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业务员提成给你用车带房子带他们担保公司业务员提成拿提成1百万这是不是于诈骗。

强化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风险防控_网易财经
强化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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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信用担保业迅猛发展,既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又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和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有效提升了信贷资产的安全性。但也要看到,担保贷款并非零风险,在实践中,由于担保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本金、缺乏反担保等诸多问题,极易将担保风险转嫁商业银行,加之银行主观上盲目信赖担保的保障作用,疏于管理,致使担保贷款潜藏较大风险隐患,贷款损失时有发生。这一问题应引起重视。
  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风险成因
  (一)担保公司视角
  1.担保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实收资本不实。实收资本是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最根本的物质基础。目前一些担保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没有足额到位,关联企业大量占用担保公司资金,甚至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现象。同时在出资方式上,存在货币出资占比不高或出资物变现能力较差甚至难以变现的问题,对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部分担保公司经营范围广、主业不突出,影响了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一些担保公司为追逐利润,未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业,而是把主要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搞典当行和长期股权投资,甚至直接发放“高利贷”,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降低了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
  3.部分担保公司未提取或未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缺乏必要的风险准备。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应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但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担保公司没有严格遵循上述规定,未提取或未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一旦出现担保赔付,由于其资金来源不足,难以履行其担保责任。
  另外,一些担保公司对部分大客户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过大,远远突破了法定的正常比例,形成贷款担保的集中度风险,同时还存在担保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的现象。
  (二)商业银行视角
  1.银行对担保公司代偿“兜底”存在严重依赖心理,从而放松信贷管理。部分银行片面认为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的第二还款来源,即使企业无法清偿贷款,也有担保公司对风险损失兜底,从而放松了对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
  2.对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缺乏整体把握。担保公司的业务协作银行往往不止一家,有的甚至还跨区域在异地与多家银行开展担保合作。由于银行间的竞争与信息封锁,各银行对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缺乏整体把握,对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难以准确判断,也未根据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变化对担保能力进行充分评估,适时调整担保放大倍数。
  3.对担保公司担保限额的计算方法不合理。现阶段,商业银行一般根据担保公司实收资本乘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担保放大倍数来计算担保公司的担保限额。这种方法存在较大弊端:一是在担保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的情况下,担保公司财务报告反映的实收资本和净资产不实,不能作为计算担保能力的基数,应进行调整;二是对不同资信等级的担保公司采用同一担保放大倍数,有可能夸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
  强化担保贷款风险防控的思路与措施
  (一)充分认识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审慎选择合作机构
  对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各银行要有充分的认识和估计。在选择合作的机构时,商业银行应当从担保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信用等级、经营业绩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审查,严把合作机构准入关。通过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可以从源头上将缺乏资金实力、专业人才和管理混乱的担保公司予以排除。
  (二)多渠道收集担保公司的相关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
  由于一家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往往涉及多家银行以及一家银行的多家分支机构,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统一的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业务管理体系,责成具体部门,及时收集处理并在内部发布相关担保公司信息。
  (三)密切关注担保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商业银行应当密切关注担保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及时识别担保公司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抽逃资本金的行为,避免担保公司与关联企业相互串通、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根据各担保公司实际情况科学核定担保限额
  银行在分析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时,应关注担保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果担保公司的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都很差,应调减其担保限额。
  (五)严格规范保证金账户管理
  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保证金必须实行专项存储、专户管理,账户性质一定要注明“保证金专户”,并且在开立这种账户所依据的协议中,一定要具体明确账户的资金支付条件、金额和保证期限等。
  (六)加强与担保公司的信息交流与工作协调
  一是与担保公司定期沟通,交流贷后监管信息,协商风险防范措施,共同做好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加强对担保公司的风险监测。三是业务经营中获知影响担保公司信誉状况或代偿能力信息,应及时通报,并对担保公司的重大风险予以风险提示。四是引导和督促担保公司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担保公司财务办法编制财务报表,并提足各项准备金,确保其贷款风险补偿能力。
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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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以下是本人购买二手房被诈骗的一些流水纪实:  14年1月份在中介公司跟房东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资金不足,中介方答应在3月份跟某国有银行帮我申请二手房贷款,签合同当天付给了房东3万元诚意订金,其后就等待中介二手房贷款信息。  14年的3月17日,接到中介公司电话让本人去银行办理手续,意思委托了担保公司担保让银行尽快放款,本人就去了银行,到银行之后话没多说,由银行的个贷经理指引签订了受托支付,二手房贷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注意:本人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均为空白。而且当时多次询问资金放到哪个账户,个贷经理信誓旦旦的说资金绝对安全,会放到资金监管账户,必须借款人跟房东都到场才能动用资金。所以当时就没有多疑,均签字划了手印就回去等消息了。  14年5月初,接到中介公司电话通知我去过户,由于当时几天都在广州出差,就跟中介约了时间往后推移一周,正好业主本人在美国,房子买卖的事情都是由其父亲在张罗,再约定的下周时间业主也回不回来,因为必须房东本人到场签字。所以此事就一直拖到了8月份,期间从放款到8月份没有接到任何银行人员的电话,只是6月初接到了银行的扣款短信提醒,本人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就每个月往当时在银行办理的卡内存足资金待扣,直到8月份约定房东9月中旬回来过户,待9月中旬给了房东首付款之后去二手房交易中心过户的时候才发现压根没有钱在资金监管账户一事,此时,中介的员工才说明此款放在担保公司账户上,需要到担保公司去领取。就这么又折腾到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就一个处理售后的小妹,当时也还没有引起警觉,就询问其领取款项流程,并填写了一个贷款申请提款书,小妹答应给老板看完签字就可以领取资金,让我们回去等两日。结果这事就这里耗起了,先是说由他公司一高层领导签字,这个领导今天这个事没在本地,明天那个事没在本地,迟迟拖延了一个月时间才将字签好同意放款,欣喜的我又跑他们公司去听说领导同意放宽了可以拿钱了,结果又说老总要核实此事情又让我回去等,期间拿了老板电话,给他打电话从来不接,发短信偶尔回一下,也是敷衍的样子找各种理由。由于本人这段时间又新开了一家公司,平时比较忙,因为计划是10月份过户装修,所以就一直半催半就的等答复,此时房东坐不住了,因为房东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急需要这套房子的拿过去周转,所以中间就多次发短信给担保公司老总要他一定尽快打款,但是均没有回复,这时自己也急了。因为担保公司目前的情况就是空壳一个,名存实亡,我就找了派出所一朋友查了这老板的身份证,结果发现这家伙在衡阳诈骗了800万,3月份被人立案,6月初就已经被衡阳警方给通缉了。听到这消息这一下我变成热锅上的蚂蚁,去找了银行银行没有给予任何指导性的建议,也没有叫我报警,只说协助我去追索这个资金。  接着下面写,一片流水账,大家见谅。
楼主发言:4次 发图:0张 | 更多
  快报警把  
  准备周一去经侦大队立案,还没写完
  节哀顺变
  那么容易上当啊  
  签的空白合同,担保公司其实是银行入围的,现在银行也找不到担保公司的人了,就要求跟我终止这比贷款要我偿还这比贷款,因为房子没过户没进抵押。  
  唉,这个钱估计打水漂了。  根源是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银行也应该有责任。  建议楼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然后报案。
  @恭喜你发财了
10:54:16.0  唉,这个钱估计打水漂了。   根源是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银行也应该有责任。   建议楼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然后报案。  —————————————  银行确实存在违规,没有监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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