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亲债主走掉的征兆缠身有五个表现

因果業報篇
因果業報篇 目錄
>(因果業報種類 業障能量形成
冤親領旨討報)
>(業力顯成因緣 業障促成時機
冤欠干擾情況 冤欠討報顯兆)
>(生死命運之註 未脫劫而枉死 枉死城之補壽)
>(帶業投生了業 冤欠知所申控 冤欠隨行索擾
兩造地府對案)
>(四柱八字顯象 改名何關命運
消解未知因業)
>(兒女數量早註 男女生身之註 過動智障業因
嬰靈與倒房別 夫妻姻緣早定)
>(殺淫業障之消 形成死劫之厄
願力業力消長)
>(功名學業之求 敬惜字紙功德 事業不順業因
化惡緣為善緣)
>(癌症腫瘤業因 胖瘦矮小業因 失明失聰業因
口臭體臭業因 元辰病之業因)
>(念佛消業之理 念佛迴向親人 誦經迴向之理
懺悔消業之理 本體靈光清濁)
>(食肉殺業之解 屠販殺業分擔 靈障形成所由
靈障干擾身體 受啟靈之緣機)
>(修子道考魔考 以業代考之義 謗道毀法之報
怨親投生討報)
>(了因果止輪迴 六道輪迴之說 因果律之進行
設地獄之必然 畜道眾生因緣)
>(天劫與共業別 戰爭疾疫之報
老闆員工共業)
>(錢財所得之錄 福祿壽之銷添 善行賞例輕重
關厄災星之別 細究賞例適用)
>(血池罪罰條件 血池淨業功能 夢婆湯之除識)
1、因果報有那些情形?又,人命債與非人命債之干擾各為時日多久?
  (拱018、069期)[
2、何謂「業障」?除冤欠之外,業障如何影響世人之福運、健康?又,所
  謂「三因一果」之定律是甚麼?(拱115、136期)[
1:因果業報有三種情形之干擾,分述如下:
  1)冤親債主。即為冤欠,冤魂纏身討報,為有特定之對象,必與之和
    解為上。
  2)業障。即為無特定之對象,但乃為無形如網般之阻礙力量,可以行
    善功德而日漸消除,即為消業。
  3)註定劫數或病苦。乃為前世所行所為而造成報應,註定此世必須受
    此劫難或病磨,可以行功立德消除前業。但以造功德抵補、轉化須
    受的劫難或病磨,此可由叩求仙佛作主排解,針對此世所須承受註
    定多久多重之苦磨,而以功德之愿力祈求,經由仙佛(功德司神)
    協調有關所司(即為地府原判)而將功德之功,縮減或消抵此苦磨
    之期限。另此亦可早行善功德,註明消業障,使提前消除,則可免
    劫數或苦磨之因緣成熟而發生。
  又,命債(屬有特定之對象)干擾恐有三秋,非命債(屬無特定之對象
  )亦須秋餘。
  註: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載,所謂「冤親」,泛指債主、冤欠,其
    形成之因緣,即是你所造作之事害其致死;易言之,即是人命債,
    當然此一人命債之業因,不論是有心或者無心,只要是造成人命債
    ,即會形成冤親之因果報業。所謂「業障」,是相對造作之過錯或
    罪惡,並沒有害人致死,但卻是廣泛之累積,猶如蛛網千頭萬緒,
    糾結盤錯,形成阻障之業力。因果成熟討報之際,冤親絕大多數直
    接干擾受報之人心神與身體;而業障之報象,因其屬輕而廣泛,故
    多會干礙受報者之事業、運途,甚至婚姻緣機等等,乃緣於其特性
    如蛛網般覆罩干礙受報人,但其能量輕於冤親,故僅能討報於受報
    人之身外。
 問:昔聖示,業障為無形如網般之阻礙力量。今業障既是無特定之對象,
   那麼此網般之阻礙力量來自何方呢?又,行善功德而日漸消除業障的
   原理何在?而行善功德消除業障者,應往何處去消除呢?
   (96?04?02/06?12)
 示:業障雖非特定對象,但卻多而廣泛,每一苦主之怨念之匯集力量,並
   不下於有特定對象之冤親債主。又,當然即是消除各別之怨恨念力,
   所共同匯聚於該世人人身的惡能量。(之後又叩問:所謂「每一苦主
   」,是否指那些已歸空返冥,而與彼陽世人有夙世怨結之眾多亡魂?
   又,來自每一苦主各別之怨恨念力,是否也算是「靈訊」的一種呢?
   聖示:皆然也。)
 問:昔聖示,業障為無特定對象之怨念匯集所致。今世人在造功迴向消業
   障時,各部司神如何抽絲剝繭去找出這些網狀般的怨念出處,然後加
   以一一消解?當然,多少功德消多少業障。又,找出這些網狀般的怨
   念出處後,如何去化解呢?(96?04?12、16)
 示:不是抽絲剝繭。淺舉一例,一盆髒水,用少量明礬而沈澱使之清淨,
   但一潭髒水之明礬用量即百千萬倍,業障已匯聚當然不是逐一消滅,
   而是總量消滅。又,前已有示,乃由地府註銷;具體而言,即以善能
   量消抵惡能量。
 問:昔聖示,行功消業障時,乃由地府註銷,以善能量消抵惡能量。這是
   以善能量消抵諸般怨念出處者(彼方)的惡能量,抑或是以善能量消
   抵承受業障者(此方)處的惡能量?因為怨結是兩造共成。
   (96?04?16)
 示:不是彼方,因彼方已匯聚成共同力量,所以是己身。
 問:昔聖示,行功消業障時,即以善能量消抵己身所受的惡能量,而非消
   抵彼方怨念之力量。這是否表示,彼方怨念匯聚成共同力量後,會形
   成一股惡能量而依附在世人身上,蒙蔽世人之靈慧呢?又,若只是在
   己身上消除業障怨念匯聚的惡能量,以彼等怨念並未消除故,業障怨
   念是否會假以時日再匯聚成共同力量,而又形成一股惡能量而依附在
   世人身上呢?(換言之,行功消業障,是否只是治標而不是治本呢?
   )(96?04?20)
 示:然也。又,不是治標,那是我人累世業障重,這一段因果業消除,那
   一段又生。
 問:「業障」是否可算是地府所註定於一生中的「劫磨」之一?兩者間有
   何等關連?又,今業障既是由每一苦主之怨念,匯集如網般之阻礙力
   量,何以會與地府所註之劫磨有關連?(94?05?11)
   (96?05?15、19/06?12、24)
 示:是有關連,但是並非全然是劫磨,有者業障較輕,則會顯現成一些日
   常不順遂事端。簡言之,業障屬動力,所註成劫磨為結果。又,當然
   有關連。地府之東嶽殿「罰惡司」收納每一怨念之能量,而每一日之
   劫磨,又適時釋出;易言之,怨恨厲烈之能量,地府會針對每一樁業
   因而猶如蓄電池收納之,當每一位事主之命程至成熟受報之時,將之
   釋放,有如插頭接緊,當然,這僅只是譬喻如此情形。至於釋出方式
   是採一次釋盡或逐漸釋盡,仍需視其受業報之因緣等因素,且各別多
   有不同。
 問:昔聖示,地府收納每一怨念之能量,而在世人所註之每一日劫磨中適
   時釋出。這是否表示,地府平日會收納所有針對世人的怨念能量後,
   可先行將之儲存起來,待該世人行運至所註劫磨時,地府才將此些怨
   念能量逐日釋出,而形成其業障作用?又,地府是否也會將這些怨念
   能量加以分類(譬如此屬淫業怨能,彼屬殺業怨能;此屬口業怨能,
   彼屬意業怨能),然後在世人所註不同的命象階段,釋出不同的怨念
   能量?(96?06?13)
 示:均可如此認知。
 問:承上問。今地府在收納每一怨念之能量時,如何標籤出這些能量應是
   屬於某位陽世人的,並適時釋出給該事主呢?這有點像陽世的包裹投
   遞。又,設若陽世人造功消業障,那麼地府所收納的每一怨念之能量
   ,如何自行吸收銷毀呢?(96?06?12)
 示:即前述之個別業因,而業報主即是依其因而受果業。又,功德為善能
   量,注入其「業因之蓄電池」而中和消除。(註:前述聖示,指地府
   會針對每一樁業因,而收納其怨恨厲烈之能量,猶如一蓄電池般。)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心機用盡成頭痛」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頭痛日久,因果業障必然趁虛而入,則互為表裡,雪上加霜乃致沈
   痾之病,一旦如此,治病只能先由因果業解除才能消弭其動力,再依
   症投藥始足奏效。今所言「因果業障」是指領旨討報的因果冤欠,抑
   或是地府釋出的累世所積惡業之恨怨能量?又,若屬後者,地府是在
   世人運程上出現頭痛病星時,便趁機釋出此恨怨能量,抑或是地府在
   世人運程某階段時釋出此恨怨能量,而正巧世人出現此頭痛病星而受
   害加深?(97?05?29)
 示:後者。又,均有之。
 問:所謂「領旨討報」,其使用方法為以下何項?一、冤親直接跟隨受討
   報者生活並適機討報,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影響特定人對受討報者之
   觀感,以達到干礙效果。二、在地府以感應方式干擾受討報者之精神
   、思維模式以達到干礙效果。三、其它則請恩師提點。
   (拱210期)
 示:信士所列二項均有,前一項是已領旨出冥,後一項則是領旨尚未出冥
   。另外,尚有重業討報則可侵身,或侵襲、影響靈神,甚致干礙言行
   心性,以及阻礙善緣貴人助力之事機,或福祿顯現之事機。
 問:昔聖示,有者冤親領旨尚未出冥者,可以感應方式干擾受討報者之精
   神、思維模式以達到干礙效果。冤親既然領了旨,其目的不就是要出
   冥近身討報,何以還會有冤親領了旨卻尚不出冥者?又,地府發旨討
   報的方式中,是否有者僅限在地府以靈訊干擾,而不得出冥的情形呢
   ?(99?12?01)
 示:不是不出冥,而是尚未到出冥時間。領旨到出冥,有者尚會有將近一
   年時間,這是冥司批核出冥之作業程序。又,有。
 問:世人投生後,若一生中一直都沒有遇到冤親債主領旨討報,那麼彼一
   生,自然是隨地府在其投生前所註命程而進行。是否如此呢?又,世
   人投生後,若一生中有遇到冤親債主領旨討報,那麼於准旨討報之前
   ,地府是否必須先要改變其原先所註命程,然後才允許冤親債主領旨
   討報?依昔叩問所識,在人生的命程中註成命象之病業,與領旨之冤
   親債主討報是兩回事。(97?06?05)
 示:然也。又,這本來就不互相衝突,何需更動其命程。
 問:依昔叩問所識,冤親債主申控討報之時間點應屬不確定性,即隨機出
   現於世人一生中,乃與世人投生前所註命程應毫無關連。今地府在世
   人投生前所註命程,是否已考慮到其一生中會有多少冤欠討報呢?譬
   如命程中會先註定「領某種令期的冤欠討報」。若如是,豈不是未經
   地府申控審判,便早已知彼世人一生中定會有多少冤欠申控,且必然
   會被准旨討報?若行運至該命程時仍無冤欠申控,地府是否要去找尋
   冤欠來申控呢?(97?06?05)
 示:不是考慮,而是人一生命程起落間容易出現討報之「機運」,並非地
   府未審先定。因人之一生會有命關災劫,即運甚晦暝之定業運象,而
   重業討報都會在這些時候出現,故有所謂「緣機成熟」。另,今命程
   若註定此晦暝運象,並非一定會由冤親牽引,仍會有實際人事物所形
   成之傷害,即後面所述之「業障」。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因果輪迴成業報」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眾生在命程中最易遭遇之業報,大抵可以劃分四大類,即因果、公
   案、定業、不善業緣,當然其中有更仔細之劃分,即報在眾生生命過
   程中之際遇,往後再分類,專章闡述。今「定業」與「不善業緣」屬
   業障,「有害命之冤親債主」及「未害命但受害積深怨恨之業障」屬
   公案。是否如此呢?又,若如是,眾生在命程中最易遭遇之業報,是
   否只須劃分成三大類,即公案、定業、不善業緣即可呢?以此三者俱
   是因果報業,似乎不須另立「因果」類故。
   (97?06?07、09)
 示:冤親債主不能算公案,乃屬個案。吾所謂「個案」乃指查示濟世中,
   冤親是個案討報,菩薩所註者,信士宜體會範圍之義。又,無因果何
   來報業。
 註: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載,所謂「公案」,亦即單一事件,卻持續而
   行,以現代語詞而言,即是累犯。因此從其第一件事情發生之後,持
   續有此行為,以迄最後一次事件,過程所造作傷害於人,不論有否害
   命,均是此一公案之範圍,故公案在因果報業中,屬於重大並且牽連
   廣泛,可形成命程中災星、劫厄、病禍、厄難,甚至形成命關劫數。
   一件公案可包含害命之冤親債主,亦可包含未害命,但此受害者積深
   怨恨之業障。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第十七章將「業障」分為註成命象之定業與
   隨命程化轉之不定業,且不定業又稱不善業緣;第廿三章將「因果公
   案」分為冤親債主(有害命)與積深怨恨之業障(未害命);第廿五
   章將「業障」分為定業、不定業與業緣,且定業必屬重大因果公案。
   既然第十七章謂不定業即是不善業緣(同一回事),何以在第廿五章
   卻將不定業與業緣又分開來(不同回事)?是否在第十七章中,應將
   「業障」分為註成命象之定業,與隨命程化轉之不定業及不善業緣,
   並將文中「不定業又稱不善業緣」這句話拿掉?
