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国际收支总差额差额与财政赤字一样吗

财政部详解财政赤字:不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简单相减_凤凰资讯
财政部详解财政赤字:不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简单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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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财政赤字不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简单相减得出的结果。还要考虑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动用结转结余资金等因素。这些资金实际来源于以前年度财政收入,不能再重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原标题:财政部详解财政赤字:不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简单相减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 针对媒体报道2016年度全国财政赤字比全国人大通过的财政赤字目标2.18万亿元多6489亿元,财政部今日做出回应。1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我国财政收支状况,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87841亿元。这使得2016年度出现了28289亿元的差额。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财政赤字不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简单相减得出的结果。还要考虑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动用结转结余资金等因素。这些资金实际来源于以前年度财政收入,不能再重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据介绍,目前我国财政赤字的计算公式为:财政赤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动用结转结余资金)-(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的资金)。上述负责人以2015年举例称,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878亿元。如果简单将两者相减,差额为23609亿元,比全国人大批准的财政赤字目标16200亿元多7409亿元。按照公式计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亿元、动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7236亿元,收入总量为16050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7亿元,支出总量为17670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全国财政赤字16200亿元。同样道理,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41亿元,差额28289亿元,比全国人大批准的财政赤字目标21800亿元多6489亿元,即为当年全国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以及动用的结转结余资金,主要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加大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力度的结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财政收支详细数据还在进一步汇总审核,将按程序报全国人大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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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阐扬“全面小康”的伦理学意蕴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樊和平
作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标识性概念,“全面小康”不仅得到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动员力,而且在国际学术界、舆论场也产生了积极影响。这不仅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的国家战略,而且因为它深深植根于中华伦理文化,彰显了中华伦理文化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充分发掘和阐扬“全面小康”的伦理学意蕴,不但有利于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有利于建构与时俱进的中华伦理文化。
“小康”作为中国话语,从一开始就不只是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概念,而是同时具有文明形态与文明发展阶段意义的理念。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中国传统“小康”理念的魅力在“康”,而其局限性是“小”。“全面小康”吸收了传统“小康”理念的合理内涵,又结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克服了其局限性。
“小康”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后来被孔子描述为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礼义以为纪……是谓小康。”在孔子看来,“大同”与“小康”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倡导“天下为公”,而后者则表现为“天下为家”。“大同”因何而“大”?因“天下为公”而“大”。“小康”因何而“小”?因“天下为家”而“小”;“小康”因何而“康”?因“礼义以为纪”即确立伦理道德规范而“康”。在中国话语中,“康”既是指身体上无病,又是指生活上无忧,所谓“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因此,“小康”既是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又是通向更高文明形态的道路。从“天下为家”的“小康”出发,可以渐次通向“天下为公”的“大同”之境。可见,全面把握传统“小康”概念,需要抓住三个关键词:一是“家”。家是“小康”的社会基础和逻辑起点;小康社会因“天下为家”及“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而显其文化境界之“小”。二是“康”。小康社会秉持“礼义以为纪”,因确立伦理道德规范而实现“康”。三是“大同”。小康社会以“小家”为发展动力,又以“礼义”而超越其“小”、实现其“康”,是由“家”之“小”通往“天下”之“大同”的康庄大道。
作为现代话语的“小康”与作为传统话语的“小康”具有一脉相承的延续性。虽然在现代语境中,“小康”不以所谓“天下为家”为标志,但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改革开放到当下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家”确实是当代中国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充分释放以“家”为单位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现代语境中的“小康”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提出的发展目标,在所有制基础和价值取向上都凸显了一个“公”字,这与传统语境中的“小康”将通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具有相通性。然而需要明确,在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语境中,与“小康”对应的概念是“现代化”。“现代化”是“小康”的前景,当代中国发展的目标是由“小康”走向“现代化”。正是在现代化的语境中,现代的“小康”概念超越了传统的“小康”概念。进一步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小康”,其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其终极目标是共产主义,这与封建制度和小农经济时代的传统“小康”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小康”概念的升级版,“全面小康”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度建构、文明形态等诸多层面对传统“小康”概念进行了科学扬弃。
建设产业保护区要做好“三旧”改造
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林江
今年年初,顺德提出建设产业发展保护区,保障顺德区工业用地和新产业用地的总体规模,希望以此破解“产业空心化”瓶颈,扶持生产力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出台这样的政策有一定的道理,虽然说国家对土地使用用途有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未能尽如人意。顺德建设产业保护区,能为确保土地使用用途多加一层保障,确保其不被随意变更使用。
最近笔者留意到顺德正规划建设一批主题产业园区,提出对于上下游发展非常迫切的企业可以优先在产业发展保护区发展,同时还将对村级工业园区进行改造提升,之后再根据区政府主导发展的产业主题来重新招商。
虽然笔者认为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于产业园区主题的划定,市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要在这里发展这一主题产业?政府确定主题的依据是什么?园区发展这一产业的条件是什么?是否经过详细周密的专家论证?是否有邀请权威机构进行行业调查?主题产业园是否能产生规模效应?……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给产业园区的企业一一解答。
当然,对产业园区进行主题设定,有合理的产业规划,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重复投入和无序发展,还能产生更好的规模效应,加速当地经济发展。比如说,a产业园区是制造业工厂,不远处的b产业园区则是物流和信息类企业,彼此相互促进。
在笔者看来,一个优秀的产业规划首先应该精心做好土地规划,在国家允许的情况下,对土地进行整合利用。由于工厂区对交通通达度的要求较高,因此在做土地规划的同时还要考虑交通规划问题。另外,在产业区周围一定范围内是否有需要保护的田野、森林、野生物种等,如果有,这个片区就不适合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落户。
其次,要做好产业规划。顺德以家电、家具、陶瓷等制造业闻名,在新时代进行产业规划还要考虑新兴产业进驻等因素,比如说,这个产业跟顺德是什么关系,现在发展到哪个阶段,这个地方是否能承载这个产业,前后产业园区之间能否互相配套等,此外还要进行融资规划,考虑钱和劳动力的来源。
最后要做好生活配套规划。工业园区里不能只有工厂,必须的住宿配套、商业等都需要配齐,这样才能吸引劳动力进驻,这是要花大功夫来做的。
