的费用(自确认违规之日起到领款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院应在当月月度费用结算中向医保中心申报扣减相关定额。
  医院对参保人反映的问题拒不处理的,参保人可向辖区社保处或市医保中心投诉。市医保中心和辖区社保处核实属实的,退回医院多收取的费用(自确认违规之日起到领款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追回违规金额,并依法给予2至5倍的处理。
  市医保中心(市医疗保险稽查办公室)投诉电话: 98380
  举报投诉需提供的资料
  1、出院发票、出院小结。
  2、提供退款的银行账号、社保卡复印件。
  【预告】
  本报新闻栏目《百姓问政》再出发,其中“关注民生?社保伴您行”专栏今天正式与读者见面,我们的口号是:拉直政策问号。
  今年初,武汉市委市政府公布了2014年度需要重点解决的“十个突出问题”,其中“社保工作透明度待提高,流程不便民”被纳入其中。为切实提高社保工作透明度,落实整改承诺,武汉市人社局今起联手本报《百姓问政》栏目,推出“关注民生?社保伴您行”专栏,每周一刊出,就市民关心的各项社保问题,给出专业的解答,敬请市民留意。
  记者邵澜 通讯员彭燕娥 金睿 孙建彬
(作者:&&编辑:曹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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