   (97?06?07)
 示:因其尚有輕重之區分,故不可。
 問:承上問。在第廿三章所稱因果公案中的「積深怨恨之業障(未害命)
   」,是否即是第廿五章所稱業障中的「定業(必屬重大因果公案)」
   ?若如是,以下表格是否正確?
冤親債主(有被害命)
定業,即積深怨恨之業障(未被害命)
   又,從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可知,於因果公案中,僅有被害命之冤親
   債主才能領旨討報,但其中「積深怨恨之業障」雖有受害者,因無被
   害命故,便無法領旨討報。是否如此呢?
   (97?06?07、09)
 示:可以如是解。冤親是因果另一主軸,已在直解因果之門有詳述,不是
   「公案」是「個案」。另不定業中仍有可能有因果公案。又,業障是
   無領旨討報。
 問:【一許信士叩問】:為何受病痛苦磨十餘年?(拱056期)
 示:信士身體受夙世業障之牽纏,主因有七:酒肉供佛是因一,拋棄藥品
   是因二,口德不修是因三,論人長短是因四,對佛不敬是因五,對親
   不孝是因六,對下不慈是因七。可行善功迴向,化消業障,始可漸改
   善。
 問:【一吳信士叩問】:耳鳴多年,醫生謂無法醫治,叩求開示因果?
   (拱030期)
 示:此乃信士受創過深,是為命中所註之業磨,爾可行善願先消業磨,無
   形牽摯消除,可使創傷得以改善。
 問:【一鄭信士叩問】:曾於八十八年為家母叩求保調其冤親債主,亦常
   參加法會以祈母親身體安康,但迄今家母仍受腳傷舊疾磨苦,是否仍
   有所疏漏之處?(拱107期)
 示:並非信士為令堂消冤解業有疏漏,是令堂腳疾痛磨厄重,雖已辦理保
   調冤欠,是了斷冤業不再加重牽擾,但痛厄尚有折磨已受創傷之軀體
   ,今宜針對此消除腳傷苦磨,貴星早顯以利安康。
所謂「業障」,指夙世所造業因,是輕而繁多,組織成網狀,是廣泛而
  多面,故稱之(請參閱第135期拱衡雜誌中「直解因果之門」有專章
  闡述)。業障會影響世人之福運、健康等都有可能,猶如蛛網覆罩般對
  人之運勢、身體,甚至靈神作干擾。又,「三因一果」指業障之形成,
  即多重小業形成大果報。
 示:慎因為防患不良後果最直接,亦最為見效之方法,人生在世言行意念
   之間,善惡立見分判,因而亦衍生許多因緣,除非超生了死,否則輪
   迴圈裏自難免牽纏也。吾迭受各地善信之呈疏叩求,心實惻然,除賜
   予排解之外,奉勸世人遠惡念,多造善因緣也。
   (拱07期)(關恩師示)
   詩曰:廣佈恩庥遍大千 消災錫福解冤愆
      勉期黎庶因須慎 後果難防不計年
 示:世人當知人生為苦海,受苦磨則怨,但均無深思「慎因」可免「苦果
   」。差幸尚有頗多善慧之人,既知其因,有心懺悔,乃呈「疏」、「
   愿」於吾案前,一則贖罪,再則助道,既有輸誠之慧根,吾自有宏被
   之神威感應也。(拱11期)(關恩師示)
   詩曰:有求必應澤恩施 赫赫神威遍四陲
      聖教宏興開覺路 扶輪大雅繼期期
 註: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載,所謂「業障」,即是由我人累世中小過、
   小錯,有侵擾損害他人,卻多是小事,不致造成他人受甚深傷害,因
   此點滴累積,正如蛛絲成網,千頭萬緒卻又細微。因此業障病說重不
   重,但卻甚繁雜,也較麻煩,正如神經痛一般游移亂竄,而神經系統
   之病象,即屬業障病之一。業障與冤親討報是屬於不同現象,簡言之
   ,冤親是害命,故形成怨靈索討;而業障是由許多小過小惡所累積其
   不善能量所形成,故其報象不同,而報限亦自不同。
 問:昔聖示,業障會影響世人之健康,對人之身體,甚至靈神作干擾。然
   而,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載,業障之報象,因其屬輕而廣泛,故
   多會干礙受報者之事業、運途,甚至婚姻緣機等等,僅能討報於受報
   人之身外。今聖示與觀音菩薩的「業障僅能討報於受報人之身外」說
   法是否有所不一致呢?又,業障是如何地干礙受報者身外之事業、運
   途,甚至婚姻緣機的呢?其原理如何?(99?12?08)
 示:並無不同,指「受報人之身外」者,係對應於冤親之侵身,而報象之
   特性,絕多數是在人之外在,冤親多外在,但亦有少數如業障影響身
   體,而冤親干礙外在。又,簡單講,做事出錯或機會不顯,業障本身
   就是一股不善的能量,如熊熊南火,如路中巨石阻礙順暢。
 問:在人生行持中,未免有所顛倒,應如何面對這些因果業障?
   (拱055期)
 示:因果業障人皆有之,只在於輕重。業重者當知時行懺悔,求赦前愆,
   或於佛前,或於自省,能得日日行之,自有感應。
 問:輕而繁多的因債,雖歷經輪迴,仍須借助地府的牽引(如,註成命象
   )方能對世人形成業障。是否如此呢?又,輕而繁多的因債之業障,
   亦可借助世人不善的起心動念之牽引而形成。是否如此呢?
   (96?05?17)
 示:皆是如此。
 問:當世人殺害動物(無論是否曾有被啟靈),彼動物受害時的怨恨能量
   是否便會依附於世人身上?又,此股怨恨之不善能量,經日積月累後
   ,是否即是業障形成的因素之一?若如是,今當該世人歸空後,彼怨
   恨之不善能量是否仍依附於靈魂呢?是否也會依附於生覺魂呢?
   (96?06?08、13)
 示:皆可以如是認知,乃其恨念之力。另,皆不會。因在人生過程中已消
   磨,此業力屬不善動能,在人身上即會消磨。(註:原先依附於此世
   人身上的受害動物之怨恨能量,將會在人身上消磨而耗失。)
 問:當世人貪瞋癡欲望橫行,是否會形成一股惡質能量而存在於世人身上
   ?又,此股念執之不善能量,經日積月累後,是否也是業障形成的因
   素之一?若如是,今當該世人歸空後,彼欲望之不善能量是否仍依附
   於靈魂呢?是否也會依附於生覺魂呢?(96?06?08、12)
 示:當然,即念力,善能成助力,惡能成阻障。又,可以如是認知;易言
   之,即是其惡能召感業識現前。另,欲望即執念故成識,會依於靈魂
   ,但不會依於生覺,因生覺受靈魂支配。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諱疾忌醫成大病」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眾生在小病痛之際,甚多只是運程上的病星,但卻因為諱疾忌醫,
   將小病養成大病,這已非運程之關,而是報業現象。此章中有言及「
   因人性諱疾忌醫等通病,及至小病之侵損而至冤親業力趁虛而入,形
   成大病」,此「冤親業力」者,「冤親」是指領旨討報的因果冤欠,
   「業力」是指地府釋出的所積恨怨能量。是否如此呢?又,菩薩慈示
   者是否表示,小病痛之際必須及時醫治,以免冤親業力趁虛而入,累
   積惡化成大病?是否表示,若能小病之初及時醫治,即便有冤親業力
   之存在,亦不致使運程上的病星發展成為因果報業(即後文中,菩薩
   慈示之已非單純的身體病痛,乃連帶先天之靈神及靈樹悉皆受傷)?
