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什么是银行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消费过程中作出自由选择并实现公平交易的前提条件

《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知识竞赛试题一、填空题1.银行消费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购买、使用银行产品)的行为和(接受银行服务)的行为。2.(安全权)是银行消费者作为消费主体享有的首要和必不可少的基本权利。3.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4.银行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可以分为两类:(银行消费知识)的教育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教育权。5.银行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是指在银行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以及(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等权利。6.银行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银行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7.银行提供银行产品或者银行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合法的(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8.对消费者的投诉,应认真调查,(弄清事实,依法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告之消费者处理结果。9.银行业务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10.从业人员应履行反洗钱业务,拒绝洗钱,及时(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11.银行从业人员应自觉抵制欺诈、非法集资及商业贿赂,拒绝(黄、赌、毒)。 12.2009年,美国众议院先后表决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法案》)和(《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改革迈出重要步伐。13.澳大利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法规有(《银行营运守则》、《金融服务改革法令》、《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事务委员会法》)等。14.加拿大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主要有(《银行法》、《存款保险公司法》、《金融消费者管理局法》等。15.日本大规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16.进入21世纪以来,韩国的消费者政策从(保护消费者)转向(&武装&消费者),强调突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平等和主动的角色和作用。17.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首次引入了&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强调隐含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切实保障银行消费者权益为基础。18.2006年7月,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68家会员银行共同签署了(《银行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以此加强对会员银行的经营行为约束。19.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20.香港证监会在日公布了(《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在金融产品的售前阶段、产品销售过程中及销售后的信息披露方面均做出要求。21.2011年6月,中国台湾通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这是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也是&三次金改&的重要举措。22.开展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23.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开立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帐户时,可以要求银行为其办理(定期存款到期约定转存)业务。24.储蓄消费者有权自己选择存款的(种类、期限、金额)。25.消费者有权获知储蓄存款(种类、利率及计结息方式)。26.消费者不得(出租、转借)银行个人结算帐户,不得利用银行个人结算帐户套取银行信用。27.消费者提前支取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折、借记卡)等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28.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29.外汇储蓄存款帐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帐户、外汇储蓄帐户、资本项目帐户)。30.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31.支付结算业务中所称的票据,主要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32.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支付信用、现金存取、转帐收付和消费)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33.银行卡按币种分为(单币卡、双币种卡和多币种卡)。34.银行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磁条芯片复合卡);35.银行卡按品牌分为(VISA卡、万事达卡、银联卡)等;36.银行卡按等级分为(普通卡、金卡、白金卡)。37.发卡银行在消费者申请信用卡时应做到&三亲见&。即:(亲访客户、亲见客户签名、亲见客户身份证件原件及资信证明原件)。38.消费者在申请贷款时,应按银行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向银行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工作单位信息、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贷款用途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39.在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处于消费者地位,其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款合同关系,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贷款结清)等阶段。40.在个人贷款存续期间,消费者应接受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消费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的监督,按银行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信贷资料。41.消费者提前偿还借款的,银行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42.银行应对在个人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资产信息)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未经消费者允许,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43.目前我国国债主要有(储蓄国债)和(记帐式国债)两种类型。44.储蓄国债由分为(电子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45.记帐式国债的价格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发生波动,消费者要承担一定的利率变动风险。46.保管箱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保管箱租用合同》,向租用人有偿出租保管箱,供其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文件资料)等物品的一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47.代收代付业务,是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48.代收代付业务一般属于银行机构业务,涉及(银行、机构客户、个人客户)三个相关方。49.在代收代付业务中,银行仅作为委托方执行委托单位的收付指令,银行仅对(指令执行的准确与否)负责,而不对收付指令的正确与否负责。50.银行只对保管箱场所及箱体设施的安全、可靠负责,并不对(消费者存入物品的质量和数量)负责。二、判断题1.为保障银行消费者隐私权,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错)2.银行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银行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错)3.