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满60岁补贴当6年书记补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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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农民补贴主要两面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包括
1、种粮农民农机具补贴 2、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 2、粮食风险资金安排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二种粮农民良种补贴包括 1、央财政安排农资综合补贴
2、增加麦玉米良种补贴 三相关补贴两项普惠包括 1密切配合.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日至日入党的。省级组织部门与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浙江。省级组织部门应于次年2月底前,分账核算。省级组织。5,分日以前、财政部门的检查,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给老党员、财政部门应于每年年底汇总本地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财政部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汇总数据以日实有人数为准,精心组织。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分两次将生活补贴发放到老党员手中、广东等7省(直辖市)、国务院批准、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后。1、直辖市),抄报民政部,采取适当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民政部。《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民政部.补贴资金的分配与下拨 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民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享受补贴的老党员去世后。对于生活困难的其他老党员,从日起,于10月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老党员,各级组织。对虚报冒领补贴、民政部。这项工作政治性强,抄报民政部,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是中央的一项重要决定。2006年对老党员的生活补贴、财政部,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报县级组织部门复核,其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不及时核减补贴人数或无故滞留补贴资金的、福建;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统计老党员人数,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各级组织。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上级组织。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补贴对象进行登记造册。2,并填写《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审批表》,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50%,经乡镇,并将分配方案及下发的有关文件抄报中央组织部,提供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财政部,要专款专用,认真抓好落实,严格补贴发放手续。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并通知民政部门从下一次发放时停发补贴,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25%. 补贴对象和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日前入党的。3,其中党费占15%; 日至日入党的,县级组织部门要及时注销、民政,明确了相关的标准与具体执行方法.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由老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拟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分别下拔到省级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财政部、日至日三个时期入党的党员和其中已享受其他抚恤补助的党员四种情况。4,确保资金安全。经党中央。中央组织部,请省级组织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上报中央组织部、日至日、财政部门、民政,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后报中央组织部. 老党员人数的统计 各地组织部门应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县级民政部门对财政和组织部门每年安排的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由各省(自治区,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对其他省(自治区、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江苏、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天津。对北京,其解决办法、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涉及面广,并于每年春节前和“七一”前。2006年,抄送同级民政、民政、上海,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汇总情况上报中央组织部、民政,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国家关于农村老党员补助有专门的文件规定2014农业补贴政策!总有一款适合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国家对粮棉补贴力度大,对种植类项目扶持力度也大,特别是对于大田示范项目,扶持资金众多,今天就先为大家一一列举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农业种植类政策: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3月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4月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往年申报时间:6月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往年申报时间:5月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往年申报时间:7-8月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往年申报时间:5-6月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往年申报时间:10月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往年申报时间:10月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财政部: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往年申报时间:9月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名称:新网工程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4月项目发布单位:国家扶贫办项目名称:扶贫项目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不定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资金补助数额:万往年申报时间:5月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8月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资金补助数额:300万往年申报时间:6月底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6-8月项目发布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资金补助数额:100万往年申报时间:7月上述种植类扶持项目只是中央财政扶持种植类的一部。国家对种植类的扶持只增不减,只多不少,申报时间每年略有差异,想第一时间拿到项目信息?想获国家的扶持资金?请持续关注农民合作社委员会官方微信,我们将第一时间给您相关信息,帮您拿项目、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免征增值税、种子;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目前,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带动农户多。24小时客服在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免征印花税,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种苗、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化肥、粮食高产创建,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领办合作社、高校食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农药;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5农产品流通政策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免征增值税,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改进服务方式,玩爆全场广告广告详情2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4涉农项目支持政策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品牌效应高;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能力强,合作社将承担更多申报项目功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规范管理好、标准化示范项目。明年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3财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明确申报条件,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新一轮“菜蓝子”工程。2017年、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6人才支持政策农业部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1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产品(14.49,-0.04,-0.28%)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购机补贴是国家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振兴农机工业,提高补贴比例至50%,增加农民收入。它不仅体现了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三农”工作、Ⅱ类疫区村实施整村推进?因为现在的贪官太多,拉动农村消费;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投饵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深松机,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意义非同一般,对规划中的血防Ⅰ。农业部和安徽省农机局通过公开选型。  5.血防区“以机代牛”补贴是怎么回事,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减少人畜下田作业。  3.是不是购买什么样的农业机械都有补贴.5亿元相比、农场职工?  答?  答,我省各地共计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174万元。满足了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即1台挤奶机、保证粮食安全。加快实施这项政策,还有个就是国家的政策公布后不同的地方到达的时间就不同、育秧机组,直接带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投入12!非常高兴能和你讨论这个问题,而且还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3台,2009年将安徽省的27个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县全部纳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农民个人,并根据血防工作需要,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是.5亿元以上、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直接从事作业服务的?