事实上,笔者认为要真正建设好产业保护区,继续做好“三旧”改造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在顺德的249个村级工业园中,低矮破旧的旧厂房星罗棋布,实现村级工业园的整治提升离不开旧厂房的涅槃重生。据笔者了解,美的全球创新中心也是一个旧厂房的改造项目,这些项目通过拆除重建,或者将原建筑改造再利用,进而由低生产效益或无生产效益的旧厂房变身为前景无限的创新研发中心或高效能现代化工业区。
不过在改造的过程中,政府还是需要征询民意,重视民意。因为“三旧”改造牵涉众多人的利益,如果做得不好,很可能引起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政府在推动“三旧”改造时,要以理服人,为当地社区、村民制定详细的发展计划,让他们看到改造后将取得的成果。
此外,顺德还要处理好区、镇、村三级的关系,新形势下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更大了,每个村镇、社区的特点和发展模式都不一样,在改造过程中,要因地而异,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让三方实现可持续发展。
东莞跟佛山的发展模式非常相似,多年前,东莞就开始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规划。规划特意强调了要处理好产业布局的跨区域性与镇街行政分割的矛盾,建立完善区域沟通机制和区域合作机制。笔者认为,只有像这样将已有的资源整合起来发展,协同作战,才能把产业做大做强。
值得注意的是,振兴实业,顺德还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目前,东莞松山湖有华为,广州增城有富士康等大项目,而顺德乃至佛山多年来已无大项目落地,这一方面说明土地资源紧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顺德要改变现有的发展模式,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
去年年底,顺德在北部片区启动广州大学城卫星城建设,推动广州大学城及周边高校人才、教育、科研、医疗等资源优势与北部片区产业、政策、区域融合,这是顺德深度对接广州资源的重要体现。
另外,顺德容桂靠近中山,随着深中通道的开通,接驳深圳创新资源、资本力量将变得近在咫尺。同时顺德还毗邻香港这个世界金融中心,对接金融平台也是重要方向。从这些角度来看,顺德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如果能左右逢源,一定可以有新作为。
民法总则彰显鲜明时代特色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 王利明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称“民法总则”),这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法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完善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保障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总则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回应当代中国的现实需要,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本土性。民法总则立足于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民法总则是对我国民事立法、司法经验总结、提炼的结果,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一方面,民法总则许多制度和规则都是为了解决我国的具体问题而设计的,这就使得其具有大量的中国元素。例如,民法总则开宗明义地宣告,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立法目的,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理念,有助于实现民法的基本功能和目的;在“自然人”一章,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降到8周岁;关于法人的分类,民法总则没有采纳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分类方法,而是总结我国既有的立法经验,采用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方法,同时,专设“特别法人”一节,对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作出规定,这显然也是我国既有法制经验的体现。另一方面,民法总则反映了我国改革的需要。民法总则确认了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规定了多种类型的社会组织,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民法总则第113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也适应了我国当前改革中强化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民法总则确定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体制,形成了国家和社会的良性互动,这也有利于强化社会自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时代性。民法总则彰显了时代精神,21世纪是走向权利的世纪,是弘扬人格尊严和价值的世纪,所以21世纪时代精神应该是对人的尊严自由的保护。人文关怀侧重于保障个人享受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从而实现对个人的全面保护,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民法本质上是人法,民法的终极价值是对人的关爱,最高目标是服务于人的尊严和人的发展。在我国,在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温饱解决之后,对于人的尊严保护应当提到一个更高的位置,我们的民法同样也应当给人的尊严、自由的保障提到更高的位置。从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来看,其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规则设计也都是以人为中心而展开的。例如,宣示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规定了成年监护制度以有效应对老龄社会的现实需要等,都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民法总则广泛确认了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益,规定了胎儿利益保护规则、民事行为能力制度、老年监护制度、英烈人格利益保护等,实现对人“从摇篮到坟墓”各个阶段的保护,每个人都将在民法慈母般爱抚的眼光下走完自己的人生旅程。
民法总则也彰显了时代特色,体现了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回应了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例如,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总则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维护了个人的人格尊严,并将有力遏制各种“人肉搜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账户、贩卖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等现象。再如,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了绿色原则,要求从事民事活动要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这一规定回应了现代社会突出的环境问题,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是我国民法总则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新的理念,也符合我国社会的五大发展理念。
逻辑性。民法典就是民法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形成的体系,必须实现内在价值体系的一致性和外在规则、制度体系的一致性。民法总则的逻辑性主要体现如下:一方面,民法总则通过规定民法共通性规则的方式,有利于消除各个民事单行立法之间的冲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而物权法并没有将其确认为基本原则,这就导致各个民事立法所认可的内在价值和原则并不具有一致性。民法总则确立了普遍适用于各个民事法律制度和规则的基本原则,消除了各个法律相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这就使民事立法体系更加和谐一致。另一方面,从体系上看,民法总则也是富有逻辑的、完整的体系。从民法总则的内容来看,其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等规则组成的逻辑体系。民法总则的逻辑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表现较为明显,《民法通则》虽然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但合同法颁行后,对《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进行了大量修改,这就导致了合同法与《民法通则》的许多规则发生冲突和矛盾,而民法总则就是在系统总结《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消除了二者之间的冲突,进行了系统重构。从意思表示到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中又区分双方、单方法律行为,共同行为,决议行为等,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和逻辑性。
基础性。由于民法总则是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确立的规则,是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象的部分,所以它可以普遍适用于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律,一方面,民法总则第11条规定:“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明确确立了普通法与特别法的适用关系,表明了民法总则是基础性的法律,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另一方面,民法总则为民法典分则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民法是权利法,民法典的体系构建应当以民事权利为中心展开。我国民法总则也是以民事权利为“中心轴”而展开的。在总则中有关自然人、法人等的规定,是对权利主体的规定;有关民事权利一章的规定,就是对民事权利的类型、客体、权利行使方式的规定;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规定,是对民事权利行使的具体规则的规定;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是对因侵害民事权利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对民事权利行使期限的限制。民法总则就民事权利主体、客体、法律行为及民事责任等一般规则作出规定,而分则体系也将以人格权、物权、合同债权、亲属权、继承权等权利,以及侵害民事权利的侵权责任为主线而展开。从这一意义上说,民法总则不仅奠定了民法典分则制度设计的基本格局,而且也为整个民事立法的发展确定了制度基础。还应当看到,民法总则统辖了各个单行的民商事法律,民法总则的颁行有效协调了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民商合一体例并不追求法典意义上的合一,其核心在于强调以民法总则统一适用于所有民商事关系,统辖商事特别法。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各组成部分及对商法规范的高度抽象,诸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等,均应无一例外地适用于商事活动。民法总则与各个商事法律构成了有机的整体,二者之间是普通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出现商事纠纷后,首先应当适用商事特别法,如果无法适用商事特别法,则可以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则。
