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造恶业的职业是不是深圳业际光电倒闭颠倒

慎受权势财富勿造恶业-地藏菩萨法门及圣德-地藏法门
地藏孝亲网 - 地藏法门 -  - 正文    │
  ㈤.慎受权势财富勿造恶业
  一般的在家佛弟子,能对佛法发生大影响的,必定是社会上重要的人物,特别是国王大臣,担当国政重任的。他们有权势、有声望,若对佛法发生正信,对佛法的弘传流布,自有良好的影响。但如护法而不知分寸,或不信佛法而生恶见,那也能使佛法受到不正常的障碍。如上面所说的,逼害出家人,侵夺清净比丘物与破戒比丘,侵夺寺院庙产等,这都是那些有权势者所为。若穷苦的,既无力护持,也无力破坏。所以有权势的富贵人,护持三宝,有时也会出问题,何况故意的毁害佛法。这对于权势财富,应该谨慎而受,免于造作恶业。这种人,《十轮经》卷七分作四类:
  1、有发愿“不处尊位”,以免造重罪的。有些人发愿不作国王、大臣等有权势者,恐怕妄想颠倒,于三宝中作破坏事。因为这些事,不犯则已,犯了即堕地狱。所以宁愿没有权势财富,虽不能护法,广积功德,也不致作重罪而堕落。
  2、“若诸有情已得法忍,处刹帝利灌顶王位,受用种种胜大财业,及处种种富贵尊位,是我所许。”这是众生已得无生法忍,即已悟见真理。有了智慧的体悟,那作起国王、大臣来,即有了把握,于三宝中必不造破坏三宝之罪。此人才可以受用胜大财业,及荣华富贵的尊位。一般苦恼的众生,无财势,不能作大事,于三宝中只能作小功德。正如小乘人,怕犯重罪,宁愿苦恼,不要权贵。大乘法则不然,把三宝众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真是证悟法性的,那尽管有权势,居高官厚爵,必能为众生多作利益,护持三宝。
  3、“若诸有情,未得法忍,有能受行十善业道,亦劝众生令受学者,我亦听许。”又说:“当知即是十善业道,成就如是十种轮故,得名菩萨摩诃萨也。于一切恶皆得解脱,一切善法随意成就,速得盈满大涅槃海。”有些众生,虽然未开悟,若能奉行十善业道,也教他人行十善业道。这样,虽作国王、大臣、宰官等有权势者,也决不会作破坏三宝的重罪。十善业道是:身三善业,不杀,不盗,不淫;口四善业,于语言文字方面,不妄语欺骗,不两舌挑拨离间,不恶口咒骂,不绮语诲淫诲盗等;意(思想)三善业,不贪五欲,不发瞋恚,不邪见愚痴,深信善恶因果。这样的十善业道,自作,教人作,此人的道德品格提高,作事如法,自然不作毁法破僧事。所以虽没有开悟,若受富贵而能修行十善业道,也就不会作重罪了。大乘经都说,菩萨发菩提心,初修十善,也就是要从十善业做起。《仁王护国般若经》称为十善位菩萨。自己以道德修行,以道德化世,以十善菩提心化世间,虽然还未开悟,也能走上大乘正道。这类自利利他的十善菩萨,成就十善功德,断除一切恶法,所以虽拥有财富权位,决定不作破三宝的重罪。
  4、未得法忍,不受行十善道,“亦有别缘得方便救”。“谓有众生处刹帝利灌顶王位,及余种种富贵尊位,虽复未得成就法忍、十善业道,而有信力,尊敬三宝”,不毁法,不恼僧,不夺僧物,于三乘相应正法,听受奉行,“而得免堕无间地狱,及余恶趣。”若未得无生法忍,也没有奉行十善业道的,这种人作起国王、大臣来,似乎非常危险。但另有一种因缘,也可以方便救护,不会因此造重罪,堕入地狱。这种人有了权势富贵,信心很深,能恭敬三宝。如上面所说的破戒比丘,虽然已破戒,但对佛法信心充足,还是有功德的。此在家弟子,虽未开悟,也不修十善业道,恶行在所难免。但由于尊敬三宝,信心充足,也不会做出毁法恼僧,破坏三宝,侵夺僧物等重罪。三宝的东西,是属于三宝的,出家人尚且不能随便取用,更何况在家弟子自饱私囊?只要对三宝深具信心,对三乘佛法尊重恭敬,虽没有开悟或修十善道,还是有功德善力,可以控制恶力,不会因造重罪而堕于地狱恶趣。