   (97?05?29)
 示:是也。又,皆是也。
 問:運程上的病星是否為地府所註命象之一?若如是,在地府所註病星,
   有再區分為是屬「大病」或屬「小病」兩種情況嗎?又,今在命象所
   註之病星下,是否仍須地府適時釋出累世積深惡業之恨怨能量,方能
   使病痛成局(實現發病)?而屬大病之病星與屬小病之病星,地府針
   對兩種不同情況,所釋出累世積深惡業之恨怨能量大小或時間長短,
   有何輕重差別?(97?05?29)(99?12?08)
 示:當然是。另,當會有。又,前者:是為其一,另亦有先因身體耗損等
   客觀因素而發病,再業擾。後者:此在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詳述,
   即第廿五章。
 註: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將業障之報象分為「定業」(乃必屬重大因
   果公案,有一個先決要素,此一行為累積一生,甚至在累世間積造二
   世以上同由因果)、「不定業」(乃造因會較輕,亦即我人累世中有
   造成重惡之事,但僅有一次,未有累積同由因果)與「業緣」(乃業
   障之最輕者,眾生在人生過程中,有可能數十次、數百次,甚至數千
   次)三種。定業之報限,輕短期由五年起,以迄終生受此定業所干礙
   ,而其報象則不一定會由身體病象,絕大部份會干礙受報者之事業、
   福運,及牽引災事劫禍。不定業之報限,由三年起至五年止,而其報
   象則可以涵蓋身體病災、少善緣貴人,阻礙福運顯現之機。業緣之報
   限,輕短者七日,最長僅止三個月,而其報象多會牽引不善事端或者
   破壞好事,簡言之,即是產生一股惡能阻礙目前的好運。
 問:承上問。設若地府所註病星,有再區分為「大病」與「小病」,今在
   不造作功德解業下,大病便無法成為小病,是否如此呢?以大病、小
   病俱是地府所控制惡業能量之釋出多寡、時間長短故。又,無論是註
   成「大病」或「小病」,固然有病痛的大小不同,但會發展成為不可
   收拾的身心受創情況,一者應該是諱疾忌醫,另者應該是額外的冤親
   侵擾之故。是否如此呢?(97?05?29)
 示:理是如此。又,當然,外力是雪上加霜之主因。
 問:今在所註之病星而發病後,即便沒有額外的冤親侵擾,也必須尋求醫
   治,以抵抗惡業能量之釋出與磨耗,而尋求醫治也是在消業的過程中
   ,差別在有醫治下,不會發展成為不可收拾之因果報業病症。是否如
   此呢?又,今在所註之病星而發病後,雖有積極尋求醫治,但有額外
   的冤親侵擾下,是否仍能有效抵抗冤親侵擾之磨耗、侵損,而避免發
   展成為不可收拾之因果報業病症呢?(97?05?29)
 示:僅是原則如此,但病業能量會在消耗後,便對身體無礙;換言之,能
   挨過此業磨即無再發展之牽引。又,當然可以,同前點所述。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公案由來積一生」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所謂「公案」,亦即單一事件,卻持續而行,以現代語詞而言,即是
   累犯。因此從其第一件事情發生之後,持續有此行為,以迄最後一次
   事件,過程所造作傷害於人,不論有否害命,均是此一公案之範圍,
   在因果報業中,屬於重大並且牽連廣泛,可形成命程中災星、劫厄、
   病禍、厄難,甚至形成命關劫數。一件公案可包含害命之冤親債主,
   亦可包含未害命,但此受害者積深怨恨之業障。見第十八章,所謂「
   業障」,是相對造作之過錯、或罪惡,並沒有害人致死;但卻是廣泛
   之累積,猶如蛛網千頭萬緒,糾結盤錯,形成阻障之業力。…每一事
   件雖輕於未害人命,但卻積重數多,乃形成業力—即謂之業障。但此
   第廿三章,卻將「未害命,但此受害者積深怨恨」者亦列為業障,似
   乎有所混淆?弟子之意,前述「未害命,但此受害者積深怨恨之業障
   」一段中,「業障」二字是否應為「業債主」、「因業債主」或其他
   字眼之誤植?(97?06?07)
 示:並無誤植。單一章述論業障,但業障有輕有重,早已闡述因果分「冤
   親」及「業障」,今只是再詳述業障之區分。
 問:承上問。今無論是有害命或無害命的公案,彼受害人(冤親債主或積
   深怨恨之業幛)是否皆可於緣熟時申控領旨討報?那麼,地府針對此
   公案,還會額外將其註成施害者命程中之災星、劫厄、病禍、厄難,
   甚至命關劫數嗎?(97?06?07)
 示:前者:未害命則沒有領旨討報。後者:會。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公案由來積一生」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比較重大之因果公案,乃致形成註下今生命象,所以一件公案,種下
   其冤親或業障之能量,甚為可觀,並且,其間受害之人,或是歷經輪
   迴,而漸次成熟機緣,故而其牽擾命程之影響甚大。對公案之受害者
   ,無論是否有被害命,在尚未申控領旨討報前,彼怨恨之能量是否也
   會形成施害人(可能已經過多次轉輪投生)命程中的業障?
   (97?06?09)(99?12?08)
 示:未害命者會。(之後又叩問:何以說有害命者,卻不會有怨恨之能量
   形成施害受報人命程中的業障?聖示:那是針對信士問題,吾並未說
   有害命者不會。)
 問:【一劉信士叩問】:骨頭酸痛難癒是何因?(拱001期)
 示:爾身體狀況乃為因果業所致。筋骨之酸痛,乃為氣脈阻,此為孽因、
   無形力量多有牽摯所致,此非冤魂之纏,屬業障,故可及早發心消業
   ,自得驗效也。
 問:【一楊信士叩問】:之前被人倒會約四十萬,之後又借人錢要不回來
   。若與冤欠有關,辦理保調後是否可望改善?(拱142期)
 示:乃屬夙世以來有欠人因債,但輕而非牽連人命債,故歷經輪迴形成業
   障,註成此世有此波折,要回錢財之希望甚少,但仍可盡力而為,在
   命象顯現,可有小部份之收回,但欲改善至盡如人意,恐非易事。
 問:【一陳信士叩問】:身體多病,不知有何業障?(拱092期)
 示:乃肇在二世時,生為富家子,生性愎執,自以為是,常恃財勢而凌人
   以逞,故多造成怨業,又三世以來頗累積怨業,故此世註成病障之磨
   也,非關冤親,是由怨債所成。可專案以消夙累怨業,使其少牽累,
   始有助益。
 問:【一張信女叩問】:倘若我在前三世均殺害甲君,而第一世的甲君形
   成冤欠來討報現世的我,我保調他之後,是否連第二、三世殺害甲君
   的罪都一筆勾銷,抑或是因緣成熟後,第二、三世的殺害甲君,會再
   形成不同的業力討報?(拱195期)
 示:三世同一人,係屬加重因果罪業討報,但若保調了斷因果,蒙准之後
   則是一筆勾銷,但在各世行為中,仍會有因不同事件、手法,形成業
   力討報註成命程,即是定業,其干礙則會輕重不等,形成不善業緣。
1、業力或業障,其於一生中的發生時機是由地府,抑或是由自身來決定的
  ?若由地府,則地府如何決定此時機?若由自身,則自身如何決定此時
  機?又,世人應如何才能避免所註定之劫厄運數顯成呢?
  (94?05?11、12)(96?05?15)[
2、造成業障牽掣或干擾的動力為何?換言之,去啟動業障牽掣或干擾的決
  定機制為何?(94?05?11)[
3、一般冤欠干擾之情形如何?(拱067期)[
4、據仙佛濟世經驗,否能舉五種常見冤欠討報顯兆,而得讓世人身體明顯
  看到、聽到、聞到或感受到的情形?
  (95?02?25/06?23)(96?06?26)[
1:二者均有。未註生先註死,一生顯現劫厄運數早定,遇因緣聚會而顯成
  ,而自身即是善惡因緣,正如藥方有引子。又,世人應未雨綢繆,平素
  即積善功德。另者,今時道場普化,亦可叩查定業,但僅能舒緩、減輕
  ,無全部化除。(註: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觀音菩薩慈示,所謂因
  果業報,其基本理論即是建立在輪迴;易言之,輪迴即是產生報業之結
  果,而其動力即是種因得果。所謂「因」,是一個動力,不論造作善惡
  之事業,必定會產生一股力量─即業力。業力泛指不善之能量,佛家高
  僧大德,將善業所產生之福報,仍歸類於業力。所謂「果」,是乃前造
  因業在輪迴之間所產生之報象,統言之果報。)
 示:仁心善念雖僅一念之間,但其願力宏且大矣。蓋因仁善無違,不起妄
   念,惡力不纏,靈明自則不昧,乃因此而靈識圓明,外力夙業無隙可
   乘,故可減少許多厄難,此即產生感應之驗徵,是以故人心須有時存
   善念,以此聚凝願力以禦業累之牽掣。(拱017期)(良女降)
   詩曰:仁心善念願長存
德澤恩波信有原
      造福堪期生慧覺 靈根不滅上天門
 示:因果論中首在「緣」,而其緣生緣滅,在念力之間卻是舉足輕重,是
   為關鍵。念生力出,心頭起念則有其識,識聚其意散發於外,即如天
   女散花無遠弗屆,而種因結果之時機,乃在宇宙運數之中,得識念之
   契引乃產生。是以故,眾生莫以為心頭一念無人知曉,實則善心一起
   可弭因業之擾;惡念生出則招苦果契機引發時機之早成熟。
   (拱028期)(南海觀音菩薩降)
   詩曰:淨土何求盡不知 迷魂陣裏作獄囚
      人心莫善因由果 運數難全得難期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因果輪迴成業報」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所謂因,是一個動力,不論造作善惡之事業,必定會產生一股力量─
   即業力。按佛家所述,一個「因」必須要有「緣」方能發展成為「果
   」,那麼仙佛於善書或濟世中常謂的「動力」一詞,是獨指「因」,
   是獨指「緣」,抑或是兩者皆是呢?(97?06?07)
 示:二者均有之。(註: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觀音菩薩慈示,眾生或
   病、或苦、或運程乖舛,甚至親緣澆薄、婚緣不顯,諸此種種,即是
   夙累因業藉諸輪迴而了結,故人世是苦海,卻是了結因果之報場,而
   貫穿期間牽引之動力即是輪迴。)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神經痛病苦連年」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許多業力它不是一個單一體,乃是蛛絲錯綜交結,猶如羅網侵擾人
   身,所以它的能量也如神經微細廣泛侵入人體,正好傷損神經,引起
   病痛,…故此病業可以由消業障作起;緣於此,諸天聖神仙佛,莫不
   奉勸眾生,平素行善消諸業障,即是免此業障病之不二妙方。若世人
   平素行善,未做特定的迴向(有者未近道場,甚至不知甚麼是迴向、
   業障、資量等名詞),通常有司登錄功德後會先做那些優先順序之分
   配,以利彼造功之善眾?(97?06?04)
 示:非吾可詳述,但通常是以行善者已顯前業力之消弭。&&
 問:昔聖示,一生顯現之劫厄運數是早已註定,遇因緣聚會而顯成,而自
   身即是善惡因緣。那麼,地府大致上是根據何資料來訂定世人一生中
   所顯現的劫厄運數?這劫厄的訂定,應算是地府刻意安排的懲罰吧?
   又,在人生過程中,設若不造功行善,這些劫厄是否必然會顯成?應
   如何避免這些劫厄的發生才是正途?
   (94?05?20)(96?03?30)
 示:前者:當然依據善惡功過、怨債業累,無法一一盡述。後者:地府的
   懲罰,亦可如是說。又,正如信士問題所列,造功行善可以化轉,或
   大化小、小化無;若不造功行善,就必然發生。
 問:承上問。舉例而言,世人若註有車劫或病厄,那麼那些自身惡因緣,
   會牽引車劫或病厄顯成呢?又,地府是如何安插車劫或病厄成局於世
   人一生行運之中的呢?安插或成局的時間點是如何決定的呢?