开放性。民法总则的开放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渊源的开放性。民法总则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习惯是人们长期形成的惯行,同时,人们对其也已经有了法的确信,所以,可以纳入到整体的法秩序之中。当然,这里所适用的作为民法渊源的习惯,应当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否则,就会导致整体法秩序内部的不一致。民法总则第10条规定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形下可以适用习惯,这就保持了民法对社会生活调整的开放性,同时,使民法可以从符合善良风俗的习惯中汲取营养,完善民法规则,也有助于民众将民法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保护权益范围的开放性。权利是类型化了的利益,在权利之外,还有大量的利益,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民法总则在划定所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范围时使用了“权益”这一开放式的表述,表明民法总则不仅保护权利,而且还保护利益,这就为将来对新型民事权益的保护预留了空间,保持了民法总则规则的开放性。
民法典分则也应当在民法总则的指导下,立足我国国情,解决我国的现实问题,充分彰显时代特色。民法总则的制定使我们坚信,我们有条件、有能力制定一部立足中国实际的、展现时代特色的、科学的、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的民法典。
坚决打赢劣Ⅴ类水剿灭战
浙江省委党校省情研究中心 执笔人:陈晓熊、王勇
当前,全省上下已全面打响劣Ⅴ类水剿灭战,力争到今年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经过努力,虽然目前地表水省控断面劣Ⅴ类比例降至了2.7%,但是全省范围内特别是大量的小微水体消劣任务依然任重道远,而且剩下的许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在这场没有退路、志在必胜的劣Ⅴ类水剿灭战中,我们既要有铁的意志和决心,更要灵活用好各种战术战法,依靠智慧和毅力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
加猛火力打好“窒息战”
打赢劣Ⅴ类水剿灭战,是大会战,更是大决战,必须追求完胜效果。要集中兵力、加大火力,形成大兵压境、雷霆万钧之势,形成全面突击、速战速决的态势,形成重拳出击、令敌窒息的效果。
出重兵、用猛火。把打赢污水剿灭战作为今年治水的头等大事,集中全省各方面力量,形成千军万马抓治水之势。省直机关千名抽调干部要下沉到治水最前线,市县机关基层干部要全部集结聚焦剿灭污水主战场。尤其是重点水系重点河段务必做到重兵压上,调动各方面资源,用好精兵强将,集中力量全力剿除。
抢时间、抢进度。兵贵神速,战机稍纵即逝。全速进军的治水战场上,对基础较好的地方要进一步拉高标杆、快马加鞭、抢跑在前,率先治出靓丽样本,任务较重的区域也要“笨鸟先飞”、奋勇争先,不能拖后腿。所有项目都要倒排时间,务必早部署、早落实、早见成效。
施强压、严要求。要针对劣Ⅴ类水剿灭战,全面运用经济、政策、法纪、行政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形成高压态势。要实施劣Ⅴ类水剿灭战专项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失职的要严格问责,形成考核、奖惩倒逼机制。特别是今年村级换届工作中,对治水不力或出现严重失职的党员干部要一票否决、不予重用,形成治水工作鲜明导向。
精准擒王打好“斩首战”
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防污治污既要从源头抓起,挖根断源、釜底抽薪,同时也要抓住关键,扼其要领打“斩首战”。从这些年实践实战情况看,各类河道断面不消劣,剿灭劣Ⅴ类水体便无从谈起。因此,要以“千军万马先取敌帅首级”的气魄气势,死盯断面,重拳出击,直取要害。关键要抓住三个重头:
牢牢扼住断面消劣这一头。现在全省水环境质量已经明显改善向好,省控断面Ⅲ类水以上已达77.4%,劣Ⅴ类水质断面由2014年的25个减少到现在的6个。在去年我省水质断面消劣战大获全胜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抓住重点,特别是要瞄准消劣任务较重的上塘河、温瑞塘河、金清河等重点水系,精准分析影响消劣的各种因素,综合运用各种治水方式,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战、销号报结,确保彻底完成劣Ⅴ类水断面消劣任务。对断面消劣,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全方位全过程严防死守,做到枯水期丰水期一把尺子量到底,上下游互相监督互相钳制,防止关键之处被放水、掉链子。
继续抓好源头治理这一头。要深入推进酸洗、砂洗、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产品等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快刀斩乱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转”,真正用治水倒逼转型升级。
抓住打击偷排乱排这一头。要坚持“治乱用重典”,用最严格的环保制度来严格执法、严格检查、严格问责。尤其是对各类污染主体,特别是其负责人,要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打好攻心战,形成震慑力,让污染企业“闻风丧胆”,不敢轻举妄动。
步步为营打好“攻坚战”
劣Ⅴ类水剿灭战无疑是一场攻坚战,须以扎实的战地工事步步为营、打牢基础,切实防止“欲速则不达”,这里面根本之举就是要抓好工程建设。要以攻营拔寨的决心,全力以赴打好工程建设攻坚战。
集中力量狠抓截污纳管工程。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城镇污水厂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并稳定达标排放。
科学精准抓好河道清淤工程。要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大力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实现生态清淤、淤泥脱水、垃圾分离、余水循环处理的一体化、流程化,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着力消除水体污染的病灶。
扎实有效抓好面源治理工程。大力实施工业转型,深化“腾笼换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积极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工程建设,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全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立体进攻打好“合成战”
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思维、从全局整体的高度,系统科学地谋划好劣Ⅴ类水剿灭战问题。
系统推进水系建设生态化。要从水的来龙去脉和综合利用出发,从源头保护、中水回用、生态补水等各方面开展综合性治理,坚决摒弃单纯“就治河而治水”的片面思维和短期行为,特别是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科学谋划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深化“五水共治”,避免河道治理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局面。
系统推进河道治理长效化。要按照“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打好“护、治、引、补”合围战,推进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着力改善污染水体的净化能力恢复。特别是要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
系统推进环境提升一体化。要按照以“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理念,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科学引配水,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努力建设“水上新浙江”。
乘胜追击打好“追寇战”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意味着大江湖泊和涓涓溪流都要提升水质,不留任何影响水环境的“浊水”如“流寇”般肆虐。因此,必须以“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气势,全面开展治污“追寇”大会战。关键是要在掌握信息、快速反应、精准出击上下功夫:
全面排查。要抓紧对辖区内包括河流、湖泊、池塘、沟渠在内的所有水体进行地毯式排查,绝不轻易放过一条不达标的河道。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河道,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剿灭方案,明确作战计划,加快河道整治。
实时测控。为避免河道水质出现反复,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水质监察体系,定期不定期监察水质变化情况。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发和推广治水信息技术应用,当前要充分发挥河长制移动端(APP)或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对排污口实施“身份证”信息管理,通过“店小二式治水”等信息化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全程动态测控。
灵活反应。要专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治污“追寇”大会战信息反应工作预案。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做到随查随纠,立查立改。一旦发现,立即启动预案出击歼灭,绝不轻易让“黑河”“臭河”卷土重来。
发动群众打好“全民战”
“五水共治”最终目的是让群众享受良好的水环境,要打赢Ⅴ类水剿灭战,绝不能脱离群众,必须把人民群众组织发动起来,做到干部群众齐上阵,形成强大的治水合力。
干部带头率领群众“参战”。要进一步完善五级河长体系,严格落实“河长制”,明确河长的“责、权、利”,强化“管、治、保”职责,推动河长切实履行好巡河、治河、护河职责。要经常性组织各级机关干部开展治水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更多群众,激发群众学习大禹治水、争做大禹式英雄的雄心壮志,自愿当“民间河长”,组织各种群众性活动吸引群众参与治水。