银行消费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购买、使用银行产品的行为和接受银行服务的行为。(对)4.银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作出自由选择并实现公平交易的前提条件是享有公平交易权。(错)5.银行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可以分为两类:银行消费知识的教育权和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的教育权。 (对)6.世界上最早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家是英国。(错)7.银行在地面比较光滑的营业厅里明确告示&小心地滑&,是银行消费者知情权的表现。(错)8.FPC是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简称。(错)9.CFPA代表的机构名称全称是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对)10.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成立,表明监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错)11.大陆地区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障碍主要有知情权不够充分、选择权受限和公众金融教育机制不完善。 (对)12.大陆地区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原则有:依法合规、自觉保密、规范操作、主动回避。 (错)13.开展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原则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错)14.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开立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帐户时,可以要求银行为其办理定期存款到期约定转存业务。(对)15.消费者可以按照与银行约定的日期取款,也可以不按照约定的日期取款。(对)16.消费者向外汇储蓄帐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一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错)17.消费者不得出租、转借银行个人结算帐户,不得利用银行个人结算帐户套取银行信用。(对)18.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银行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如消费者要求返还假币,业务人员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后退还假币。(错)19.银行不得篡改、违法使用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对)20.银行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错)21.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银行要依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手续。(对)22.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区间内可以自行设置存款利率,按银行公告利率向消费者支付利息。(对)23.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假币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错)24.银行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一次性发现假币50张(枚)、假外币30张(枚)以上的;属于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有制假贩假线索的;消费者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错)25.银行为消费者开立外汇帐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帐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帐户、外汇储蓄帐户、外汇平衡帐户。(错)26.按照国家《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逾期定期储蓄存款按照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对)27.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入谁的帐,有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对)28.没有开立存款帐户的消费者,向银行交付款项后,需先开立存款帐户后方可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错)29.消费者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商业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错)30.消费者签发的汇兑凭证,记载事项必须全面、准确,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对)31.支付结算业务中所称的票据,主要是指常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错)32.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对)3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对)34.支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错)3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错)36.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7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错)37.未经消费者激活的信用卡,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发卡银行就该卡收取的任何费用。(对)38.发卡银行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消费者的银行卡帐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对)39.对消费者未按期足额归还的透支款项,发卡银行应对消费者本人、担保人以及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辱骂等方式进行催收。(错)40.密码是消费者使用银行卡的重要保障,请务必牢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必须使用凭密码消费方式,以确保帐户安全。(错)41.消费者有权拒绝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产品、保险、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对)42.消费者按银行要求提供质押担保时,应提供质押物权利证书,还必须向银行移交质押物。(对)43.消费者提前偿还借款的,银行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对)44.银行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向消费者发放借款,也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错)45.储蓄国债多数期限较长,如消费者急需资金,可以办理质押贷款,但不能提前兑付,消费者应谨慎购买。(错)46.记账式国债的价格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发生波动,消费者要承担一定的利率变动风险。(对)47.银行保险箱业务的核心内容是&代保管&,而不是&租&。 (错)48.消费者办理保险箱业务时,如银行对消费者存入物品存有质疑时,消费者有义务配合银行安保部门的检查。(对)49.银行只对保险箱场所及箱体设施的安全、可靠负责,并不对消费者存入物品的质量和数量负责。(对)50.当消费者保险箱租约到期但不续租、不退租超过一定期限,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对消费者所租保险箱进行破箱处理,并对消费者所欠费用及因破箱给银行增加的相关费用进行追偿。(对)51.在代收代付业务中,银行作为受托方执行委托单位的收付指令,银行对指令执行的准确性、正确性负责。(错)三、单选题1.享有( B )权利,是银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作出自由选择并实现公平交易的前提条件。A.选择权 B. 知情权C. 安全权 D.受教育权2.(D)以来,美国的信用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信贷消费日益成为美国消费者的主要消费模式。A.19世纪50年代 B.20世纪50年代C. 19世纪60年代 D. 20世纪60年代3.美国众议院先后表决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法案》和《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是在哪一年?(C)A.2007年 B.2008年C. 2009年 D. 2010年4.日本大规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兴起于(D)。