   (96?05?19/06?13)(99?12?03)
 示:信士此問,答案很廣。引車劫之業,針對性是夙世亦有車馬撞人之因
   ,但亦有他因成熟,而命象顯車關而引起;病劫則大多數以殺業註成
   。又,太過繁冗;簡言之,車劫者,即牽引其去到出事地,而時間會
   在五天內決定。病厄者,若屬既成,則在投生之世命格起落、串連等
   ,均已註成;若屬命關,則其動能來自因果業障或冤親。
 問:世人運程晦瞑是如何造成的?是否可以財施、法施、無畏施,造立功
   德來改善?(拱184期)
 示:運程晦暝,會有業障或冤親干擾,以及不善業緣牽引小人事端等,造
   成命象行運至此而晦暝。若以三施造立功德,此功德力可以轉換福祿
   動力,消弭不善業力,當然可以改善。
 問:四柱八字落土辰,在促成業障的成形上扮演著何等角色?又,潛藏在
   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在促成業障形成業力之干擾上,扮演著何等角色
   ?(94?05?12)(96?03?30)
 示:無關。又,即其本質。此即耶識惡,當然形成牽引,加重之傷用;換
   言之,耶識儲滿意惡種子,則其業報干擾會加重。
 問:昔聖示,「業障病」即是業累怨債所成。這是否表示,地府參酌夙世
   業累怨債,而註成世人今生有業障病的劫厄?又,今行善功以專案消
   業障時,其消業障的作為與過程,是針對地府所註世人的命象劫厄而
   化除,抑或是針對眾多業累怨債之關係人而化除呢?如何化除呢?
   (96?03?30)(96?05?15)
 示:然也。又,針對業累怨債之關係人,此「關係人」即是指受報者。化
   除之道,前已有示之,即以善能量消抵、化除之。
 問:承上問。今行善功以專案消業障時,地府有司在註消世人所註的命象
   劫厄後,是否會同時消除世人心識中所累積種子(或說是惡能量)?
   否則,心識中業累不除,這那算是消業障呢?又,仙佛是否能夠藉其
   佛力,將亡靈阿賴耶識中夙世所藏之惡業能量種子掃除呢?何以故?
   (96?03?30)(97?05?28)
 示:是的,但不是消除惡能量,而是加強善能量,以相對消弭其業識。又
   ,不便明示。
 問:於前(184)期拱衡雜誌中,有「彌勒淨土」圓音尊者降述「壇城
   修法之殊勝」一篇慈示,在修法(密行)會有諸如本尊本師之相應,
   空行勇父、金剛亥母之真言密咒之加持加行,所以產生不可思議之力
   量,乃有密法可以降魔、驅邪、消災解厄,甚至解除自身因果業障之
   魔障等,悉皆在此密行中可得,故有云:「密行乃係仗他,故可當世
   成就。」今既密行乃係仗他,而可解除自身因果業障之魔障等,這是
   否表示,仙佛能夠藉其佛力,將密行修者彼阿賴耶識中夙世所藏之惡
   業能量種子掃除呢?若非如是,密行者如何仗他,將自身深植在耶識
   中的因果業障解除呢?(97?06?04)
 示:原則上對,但密行不是如此,吾不能越俎代庖而示。另,密法有其不
   可說之處。
 問:昔聖示,地府根據過去世的業累怨債註成世人今生的業障病厄。今在
   既已顯果受報後,那麼這一部份的業累怨債是否便不會被註成世人下
   一世的業障病厄?換言之,地府是否根據過去世的業累怨債輕重,分
   世分段註成命象受報,不會重覆判註?(96?03?30)
 示:然也。
 問:吾人累世業因在今世若未能清償盡淨,在百年後到地府,是否仍需受
   業因罪過而在各殿刑罰?(拱173期)
 示:累世業因,今生未能償盡,當需受冥司刑罰,冥司罰若未盡,再待轉
   輪人世之時,業緣成熟,再受業報。
 問:於因果命程定論一書之第廿六章(念力與業力)中:「當你心中有欲
   望時,你的防護能量就會降低,因此業力隨之產生。」為什麼心中產
   生欲望時,自身防護能量就會降阺?而為什麼防護能量降低,業力就
   會隨之產生?另外,是否不只是欲望,只要是起了惡念就會使防護能
   量降低嗎?而只要是當下一起念即會馬上使防護能量降低,即會招引
   惡業嗎?(拱216期)
 示:緣於欲望是一種激烈之念力,又屬不善之能量,所以會衝擊、消弭自
   身之防護網能量,業力本來就充斥環伺,一旦防護網破漏、降低,其
   人明顯就感受到業力。另,當然惡念亦會如是,不過,尚非即時招引
   惡業,有者會,有者不會,仍有運程運勢之關。
 問:承上問。是否善業與善緣,惡業與惡緣就好似磁鐵一樣,只要善惡業
   一現前,就會自然馬上相互吸引感召善惡緣,善惡緣與善惡業是會相
   吸相引的?更深入的說,起了哪一種心念就會引發哪一種類型的善惡
   業現前,而哪一種類型的善惡業若現前,就會自然與哪一種類型的善
   惡緣相吸相引,是否如此或應是如何?(拱216期)
 示:應是如此。
 問:【一許信士叩問】:是否有業障?懇請仙佛提供修行建言?
   (拱103期)
 示:業障無時不在,功行卻有鬆懈時,當力行三施以行功積德,平時宜精
   進自修,多參與共修,暇時則勤於唸佛持咒。真修真考,勤修勤考,
   以道考代替業考,道志不真,業考隨身,宜勤研了凡四訓、王鳳儀言
   行錄,愈挫須愈勇,勉之。
 問:【一陳信女叩問】:日日多夢,精神無法集中已長達十八年之久,叩
   問何因?(拱087期)
 示:查因果生於清 嘉慶末年,湖南人氏,本為小康子弟,但為人頗多用
   心機以企圖財利,雖未至罪大及人命債,但累積怨債重,功少過多也
   ,此乃近來藥星不斷,即為業累怨債,亦即是「業障病」。可專案消
   業障始無干擾,自有改善之。
 問:【一張信士叩問】:近來身心俱被外力控制,尤其嘴唇更甚,此是何
   因?如何解決?(拱117期)
 示:查信士身心受外力控制,可專案行功消除此一業力之干擾,再則可誦
   「大悲咒」或「六字真言」,甚或菩薩聖號以轉移自身之意念,放鬆
   之同時,外力亦放鬆,自身即可重新自主,久之可有抗力,唯需先解
   決外力干擾。
 問:【一林信士叩問】:病業之因果。(拱199、203期)
 示:乃係夙世為藥材商,卻因圖利心重,乃多囤積以哄抬,不顧他人急需
   藥材治病,亦因有許多藥材不易取得,卻魚目混珠,以劣質或替代品
   而出售,置病者於不顧,乃致造成甚多病患之冤怨,註成今生命程。
 問:【一陳善德叩問】:之前叩問家父身體的結果,乃係命關災劫註成,
   這是否與因果無關?若有關,又是何因果所造成?是否有辦法早日了
   結,讓家父延壽及身體健康起來(也就是能修復原靈樹)?家父是在
   中風之後才求道,參加了幾次法會上課,但因體病(無法步行、重聽
   及智力退化)而無法精進於道場,身為子女的我,希望家父能在有生
   之年對道更能了解,這是為人子女的一點奢求。(拱178期)
 示:命關災劫一定是因果造成,但其因果有可能是好幾件重大因果業,才
   會註成命象之劫數,今此災劫是由夙世以來:一者、為官受賄瀆職之
   冤獄;二者、為富好漁色,恃仗財勢始亂終棄、逢場作戲;三者、為
   富逼害,剝削佃農。此三大因果使令尊有所註成,故前有示之至少要
   以參贊本堂本科「天赦罪愆、祈安錫福」大法會之功德主以上,始足
   了結。至於延壽,則需子女發孝心造功德祈求 上天賜准,已是另案
   。身體健康可由靈樹之醫護修復,但信士需有心理認知,不可能完好
   如初,最多僅得十之三、四之復原,以利多得法緣之福慧資糧。
大體而言,會先由身體受傷、元辰耗弱、意外事故、心神受驚嚇。
 問:所謂「業力」,是否即是啟動業障後,所形成一種侵擾身體或阻礙運
   勢的力量?這樣說法是否仍有不周全處?又,何以說業力會干擾元辰
   ?其干擾的形成過程如何?今專案造功叩求消解業障時,地府或有司
   是透過如何過程來將業障消除的?(94?05?12、17)
 示:可以如是說,但它之所以能對人產生影響,仍在牽引,諸如其人運勢
   、命象,甚至周遭人事物等,甚為廣泛。又,業力是一種不善能量,
   會侵擾身體,身體一受損,元辰亦受損。干擾的形成過程,如同無線
   電波之傳輸。同理,造功消業,以善能量消弭不善能量。
 問:設若並無直接之冤親債主之討報(即無事主討報),那麼,單純肇因
   於夙世之業,經律定隨輪迴受報時,是如何生成無形業力之干擾的呢
   ?(96?02?13)
 示:無形業力乃為能量,故隨我人耶識轉輪,至一切因素成熟(譬如種籽
   入土發芽),外在事件等,而顯成對人身之干擾。
 問:昔聖示,無形業力乃為能量,隨我人耶識轉輪,至一切因素成熟,外
   在事件等,而顯成對人身之干擾。這是否表示,業緣深藏在我人耶識
   中,雖歷經累世轉輪,一旦因素成熟,無形業力之能量便會顯成對人
   身干擾?又,地府釋出無形業力之怨恨能量時,是否仍須耶識所藏業
   緣之契引?否則,彼怨恨能量如何尋得到受報事主?
   (96?06?26)
 示:是如此。又,是如此。另外,人之耶識業緣成熟,亦可召感地府釋放
   業力能量,此即因緣牽引,找到受報主。
 問:當世人蒙受業障惡能量影響時,平日誠敬持誦「大悲咒」或「六字真
   言」,甚或菩薩聖號,是否能或多或少可化解業障之干擾?若如是,
   其原理何在?(96?06?26)
 示:是。另,其理即善能量中和,消弭惡能量。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神經痛病苦連年」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眾生頗多身受莫名病痛,醫無其效,甚至診察不出其病源者大有人
   在,究其根源,即是業力產生干擾,乃致身體臟器、經絡、血氣、筋
   骨,剎那之間受到傷害祟擾,而產生病象,故醫家不能察覺其病源所
   在。對靜態的臟器、筋骨,以及對動態的經絡、血氣,業力能量是分
   別如何干擾,使其受到傷害祟擾,而產生病象的呢?