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协战”。人人自觉护水,则治水不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剿灭劣Ⅴ类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转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公众责任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从自我做起,从门前的垃圾管起,从家乡的河道护起,实现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管、共享。
畅通渠道发动群众“督战”。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今日聚焦》《五水共治大查访》等品牌栏目的作用,方便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跟着河长去巡河”等活动,真正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跟着群众眼光所向走,照着群众治水需要做,做到群众发现哪里有污水就奔向哪里,打一场人人喊打真打、污水无处可逃的“人民战争”。
“二重证据法”相关问题再辨析
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王东峰
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王东峰
“二重证据法”是王国维利用甲骨文、简牍、敦煌文书等出土材料,与传世古籍记载结合起来以考证古史的方法,对中国近代学术影响深远。杨鹏《王国维实证考据学风形成源流新解》(《湖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认为,“二重证据法”的形成源流是王国维“与日本学者长期的学术互动与交流”。笔者《王国维“二重证据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4月19日)则认为,“二重证据法”的源流来自宋代金石学、清代乾嘉考据学以及罗振玉对王国维学术研究方向的指引。杨鹏《“二重证据法”形成源流再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6月14日,以下简称《再析》)作出回应。胡谦盈《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不宜混淆》(《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2月7日,以下简称“胡文”),也对笔者作了指正。笔者就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相关问题再次撰文,与胡谦盈和杨鹏两位先生商榷。
推动考古学发展
胡文批评笔者关于“二重证据法”“从理论和方法上为现代考古学奠定基础”这一表述,是把“‘二重证据法’应用功能和范围扩张放大”,“混淆了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的学科属性”。该批评指正是正确的,笔者虚心接受。
金石学是西方考古学传入中国之前以古代铜器和石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证经补史为研究目的的一门学问,可视为中国考古学的前身。宋代许多金石学著作都冠以“考古”名称,如程大昌的《考古编》、吕大临的《考古图》等。因此,梁启超说“考古学在中国成为一种专门学问起自北宋时代”。就金石学与考古学之间的关系,考古学家裴文中也认为,“由科学的考古观来看,(金石学)成功的方面,可以说是奠定了考古学的基础”。
20世纪20年代,随着大量甲骨文、金文、简牍材料的出土,王国维从金石学格物致知的传统出发,发现了地下材料的证史价值,从而提出了“二重证据法”。“二重证据法”突破了传统金石学主要运用传世文献进行考证的局限,极大地拓展了文史考证的史料学范围和来源,是对中国传统考古方法的继承与超越,完成了传统金石学向现代考古学的转变。由于“中国考古学自建立伊始就与传统金石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很多领域我们无法从方法、目的层面上将两者作以区分”。凤凰出版社于2008年将王国维《简牍检署考》《古史新证》两部论著,以及《殷周制度论》等五篇论文的合辑,题以《王国维考古学文辑》出版。可以说,“二重证据法”是对中国传统考古方法的继承与发展。
李学勤在《以“二重证据法”推动历史学和考古学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10月31日)一文中指出,古文字学是考古学的一部分,“它的研究内容是从考古得来的文字遗物”,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到今天依然很重要”。夏鼐在《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中,利用《尔雅》《周礼》《说文》《诗经》《古玉图考》等古籍,与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的玉器相互参证研究,他认为这种考古学方法的出发点“是发掘工作中出土的玉器,然后再参考传世品和文献”。苏秉琦《走向21世纪的中国考古学——〈中国考古文物之美〉序》利用《史记·五帝本纪》相关记载,结合邯郸、洛阳等地考古发现的洪水遗迹,得出中原“古国”起源于“洪水与治水取得成功时期的四五千年前”这一结论。俞伟超《楚文化中的神与人》利用《史记·楚世家》《过庭录》相关内容,开展“周初楚都丹阳”的考古调查;古籍记载楚人尚“巫”,因此楚人的随葬品以及漆画、帛画中有大量的神灵内容。严文明《黄河流域文明的发祥与发展》参阅《史记·五帝本纪》《封禅书》《尚书·尧典》和《左传》哀公七年的记载,与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相结合,认为“五帝时代是一个普遍筑城建国的时代”。
上述例子充分说明,“二重证据法”影响和推动了考古学的发展,至今依然在考古学中普遍运用。
科学实证思想辨析
《再析》对笔者所云“二重证据法”的三个源流没有予以正面反驳,只是仍坚持自己的观点,笔者为此再撰文向杨鹏讨教。
《再析》开篇说:王国维关于“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材料互相参证”这一方法,是其“二重证据法”的基本观点。其所论系陈寅恪对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总结和概况,总共三条,第一条就是“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杨鹏将此条内容略去,仅将后两条视为“二重证据法”的基本观点,甚为不当。实际上,第一条内容才是“二重证据法”最基本的观点。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这是王国维对“二重证据法”的表述。现今学界在论及“二重证据法”时,也都以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互证为基本出发点,兹不赘述。
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只是一种具体可操作性的论证史料的方法,并非系统的史学理论,他也没有将其拔高到学术理论高度。“二重证据法”体现的是中国传统学术的某些鲜明特点:重视整体思维,轻视逻辑思维;没有科学的理论方法作指导,也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
在王国维之前,“二重证据法”已经被许多清代学者运用,我们只要看看钱大昕、孙诒让、王懿荣这些并未深受西方思想影响的学者的金石学研究方法,就能知道这一点。因此,说“二重证据法”是西方科学实证思想影响下的产物,这是无法成立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汪启明在台湾《经学研究集刊》2010年第9期发表了《二重证据法不始于王国维论》,但这并不能抹杀王国维及其首倡的“二重证据法”对中国近代学术产生的深远影响。
日本影响因素辨析
1900—1906年,王国维的治学方向主要是近代西方哲学、心理学、美学、教育学等领域以及对西方学术成果的译介,《王国维年谱》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佐证:1900年撰《〈欧罗巴通史〉序》、译《势力不灭论》;1901年译《教育学》《算术条目及教授法》;1902年译《教育学教科书》;1903年撰《哲学辨惑》《论教育之宗旨》《汗德像赞》等;1904年撰《尼采之教育观》《红楼梦评论》等;1905年撰《论哲学家及美术家之天职》《论平凡之教育主义》等;1906年撰《德国哲学大家汗德传》等。1905年,王国维将之前的哲学、教育学等研究成果,结集为《静庵文集》刊行,目的是“以存此二三年间思想上之陈迹”。
1907年,王国维在《三十自序·二》说,“余疲于哲学有日矣……而近日之嗜好所以渐由哲学而移于文学”,并旁及戏曲。这标志着王国维学术研究的一次重要转折。这一转折在《王国维年谱》中再次得到证明:1908年校《片玉词》,辑《南唐二主词》等;1909年撰《〈雍熙乐府〉跋》《宋大曲考》等;1910年校《录鬼簿》,草《古剧脚色考》等。
如果说在学术生涯初期(1900—1906)王国维的治学方向受到日本学者对其传授的西方哲学、教育学、美学等学科的影响,笔者完全赞同。1907年,王国维弃西方哲学而转向中国文学与戏曲,是其自省后的决定;自1911年起,转而致力于古史考证,则是罗振玉的劝说。其中找不到日本学者的影子。
1911年12月至1916年2月,王国维追随罗振玉寓居日本,其间与日本学者广泛交流,主要有文学创作、资料搜集、成果交流、雅集酬唱、作品译介等。例如,1912年9月27日,王国维《致铃木虎雄》:“狩野先生欧洲之行,本拟作五排送之,得数韵后颇觉不工,故改作七古,昨已脱稿,兹录呈请教。”1912年12月26日,《致铃木虎雄》:“前闻大学藏书中有明人《尧山堂外纪》一书,近因起草宋元人戏曲史,颇思参考其中金元人传一部分,能为设法代借一阅否?”1915年11月,《致林泰辅》:“嗣读大著《周公及其时代》一书,深佩研钻之博与论断之精。”在上述交流活动中,仅资料搜集与研究成果属于学术交流,或对王国维“二重证据法”有所裨益,但与王国维同罗振玉等国内学者的学术互动相比,它所产生的影响及作用极其有限。
在《再析》“与日本学者交游促成‘二重证据法’提出”一节中,杨鹏指出,内藤湖南的甲骨文研究是“在王国维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狩野直喜《中国俗文学史研究的资料》(1916)比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1915)晚一年发表;林泰辅《龟甲兽骨中所见地名》(1919)在王国维《三代地理小记》(1915)发表4年后出版;林泰辅1921年发表的《关于支那上代的研究资料》,提出研究中国古史须重视“龟甲兽骨文、铜器文、铜器、货币、古玺、兵器、石器、玉器、陶器、石刻文等类的古物”。而王国维《简牍检署考》(1912),《释币》《齐鲁封泥集存》(1913),《流沙坠简》《历代符牌图录》《四朝钞币图录》(1914),《殷虚书契前编》《古礼器略说》(1915),《毛公鼎考释》《魏石经考》(1916),早已经开始运用甲骨文、铜器铭文、货币等进行古史研究。杨鹏列举的日本学者的例子恰恰证明,在与日本学者的学术交流互动中,王国维影响和启发了日本学者。
“二重证据法”与中国传统金石学存在一定的渊源和继承关系,王国维也承认“中国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者,固不自今日始矣”,宋代金石学、乾嘉考据学均是其源流。王国维与罗振玉学术交流密切,他“每著一书”,必定与罗振玉“商体例、衡得失”。王国维自1916年2月回国后,仍以书信形式与罗振玉保持密切的学术交流。《王国维全集·书信》共搜集书札500余件,其中写给罗振玉的多达241件。例如,1916年2月23日,《致罗振玉》:“《史籀篇》已写出,得二百六十字……拟先作序论一篇,首述籀篇源流,次论籀篇乃字书……不知此说公谓何如?祈教之。”
可见,罗振玉对王国维的学术影响远非日本学者所及,是“二重证据法”的源流之一。杨鹏认为日本学者对王国维的学术影响是“二重证据法”的形成源流,窃以为有失客观公允。
营造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尹应凯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近年来,在共享理念引导下,以摩拜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在我国实现了快速发展。有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达到1886万,单车投放量超过150万辆。预计到2017年年底,市场用户规模将增长至5000万。
共享单车这一词汇虽然通俗易懂,但是否准确地表达了这个行业的本质?
