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能体现员工努力的社会的文明程度的体现吗,是一种态度还是什么

《加班的定义》_优秀范文十篇
加班的定义
范文一:依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的连锁加盟的定义: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另外日本连锁加盟协会(JFA)对连锁加盟下的定义如下:连锁加盟是连锁总公司(Franchiser)与加盟店(Franchisee)之间的一种合同行为。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合同,将自己的店号、商标,以及其他足以象征营业的东西和经营的know-how授予对方 ,使其在同一企业形象下贩卖其商品。而加盟店在获得上述的权利之同时,相对的需付出一定的代价(金额)给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指导及援助下,经营事业的一种存续关系。 上述之定义,我们可以将连锁加盟制度 ,归纳成三点:(1)连锁加盟制度是存在于连锁加盟总公司(Franchiser)、加盟店(Franchisee)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是一种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经由双方协议而订立下的合同,即总公司事先将合同的内容拟妥、印妥,然后将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与众多的加盟希望者,请其同意后签订的一种合同。(2)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记载产品销售或从事经营有关的所有权利之交付,及与此相对的代价,付与之义务履行。(3)基于权利义务履行的合同签订双方,其基本的权利义务如下:A. 总公司允许加盟店使用其店号、商标等企业标识,同时提供经营及销售等有关的know-how,并加以指导。B. 加盟者为了经营其事业,而投入交付必要的相对资金,在总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下, 从事其事业的经营。 /question/.html 加盟店除了享有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外,还包括缴纳权利金、加盟金以外的义务,也就是遵循总公司种种管理规定的义务。比如不能陈列或出售竞争厂家的商品,加盟店不能有独立自主权。从某个角度看,加盟店主并不是真正的老板,他还要听命于总公司。 连锁经营的4个鲜明特征:1、经营理念的统一2、经营管理的统一3、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的统一4、商品和服务的统一 连锁经营的基本原则1、维护连锁企业的形象2、不断进行创新3、做好服务工作4、现金流是关键 连锁店的3s原则:专业(specialization),标准(standardization),简单(simplification)连锁企业管理体系:组织系统、运营系统、控制系统、支持系统 总部的功能:拓展店面、研发、行销、教育训练、指导、财务管理、情报搜集自有品牌的优势信誉优势、价格优势、特色优势、领先优势 连锁总部人员配置市场开发部(1~3人)经营部(3~6店/1名督导)企划部(2~3人)商品部(采购+助理,2人)行政部(主管、文秘、保安、法务、公关)人力资源部(主管+助理+培训师2~3名)财务部(主管兼会计、出纳、计算机信息系统人员2~3人,各门店出纳1人)
范文二: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加盟店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公司形象及产品形象的窗口,是信息传递与搜集整合中心,是顾客便利购物的场所,是公司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结合部,是进行市场辐射、规范市场运行的基地。[编辑]???? 负责本地域市场的拓展,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 负责本地域消费顾客的信息反馈; 负责本地域企业组织的文化宣传和产品宣传; 负责向企业组织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及企业组织所需的各种资料。[编辑]加盟店的管理?? 加盟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加盟店必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司形象、认真履行加盟店职责,严禁夸大公司优越性,严禁攻击、轻视其他公司及相关产品、品牌。加盟店必须尊重客户选择,不得强买强卖、随意降价抬价、不得夸大、失实宣传产品功效。? 加盟店所属区域接受市场管理人员和公司的管理。? 加盟店如违反公司规定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公司视情况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加盟店资格的处理。? 加盟店在业务操作中,各种销售报表填写必须规范、符合要求,如出现差错,一切责任由本店和市场管理人负责。[编辑] ?直营店和加盟店是目前当今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
直营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我们先看看矛盾是如何产生的:价格冲突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货品冲突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自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人为的矛盾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编辑]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也就是说,在一定方圆范围内,最好不要让直销店和加盟店同时出现。不同行业的店与店之间的合理销售半径是不一样的,必须参考当地地经济水平、主体消费人群、消费习惯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比如在一个城市的同一条主流商业街,如果你的产品市场容量很大,你希望开设两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这两家店都由公司来统一自营,或者都交给同一个加盟商来开设。如果已经存在小范围内自营店和加盟店并存的情况下,双方最好协商由其中一方退出。广东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在广州市场是这样操作的: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在东山区由公司直接开设自营店,而其它几个区则每个区设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离,以免相互争夺客流。严格进行价格规范前面说过,价格是最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因素。这需要企业有严格的价格保障体系,才能避免直营店与加盟店的直接价格冲突。自营店一定要对价格实行自律,同时公司也要对加盟店的价格实行控制,并严格防止变相降价的行为。双方可以约定最低零售销售价格(或折扣),谁也不得随意突破价格底线。