   (97?06?04)
 示:對靜態者,如針刃傷其身。對動態者,如牆阻其流暢,如渣塞其經脈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印堂發黑必逢凶」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為何人在晦運或有凶厄之際,印堂會發黑;簡言之,印堂亦在玄關
   竅中,乃為人之陽神剛正能量所涵蓄之處,一旦人在晦暝之中或厄凶
   之際,能量相對減低或是耗損,而陽神剛正的能量大幅衰退之際,即
   顯現黑晦之現象;相同此理,往昔符籙盛行之際,符家觀察陽人是否
   受符所祟,亦在印堂之中可窺見一線黑絲,即屬中符受祟之象。此中
   「陽神」所指為何?與修金丹大道之「陽神」是否相同?而據弟子所
   識,玄關竅只是一個點,印堂則為一個區塊,何以菩薩說「印堂亦在
   玄關竅中」?又,除受符所祟外,是何因素造成人之晦暝或厄凶,而
   使得能量相對減低或耗損?易言之,晦暝或厄凶的原因何在?
   (97?06?04)
 示:前者:此中乃指靈魂。後者:剛好相反。又,命程所註之定業可放之
   業力能量。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印堂發黑必逢凶」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若人處印堂發黑之現象,必然身外(甚至身內)能量之劇烈波動所
   產生之異常現象,絕大部份俱屬於重業因果;往昔相者為人看相見有
   此情形,則會勸告多行善事、少惹事端,以及準備後事,並且十之八
   九都是應驗,禍事連連。於何種情況下,會造成世人有身外或身內能
   量之劇烈波動,而產生印堂發黑之象?這與業障能量或因果冤親必然
   有關嗎?(97?06?04)
 示:前者:亦是命程所註之定業可放之。後者:都有關聯,並因去到喪煞
   或受劇嚇等。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印堂發黑必逢凶」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眾生自身俱有一定能量,可以察感宇宙間之能量,亦即身外能量之
   消長,有敏銳察感力者,當下即知。此中「有敏銳察感力」者,所指
   為何?又,在身外能量並未波動下,而身內能量相對減低或耗損時,
   或者在身內能量並未減低或耗損下,而身外能量劇烈波動時,則會發
   生印堂發黑之現象。是否如此呢?(97?06?04)
 示:普遍指於修行小有成就之人。又,這倒不一定。
 問:承上問。在天之浩劫(譬如死亡數萬的震災或風災)發生前,身外天
   地間的能量劇烈波動,是否也會使得災區之世人普遍發生印堂發黑之
   現象呢?又,因天之浩劫而死難之世人,彼命象中是否皆註有此命關
   災劫,抑或是天之浩劫之發生無視於是否有命關災劫之存在,一律承
   受死劫?若屬後者,這是否表示,天之浩劫而死難者多屬枉死呢?
   (97?06?04)
 示:不會。又,不一定,有者僅是劫數而已,但過關與否,又是另一命程
   現象。另,不一定枉死,亦有在劫者。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印堂發黑必逢凶」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世間事有物必有剋,有徵必有破,既然會先顯示異象示警,當然即
   有破解之道;古人最喜立即齋僧禮佛,祈禳驅凶,雖非全部可以化轉
   ,但有過半可以轉化此凶厄;如今道場林立,見有此異端(印堂發黑
   ),可以立即求禱於仙佛化解。仙佛能否教導世人,如何看出他人或
   自己有印堂發黑之異端呢?沒經驗的世人,這可能不易。
   (97?06?04)
 示:無法具體教導,雙眉之間而上三角形呈現晦暝似有烏沈之跡即是。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因果外二章─著魔」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人之心識在本質上,存有累世業識,即是有一股牽引能量潛藏,會
   使人心識喪失,時常遭受牽引(攻擊),故產生識神容易認假為真。
   所謂「人之心識在本質上,存有累世業識」,這句話是指存有累世業
   識之阿賴耶識嗎?此處所言「識神」之涵意為何?從三魂或八識而論
   ,此處所言「心識喪失」之涵意,是指何者對何者發生失控了,抑或
   是本身出了問題了呢?又,這一股會使人心識喪失的牽引能量來自何
   方,或潛藏於何處呢?若人心識喪失後,會時常遭受誰的牽引(攻擊
   ),而產生識神容易認假為真呢?(97?06?09、16)
 示:前者:是也。「識神」可以解讀為自性,即自主能量。後者:是本身
   出了問題。又,前者:阿賴耶之中。後者:本章主旨所述之內外魔均
   可致之。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因果外二章—著魔」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精神錯亂─許多現象會與自性入魔之現象雷同,但本質上完全不同
   ,自性是由內而成,但此精神錯亂現象,卻由外而內,故其處理方向
   ,亦自不同。此處「精神錯亂」之著魔現象,是否是因為疑神疑鬼(
   譬如被害妄想症)而致?若如是,「精神錯亂」似乎也是由內而成,
   何以菩薩卻說此著魔現象是由外而內呢?(97?06?09)
 示:可以如是解。另,亦有由外而來之現象產生其認識、判斷等誤差而執
   。(註:「自性內魔」多屬內在的認理不清或過於執著所致,只發生
   於修行人,易生虛無飄渺之願景或幻相;「精神錯亂」多屬對外在人
   事物的疑慮或錯誤判斷所致,發生於非修行人,譬如被害妄想症。)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因果外一章─入魔」章,觀音菩薩慈示,
   在因果論中,尚有一環很重要的立論,即是與因果有直接關聯所產生
   之報業。細目如:外力干擾,及冤親討報;另有與因果並無直接關聯
   ,亦即間接產生因果關聯之報象,如內魔;另有二者均有可能致之,
   如外魔侵擾,如遭人下符,及精神錯亂等報象。入魔是一個統稱,其
   可細分成上述所列諸項目。
   於因果輪迴業報書中,有「因果外二章—著魔」章,觀音菩薩慈示,
   何謂著魔,即相對於入魔,一內一外,是由外在因素造成其人心神受
   干擾,乃形成心神意志之變化,故亦云實魔,及真魔。其現象輕者會
   有言行怪異,重者導致精神錯亂,緣於其屬外在因素干擾,但卻多是
   牽連因果業報,乃將之劃分為三大類,逐一闡述。外力干擾之冤親討
   報—…;外魔干擾—…;精神錯亂—…。
   以下表格是否正確?又,若果真有遭人下符者,應屬著魔之「重業冤
   親討報」、「外魔干擾」或「精神錯亂」三項中,那一項呢?
   (97?06?09)
 示:業障亦會形成間接牽引。又,下符都屬間接因果。&
 問:【一黃信女叩問】:身體之病如何排解?(拱004期)
 示:乃受冤親債主之擾。其因乃夙世曾為富家子,逞勢處事不留人餘地,
   有秦氏受唆凶而害,冤怨牽纏,地府始於三年前定案准予討報,由於
   年餘前因受驚嚇失神,乃致侵擾。于今時猶未晚,可為專案呈疏和解
   ,以消弭此段冤怨業因,則有速驗也。
 問:【一徐信女叩問】:肝胃脾疾病已拖延好一段時日,為何業因?如何
   化解?(拱070期)
 示:信女肝、胃疾病主由作息失序、餐食不定、精神不振所致,脾症乃因
   長期日夜不分所致,因凡體保養不當,冤欠乘虛而入。若問業因,今
   有一冤親,姓名許令淋,肇因於清 嘉慶年間本是富家子弟,在郊外
   荒廟中躲雨而與爾結識,爾等亦頗有宿緣,故而有所深交,豈料一次
   聚會,爾因長年設計謀財之機終有望,更加促爾謀害之心,乃勸飲酩
   酊大醉後,為不被發現劣行而以利器傷其臟腑,今魂有不甘,申領冥
   旨索討而來。今除化解冤欠外,當深自懺悔宿累過失,勤行三佈施,
   再則應調整作息、餐飲及多作運動,亦不可忽視。
 問:【一詹信士叩問】:自喪子後,便進食少且胃痛氣虛,雖之前有保調
   冤欠,病情有較改善,但仍未盡完全,此其中是何緣故?
   (拱106期)
 示:信士自喪子起又逢冤親討報,乃形成身體不適,可言雪上加霜,雖有
   保調冤欠,但六萬餘年之中,已不知輪迴幾何,所結恩怨罪愆也不知
   幾何,故今當另行化解殺業,以長期每月的放生功德迴向以消冤解業
   、增加福慧,亦應多唸佛持經以得佛光普照。
 問:【一何善德叩問】:若被放符,起初也有前兆異樣嗎?因為如果被放
   符又是因果討報,有時真的很難分別,一些老一輩做風水者,難道沒
   有學一些符籙,如果說害人的符籙已收回,總會有一些不肖分子在使
   用。(拱188期)
 示:符力有加速牽引因果報象。換言之,遭人放符,若自身無因果,則不
   會危害;若自身已有因果顯成,符力牽引,乃使自身創損耗弱,因果
   討報乃有雪上加霜之加重效果。
冤欠干擾可分精神異常、性情大變、事業不順、久病不癒、感情不如意
  、損友多、多災、…等。(註:自創堂以來,由 觀音菩薩奉旨於本堂
  所著因果病象印證合輯、直解因果之門、因果輪迴業報及因果命程定論
  ,四本因果書有詳述因果業報之理、解析常遇之病象及正確解業之道,
  俱有助於受報之人如何面對,及未受報之親眷,如何幫助受報之人。)
 問:持黑令旗之冤欠可「侵體」討報,此冤欠通常在何種時機、條件下,
   來達到其遂行侵體的目的,而使得受討報之對象出現精神異常或人格
   分裂?又,冤欠侵體是時而進時而出,抑或是進入後便不出,直到冥
   旨到期為止?(95?06?28)
 示:在受報者受傷,譬如車禍驚嚇,或思緒過於低落等,容易造成。又,
   都會有之。
 問:於貴堂直解因果之門一書中,有述及領黑旗或灰旗之冤親債主才能侵
   入討報對象的身體內。今若一夙昔因果並未傷及人命,但造成人民的
   恐惶及損失傷害,實在難以估計者,其顯緣索擾之冤欠是否也有可能
   領黑旗或灰旗呢?又,譬如有善信多年來腦海中,總有三個聲音在和
   自己講話,有的指揮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有的則友好的聊天,有的甚
   至指揮自己煽自己耳光。這種情形是否就是有冤欠侵體的情形?
   (99?11?19)
 示:基本上不可能,但若有其特殊,最多也僅屬此事件中受害最深者領此
   重業討報令。又,這還不算,這有可能是靈訊的干礙或纏擾而已,當
   然,個案有不同,也有是已侵體現象。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牽纏重業失心瘋」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瘋疾之病象,在因果報業中屬於重業討報,因而冤親債主一定可以
   領灰旗令以上而侵體討報,或者是以灰旗討報而註成命象之病業,故
   依因果律例屬重業,其報限更可能長久一輩子,如影隨形,更嚴重如
   數案併討,冤親數多,短時間即可致命。針對「灰旗討報而註成命象
   之病業」一句猶未決了,今冤親債主領灰旗令侵體討報,就出冥直接
   去討報便是,何以還須受討報者先被註成命象呢?