狭义的共享经济是指将闲置资源共享给别人,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并使资源提供方从中获得回报的经济模式。它有三个特点:一是标的为闲置的资源;二是民众共同拥有而不占有标的,“所有权”被淡化而“共享使用权”被强化;三是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互助互利。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私有化的标的常常难以得到充分利用;而在共享经济模式下,民众公平、有偿地共享社会资源,有助于合理调配、使用闲置资源。
广义的共享经济是在互联网技术发展背景下诞生的一种全新商业模式,即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进行资源匹配,整合重构闲置资源,降低消费者购买成本,并最终打破原有的商业规则。在这种含义下,共享经济平台企业是一种信息和资源的交换平台,是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行业的有力工具。
具体来看,广义的共享经济有着如下特点:一是利用现代技术对资源进行匹配,优化闲置资源;二是平台通过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者,对需求方与供给方进行交易撮合、获取佣金,其本身不拥有标的;三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费者成本。
可见,现在市面上出现的这些共享单车,严格来看并不符合共享经济的狭义定义。一方面,共享的单车主要是平台外包给厂家新生产的增量,而不是已有的闲置资源。另一方面,单车所有权属于摩拜等平台或公司,标的仍然是私有化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享有的是付费后的分时租赁权。而从广义概念来看,共享单车也不符合相关定义。它与“滴滴出行”建立之初没有一辆汽车、网约短租客房平台没有一间酒店有着本质的不同,而与购买特斯拉汽车经营租车业务的企业类似。
与此相关的另一概念是租赁。它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但物品所有权仍保留在自己手中; 承租人则获得一段时期内使用物品的权利,并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所谓的共享单车,恰恰符合租赁的定义。摩拜等企业处于出租人的地位,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将单车生产进行外包定制,之后将单车作为出租标的物;广大消费者则处于承租人的地位,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获得对标的一段时间的使用权。
与传统的租赁关系略有不同的是,由于利用了“互联网+”、大数据、移动支付等优势,这里的租赁提高了资源周转频率和使用效率,将单车的使用时间细化到小时甚至半小时级,因此属于以较短时间段计费的分时租赁。
当然,虽然现有的共享单车本质上是“互联网+分时租赁单车”,但这一属性并不影响其具有与共享经济相似的核心价值,即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公众生活。
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用户的迅速增加、手机支付手段的有效普及,共享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使客户获得“距离最短、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单车服务,促进了单车资源配置优化,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数据显示,一辆摩拜单车每天平均使用率达4次左右,大于私有单车的使用频率。
另一方面,“互联网+分时租赁单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手机支付等优势,很好地解决了“最初和最后一公里”的痛点问题,有助于推动公众绿色出行。同时,它还能弥补政府公共租赁单车的“盈利性较差、服务覆盖区域有限、车辆在高峰期供应短缺”等短板。交通大数据显示,在上海、北京等都市的出行中,地铁+单车很多时候比汽车更迅速。
总之,共享单车是一种重要的模式创新,实现了技术与传统产业、消费者需求的融合。它不仅具有盈利性和经济属性,而且具有民生性和社会属性。因此,相关行业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允许其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
同时也要看到,正确认识到其分时租赁的本质,更有利于行业的包容持续生长。对共享单车企业而言,应聚焦“互联网+分时租赁”主业、回归促进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便利出行、低成本出行的初心。对政策而言,则应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制定针对“互联网+分时租赁单车”这一新兴产业的监管规则,营造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对产业链相关参与者而言,要依据租赁关系主体界定的权利义务实现共管共赢,进而真正实现互助互利的共享本意。
守住3%的财政赤字防线
高培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所长)
从“加力增效”到“更加有力”再到“更加积极有效”,这几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积极财政政策的表述和定位,反映了在货币政策功效一再遭遇挑战的条件下,财政政策已成为我国维系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
随着财政政策重要性的凸显,人们也将越来越多的注意力放在了财政赤字率上。在现实生活中,财政赤字率通常被视作财政政策作用空间的标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赤字率保持不变,拟按3%安排,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减税降费。这引发了人们围绕财政赤字占GDP比重不超过3%这一传统控制线的热议。笔者认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谈论财政赤字率,亟须搞清楚如下问题:
3%的财政赤字率,最初是欧盟在组建初期基于统一目的、经过讨价还价达成的一个协议条款。虽然事实上,欧盟内部突破这一比率的成员国不在少数,但在国际上,它依然是测度一个国家财政经济风险大小的重要参照指标。我国长期以来也是以财政赤字不超过这一比率来防范财政经济风险的。故而,作为一个与财政经济风险相关的警示性指标,3%早已演化为人们的一个心理防线。围绕3%的落实状况,不仅影响着人们对当期财政经济形势的判断,也左右着人们对未来财政经济走势的预期。
中国的财政赤字历来有名义与实际之分。名义财政赤字是指一般公共预算的收支差额,实际财政赤字则是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收支差额。在2016年之前,我国的名义财政赤字往往大于实际财政赤字。如2015年,虽然名义财政赤字规模指向2.4%,但若以实际财政赤字规模计,则远低于2.4%。那个时候,积极财政政策不够积极、赋予的空间没有被用足。但这一状况从2016年起发生了转变——实际财政赤字远大于名义财政赤字。虽然名义财政赤字规模被控制在3%的水平,但若以实际财政赤字规模论,则远超出3%。这意味着,在当前的中国,即便名义财政赤字率被控制在3%的水平,实际财政赤字也有滑出3%的可能;倘若名义财政赤字突破了3%的防线,实际财政赤字可能会走得更远。
在不同的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下,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是有所不同的。有别于以往将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于需求侧和总量调节,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积极财政政策,须最终落实于供给侧和结构调整,并主要依靠改革的办法加以推进。这意味着,在当前的中国,虽然同样离不开财政赤字的支撑,但财政赤字的意义及运作方式已不同于以往——主要的注意力须放在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铺路搭桥上。即便它仍不免要与需求侧和总量调节相对接,仍旧要用于支撑扩大支出和减税降费的操作,但那毕竟属于中间效应而非最终效应,最终,所有的目标和操作均须落实于供给侧和结构调整。它对于扩大社会总需求的作用须锁定于“适度”而非“全力”,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须定位于“辅助”而非“主力”。故而,财政赤字的运用可以也应当有所节制。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直到2015年新预算法颁布后才算给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开了一个“口子”,并且新旧预算法均不允许地方各级预算列有赤字,但随着2015年放松地方债发行并允许到期地方债实行置换,包括置换债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地方债发行规模也在急剧膨胀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酿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基于对上述四点问题的认识,我们应牢牢守住3%这一财政赤字的防线。守住它,可以警醒我们对财政赤字应心存敬畏,对财政风险须高度戒备;守住它,可以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在关注经济增长的同时,并未放松对经济风险的警惕。这对于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特别是稳定人们对于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的预期,绝非可有可无。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1日&11版)
激浊扬清,纯洁党内政治文化
党内政治文化是党员、干部融入血液、深入灵魂的精神滋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提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命题。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
一段时间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不正常、不规范、不健康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政治生态,使党内政治文化受到“污染”。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就要紧紧盯住党内政治生态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将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需要在党员、干部中形成“规规矩矩的组织关系”。对党员来说,服从组织是天职、是考验、是修行,是基本的政治素质。因此,党员、干部要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接受党内体系、政治关系和制度纪律的约束,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增强纪律意识,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外,党员、干部还要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的定期报告、请示报告、专题报告等制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需要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明明白白的责任关系”。身为共产党员,从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肩上便有了神圣的责任。由责任意识而催生的精神力量,是恪尽职守、完成使命的动力之源。党员、干部须时刻绷紧“责任弦”,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做到知责、尽责、负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于那些因淡忘责任、逃避责任而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动真碰硬、严肃问责,从而形成涵养党内责任文化的良好氛围。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还应该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党内同志关系传承着共产党人共同的政治基因,传递着党员之间坦荡质朴、清爽纯洁的情谊,传达着平等尊重、民主团结、互信互助的交往原则。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党内“绿色”政治生态环境,必须维护和保持好党员间的纯洁关系,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作为共产党员,理应坚决反对庸俗“关系学”,破除各种“潜规则”,做人正直坦白,做事光明磊落,使同志之间相互关系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形成风清气正的大环境。
律己廉为首,立世德在先。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就要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共产党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干干净净”作为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个标杆,时时处处保持清醒头脑,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困、不为情所惑。《淮南子》中说:“圣人敬小慎微,动不失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律,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慎独慎微,慎重对待社会交往,净化社交圈,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公与私、亲与清的关系,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精细化管理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