价格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价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对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以便对加盟店的价格进行约束和规范,对加盟商擅自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以使其能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从而维护品牌的整个价格体系不受冲击。某洗衣连锁店进入每个省会城市都会预先开设一家直营店,然后再进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几乎在每个省会城市都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并存。但它们各店的服务价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因为总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确约定了洗涤所有服装种类的最低价格,并对贵宾折扣卡的发放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且总部的人经常会以顾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加盟店,就会处以元的罚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开设了七八个加盟店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统一终端形象建设直营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竞争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统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为理念及自身实力等的原因,导致加盟店在形象上无法和公司自营店统一,装修档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营店。这就需要企业在挑选加盟商时候要慎重,而且在经营理念方面能经常给予引导,经常组织督导和培训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终端形象、服务的统一。保持促销活动的统一步调自营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销,往往很容易对另一方的销售构成冲击。比如在商场或自营店促销期间企业应该通知加盟店同步进行一些促销活动,或者视促销规模给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销补贴。自营店在操作特价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给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价商品等。而企业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销活动推出时候,应该报公司批准备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销活动。康师傅的业务人员分成两大块:直营业代和经销业代。分别负责直营卖场和经销商的管理。商超类卖场一般由直营业代负责,记得曾经在东莞家乐福做促销活动时候,一天就卖空了满满两个大货架的货,需要紧急配货,而广州的分公司又来不及调货过来。所以业代只好找东莞当地的经销商商量借货,经销商就很愿意配合,马上从仓库调了很多货物送到卖场。因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同期,已经给了经销商相应的补偿(公司自营店促销期间,经销商可以享受买十赠一的优惠),让他的利益并没有因公司促销而受到损害。科学地进行货品品类管理在货品品类、货品陈列方面,加盟店往往会处于劣势。因此,企业应针对加盟商制定比较合理的退换货政策,鼓励加盟店大胆增加货品种类和陈列数量,增强其竞争力。并能有效指导加盟店优化组合货品的结构,加快货品流通率。也有部分厂家采用加盟店和直营店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方法,这样则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销售冲突。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直营和加盟店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业这两种终端模式也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共存,企业如何加强管理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范文三:加法是怎样定义的?把两个数合并在一起,求一共是多少的运算方法,叫做加法.在加法中,相 加的两个数叫做加数,加得的结果,叫做和.例如:47+51=98,在这加法算式中, 47 与 51 是加数,98 是和.符号“+”叫做加号,读作“加” . 从理论上讲,加法还有以下两种定义法: 定义 1(序数理论)如果数 a 与数 b 都是自然数,在自然数列中的数 a 之后 再数出 b 个数来,恰好对应于自然数列中的数 c,那么,数 c 叫做 a 与 b 的和, 求两个数的和的运算叫做加法.记作:a+b=c,读作“a 加 b 等于 c” ,a 与 b 都 叫做加数,符号“+”叫做加号. 定义 2(基数理论)设 A、B 是两个不相交的有限集合,它们的基数分别是 a 和 b,如果集合 A 与 B 合并所得的并集是 C,那么并集 C 的基数 c 就叫做 a 与 b 的和,求两个数的和的运算叫做加法.记作:a+b=c 读作“a 加 b 等于 c” .a 与 b 都叫做加数,符号“+”叫做加号.