   (97?06?03、05)
 示:重業討報必造成身心嚴重傷害,故與命程所定會連帶有關。(註:「
   以灰旗討報而註成命象之病業」實意指以灰旗討報於適有註成命象之
   病業時。)
 問:承上問。依昔叩問所識,世人一生中,冤親債主的討報是會影響命程
   ,但並非命程中早註定好一定有冤親債主於某時間點會來討報。今菩
   薩所示「以灰旗討報而註成命象之病業」這句,是否想要表達「以灰
   旗討報於命象有註成病業之命程中」?弟子之意,菩薩所想表達的可
   能是:灰旗冤親討報之作法,一者是前句的「無病業下,則直接遂行
   侵體干擾」,一者是此句的「有病業下,可對病業祟擾,而不一定要
   侵體。」(97?06?05)
 示:灰旗討報是重業,而其命程在際此已註成會有大病災,所以灰旗討報
   是順勢,若無灰旗討報,其人仍會有大病災,所以信士在此點認知無
   誤。
 問:於前(192)期拱衡雜誌之專案呈疏聖訓中,有楊善德輸誠參贊法
   會放生總功德主,以祈求化解紅旗血光災事之運,及化解灰旗深晦運
   程,弭禍轉運。據直解因果之門一書有載,冤欠得地府准旨討報,依
   因果怨業輕重而有黃、白、青、灰、黑五種顏色之令旗,今何以卻有
   領紅令旗者?又,領灰令旗者,應該是屬重業討報,尚且是可以侵體
   之冤欠(即有對象),何以卻只是深晦運程之命象(即無對象)而已
   呢?既然是屬無因果冤欠之命象,那麼,是誰去領灰令旗呢?
   (98?01?19/02?06)
 示:領旨討報與註旗無關,此楊善德之問題,乃是其身上有插紅旗作記號
   。又,此有不同,五級討報令旗是冥司發旨,楊生則是神司註記。(
   註:之後又叩問:註旗的用意為何?在何種情況下,地府須採註旗的
   方式呢?又,領旨討報有黃、白、青、灰、黑五種顏色之令旗,那麼
   ,註旗時會有那些顏色之旗呢?聖示:與地府無關。又,這非吾所能
   查示,乃為東天及代天巡狩職權。)
 問:如有一對夫妻,夫有冤親顯前而干擾,此冤親會有性騷擾其妻嗎?若
   一女性有男性冤親,會有性騷擾嗎?如果是會,地府准旨討報,沒有
   防止這點嗎?(拱156期)
 示:男女受冤親所擾,不會有性騷擾現象;除非有因淫業,或受討報之人
   色心不正,故當事人必要心神自制。況且冤親討報,僅止於當事人,
   不可以連帶於他人,縱然親蜜如情侶、夫妻,否則冤親逾越,將招致
   收回冥旨令旗,不能討報,並要受罰。(註: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
   有載,眾生在生命過程中,遭遇因果報業是絕對難以避免,因為此生
   命存在即是在了結因果,故在今生所遭遇即是累世所造作諸因業之報
   象,唯因果有一鐵律,即是不種因,不得其果,故冤親討報,僅可及
   於受報之人,若拖累其他人,不論是受報者之至親,亦不可逾越討報
   ;業障之干擾,亦如是。)
 問:【一吳信士叩問】:時常有自殺之念頭,叩求 恩主公化解?
   (拱030期)
 示:信士乃受冤欠所干擾,故心神無以自主,常有異象。因果,生於清 
   道光十年,為陜西人氏,姓名鍾耀仁,本為富家子,生性狹窄不能容
   物,有一對夫妻,姓名林隆明、曾秀茹,因細故得罪,竟遭爾恃財逼
   迫,終致林氏有冤苦未得申,自殺枉死,曾氏落魄異鄉。今林氏枉死
   城期滿,申控地府,乃准予討報干擾也。此為因果冤債,須發心排解
   ,吾始能化解之。
一為病無其症,二為多見無形,三為接引(應對)失常,四為常有異者
  ,五為夢有其兆。此中「常有異者」,即是平常之間時常有異兆,不論
  聲、影、見、覺,甚或無故之言行舉止。
 問:仙佛神靈或靈界鬼魂眾生,若顯像於人世間,是否能顯出肉身之質(
   非附身)還是只有影像能量而已呢?又,有天眼或陰陽眼的凡間眾生
   ,在與靈界眾生做接觸時,是以有形的肉身與無形的靈界互動,還是
   看到靈界眾生時,只是腦海中的幻影是靈與靈的接觸,而誤以為有實
   際的肉身觸感?(拱208期)
 示:是後者。又,是後者。
 問:在尚未有冥旨准下之前,何以已會有冤欠的異象兆示?這異象兆示源
   自何方?這是否屬違法先行?又,這等異象是否也算是靈訊的一種?
   若如是,在冤欠尚未領旨出冥前,彼討報靈訊如何通過地府磁場而到
   達陽間呢?(96?04?02)(96?06?26)
 示:因果報前會先有警兆,其來自於冤親之冤怨恨念,並不違法。又,算
   。另,其能量本身即與地府磁場同類,當然可輕易通過。
 問:昔聖示,在冤欠尚未領旨出冥前,因彼靈訊能量本身即與地府磁場同
   類,可輕易通過而以異象兆示於事主。既然冤欠之靈訊能量可輕易通
   過地府磁場,那麼,有些過往緣親何必向地府申請而至陽世託夢於有
   緣人呢?何不直接以靈訊能量兆示即可?(96?06?28)
 示:簡言之,受管制拘押。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牽纏重業失心瘋」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瘋疾如果是由因果報業所干擾,縱然醫家仁術投藥無誤,仍然難以
   竟其全功,因為隨侍在側的業力,甚至已侵擾入體之冤親債主,可以
   將仙丹妙藥的能量抵消殆盡,使藥無其力治病,當然不見其功。此隨
   侍在側的業力是獨指一般的業障惡能量(有別於冤親債主)嗎?又,
   隨侍在側的業力,是循何管道使仙丹妙藥的能量被抵消殆盡的呢?已
   侵擾入體之冤親債主,是循何手段使仙丹妙藥的能量被抵消殆盡的呢
   ?(97?06?03)
 示:冤親及業障均有。又,前者:惡能量消抵。後者:亦同理。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精神聞見異常因」一章,觀音菩薩慈示
   ,最通常可見之現象,時常莫名陷入恍惚狀態,有者可以眼角餘光瞥
   見黑影,更有人可以耳中常聞聽異聲,…尤有甚者,近距離間似有人
   在,並且有毛髮豎立之感覺,需知人身有靜電,可以察感較異常之磁
   場,因而毛髮豎立是有陰靈隨侍在側,乃為人之本能。…有許多人是
   因為自身防護能量過弱,也有人因先受沖煞之能量所傷害,自此逐漸
   產生異象。今世人產生幻聽、幻覺的異象,致加深恐懼心理而精神恍
   惚,其原因可能只是自身防護能量過弱,或因先受沖煞之能量所傷害
   ,或是有冤親陰靈討報之磁場動能隨侍在側。是否如此呢?
   (97?06?04)
 示:然也。
 問:設若冤親是採用發出敲擊門窗的聲音之方式示現,這些聲音也只會由
   被討報的對象聽到,其他無關的人是無法聽到的。是否如此呢?被討
   報的對象所聽到敲擊門窗的聲音,乃是由其身中靈體直接感應到,實
   際上並不是由凡耳聽到。是否如此呢?又,冤親所發出敲擊門窗的聲
   音,實際上也並非直接敲擊在有質感的門窗上所產生的聲音。是否如
   此呢?若如是,那麼,冤親是如何發出敲擊門窗的聲音的呢?
   (99?11?24/12?05)
 示:皆然也。又,然也。另,靈體本身是一團能量,能量與實質物體撞擊
   ,也會產生波訊。(之後又叩問:既然能量與實質物體撞擊,也會產
   生波訊,何以冤親所發出敲擊門窗的聲音,只有被討報的對象聽得到
   ,其他無關的人卻無法聽到呢?聖示:即為頻率(因緣)之關。)
 問:設若冤親是採用身形外貌的之方式示現,其身形外貌也只會由被討報
   的對象看到,其他無關的人是無法看到的。是否如此呢?被討報的對
   象所看到的冤親身形外貌,乃是由其身中靈體直接感應到,實際上並
   不是由凡眼看到。是否如此呢?又,冤親既無肉身存在,其所示現的
   身形外貌是如何塑造產生的呢?冤親的身形外貌,從無到有的示現過
   程中,彼能量是否有所明顯變化呢?
   (99?11?24/12?05)
 示:前者:然也。後者:是由凡眼看到,因為二者之間有因緣牽繫,所以
   凡眼可看。又,前者:就是會依其最後世之身形外貌,靈體是一團能
   量,但以其有識,故執其形貌。後者:沒有。
 問:冤親找到被討報的對象是憑藉因緣,冤親形貌只有被討報的對象能看
   得到,憑藉的也是因緣,這「因緣」是個很抽象的東西,是否能用個
   比較具體的東西來形容它呢?(99?12?05)
 示:很難,勉強形容就像有因果牽連的兩造,有個連接器,可以顯影。
 問:無肉身的冤親與有肉身的受討報對象間的因業糾結,致使兩造靈體間
   存在著有效契引,感覺上就好像「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一般。
   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事實上應該說是「你耶識中有我,我耶識中有
   你」。是否如此呢?又,即便是如此,若冤親領旨討報,無論是否有
   達到其目的(可能旨限已到),難道就能徹底達到「你心中無我,我
   心中無你」了嗎?(99?12?05)
 示:也不甚然。應該用連接器較對,插頭插上通電(即因緣成熟),才會
   形成討報。另,耶識的說法就較貼切。又,當然可以,連接器拔掉了
 問:冤親領旨討報後,若在討報期限內未能全然等價地討報前怨,雖回冥
   繳旨亦不能再請旨,難道冤親與受討報對象間的因緣就這樣一筆勾消
   ,不再糾結了嗎?又,雖回冥繳旨亦不能再請旨,但冤親心中若仍有
   怨恨,這怨恨能量是否會成為原受討報對象的未來業障呢?
   (99?12?05)
 示:當然。又,會,其冤怨不善能量,就是累積而形成業障。
 問:假設於夙昔中,某位佛菩薩未曾與某位世人有任何因緣,那麼,此世
   人與彼佛菩薩兩者間是須憑藉甚麼「東西」來契引的呢?又,世人於
   累世中,可能與許多佛菩薩結下善惡因緣,那麼,今世及未來世中,
   是以結緣深者(相對於緣淺者)先契引,是以結緣近者(相對於緣遠
   者)先契引,抑或是以善因緣者(相對於緣惡者)先契引呢?
   (99?12?05)
 示:也是因緣,具體地說,因為你很虔誠的信仰禮拜,甚或誦唸此佛菩薩
   聖名而形成。又,是以緣熟為先,而此緣熟之機,則相對繁複,會以
   此人所需命盤中起伏運勢等形成。
 問:【一李善女叩問】:為何常在職場有看到影像及有聽到聲音?