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编审 汤啸天
日前,中共上海市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勉励上海的同志们“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实践表明,在上海这座超大城市推动社会治理有新作为,离不开精细化管理,需要把握市民的细分化利益诉求,需要在引入新技术手段的前提下提供精准的服务。
核心是程序与责任的细化
社会治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员流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采取适应不同人群的对策,并注重推动彼此间的融合。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不同人群的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地位并不相同,再加上优质资源总量还是有限的,因而共享环节的矛盾客观存在。在此背景下,社会治理更需要精细化,重点在不同人群利益分配的精细化。
一般认为,利益既是人们奋斗的目标,又是人一切活动的内在动力。人对自身利益的思考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现实利益的得与失,二是获得利益的早与迟,三是所获利益的固定与可变。如果不同人群的利益关系不能理顺,就容易出现利益摩擦甚至冲突;如果分配严重失序,“争抢利益”现象恐怕难以避免。就此而言,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核心是程序与责任的细化,关键要坚持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首先,精细化的社会治理包括几个要素:一是将人群进行分类,在公平的原则下分类施策;二是将目标量化为具体的数据,使每个事项都有人负责;三是设计人人遵守的程序,明确人人负有的责任;四是公开透明,使每一项工作内容都能够让公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
其次,精细化的社会治理要抓住“精”和“细”两个关键字。精是精湛,即在已有基础上精益求精;细是细节,即要把功夫下在最小的工作单元里。
以社会协调为例,协调的重要性似乎人人皆知,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好的。协调不只是说明情况、排除障碍,还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将心比心地理解对方的难处,在富有弹性的沟通中稳固共识的“圆心”、求得最大的“同心圆”。在协调处于僵局的情况下,说话的语气口吻甚至是否面带笑容、是否注视对方的眼神、是否适当让步,都可能会影响协调的结果。可见,细致是精细化的必然要求,精致是精细化的自然结果。
最后,精细化的社会治理要真正关心人。现代意义上的管理学认为,精细化是管理者用来调整产品、服务和运营过程的技术方法,必须把服务者的焦点聚集到满足被服务者的需求上。唯有如此,才能获得更高效率、更多效益和更强竞争力。在社会治理中,倾听民意、及时沟通、多方协调必不可少。坦率地讲,精细化首先并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要尊重人民意愿,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只有真正树立公仆意识、确立群众立场,才可能把握和回应人民的利益关切,才能真正做到精细化。
效能提升关键看“内容生产”
人是群居的、有思想的智慧动物。人的思维活动与时间空间相关联,又不受时间空间的机械限制。一方面,人的思维活动是个体化的,不易受他人控制;另一方面,人的思维在交流互动中会呈现活跃状态,人的愉悦乃至快感很多时候来自于“同频共振”。
在此背景下,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上海一些居委会开始运用微信等新媒体社交方式加强社区联系,增进社区成员彼此间的联系。建立居委会微信群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由于微信群内的信息互动不受地域限制,也有助于让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的居民在一个平台上交流互动,因而常常能得到居民的支持与欢迎。特别是,如果微信群的活动能真正搞起来,一些居委会以往只能联络老年人的功能短板就将得到弥补;年轻人也可以在不泄露隐私、不影响工作生活的前提下,及时获取社区动态信息,并选择方便的方式参与社区活动。
但也要看到,在很多微信群中,加入或者退出完全是个人的自主行为,微信群能够持续活动通常只能靠“客户体验”。如果微信群不能使参与者有舒适感、获得感,那么它将难以产生持久的吸引力。有调查发现,现在部分街道、居村开始对外推出微信公众号,但不少在实际运行中基本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事实上,微信群也好,公众号也罢,它们只是一个信息快捷传播的技术平台。是否具有凝聚力,是否有助于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关键还是要看“内容生产”。
进一步讲,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不是看能否报出一些漂亮的数字,如活动次数、参与人数等,关键要看维护市民权益的广度、程度和力度,要看人民有没有真正得到便利和实惠。互联网的确可以为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的技术手段,但技术所能够提供的只是平台或某种形式。真正决定平台利用率及其成效的,一定是服务的质量。只有好的内容、优质的社区服务,才能够吸引人、凝聚人。这也就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精细化问题,不能仅仅把信息化工具作为汇报的亮点,更要注重运用技术平台和手段改善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
规范性研究的趋势及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刘松青
“规范性”概念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哲学概念,直到20世纪才出现在英语文本之中。但从它甫一进入哲学讨论开始,便引起了哲学界对这一概念以及相关问题的持续关注和研究,推动了新一轮哲学研究热潮。可以说,规范性研究已然成为西方哲学界的热门课题之一。
为了把握规范性问题整体研究状况,了解规范性研究的动态、趋势,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理论生长点,笔者考察了近几年有关规范性的学术会议,并结合规范性研究的相关著作的梳理,发现规范性研究覆盖面非常广,涉及领域繁多,议题相当丰富;各个领域和分支之间出现了融合的趋势,跨学科研究逐渐兴起;以分析哲学为主流的英美阵营和欧洲大陆传统哲学阵营在这一问题上趋向融合,交流和对话不断增多;研究的方法更加多元和开放;更具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
规范性问题几乎涵盖哲学的所有分支,除了元规范性和元哲学研究,它还包括伦理学、心灵哲学、语言哲学、法哲学、认知(科学)哲学、行动哲学、实践哲学、美学、社会科学哲学以及精神分析等学科和领域。在规范性主题之下的研究议题也丰富多样,涉及政治与科学、文化与审美、行动与价值、理论探索与实践运用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20世纪以来,分析哲学经历了几次变革和转向,发展出一系列新的研究领域,包括语言哲学、心灵哲学、科学哲学、认知哲学等。所谓跨领域研究,即是在这些不同的领域以及它们和其他领域之间产生的研究上的共通和融合。其根本上涉及的是一般规范性或者元规范性研究,它包含的主题较广泛。在具体层次上,这种共通和融合就是分析哲学各分支之间以及其他领域,如语言哲学与伦理学、实践哲学与认知哲学、社会科学哲学与行动哲学、美学与价值哲学等之间的跨领域研究。
例如,当代法学理论对法律规范性和法律中的语言实践之间的关系极为关注。这其实就是语言哲学和法律哲学的交叉领域。语言哲学和法律哲学的融合,使得哲学家们能够运用各种意义理论来解释规范性,从而为解决理解争端,缓和语义不确定性相关问题以及解释法律和道德规范性之间的不同提供可能。语言哲学与法律哲学之间的融合使得语言分析在解决法律规范性争端之中举足轻重。再如,英国的南安普顿大学在2015年分别举行了以“认知规范性与实践规范性:解释关系”、“认知规范性和实践规范性:元规范性问题和建议”和“规范性:认知的和实践的”为主题的两次学术会议,其关注的核心就在于探讨认知规范性和实践规范性之间的深层关系。这种跨领域研究不仅有利于对规范性的不同面相进行深入地考察,也有利于对元规范性问题进行细致剖析。
20世纪,分析哲学对于传统哲学的背离,导致了英美哲学和大陆哲学之间分庭抗礼的局面。事实上,分析哲学一开始就是从欧洲大陆生长出来的,它虽然和传统哲学旨趣有别、方法各异,但是它们的问题域并无多大区别。就规范性研究的现状来看,这一点尤为明显。有不少英美哲学家直接从德国唯心论传统中汲取有利资源来解决规范性的本质问题,美国哲学家科斯嘉和布兰顿等人的研究就表明了这一点。2015年英国苏塞克斯大学举行的“规范性和德国唯心主义:当代视角”学术会议,也正是对于大陆哲学传统的一种理解和继承,显示了传统哲学对于现代哲学所散发的持续魅力和影响力。从会议的议题来看,虽然欧陆阵营中还明显带有传统哲学的印痕,但就问题和方法而言,它和英美阵营几无差别。或者说,它们共同面对着时代的哲学问题,步伐也愈趋一致。
从近几年各种学术会议来看,既有高级别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也有普通的研究生学术会议,例如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研究生伦理与规范性论坛(AGENT)就是一个专门针对在校研究生的学术研讨会;不仅有影响力非常大的研究小组,也有一般性的课题组,例如南安普顿大学2013年成立的“南方规范性研究小组”就是目前规范性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不仅有理论研究,也有与社会经济以及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研究,例如2014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举行的“痛苦与规范性”会议就是典型的应用型研究。此外,除了认识论和意义理论、实践和行动哲学等前沿和热门领域,也有将目光对准传统哲学,试图从德国古典哲学、精神分析哲学等领域寻找资源、方法和途径的学术研讨,例如2013年国际精神分析与哲学协会在荷兰奈梅亨大学和比利时根特大学举行了以“规范性和偶然性:精神分析的和哲学的视角”为题的学术会议;2015年苏塞克斯大学举行了以“规范性和德国唯心主义:当代视角”为题的学术会议。总之,会议的形式、议题和方法呈现丰富多元、开放包容的趋势。
正如马克思所言,“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规范性在日常的思考、判断、决策、计划、评判以及关于我们做什么和相信什么的推理前提和结论中都起到明显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规范性问题所引起的普遍兴趣正是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
真抓实干精准发力 奋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核心要点:
■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只有准确识别出真正需要帮扶的对象,查清“病根”,对症施治,才能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精准施策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户致贫原因不同,贫困状况各异,必须究因施策,精准分类,对症下方。
■贫困县、贫困村必须开拓视野,找准定位,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杂粮杂豆、优质水稻、食用菌栽培、棚室经济等高收益特色致富项目。
■县强才能民富。县域经济实力增强了,就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增收渠道。不能单纯就扶贫论扶贫,不能单纯盯着村和户抓扶贫。从长远和根本看,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实体经济才是治本之策。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引擎”,是推进脱贫攻坚最根本的途径、最管用的办法。有了产业就能拉动就业,增加税收,县域经济也就有了“造血功能”,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能。
■贫困县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抓好贫困人口脱贫减贫的同时,狠抓产业项目建设,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引进有实力的投资者,着力打造主导产业和立县产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推动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和财政收入的扩量升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提供长远的保障和支撑。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是对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的一次检验,必须以“实”的作风和“严”的责任,打赢这场硬仗。以“实”的作风保障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中共黑龙江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新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来落实,按照“军令状”来执行,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去年两会期间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真抓实干,精准发力,在思想认识、资源整合、政策支撑、措施配套、制度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效果。2016年,实现了350个贫困村退出、40万贫困人口脱贫。我们的目标是到2019年,全部完成脱贫任务。