A.19世纪50年代 B.20世纪50年代C. 19世纪60年代 D. 20世纪60年代5.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 ) ,首次引入了&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强调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切实保障银行消费者权益为基础。A.《银行反不正当竞争公约》 B. 《存款保险公司法》C. 《金融服务改革法令》 D.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6.《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是何时发布的?(D)A.日 B.日C. 日 D. 日7.《银行反不正当竞争公约》是中国银行业组织68家会员银行何时签署的?(B)A.2006年6月 B.2006年7月C. 2007年6月 D. 2007年7月8.香港证监会在什么时间公布了《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C)A.日 B.日C. 日 D. 日9.中国台湾在什么时间通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标志着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C)A.2010年6月 B.2010年7月C. 2011年6月 D. 2011年7月10.消费者向外汇储蓄帐户存入外汇现钞,当日累计等值(D)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A.2000 B.3000C. 4000 D. 500011.消费者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过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A.2B.3;C.4D.5;12.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银行(A)名;A.2B.3;C.4D.5;13.银行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即;(B);A.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10张(含)以上、假外币1;B.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含)以上、假外币1;C.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含)以上、假外币2;D.一次性发现假人民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A.2 B.3C. 4 D. 512.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银行(A)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A.2 B.3C. 4 D. 513.银行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B)A.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10张(含)以上、假外币10张(含)以上。B. 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含)以上、假外币10张(含)以上。C. 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含)以上、假外币20张(含)以上。D. 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5张(含)以上、假外币20张(含)以上。14.银行在地面比较光滑的营业厅里明确告示&小心地滑&,是银行维护消费者(C)的表现。A、监督权 B、知情权C、安全权 D、受尊重权15.世界上最早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家是(B)A、英国 B、美国C、德国 D、日本16.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简称是(C)A、FPC B、PRAC、FSA D、FCA17.CFPA代表的机构名称全称是(A)A、消费者金融保护署 B、金融政策委员会C、金融行为监管局 D、审慎监管局18.(D)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成立,表明监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A.2006 B. 2010C. 2011 D. 201219.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 A )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A.2 B.3C. 4 D. 520.( B )业务是银行代消费者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业务,是在银行存款业务基础上产生的中间业务。A.汇兑 B.支付结算C. 信汇 D. 电汇21.( A )业务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A.汇兑 B.支付结算C. 信汇 D. 电汇22.( B )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银行本票 B. 银行汇票C. 商业汇票 D.支票23.( A)是出票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银行本票 B. 银行汇票C. 商业汇票 D.支票24.(D)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任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银行本票 B. 银行汇票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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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新金融背景下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近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开了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研讨会,并发布了“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系列白皮书”。来自上海三级法院、上海市的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法学会以及高等院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30多家单位的法官、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与会代表围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及司法实务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一、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浦东新区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费纠纷案件52364件,占同期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86.49%,且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其中以金融消费者为原告的案件2258件。
(一)金融创新和发展带来的挑战
当前,金融创新不断加速,各类风险集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指出,互联网金融为金融创新注入新鲜活力,但矛盾纠纷更具有易发性,如何管控和防范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关键问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指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被高增长掩盖的矛盾风险逐渐显现,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愈加明显,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更为突出。
(二)监管体制的缺陷
现行监管体制和金融市场的不适应已经引起普遍重视,讨论重点主要集中在:1.从审慎监管到重视行为监管,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李峰指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营销方式及客户适当性基本原则等作出规范;2.从机构监管到重视功能监管,即根据金融产品的法律定义实施监管,功能监管可以避免金融创新产品无人监管的局面;3.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上海高院金融庭庭长杨路指出,投资者适当性是行为监管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的适当性推销产品或服务,只有在投资者适当性的条件下,买者自负才是客观的命题,否则,一味强调买者自负会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三)金融机构适应性有待加强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指出,经济改革带来金融机构的适应问题,供方紧缺下的机构的行为与需方市场下机构的行为存在明显差别,金融机构无法迅速适应供需市场的转变,新型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机构未受规范监管导致较为集中的、群体性的问题,从金融监管的双峰理论来看,不仅应重视金融系统性风险,还应当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加强行为监管。