范文四:班组长的定义一、 班组长的定义1、定义班组长是指在生产现场,直接管辖20个左右的生产作业员工,并对其生产结果负责的人。管理控制的幅度,因公司及行业区别而有所不同,而其称呼也有所不同,有组长、班长、领班、拉长等称谓。班组长一般由车间主管任命或有群众推选经现场、车间主管批准产生。班组长的工作是将生产资源投入以生产出成品的管理,即对现场的作业人员、材料、设备、作业方法、生产环境等生产要素。直接指挥和监督,以达成企业的各项管理目标。(1) 班组长的使命班组长的使命是:为了达成公司或部门追求的目的,根据现有的条件,高效率地达成自己应承担的组织目标或者被分担的业务。(2) 班组长的任务*指挥工作。即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工作(产品几服务的提供)。*领导人员。提高部下及同事的能力,创造有工作意义的劳动环境。(1)(2)必须同时进行,连续不断的努力实现。(3)班组长应有的精神准备*具有发现问题的意识;*经常留意革新的挑战性;*具有不被既定观念约束的柔软性;*具有高度信息资讯的先见性;*根据三现主义(现场、现物、现实)解决问题;*具有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和被人信赖的人品。2、自我角色的认知(1)对企业来说班组长是基层的管理人员,直接管理作业人员,是Q(品质)、C(成本)、D(交期)指针达成的最直接的责任者。(3) 对主管人员来说班组长是主管人员命令、决定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同时对自己的某方面工作起着辅助和补充作用。并且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班组长既是管理精神传播的窗口,又是主管与作业人员沟通的桥梁。
范文五:班组长的定义 班组长是指在生产现场,直接管辖20个左右的生产线作业员工,并对其生产结果负责的人。管理控制的幅度,因公司及行业区别而有所不同,而其称呼也有所不同,有组长、班长、领班、拉长等称谓。班组长一般由车间主管任命或由群众推选经现场、车产主管批准产生。班组长的工作是将生产资源投入以生产出成品的管理,即对现场的作业人员、材料、设备、作业方法、生产环境等生产要素,直接指挥和监督,以达成企业的各项管理目标。(1) 班组长的使命班组长的使命是:为了达成所属集团(公司、部门等)追求的目的,根据现有的条件,高效率地达成自己应承担的组织的目标或者被分担的业务。(2) 班组长的任务? 指挥工作。即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工作(产品及服务的提供)。? 领导人员。提高部下及同事的能力,创造有工作意义的劳动环境。(1)(2)必须同时进行,连续不断地努力实现。(3) 班组长应有的精神准备? 具有发现问题的意识;? 经常留意革新的挑战性;? 具有不被既定观念约束的柔软性;? 基于高敏度的信息管理下的先见性;? 根据三现主义(现场、现物、现实)觖决问题;? 具有与其他人一起运营组织的影响力;? 具有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 一定的社会知识和被人信赖的人品。1. 2自我角色的认知(1) 对企业来说班组长是基层的管理员,直接管理作业人员,是Q(品质)、C(成本)、D(交货期)指标达成的最直接的责任者。(2) 对主管人员来说班组长是主管人员命令、决定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同时对自己的某方面工作起着辅助和补充作用。并且在对现场管理过程中,班组长既是管理精神传播的窗口,又是主管与作业人员沟通的桥梁。(3) 对作业员工来说班组长是直接的领导,并对其进行作业指导,评价其作业能力及作业成果。(4) 对班组长来说对班组长来说其他班组长是同事,是工作上的协作配合者,同时又在晋升方面形成竞争关系。班组长在企业、公司、员工、同事之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赋于其不同的价值:首先,班组长是企业价值和利润的创造者。这是最基本的一点,也最容易被忽略。很多班组长常常以为只要与上司搞好关系、与下属和平共处就可以了,这是很错误的。价值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处不在。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水兵,上司和下属会经常更换,但企业追求价值和利润的目标永远不会改变,有不少班组长在大的人事变更中往往被降职或解雇,这除了人际关系的原因外,与没有为企业创造较大的价值有很大关系。退一步来说,愿意为企业付出的人,即使在这个企业失去工作,也会有别的企业争着要,这个现实相信没有人会不知道。其次,班组长是中层管理人员的左右手。是“左右手”而非“左右脑”,表示工作的重点是具体实施,即以最好的方法贯彻上司的指示和命令。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是辅助上司工作,而非设计主导;? 协助上司开展工作,与上司形成配合和互补关系;? 指出上司不足时要注意方式;? 原则上只接受直接上司的工作指令,只向直接上司负责和报告工作。再次,班组长是作业人员的帮助者和支持者。经常有人认为班组长一旦晋升,就有了“权力”,就可以“管人”,所以对员工颐指气使,动辄呵斥处分,引起员工的不满和对抗。有这种“官”思想的人为数不少。班组长多数从优秀员工中提拔上来,所以原来的工友对这个转变一般有一个适应过程。如果对作业人员以帮助者及支持者的身份出现解决他们工作上的困难相信很快会获得员工的拥戴,以权相压只会适得其反。最后,班组长是同事之间的战友和兄弟。现代化生产最直接的特点是高度的协作分工,所以同事之间工作交流配合频繁。同事之间往往又是晋升的竞争者,上面的位置只有一个,你上去了,我就要接受做你的下属的现实。因为这个关系,所以面和心不合、互相拆台及互相攻击的事时发生。作为上司,晋升下属主要考虑是否更有利于工作。试想,对于两个工作都很出色的下属,一个工作上与别人合作融洽,人际关系、口碑都可圈可点;另一个不愿意协助同事完成工作,没有容人之腹,上司会考虑提拔谁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某个同事平时与他人不配合,处处刁难别人,他一旦成为上司,就会主所有人不服气,甚至消极抵抗,这种情形下,任你有通天的手腕能力,也很难开展工作。 1. 3对企业的正确认识一方面要按公司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另一方面要代表员工向上级反映大家的意见和要求,班组长在这里起的是一种桥梁的沟通作用。员工与自己朝夕相处,应该怎样体恤和激励,相信大家都有方法。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工班组长,很可能对企业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或者仅是一个名称或符号。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对企业,以下三点是要明白的最基本要求:(1) 企业不是顺风车把企业当成一辆顺风车,或者是一个跳板,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的管理者,是企业最为忌讳的。人才是企业的发展之本,只有把企业当成是自己施展抱负的舞台,才能让企业发展壮大。个人在整个过程中既得到了锻炼,又使自身的人力资源升值,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应在工作中倾注自己的全部热情,积极参与管理,与企业共同谋求发展。(2) 企业不是收容所企业任用一位员工,都希望他能给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这就是所谓的利益驱动。当员工不能为企业创造利润时,他就失去了利用价值,这是很残酷的现实。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企业不是收容所,努力工作才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企业真的像收容所,来者不拒,人人都有饭吃,皆大欢喜,那么我们反而要小心,怕它哪一天轰然倒下时砸着自己。(3) 企业不是福利院企业只有盈利才能生存发展,而成果和业绩是企业赢利的前提条件,所以企业往往以业绩的多少来客观衡量管理者工作的优劣。管理者要使自己的“价格”更可观,就首先要为企业创造更可观的“价值”,工作没有做好,或者还看不到成绩时,就想跟企业讨价还价的员工,只会自讨没趣。因为企业不是福利院,所以付出每一个铜板都要有充足的理由。