一、采取精准措施强力推进脱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我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全面全程突出“精准”二字,以强有力的精准措施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在“贫不贫”的识别认定上务求精准。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只有准确识别出真正需要帮扶的对象,查清“病根”,对症施治,才能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在筛选阶段,做实做细入户调查、公示公告、评议认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组织有序、程序规范、结果公开,让老百姓认同服气。确定扶贫对象后,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部建档立卡,逐一分析致贫原因,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个扶贫计划、一个帮扶措施。为确保贫困人口认定不出纰漏,省里派出10个督导组,对全省所有行政村,逐村逐户逐人进行再识别、再核实、再认定,完成了建档立卡“回头看”。省、市、县三级组成检查组,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抽查全覆盖。通过反复识别,我们将一批不够条件的人员排除出列,确保扶贫措施真正用在需要帮助的群众身上。二是在“怎么扶”的对位施策上务求精准。精准施策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户致贫原因不同,贫困状况各异,必须究因施策,精准分类,对症下方。比如,针对因学致贫、因贫辍学问题,我们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免除学费、学杂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对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中高职教育实行生活补助,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有书读、有学上、有文化。比如,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我们织牢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扶贫,扎实做好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衔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确保低保线、扶贫线全覆盖。再比如,我们发现全省因病因残致贫的约占50%,为此我们把医疗扶贫作为重中之重,重点在“保、医、救、报、补”上下功夫,即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大病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并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通过新农合报销、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四条线,基本能解决贫困户大病治疗费用的90%以上,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特别是对残障人、精神病人、患有重大疾病等弱势群体,全部纳入政府保障兜底,建立特殊关爱帮扶体系,决不漏掉一个人,坚决筑牢这部分贫困人口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三是在“够不够”的退出核查上务求精准。精准退出是精准扶贫的重中之重。为使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我们加大了脱贫退出精准核查的力度,召开全省贫困退出核查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专项会议,在省直部门抽调干部,对贫困县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进行考核,对推进不力、工作不实、成效不好的启动问责追责程序。核查过程中着重算好细账、实账、可持续账:对贫困户的收入账一笔一笔据实细算,不搞“大概齐”,是多少就是多少,既不兑水又不缩水,不能只计收入不计支出、只计收益不计成本、只计增收因素不计减收因素,不能光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要考虑脱贫之后再返贫的可能性及市场变化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征地拆迁一次性补偿、受灾保险一次性赔偿等,属于不可持续的收入账,只作参考不作常数。算好这“三笔账”,不仅让各级党委政府认可,更要让脱贫群众满意。
二、坚持发展现代农业助推脱贫。从黑龙江实际出发,农村脱贫的基点应该放在农业产业发展上,只有这样,才能有可持续的增收渠道,才能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为此,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要求,推动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以“三化”助推脱贫。一是以“经营化”助推脱贫。只有让农民面对市场、闯市场、进市场,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强者、胜者。克东县在2015年粮食临储收购政策还未调整时,就未雨绸缪,转变固有思维模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粮食销售由以往国有粮库收购和市场化销售各占50%变为粮库收购占20%、市场化销售占80%,让农民更多面对市场经风雨见世面。明水县虽然地处偏远,区位条件不好,但近几年一直在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形成了稳定的平台和渠道,他们种植的细分品牌——月子米每市斤由过去的8元钱提高到现在的18元钱,身价翻了一倍多,在别的地方都为玉米卖不出去、卖不上价而发愁时,这里的农民在喜滋滋地数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二是以“规模化”助推脱贫。一方面,规模经营有利于既种得好又销得好。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很难实现与龙头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利益联结,形成不了“订单”,必须以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才能实现。另一方面,“规模经营+多种经营”有利于多元创收、稳定增收。2016年玉米价格走低,单纯玉米“一口咬”的合作社效益普遍不好。克山县的仁发合作社就是走“规模经营+多种经营”的路子,种甜糯玉米、高品质马铃薯和专品种大豆三类作物,收到了“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效果。三是以“产业化”助推脱贫。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破解我省农业长期以来种强销弱、量大链短的矛盾,必须紧跟市场需求,加快推进产加销向销加产转变,形成上下游之间、产业链之间的紧密衔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们剖析了一部分贫困县和贫困村,发现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关联度低、产业链短是根本原因。贫困县、贫困村必须开拓视野,找准定位,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杂粮杂豆、优质水稻、食用菌栽培、棚室经济等高收益特色致富项目。
三、发展县域实体经济支撑脱贫。县强才能民富。县域经济实力增强了,就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增收渠道。不能单纯就扶贫论扶贫,不能单纯盯着村和户抓扶贫。从长远和根本看,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实体经济才是治本之策。户退出、村出列,不等于县一定摘帽。经济总量上不来,财政实力上不来,光靠上级政府输血、县本身没造血能力,发展缺乏后劲,增收不可持续,很难实现稳定脱贫。壮大县域经济重点是打造产业。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引擎”,是推进脱贫攻坚最根本的途径、最管用的办法。有了产业就能拉动就业,增加税收,县域经济也就有了“造血功能”,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能。企业发展好了,才能把贫困乡、贫困村带动起来,脱贫致富才能有坚实的物质依托。望奎县引进双汇北大荒肉业,发展生猪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在为县财政创造稳定税收的同时,通过千家万户普养与龙头企业的订单合作,实现稳定增收,既富县又富民,既有利于县摘帽又有利于户退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强调要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这是农业地区实现转型升级的一剂良方,也是贫困地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贫困县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抓好贫困人口脱贫减贫的同时,狠抓产业项目建设,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引进有实力的投资者,着力打造主导产业和立县产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推动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和财政收入的扩量升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提供长远的保障和支撑。
四、以“实”的作风和“严”的责任保障脱贫。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是对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的一次检验,必须以“实”的作风和“严”的责任,打赢这场硬仗。以“实”的作风保障脱贫。一是防止搞“数字脱贫”。脱贫不是简单一个数字的问题,只是满足于过及格线,勉强过关,也是不稳定、靠不住的。一些家庭收入虽然超出了国标脱贫线,但超出的幅度不大,收入不稳定,随时有返贫的可能,有的即使不返贫,生活质量也不会高。为此,我们把具备脱贫条件的贫困户划分成几类,其中人均收入虽然在脱贫线以上但不超过4000元的,作为重点跟踪扶持对象,扶上马送一程,确保稳定增收,进而实现稳定脱贫。二是克服“急躁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脱贫攻坚是一项民心工程、良心工程,既怠慢不得,也急躁不得。省委明确贫困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不脱贫不调整,有的地方急于尽快摘掉帽子,工作中急于求成,存在为了摘帽子而赶进度的现象,为此我们明确,谁存在此类问题,就严肃追究谁的责任。三是杜绝形式主义。脱贫攻坚是一项实打实的工作,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建档立卡也好,宣传发动也好,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脱贫任务,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也是为结果服务的。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比如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我们改变过去“撒芝麻盐”式的方式,本着务求着实管用原则,坚持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定位,把扶贫资金、行业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等,打捆切块到贫困县,给予贫困县更多资金整合使用的自主权,着力构建精准投入、精准发力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严”的责任保障脱贫。严格实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省、市、县、乡、村逐级签订减贫责任书,立下脱贫军令状。现职省级领导分别包联国贫县,定期深入包扶点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共同研究脱贫之策。市(地)领导实行包县联户,县(市)领导实行包村联户,责任到人,一包到底,不脱贫不摘钩。明确省直行业部门扶贫任务,确保行业扶贫任务有效落实。建立县级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机制,开展“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组织优秀企业家担任贫困村“名誉村长”,帮助贫困村早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总之,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通过不懈努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者: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既要“以点筑面”
又要“以面带点”
正确处理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的关系
傅帅雄 蔡之兵