   (拱164期)
 示:信女會有此異象,原因有:一者、靈慧根器,亦即靈竅較開,故易有
   所察覺;二者、會有因緣顯現,如夙世因果冤親、緣人等,緣機成熟
   ,請准於「城隍司」討救、討報之兆也。
 問:【一廖信士叩問】:常覺毛髮似有蟲住,或像有靜電作用般豎立,且
   眼前多有黑影出現,不知何因?(拱133期)
 示:信士此象乃為因果將擾之現象,因業乃肇在175年前,生為富家子
   ,頗為精明,行事不免私心過重,將投資合夥二氏,姓名陳良、涂明
   德之祖傳寶物,藉假意借貸串通遠親而佔為己有,後假稱事業不順拆
   夥,彼二氏不願而告官,不料爾買通官府,反賴二氏訛詐,最後以分
   資定案,但彼二人已所得不多,忿恨終生,今申控冥司審理,乃有此
   警訊。因果業障將要討報之前,必先有異象兆示,以為警示及早排解
   迴向,如不知及早排解,冥旨准下,則待機討報干擾。
 問:【一陳信女叩問】:夜半睡覺之際似覺有異樣,不但聽見腳步聲,也
   聽見呼吸聲,叩問何因?(拱100期)
 示:查信女夙世在淮安,姓名陸金燈,以珠寶為生,生意尚稱興隆,一日
   來了位窮人,姓名嚴宵,乃因家境貧困,又難得謀生,在不得已之下
   ,進入珠寶店內欲偷銀兩活命,不幸被爾逮個正著,原本該問明原由
   或送官究辦,但爾竟私自用刑,施予虐暴直至其斷氣枉亡,方知已鑄
   成大錯,今彼領旨討報。宜至誠懺悔,予以辦理「保調靈修」化冤,
   再則「專案呈疏」以長期量力放生功德迴向,期能消冤解業、增添福
   慧,再配合唸佛持咒迴向則更佳。
 問:【一蔡善德叩問】:近來半夜睡眠總是感覺身邊有人(一個人睡),
   另外也總覺有人在搖床,心神也不寧,是何因?(拱168期)
 示:多此睡中異象,乃為冤親示現,緣於夙世本為富家子,常往南北洽商
   ,故不免拈花惹草,有伎貪其財利,姓名范敏女,甘為外室,但卻遭
   始亂終棄,心有不甘,吵鬧不休,乃致輕生枉亡,故歷經申控,今緣
   機成熟,地府審斷,准旨討報。
 問:【一林信士叩問】:身體虛弱之因果業因為何?近日晚上睡覺時有人
   敲門、翻衣櫃之異象是何原因?(拱042期)
 示:爾身體積弱由來已久,乃為元陽之耗。近日之異兆,乃有所冤欠將纏
   之先兆也,因果於夙世生於清 咸豐三年廈門人氏,姓名譚晉榮,本
   為地方官吏,有貪利不義之行,曾有外地兩兄妹,姓名三湘元、三湘
   良被竊隨身財物,告官捕賊得其失物後,竟貪取沒入寶物一對,彼兄
   妹無所申訴,欲討回寶物,卻唆使市井之人逼害,致彼兄妹受辱含恨
   離開,終殘疾枉死,雖後有心懺悔護法沙門造立功德,但此冤怨經地
   府准予討報,故有異象也。
 問:【一李善德叩問】:一個月以來,一直無法入睡是何因?
   (拱161期)
 示:信士無法入睡,原因有:一者、虛火上升,影響氣機,故不易入眠;
   二者、冤親示兆警訊。肇在夙世生為武家子弟,恃技擊而快意恩仇,
   曾有市街之中仇家狹路相逢,大打出手,乃致失手誤傷無辜,未及救
   治枉亡,姓名蕭相、白大笠,因此歷經申控,地府審斷准旨討報。
 問:【一謝善女叩問】:睡夢中見兒子帶一女人及小孩到家裡,然後兒子
   與這女人及小孩一起出去,此夢兆有何示意?(拱179期)
 示:此乃令郎之夙世緣人,肇在夙世為貧士,無錢赴考,得煙花女子,姓
   名江小夢資助赴考,在此期間,江女已懷孕,但赴考得功名為官,卻
   忘恩背義,始亂終棄,江女生子名唐思勇,母子落魄枉亡,歷經申控
   ,地府准旨審斷,乃有警示,可以先行造功迴向呈叩辦理保調,免除
   牽擾。
1、人的一生是否早已註定了生死?若如是,又為何有枉死?(拱16期)
2、因車禍身死而受拘禁之亡魂,是否其業因乃定以車禍了結?若如是,為
  何稱「枉死」?若非是,今世原本人生過程中所應承受之功名、因緣、
  善惡果報等又如何定奪?(拱24期)[
3、如若少女或婦人為保住名節而有自殺行為,或為國自殺等,死後是否也
  需入「枉死城」,或可以一死之功,消抵枉死之罪,而不必入「枉死城
  」受再教育?(拱148期)[
1:人未先註生前已先註死,故人生均有其定數也。又,為何有「枉死」,
  屬人生過程中每個人之出生及至死亡,均會有註定幾個劫數,而這個劫
  數是否可安然度過,關係到是否能夠活到所註定的死亡歲數。換言之,
  不能脫劫就是枉死。至於劫數,人能多修善而積福,福運足則處處有貴
  人幫助脫劫,即俗謂「福大命大」。
 示:人壽幾何?俗云:「山有千年樹,世少百歲人。」因而人壽不過百年
   之間,惟螻蟻尚且貪生,況乎萬物之靈,因此世人求取長壽亦為常理
   可見。但如何求取長壽?可分為兩大部份而言:其一、即為養身之道
   ;人體之精華,亦為一身活力之泉源,即乃精、氣、神。精者,戒之
   在色;氣者,慎之在怒;神者,忌於紊念。精之戒色,眾生俱知,不
   再贅述。氣之慎在動怒,乃因氣在人身,平素即已運行不輟,惟人不
   自知其運行之脈絡而已,一旦動怒引發氣行過劇,則傷經塞絡,更甚
   者急怒攻心,遺患一生一世。神之忌於紊念,乃因此雜念遐思亦使神
   渙不聚,神渙則無以聚靈,將導致形靈俱枯,難以養身。所以道家珍
   攝精、氣、神為養身之要義也。其二、欲求長壽,宅心須存仁厚,亦
   即積德行善。一則善德可消業障,使業障不干擾人身;二則積德行善
   之人,更可蒙天恩錫壽。是以故,眾生欲求長壽,吾言仔細斟酌。
   (拱028期)(南極仙翁降)
   詩曰:壽元天定卻奈何 須知勉勵德為先
      求存活命眾生理 仁厚無違不計年
 問:命運既是天註定,那麼世間所發生的種種好壞事情,也就無所謂了嗎
   ?如果一切都是上天安排,那麼只要安排好世間所發生的種種,世界
   不就太平了嗎?(拱012期)(96?03?30)
 示:非也!所謂「註定」,即有其善惡之因緣而延伸,故不可能一概而論
   ,且命運雖有其運,但非單線,乃有雙線之因,故不能以消極之宿命
   視之,乃須積極造新善因,以求轉化命象之機也。(註:之後又叩問
   :此中,所謂「但非單線,乃有雙線之因」者,是否表示「命運並非
   只有先天來決定,尚可由後天來改造」之意?聖示:是也。)
 問:昔聖示,命運之所謂「註定」,即有其善惡之因緣而延伸。此因緣是
   否也是上天安排中?若如是,豈不等於任何一切都是註定的,人力根
   本無法反抗。(拱012期)
 示:非安排乃自造,而自造即有改變之可能,一切善惡因緣可操諸於自己
 問:昔聖示,命運雖有其運,但非單線,乃有雙線之因,故不能以消極之
   宿命視之,乃須積極造新善因,以求轉化命象之機。這是否表示「命
   運是善惡因緣的延伸」?又,雖然過去世的善惡因緣,註定了今生的
   命運,但今生中的行運,乃至未來的命運,卻仍可由自己日後所積造
   的善惡因緣而改變。是否如此呢?(96?06?26)
 示:然也。又,是。但其改變有限度,除非如袁了凡、王鳳儀之上善者。
 問:為何一般人常會被命運所左右,只有少數能創造命運,此何緣故?
   (拱021期)
 示:大體而言,乃依憑因緣之延伸、交結而形成事果,故命運多有註定。
   至於可創造命運者,實則乃為機緣,而機緣仍屬於因果之一環,只是
   人生在世,處於不同角度而感受不同,實則仍在命運之中。
 問:何謂「定業」?何謂「不定業」?又,怨債因果怎會阻礙人生福運?
   (拱183期)
 示:所謂「定業」,即乃出世已註成命程所必要承受之業報。所謂「不定
   業」,即乃在人生過程中因果冤親申控,地府審斷,緣機成熟准旨討
   報。又,惡因緣匯聚,有者形成業力阻障好事機、好善緣之出現,當
   然會影響人生福運,或者惡業抵銷善福,則福祿減少,相對亦影響人
   生福運。
 問:如一件業力公案已形成,但因緣尚未成熟形成討報,若在討報之前先
   化解掉,且過去有些冤親已投胎同一空間,是否化轉掉之後無形冤親
   及有形冤親會同時註銷?(拱198期)
 示:冤親若投胎則不能同時註銷,因其命程已定會來討報,化解公案只是
   化解其未形成討報之業力。不過,會有兼及消弭其要來討報有形之傷
   害程度;換言之,雖無法全部清除此一公案內已投胎之受害者,但會
   降低其原本要傷害之程度,此即為定業不易化解之道理。
 問:所謂「消災解厄」之意,有包含消除命程中之定業嗎?