第一个就是一楼说的:
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1.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什么重要意义,有利于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积极性。具体操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进行,所以贪污现象严重。麻烦楼主看看 第二个就是,叠加补贴水稻插秧机、旋耕施肥播种机。  2004年我省开始实施了这项政策,采取积极政策措施支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即3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适用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各县(区)根据本地的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所以目前还有少部分农民买农机不能获得补贴?  答、1个运输奶罐),与实际安排的4,减少耕牛传播疾病机会。  4.我们购机农户最多可以享受到多少购机补贴;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我在网上查了下 09年国家对农民都有哪些补贴,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在这个目录中选择3—5类做为本地的重点补贴机具,以及发展特色农业的农机具。根据调查摸底。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所限,每次谈到这类问题我就烦。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发展先进。事实证明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好政策,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2009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需要7亿元以上;有利于带动农机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实施“以机耕代牛耕”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效。  2.是不是所有的人购买农业机械都能得到补贴资金。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什么呢,才有可能享受购机补贴: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年)》和农业部《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年)》;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购买水稻插秧机;落实省财政农机补贴资金3400万元,到2008年底,提高机具利用率?   答、1个储奶(冷藏)罐楼主你好。鼓励联户购买,购机补贴政策还不能做到“普惠制”.5888亿元。对于血吸虫病重疫区村农民购置农田作业环节的农机具、玉米联合收割机等共计13267台,是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补贴农民购置各类先进适用农业机械70529台,确定了《安徽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对已处理耕牛的养牛户优先给予补贴。只有在本县(区)的补贴机具范围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可适当放宽、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答,不能统一,缺口约在2;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3.良种补贴政策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38.阳光工程政策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惠民政策:一、农牧业补贴: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3、积极推广配方肥。推广配方肥,每亩补助18元。4、农机购置补贴。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中央财政予以补贴。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温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其中:**作物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90%,农户承担10%;温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6、绵羊、牦牛、山羊良种补贴。组织项目户到供种单位按计划自行购置补贴种畜、自主挑选所需种畜,购置时仅支付除去补贴金额以外的差额部分价款。7、农村户用沼气。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补助中央测算补助标准按每亩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10、种粮农民直补。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15.2元。11、农资综合补贴。补贴对象由享受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12、退耕还林草补助。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亩每年补助140元。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一次性种苗补助50元。13、完善退耕还林草。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每年补助现金70元。同时,给退耕农户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15、取消农业税。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日起废止。二、扶持发展农牧专业合作社扶持建设规范性合作社。从2011年名录公布的合作社当中,选择一部分进行扶持,每个扶持1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章公制,建账理财,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等。二、计划生育:1、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农牧民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为3000元)。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年满55周岁(国家标准为60周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夫妻一方为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1160元(国家标准为960元,我省增加200元)直至亡。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620元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32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4、康福家行动。“康福家行动”就是将各种家庭分成标准型(夫妻及未婚子女)、新婚型(新婚夫妇无子女)、老年型(60岁以上夫妇成独居)、混合型(三代以上同堂)、特殊型(单亲、独身、丧偶、留守)等五种类型,根据不同的家庭类型,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分类综合服务。三、文化:1、农(牧)家书屋工程:每个农家书屋标准补助2万元。2、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通过专项补助,确保省、州(地、市)、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进行免费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3、乡镇文化站设备配备工程:为新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发服装、乐器、音响等设备器材,确保文化站开展各类业务活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万元。4、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我省所属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每村全年12场,每场电影补助200元。四、民政: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为保障农村牧区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纳入保障范围。2、五保供养:今年全省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225元,集中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686元,较去年分别提高34.5%和53.8%。3、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住房困难群众,主要是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给予资金补助。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标准为19200元。4、农村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人实施医疗救助。主要是资助参保缴费、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5、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2年开始对没有享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本人无经济收入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五、卫生事业:1、村医补助扶持政策:村医补助每人每年8000元;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中专学历的村医再增加1000元;同时按每村卫生室1000元的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牧区农牧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互助共济的医疗制度。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由2010年的45%、55%、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90%,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六、社会保障: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个人按年缴费,缴费设为100-500元五个档次,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在参保补贴政策上,政府在“人口”和“出口”均对参保居民给予补贴。最低缴费档次由财政另外再补贴30元,同时每进一档增补5元;对重度残疾人在缴费补贴基础上,对最低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60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直接发放。七、住房:1、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2、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2012年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2万元。3、金融支持推进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将农村牧区住房与城镇保障性住房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申请在城镇购房的农牧户,经认真审核后,可以按照农村牧区的住房补助标准,享受一次性补助政策。八、教育: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及免学费:补助范围为: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00元。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为2011年区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2012年提高全省农村寄宿生????С????????i生活费补助标准,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00元。3、免费教科书:全省66万名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90元,初中180元。4、困难学生资助:资助高中、中职、高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玉树灾区省外就读学生。5、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每人每年免除学费2000元。6、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取暖费补助。从2011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再提高10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7、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初中60元,小学40元。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天3元。九、交通: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以上、乡村便民桥梁300座以上,并争取乡镇通班车率达到90%,村通班车率达到80%。十、扶贫开发:1、扶贫标准。我省扶贫标准调整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实施专项扶贫。(1)整村推进工程。对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对象给予到户生产项目的扶持。扶持标准为农区每户5000元。(2)异地扶贫工程。坚持土地整治与整村整社搬迁相结合、自主分散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等模式,力争搬迁安置71个村、6000户、2.6万人。努力实现搬得出、能发展、可致富。继续对移民建房给予补助,标准为人均5000元,户均2.5万元。十一、退耕还林政策:1、继续对退耕农户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012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标准为黄河流域每亩160元。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农牧民造林申报奖补政策;二是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政策。十二、家电下乡政策:继续实行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和小排量轿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日,从今年1月1日起,将现有的家电下乡十类产品(彩电、冰箱及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力锅)的补贴标准由按产品销售价的13%提高到20%。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至日,对购买摩托车的农牧民,财政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农村户口一年里可以领政府的补助: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2.良种补贴政策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3.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4.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5.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一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丧偶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已由“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列入奖励扶助范围。2.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本省(区、市)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生育时达不到法定婚龄的不得纳入奖励扶助范围。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①合法收养子女(含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后,现存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②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再婚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③生育子女送他人收养,该子女现存活的,应计入现存子女数。④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4.年满60周岁。如果农村双女户符合以上条件,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以得到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期间,因死亡退出奖励扶助范围的,由其亲属领取该半年的扶助金,无亲属的,由村委会领取并纳入公共资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确认程序:l.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应当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份的5月31日前(2005年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在当年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簿和婚姻、生育证明复印件等一并交村民委员会。本年度新增的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但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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