精准扶贫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脱贫攻坚机制创新,它将扶贫工作重心从瞄准区域转向瞄准农户,更加注重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这一机制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全国1000多万人受益,摘掉了“贫困帽”。然而,有人就此认为,实施精准扶贫可以忽略甚至放弃区域扶贫。这一观点存在偏颇,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应当认识到,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是我国脱贫攻坚总体战略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厘清二者的关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才能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主要区别在于扶贫对象存在明显差异:区域扶贫的对象是连片特困区域,因而是面上的、宏观的、整体的扶贫;精准扶贫强调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更注重点上的、微观层面的、个体的对象。其主要联系在于二者是相互支撑、互为前提的。区域扶贫在本质上属于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一种,它能采取的手段不仅包括各种扶贫措施,而且包括一系列区域发展措施,具体来说包括建设高速交通网络、完善农业水利设施、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等。这些措施不仅能为实施精准扶贫奠定良好基础,而且能进一步提高扶贫效果。精准扶贫则要求对扶贫资源进行精确配置、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扶持。只有从精准入手,才能逐一解决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才能在区域扶贫的支持下帮助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正确处理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率,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制定统筹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的系统规划。精准扶贫之于区域扶贫是“以点筑面”,精准扶贫的稳步推进能从微观层面提高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降低区域扶贫难度。区域扶贫之于精准扶贫是“以面带点”,能为确保精准扶贫实施效果提供整体条件。比如,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与市场迅速对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有利于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完善电信基础设施有利于电商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等。因此,相关部门应统筹考虑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联合制定系统规划。
适当加大对区域扶贫的投入力度。区域扶贫除了要为精准扶贫提供前提条件和良好环境,还应注重促进区域整体发展。为了让区域扶贫发挥更大作用,应适当加大对其的投入力度。具体包括: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将贫困地区纳入全国铁路和公路交通网络;加大对贫困地区建设高质量住房与社会文化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给予贫困地区优惠的政策待遇,如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提高贫困地区对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吸引力;构建合理的区域间生态补偿与保护资金支持制度,提高贫困地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逐步完善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机制。可以尝试对现有扶贫资金使用和审计制度进行改革,赋予基层组织一定的资金整合使用自由权。为了保证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实处,一方面应构建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追责制度,避免扶贫资金被截留、贪污或浪费;另一方面应搭建公开透明的扶贫资金使用平台,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让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
(作者:傅帅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蔡之兵,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找准精准扶贫的三大发力点
扶贫开发直接关系到中国数千万人民的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2013年至2016年4年间,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都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需要看到的是,当前,我国脱贫攻坚仍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因为剩下的大都是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精准扶贫是缩小贫富差距、补齐发展短板、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务实之举。打赢新时期扶贫攻坚战,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眼下,在精准扶贫战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主观和客观上的定向偏差,引发了一系列需要高度关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出现了精准扶贫识别机制不精准、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市场机制作用不明显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立足“精准”二字,科学研判现阶段扶贫工作的新特征、新瓶颈、新症结,通过更具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调整,有效处理好精准扶贫过程中影响全局的若干重要关系,保障精准扶贫战略顺利推进。在这一过程中,要找准精准扶贫的三大发力点。
构建多维识贫体系
精准识别贫困
精准扶贫的前提是识别贫困,正确地识别出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真扶贫、扶真贫”。在这一过程中,要总结全国各地在精准扶贫中对贫困对象进行识别的经验,探索符合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实际且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贫困识别方法,构建完善的精准扶贫识别体系,为精准识贫进而精准扶贫奠定基础。构建多维识贫体系,精准识别贫困,一是规范“识贫”和“定贫”的程序。各级扶贫开发主管单位应将扶贫对象识别和确定管理机制建立起来,构建全国扶贫信息开发系统,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应遵循“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采用群众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确定贫困人员和贫困地区,并建档立卡,使信息真实完善。二是将扶贫开发与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提高村级班子素质,保障“识贫”的公开和公平。三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各地区制定相应的贫困筛选标准,使对贫困的识别更为精确,真正做到扶真贫。四是对扶贫开发实行动态管理,将合理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起来。
创新投入机制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精准扶贫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扶贫资源投入结构与方式的影响,换言之,扶贫资源的配置效率制约着精准扶贫的成效。所以创新投入机制,提高扶贫资源配置效率势在必行。一是统筹规划,合理调配扶贫资源。既要将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优势资源及闲散资源进行整合与利用,又不忘吸收更多的社会扶贫资源并进行统筹规划,使扶贫资源更为充足,同时将扶贫对象与扶贫资源紧密对接,对需求量较大且具有良好帮扶效果的资源应当重点进行统筹并优先予以安排。二是将合理的资金整合机制建立起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通过统筹扶持等措施,同时实施政策叠加,提高扶贫资源投入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深度贫困。四是将性质不同、来源不一和形式多样的扶贫资源集中起来投入扶贫项目中,对多源综合性贫困问题有效地加以解决。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形成精准扶贫合力
完善的精准扶贫体系离不开政府、市场、社会与贫困人口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精准扶贫的实施,一方面要重视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扶贫开发取得更大的成效。当前,在精准扶贫中市场机制作用并不明显。比如,我国贫困地区比较少存在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因而扶贫项目缺乏实力雄厚的企业作为其强有力的依靠,贫困人群或是贫困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难以打开销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精准扶贫中用好市场机制,乃题中应有之义。在精准扶贫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关键在于从市场中获得动力与活力,在对扶贫资源进行聚集、整合并加以利用的过程中积极将市场主体引入其中,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市场充满活力,从而形成精准扶贫的合力,不断提高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使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如可考虑在贫困地区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起来,以此来聚集各种扶贫资源,充分地利用这些扶贫资源,使扶贫资源合理地流动。二是将市场主体引入扶贫项目立项和实施等环节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众多的社会组织等积极投入扶贫当中。对于这些企业、社会组织或者是个人参与扶贫,可考虑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包干等方式来进行。三是增强扶贫工作人员的市场意识,培养其利用市场机制加大扶贫力度的能力,使其在工作中自觉地引入市场机制,使市场机制在精准扶贫中充分地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吉首大学基地)
精准发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江西井冈山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奋力向贫困宣战。如今,这个革命老区的脱贫摘帽,为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注入了更大信心。
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2013年至2016年4年间,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事实证明,持续向贫困宣战,把反贫困的压力变成持续发展的动力,我们有丰富的经验积累、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有强大的制度优势。尽管接下来面对的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每年的脱贫任务依然艰巨,但我们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
来之不易的扶贫脱贫成绩,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密不可分。在河北德胜村摸摸困难群众的炕暖不暖,在湖南十八洞村告诉老乡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员”,在江西神山村与农民夫妇算收入支出账……习近平总书记每到一个地方考察,最牵挂的人就是贫困群众,最牵挂的事就是脱贫攻坚。健全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明确精准扶贫的配套举措,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社会形成了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向贫困宣战的决心正在变成摆脱贫困的现实。
贫困地区的禀赋条件有所差异,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也各不相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才是真正的精准扶贫。江西井冈山、河南兰考等传统贫困地区,之所以能够蹄疾步稳地摆脱贫困,不仅仅是把政策、资源等精准地指向了贫困户,更重要是让贫困户在新的产业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既放眼长远、又量体裁衣,既切实增加投入、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杜绝“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应有之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到2020年让几千万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底线任务,更是不容有失的品质工程、民心工程。当下,对脱贫攻坚的困难和问题不能低估,对存在的矛盾不能回避。要量力而行、真实可靠、保证质量,防止“浮肿病”;要警惕形式主义,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防止“急躁症”。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才能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让贫困人口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仅是当下的阶段性目标,更是永远在路上的不懈追求。贫困并不可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更好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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