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期间用已有的共同房产做贷款后房屋要转入一个人名下有两笔房贷 那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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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两人结婚时共同贷款买的房子还没有还清贷款,房子给一个人了这种情况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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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区域:
还未还清贷款的住房更名需先经贷款银行同意,在提交了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更名,双方当事人须共同申请,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婚姻登记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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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处理贷款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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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仍可一起供房 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近日,一则盘点“银行奇葩房贷政策”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一家银行声称,夫妻离婚后仍可一起供房。当房贷遭遇离婚房产分割,很多人不禁要问,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如何分割呢?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的石锦双律师就“离婚房产分割”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分析、探讨。
共43429次浏览,5个评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薛加兴。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的石锦双律师,石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大家好,我是专职做房屋买卖、房产确权、离婚财产分割、遗嘱继承等法律业务的房产律师,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问题。
如今,买房置业已成为老百姓生活的重中之重,很多夫妻更是把房产作为结婚的条件。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却翻脸不认人,为了房产撕破脸的大有人在。而如果房产是贷款买的,纠纷就更难解决。那么,一般情况下,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经确定属于个人财产范围的房屋在离婚时仍然归个人,属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照顾女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具体到分割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才会诉至法院解决。
通过石律师的讲解,我们了解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就所购房屋进行协议分割。那么,当事人应当如何签订分割协议呢,在签订分割协议时如何更好地为自己争取权益呢?
双方签订房屋的分割协议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不破坏房屋原有价值的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为原则。既然是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的分割问题,还是凭心而论、各自做出让步,求同存异、少为细枝末节的事争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还是感情因素会起大部分作用。
实际上,生活中无法协议分割房产的占大多数。这时,就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而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此,我们选取了一些常见的情形,请石律师分析一下。现在来看第一种情形: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生活中,出于人们对房屋的重视,一般结婚前都会准备好房子,有的甚至把有房、有车等作为结婚的条件。结婚前一方已出资购房的情形很多见。那么,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  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访谈时间:
嘉宾简介:
石锦双律师,大学本科毕业,并拥有双学历,199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执业于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
  
  石锦双律师担任过多个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办理企业劳动、合同、侵权、知识产权领域的仲裁诉讼案件,曾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为企业应对劳动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经济补偿金,试用期,竞业禁止,工伤,非全日制用工等问题提供有效的策略,规范企业管理,重建规章制度,使企业合理运用法律法规规避多种用工风险。
  
  石锦双律师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对客户公司关注的人力资源相关HR日常咨询、HR劳动合同、HR用工流程、HR风险预防、HR竞业禁止、HR保密措施、HR管理制度、HR员工手册、HR法务培训、HR劳动争议、HR知识产权、HR职务犯罪预防等事项提供专业的服务。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能为客户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石锦双律师从业多样,知识面宽广,社会阅历丰富,代理案件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沉稳、慎密又不失灵活,是当事人纠纷案件中强有力的帮手、生活中可以信赖的朋友。执业以来代理案件多样,高比例的成功率来源于办事认真、负责任的态度,真心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相信证据,注重维护律师的口碑和当事人的长久利益,成功代理案件千余起,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石锦双律师还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房屋买卖、物业管理、与公司经营紧密相关的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行政法规,及遗嘱继承、婚姻家庭、强制拆迁、民事损害赔偿等。执业中更多的涉猎知识产权、工程承包、经济合同、刑事辩护、与公司经营紧密相关的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行政法规等领域。
  
  石锦双律师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在石律师的法律服务中,当事人没有陷入诉累,个人事业、企业规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年发展状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石锦双律师始终把委托企业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以委托人满意作为最高服为宗旨,把握全局为委托人提供高效服务,并及时跟踪反馈工作情况,让委托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程。至真至诚,全身心投入,始终为委托人着想,是烙印于石锦双律师心中终生不变的执业追求。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手机号码:免费电话咨询电子邮箱:
主持人简介:
法律名人谈--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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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按揭买房 一方有信用污点,会影响吗?
我想按揭买一套房,可是我以前有两三次信用卡逾期,但是都只有几百到一千多,好象没有超过3个月。(哎!那时不知道后果呀)现在听置业顾问说可能要影响按揭,至少要影响利息的折扣。不能拿7折,甚至8.5折都不能。我哭呀,定金都交了两万,不能退的呀。各位大哥,大姐,高手们。现在怎么办呢?我想用我老婆的名义向银行按揭,(她没有信用污点&)会有影响吗?但是银行是审查夫妻双方的信用度呀,我的信用污点会影响到她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关知识&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相关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其实这些都跟我们有着切身利益关系,所以尤其是打算买房结婚的小两口更要注意了。&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其他回答(共2条)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注意事项:&一、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会产生纠纷。&二、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亲友打个借条,以免不能结婚分手时反目成仇。&三、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稳定时不要充昏头脑,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无法预料,万一最后婚没结成怎么办?所以,在爱的承诺前加上一份法律保护会更加牢固。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四、贷款买房后还贷月供务最好签协议&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有不良记录(如刷爆信用卡,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五、对于婚前买房后决定转让的情况,如果经过以上途径,那么要求双方同意才可以依法处分。
交易流程热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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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要看谁是主借款人谁是共有人,这个需要去查询到的
这个是可以的
不可以改成一个人的,两夫妻共同财产
是要还完款来的!
不可以除非你提前把贷款还清否则无法办成一个人的房产证因为您妻子是共同还款人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房产所属人无法变更
可以啊身份证户口本啊
你可以找附近地产公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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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的个人住房业务实际操作中,以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房产抵押的情况很有普遍性。但当贷款还不上时,借款人有时会以当初贷款材料所填“未婚”有误,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为由,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对于借款人声明是未婚且银行不知其为已婚的情况,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确认抵押合同的效力,维护善意第三人---银行的合法权益。北京瑞聚成投资担保简要分析如下:
   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共同共有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1款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可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七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可以看出,结婚登记时只要申请人出具本人无配偶的签字证明,不再要求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可见,婚姻登记部门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声明,那么同样可以认为,抵押人自己出具的个人婚姻状况证明银行也有理由采信,该证明是否真实,不应该影响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出于对该证明的信任而作出的判断,不应该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除非银行有明知其婚姻状况证明假造的情况。 
二、银行在实践操作中应注意做好相关操作  
按照以上分析,对于借款人声明是未婚且银行不知其为已婚的情况,银行应能够善意取得抵押权。同时,对于借款人声明为已婚的,银行在实践操作中应注意做好:银行应要求其配偶作为共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对于《抵押合同》已经生效的,应要求补充其配偶面签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并最好进行公证以保证其效力。同时,银行应注意做好房屋价值评估、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工作,取得房屋他项权证。
三、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相关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非所有权人擅自处分所占有的财产,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依法定手续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第三人不负返还义务,由擅自处分财产的人对所有权人予以赔偿。”可见,为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我国法律明确维护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权。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的权利。“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见,只要银行在取得抵押权时是善意的,并进行了规范的价格评估,进行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应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现实生活中,买房作为家庭的一件大事,尤其是买房时,需要长期按月还贷,对家庭收支影响较大,应该是夫妻共同商议的结果,银行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四、银行对借款人婚姻状况的认定,可依赖借款人自己的签字证明  我国 日 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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