范文六:1、什么是加班,怎么认定加班?答: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从事工作。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时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当然也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 2、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自愿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答: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否则,实践中会被认定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而导致确认为加班并要支付加班费。 3、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答:休息日培训开会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且是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开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更好进行工作,而且培训开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因此,可以认定为加班。(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4、妇女节、青年节安排劳动者工作是加班吗?答:妇女节、青年节部分公民放假。《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5、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是加班吗?答:原劳动部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此可见,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6、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答: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把工作带回家的,不属于加班。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7、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能否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的方式抵做加班费。答:双休日一般为劳动者休息的时间,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劳动,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的,应为加班。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只是在休息和游玩的,则不算加班。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已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且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也不包含有加班费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做全部或一部分加班费。 8、出差路途中赶上双休日或节假日算加班吗?答:出差路途中也是为了将来的出差工作,故出差路途时间应为工作时间,出差路途中恰逢双休日、节假日的,应为加班。 9、外派人员双休日是加班吗?答:在加班上,外派人员跟本部人员是一样的,如果外派人员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的,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提供了劳动,那么就是加班。同时,外派人员在加班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外派当地的相关规定。 10、用人单位在休息日举办员工文体活动属于加班吗?答:用人单位在休息日举办员工文体活动一般会认定属于单位的福利,因参加文体活动不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劳动者也不是从事了劳动,因此,一般不认为是加班。但考虑到类似活动用人单位都会要求劳动者必须参加的,因此,实践中认定可能会有争议。为此,用人单位应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这类情况(在节假日和休息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以及在工作日下班后组织的娱乐活动)不属于加班,这样子,在认定上会偏向于用人单位。11、长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能离开所在城市,随时待命属于加班吗?答:有些用人单位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情况,要求劳动者“放假期间不能离开所在城市,随时待命”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待命”期间劳动者也可以在家休息,也可以就近游玩,有可能整个假期都没有被要求到单位上班,那么这种情况是不能视为加班的。只有当单位正式通知劳动者来单位上班,才能被认定加班。 12、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答:综合工时制,指用人单位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用人单位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工时制。由于综合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譬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499.9小时的部分,则应认定为加班。 