(四)投资者风险意识的缺失
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欠缺也是纠纷多发的重要原因,与会专家认为,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缺失主要表现在:首先,缺乏金融常识和风险意识,投资时过分关注收益,忽视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缺乏分散风险意识;其次,投资时缺乏理性思考,存在盲从心理,羊群效应明显;再次,缺乏契约精神,签订合同前很少仔细阅读条文,对于政府兜底的依赖性强。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与实践反思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探索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何颖认为,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与投资者保护规范在保护理论基础、规范内容、规制对象上均有所不同。前者的理论基础在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力量悬殊,围绕消费者权利与救济展开,对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基本权利进行具体规制,规制对象为消费者与金融业经营者;后者的理论基础是信息不对称,围绕信息公开展开,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规制规则和法律责任承担规则,规制的主要是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融资者的行为。
浦东新区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指出,在金融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方面,传统的伪卡交易、互联网支付盗刷问题突出;在知情权保护方面,金融机构履行说明义务、风险提示义务不全面较为常见;在选择权保护方面,卖车搭售保险,银行贷款搭售理财或保险较为典型;在公平交易权保护方面,部分金融机构通过格式免责条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以统一公告的形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极易引发争议;在隐私权保护方面,金融机构擅自许可第三方利用个人信息易引发纠纷;在求偿权保护方面,救济途径单一、维权能力不足、求偿成本过高均影响消费者有效维权。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
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林晓镍指出,从审判实践来看,第一,银行消费者的诉求呈现多样化趋势,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受到关注,非财产性诉求增多,诉讼的公益性质逐渐显现;第二,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问题依然相对突出;第三,证券投资类纠纷受不同时期金融市场波动影响较明显,纠纷类型和数量变化明显,也较易引发效仿性诉讼;第四,新金融引发的案件不断涌现,如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案件逐渐增多。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业反思
对于一级市场上的证券消费者保护,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朱健认为:第一,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第二,强化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引导其积极回报投资者;第三,强化对中介机构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监管要求;第四,切实加强监管执法,不断打击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保险金融消费者保护,上海一中院金融庭副庭长单素华认为:第一,保险条款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问题较为突出,看似公平、实质上损害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第二,保险推销过程中的诱导行为引发退保纠纷较多,投保人对带投资性质的保险缺乏理性认识,容易与理财产品相混淆;第三,互联网销售保险中保险公司的释明义务认定困难。因此,要在行业规范和契约自由之间平衡考量。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副局长蒋明康指出,由于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显著增强,部分消费者尝试通过申请监管机构履责实现个人的民事权益,一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均隐含了个人民事利益的诉求。因此,应当强调银行的主体责任,通过传导压力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投诉处理和纠纷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阎秋平认为,可以从优化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加强投诉处理考核力度、推行小额赔偿机制等方面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许多奇认为,由于目前学界和业界对于互联网金融缺乏统一的定义和认识,因此无法有针对性地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互联网金融其实是可持续发展的普惠金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保护应当并重,同时,基础建设和信用机制的构建也相当重要。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纠纷解决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司法理念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亚娟指出,随着新形势下金融改革的推进与深化,法院应更新司法理念,构建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一方面,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关注,通过司法的公正裁判,矫正双方交易地位的不对等,以恢复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能力,提升各交易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尊重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自主性及合理商业判断,认可金融机构履行权益保障义务存在一定的限度;同时,提醒金融消费者审慎交易,培养其对现代金融产品及风险的辨识能力及契约精神。
上海高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认为,从微观层面来看,司法实践中金融消费者保护应当注重审查格式条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严格执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合理适用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由金融机构承担信息披露举证责任并对其维护交易安全设定较重的义务。
(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对高效化解纠纷意义重大,实践中,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专业调解机构的作用、监管机构和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已发挥重要作用。与会专家认为:第一,在金融企业内部建立投诉争议解决机制;第二,鼓励公益组织等民间团体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列;第三,扩大以仲裁为代表的公力救济纠纷处理机制。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投诉调查处副处长舒雄认为,可以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性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仲裁组织,形成一个“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的非诉解决机制。
(三)金融消费者教育
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也是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朱丹认为,在新金融背景下,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教育应当紧跟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由于公众的对新金融的风险认知能力尤为薄弱,需要各方参与机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公众新金融理念的培养,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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