   (拱201期)
 示:沒有包含消除定業,但有減輕,最多可以減其半。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業緣牽引應機時」章,觀音菩薩慈示,
   何謂「業緣」,即乃眾生累世所造作諸善、諸惡,其業因歷經輪迴,
   乃招致善惡牽引緣機之動力;眾生在輪迴報場中所示現事物、或遭遇
   情境,乃業緣牽引而成,雖說眾生在人生過程之際,有起伏、有禍福
   ,但在任何一件事物上,必有其緣機存在,而所示現結果之最主要關
   鍵,即在種業之因。既然於人生過程中所示現事物或遭遇情境,乃業
   緣牽引而成,那麼,這應該是夙世之善惡牽引緣機之自然形成。是否
   如此呢?若如是,人生中一切遭遇情境既是自然形成,今地府似應只
   管生時投靈、死時拘靈即可,於生死簿中所註種種定業豈不是多此一
   舉?(97?06?07)
 示:可以如此解讀。另,非也,其中尚有不定業及不善業緣。更何況尚有
   轉換命程之機。
 問:承上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因果輪迴成業報」章,觀音菩
   薩將輕而廣泛之業力所糾結形成之業障,區分為註成命象之定業,以
   及隨命程化轉之不定業,又稱不善業緣。那麼,於「業緣牽引應機時
   」章中,觀音菩薩所慈示之「業緣」,是否即是隨命程化轉之「不定
   業」?若如是,業緣應是世人自身的召感,不須地府的牽引便形成人
   生的遭遇;定業則是地府的加罰,須有地府的牽引以促成劫數的形成
   。是否如此呢?(97?06?07)
 示:是也。另,因而這(指自身的召感)是一部份,另有部份仍會以業障
   惡能之顯現牽引。
 問:【一鸞下生叩問】:今日午時一點十五分發生車禍,幸母子三人皆得
   平安,是否有仙佛恩師之佑護?(拱141期)
 示:車關是命中此際所顯關厄,故有此災象。人生過程均有數關劫象,只
   在顯現之時機耳,因賢生命中後福尚足,故得仙佛轉化,有驚而無險
   ,應知所感恩,恒心護持,以回報佛菩薩之恩澤,自可逢凶化吉而無
   礙也。
 問:【一林善士叩問】:姪女年輕早逝是何因?(拱177期)
 示:乃係命關災劫未得貴人助力救脫而枉亡,註成此命程乃係積有三世為
   官婦,多恃財勢,盛氣凌人,為富不仁,雖未為惡害人命,乃廣泛積
   深冤怨恨怒之業障,故註成今生之命關災劫枉亡。
並非全數均屬枉死於命中所註定之劫數。在人生中有頗多劫數,其中有
  一劫未脫,則屬枉死,若能盡脫劫數至壽元終,雖其壽元應終於某一劫
  (如,車禍、刀劫、病厄等),則非為枉死。枉死者未盡之因緣,留待
  下次輪迴再作延續清算。
 問:在「枉死城」之亡魂,其生前自己所做功德(如,建廟、建醫院等)
   ,以及親人間助印善書迴向給亡魂者,是否皆能夠收到?
   (拱09期)
 示:其生前自行建立之功德,當然為本身所得,且身後受迴向者亦均有得
 問:依昔叩問所識,地府所註命象中,即便是註有災劫,亦不會註成死劫
   ,除非註成壽終時以死劫應之,惟在壽終前受冤親索報而亡方為枉死
   。日昨弟子叩問昔同事之歸空緣由(聖示略),既然只是命象所註成
   之命關災劫,且未受任何冤親索報而亡,何以仙佛說彼是「枉死」呢
   ?(99?10?02)
 示:命關災劫是一個運程的事故,並不是註成壽終,所以,災劫未安然度
   過,就是枉亡,所謂枉死與否,需視其所註成之壽數,若註成七十歲
   之壽,在六十九歲歸空,亦是枉死。另外,信士所列,亦有認知不通
   ,註有災劫雖非註成死劫,但既受災,亦有可能死亡,簡單譬喻,有
   個人車禍受傷,雖然嚴重,但有貴人適時發現並加以報警叫救護車急
   救得宜救回一命,那是受災而渡過,若同樣情形,卻沒人發現或太過
   延誤而急救不及,即是枉亡。
 問:昔聖示,世人在一生的災劫中,會因災劫未安然度過,造成枉亡。既
   然地府無法控制世人真正的死亡時機,那麼,在註生後又何必註死呢
   ?一有註死之作為,這不是反而鑄成世人枉亡之不必要結局嗎?
   (99?10?03)
 示:信士用詞稍有不確,地府並非無法控制陽人死亡時間,註死,即壽限
   ,有其必要,世人要不枉亡,只有及早了斷夙世因果,人之一生有註
   其命關災劫,即是配合其生之運勢起伏,災禍顯現之機。
 問:承上問。假設世人並未被增壽或被銷壽,今既然有其註成之壽數,即
   便一生中遇有無數的災劫,頂多也只能造成嚴重如植物人或殘障之結
   局,何以卻有可能形成死亡而致枉死呢?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若一災
   劫既非註成的死劫,表示總有其福德貴人在,若此災劫會因未安然度
   過而造成枉亡,那又何必註壽呢?(99?10?03)
 示:那也要看在災劫顯成之際,可否契引福德貴人助力之機。
 問:假設世人原本註成之壽數為七十歲之壽,今因造惡業被銷壽為六十歲
   之壽,技術上,是否便會在彼六十歲之時(乃變更後的壽數),註下
   一災劫使其無法安然度過,提前結束生命呢?若如是,今此世人在六
   十歲之壽(乃變更後的壽數)死亡,是否也為枉亡呢?
   (99?10?03)
 示:不必然如此,若減壽,則亦能由勾魂而促死。另,然也。
 問:世人投生前早已註死,然而所註壽限的長短總有一個標準,有司是否
   在該世人基本可得的福祿下來訂定投生後的壽限呢?易言之,在這基
   本可得的福祿下,無論運勢如何起伏,即便有所傷殘,亦會達到壽限
   而亡,不會有所枉亡。若如是,那麼,若有世人在一生的災劫中,未
   安然度過而造成枉亡者,這是否是因為世人積造惡業導致銷祿、銷福
   ,乃致銷壽所致呢?假設並無冤親的侵擾因素下。
   (99?10?06)
 示:這是原則上如此,但並非絕對如此。另,銷福、銷祿與壽無關,是要
   達到銷壽才會造成早亡。
 問:從仙佛觀點來看,一者世人在命關災劫中未安然度過而枉亡,另者世
   人在命關災劫中嚴重傷殘(譬如成為植物人或終身臥床),何者較有
   利於世人呢?何者之業因較重呢?(99?10?06)
 示:二者均不佳,且並無輕重之分。枉亡是自身靈神去受禁,嚴重傷殘則
   屬自身驅體受苦難,並且還會牽連到親眷的夙怨與新造業因。
 問:世人雖造功求壽,然而在福慧未配合上來的情況下,是否也有可能在
   命關災劫中未安然度過而枉亡的情況發生呢?若如是,今舉鸞門法會
   之各項功德主常有增壽之殊賞為例,若有善信據此造功求壽,然而卻
   於命關災劫中未安然度過而枉亡,這樣的增壽不但沒有受惠,反而促
   成在「枉死城」補壽的時限增加,豈不是口惠而實不至呢?又,對世
   人來說只知造功求壽,卻未另行造功增添福祿,乃至未避開造業銷減
   福祿,這樣的求壽是否算是不智之舉呢?(99?10?06)
 示:當然。另,這恐需各家查報,一般而言,本堂主席 關恩師若准求壽
   則尚未有此情形,若災劫已顯,本堂照例是不准。又,見仁見智,有
   者只願親眷存活而未慮及其他。
 問:世人於所註壽數之前,在冤親債主的干擾下而於災劫中未安然度過,
   造成枉亡,這是有地府發旨允准之事。但在未有冤親債主的干擾下而
   於災劫中會失去生命,而非至多止於身體殘障,這是否令人難以理解
   呢?(99?10?03)
 示:這要分二方面註解,其一,冤親討報若有逾越其准旨範圍,則討報冤
   親回冥仍要對案,如人之造因。其二、討報之後,冤親未再持續干擾
   ,純屬其個人無法得救,那與冤親無關。
 問:地府在准旨冤親向陽世人討報時,是否也有准其討報範圍可以侵擾世
   人致死者?若有之,此等被地府准旨可向陽世人討報致死的冤親,通
   常是持何等令旗呢?(99?10?06)
 示:有。另,黑旗令。
 問:常見有世人自殺而枉亡者,這是否也算是於其命關災劫中未安然度過
   的情形?又,常見有世人受他殺而枉亡者,這是否也算是於其命關災
   劫中未安然度過的情形?(99?10?06/12?08)
 示:然也。又,然也。
 問:昔聖示,人之一生有註其命關災劫,即是配合其生之運勢起伏,災禍
   顯現之機。人之一生所註的災劫中,是否有「一般災劫」與「命關災
   劫」之分呢?若有之,那麼一般災劫是指那些事情呢?又,在技術上
   ,於世人的運勢起伏中,命關災劫是如何匯聚顯成的呢?
   (99?10?08)
 示:沒有一般災劫。又,有冤親牽引,有運程顯現,譬如說有人有水劫,
   就會有許多周遭人等顯現邀約玩水或到溪海處。
 問:在災劫顯成之際,若世人有足夠的福德契引貴人助力之機,這是否表
   示,遇有命關災劫時,即便尚有持灰黑令旗的冤親准旨討報侵擾,亦
   無礙其安然度過,是否如此呢?又,從仙佛觀點來看,造功求福與釋
   解冤親,何者應優先進行呢?(99?10?08)
 示:不然,遇到此灰黑旗時,安然渡過之機已小。又,神人觀點不同,吾
   認為以釋解冤親優先。
 問:【一王信士叩問】:小女頗為善孝,但雙十年華早逝,目前在陰是何
   情形?(拱24期)
 示:令千金生平雖有善而少過,但未足超證,並受劫數之因,乃為累世所
   註,未能脫劫而枉死,須禁入「枉死城」,期滿再審定功過。
 問:【一陳善德叩問】:長子因久病不癒而厭世,叩問何因?
   (拱088期)
 示:信女長子今在「枉死城」。查其厭世非為冤欠之關,乃夙世積重殺業
   ,故命中註成劫厄病磨,而殺生怨靈之怨力又影響心神所致。
 問:【一陳信士叩問】:吾家族有一疑託吾叩稟,吾慈父未亡前氣色仍佳
   ,醫方言父自行拔氣切管,是以故缺氧甚器官衰竭,按此管有束線繞
   頸定位,其喉部氣切管如何拔出?又,吾慈父自行將氣切拔除,此異
   行是否涉冤欠侵使?此是否歸屬於自絕行為?(93?10?06)
 示:然也,在氣急之中,人之行為有異常之能力,多有此例。又,並非冤
   欠侵擾,且壽亦終,故亦非自絕行為。
 問:【一陳信士叩問】:昔同事蔣定時資料附后(略),前時日歸了空心
   肌梗塞,別父母留有妻另育兩子,伏望聖垂示彼落籍何處?又,彼罹
   患此心疾是何因緣,是命象抑或是冤親纏擾,以享壽五十四似非命長
   ,此歲數是註成抑或枉死?(99?09?30)
 示:蔣定時一靈罹此疾是為命象所註成之命關災劫,故是枉死,今仍需在
   「枉死城」補壽,尚有十七年。
死因有其莫大功德可以補抵者,當然即可不入「枉死城」。
 問:有些病患長期看病未癒,早有厭倦於世之心,若有此患者於信奉佛、
   道等宗教之後,看淡己身,不想再受醫藥病痛之苦,平日只讀聖賢書
   、念佛等以待無常來到,如此算不算自殺之罪過,就陰律而言,其罪
   是否深重?(拱154期)
 示:此需由起心動念為準,若起厭世之心,即算自殺;若看淡而積極求醫
   ,倒未必屬自殺之業。(註:自殺有加重不孝之罪,就冥律而言,屬
   重罪。)
 問:昔聖示,有些病患長期看病未癒,若起厭世之心,即算自殺;若看淡
   而積極求醫,倒未必屬自殺之業。於今各大醫院皆有安寧病房之設置
   ,用以安置無法挽回生命而選擇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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