13、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因此,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论在工作日还是休息日还是节假日,都不存在加班的问题。但是,深圳和上海两地均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的,应认定为加班,工作日和休息日则不存在加班的问题。另外,在北京,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办理审批手续,只要双方有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就可以。除此之外需要审批。其他地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不论什么情形都需要审批。 14、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班可以不发加班费吗?答:在北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而且,不需要劳动部门的审批就可以执行,此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存在加班的问题。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而是实施标准工时制度的,则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费。其他地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加班,要看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如果认定为加班的,则应该发放加班费。 15、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有无加班费?答:是否认定加班,跟保安和门卫等特殊岗位并不相关,只跟是否存在着加班的事实有关,如果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存在加班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另外,在法定节假日,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会继续在岗位上出勤,鉴于其出勤也是从事本职工作,此种情形应认定为加班而不能认定为值班。 1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答:《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另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是否安排补休,决定权在企业。优先安排补休,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充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因此,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关于调休的安排,不能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17、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答:《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当然,用人单位愿意安排补休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福利,但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18、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能否按违纪处理?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以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没有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或者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对此,用人单位不能按违纪处理。 19、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因故不能出勤,能否认定为旷工,不发全勤奖?答:因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须与劳动者协商,故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因故不能出勤的,不能认定为旷工,该发的全勤奖还要发放。 20、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员工同意单位安排加班,员工后来因故不能出勤,能否认定为旷工,能否处罚,能否不发全勤奖?答:旷工是无故不请假而擅自缺勤,员工违纪可以处罚,全勤奖是由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各个单位的规定或许大体相同,但一些细节可能不同。在劳动者同意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加班应该作为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处理,员工因故不来的,属于旷工,旷工单位有规章制度为违纪的,当然可以处罚。至于全勤奖,本例子就属于全勤奖中细节的规定了,因此要看各个单位是如何规定全勤奖的,符合单位发放全勤奖的条件的,比如达到法定出勤日算全勤,则应该发放全勤奖,如果不符合全勤奖的发放条件的,则可以不发放 21、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答: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加班费的计算是法定的(150%、200%、300%)。而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来确定。因为如果一般性的值班也按照加班工资进行给付,就会违背《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工资的性质,会造成不平等。因《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要以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为基数来计算加班工资,而每个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的不同是因为对应的本职岗位不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惯例上都未涉及到值班费,可以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支付。 22、值班是否需要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答:值班和加班都是占用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虽然目的不同,但出于保护劳动者休息权的角度出发,值班最好也要协商一致。如果不需要协商一致的话,单位安排的值班,员工就必须参加了,否则就可能违纪,因此,这样规定的宗旨是防止用人单位以值班的名义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
范文七: 加班管理规定(D版) 发布日期:日
实施日期: 日 1 目的加强对公司员工加班及加班费用的管理和有效监督,规范加班管理工作。2 适用范围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
3 职责3.1 加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请。 3.2 调度中心审核加班必要性。3.3 工会就加班事宜与行政方进行协商、审批。 3.4 管理部加班费的审核、发放。 4 引用文件4.1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 4.2 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5 规定5.1 严格控制加班。原则上员工加班以轮休、补休形式进行调整。 5.2 加班需按程序进行审批,不按程序审批的,公司不发放加班费。6 工作流程(见后页)6.1加班管理工作流程(一)、加班管理工作流程说明(一) 6.2加班管理工作流程(二)、加班管理工作流程说明(二)
7 记录7.1 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员工加班审批表 7.2 加班费发放名册8 修改记录页加班管理工作流程(一)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员工加班审批表. 加班管理工作流程说明(一)加班管理工作流程(二)此流程适用于公司部门申请加班管理。加班管理工作流程说明(二) 修改记录页
范文八: 1. 目
的 1加班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加班,经理级以上人员加班视作为应尽业务。 3. 原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提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3.2
员工加班应确因工作需要,并事先获其直属领导批准同意后,方为有效加班。3.3
加班时间应以小时为单位计,加班时间未超过1小时,将视为正常工作的延续不计加班。加班小时数≥1小时,但≤2小时的,以加班1小时计(以此类推计算)。3.4
公司对于员工产生的加班时数,原则上以日常调、补休方式并结合公司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3.5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产生的加班时数,依据调、补休的实施情况,也可采用发放加班费的方式。4
加班程序4.1凡需加班者,均需从人事行政部领用“加班申请单”并进行填报,按审批权限提交各相关主管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加班。4.2 员工在填写加班单时,应根据表中内容详细填写并说明事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应担负职责,确认其加班必要性并能严格控制加班时数。4.3 员工加班完毕,应于次日将有效审批的“加班申请单”送呈人事部留存。如未提交,在月末加班统计时,该加班日则不予核计。4.4人事部负责审核加班员工具体的加班时数,应于每月薪资造册前进行加班情况统计,并以此做为员工日常调、补休及发放加班费的依据。 5
加班费计算方法5.1日常工作日加班,为平常工资的1.5倍。 5.2 法定节假日加班,为平常工资的3倍。 6
加班时数调、补休方法6.1 公司原则上主张以“调、补休”代替加班费的方式,给予产生加班时数的员工。 6.2 凡需用加班时数予以“调、补休”的员工,应事先从人事行政部领用“补休申请单并进行填报,按审批权限提交直属部门经理及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方能调、补休。 6.3 任何形式产生的加班时数均以1:1进行调、补休,调、补休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6.4 以加班时数代替“调、补休”的审批权限。 27
如员工有特殊紧急情况,未能及时事先申请批准用加班时数用以调、补休的,可事先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但事后必须补充有关手续方为有效。 7.2
本管理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执行,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施行。 7.3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行政部。3
范文九:临时加班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明确加班补偿,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车间。三、原则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2、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加班命令。3、日常工作最多顺延 3小时/天。四、加班规定1、因生产任务紧,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必须按生产安排进行加班。2、每周加班天数不得低于5天。3、车间生产尽量控制请假,没有充分的理由不得请假。4、日常加班时间至17:30开始,晚于17:30按迟到处理。5、自4月1日起没按公司要求进行加班扣300元满勤奖。6、在规定加班的时间内每少一天扣工资5元。7、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8、无正当理由不加班者扣300元满勤奖。五、附则1、本规定为临时规定,废止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2、本规定至公布之日起执行。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
范文十:加班费的规定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 150%,双休日是 200%,国定假日是 300%。 带薪年年休假加班是 300%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 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 工资。国庆总共休息 7 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 10 月 1 日、2 日、3 日是国定假日,其余 4 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 1~3 日的加班是国 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 300%计算),其它 4 天,是双休日加班, 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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