  这一节,是为一般有权势富贵的在家弟子而说。能悟证无生法忍,当然是最理想;若不能,也应修行十善业道;再不,也应做到对三宝具足清净信心。这才能不作以上所说的五无间、十恶轮等罪。生富贵家,具权力,有势位,能这样,也就能于佛法中作种种事,增长功德护持佛法了。
  有关其他文章
地藏孝亲网欢迎您来到和平网,和平网微信公众号heping_net
来源:未知&&
作者:和平网编辑&&
时间: 12:34
顺缘如愿皆圆满
  文/嘎玛仁波切
  暇满人身之十圆满是指:
  一、 已得人身,所依圆满:
  若投生于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三恶道,于巨大的烦恼与痛苦中时时受煎熬,无暇亦无福报和智慧闻思修佛法;天道众生长久沉溺于安乐,不思出离与修行;阿修罗道众生饱受战乱之苦,无暇修行。六道之中,人道是修行最具缘具福之地。
  二、 诸根具足,根德圆满:
  获得人身之后,如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缺失,就无法圆满地闻思修佛法。如眼不能看佛经、耳不能听善知识讲经说法、鼻不辨气味、嘴不能交流佛法,身不能修持佛法,智障人士无意识和智力闻思修佛法,就算修行的外境都圆满,但却不能圆满实修。
  三、 生在中土,环境圆满
  这里的&中土&,泛指有佛法教化之地,佛法僧三宝具足,与无佛边地相对。中国从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到金刚乘的密法都保存完整,只要你想学,无论是何种根器之人,都有机会遇到佛法,这就是中土。
  四、 业未颠倒,意乐圆满
  这指的是所从事的世间法如理如法。如果获得人身却行持十不善业:杀生、偷盗、邪淫、恶口、两舌、绮语、妄语、贪、嗔、痴,所从事的工作皆为造作恶业,如屠夫、娼妓、强盗、猎户、渔夫等,即为行颠倒业。现在很多人愚昧缺乏善根,对造作十不善业乐此不疲,如喜爱钓鱼、捕猎、杀生、吸毒、嫖娼、赌博等,却标榜是特立独行有性格有文化,都属此类。
  五无间业,是最严重的业际颠倒,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四个清净僧为一个僧团,哪怕在四个及以上清净僧中,挑拨诽谤,造成离间,都造下极其严重的五无间业。所以,护念好自己的身口意,是让我们不颠倒业际的保护伞,大家一定要谨慎小心。
  五、 信仰佛法,信心圆满
  只有以虔诚心求法,才是对正信的圆满,才能生出正知正念,才能走上究竟圆满的解脱之路。否则,看似各方面都良好,却只是白白浪费以前生世累积的福报而已。
  以上五条,属于五自圆满,源于内因的圆满若已具足,应该发起大精进心,勤奋地追随具德上师闻思修佛法,以免福报缺失后,违缘四起,后悔亦晚。
  六、 值佛出世
  目前,值佛出世,属于贤劫,相比无佛出世的暗劫,贤劫非常短暂。佛经记载,贤劫有千佛出世,每一尊佛入灭后,要经过极其漫长的时间,另一尊佛才会出世。现在,伟大的佛陀虽已涅槃,但佛法还在,清净传承下的高僧大德还在,我们依然&值佛出世&,这真是千载难逢的机缘。
  七、 佛宣正法,正法圆满
  并非每尊佛出世都会说正法,有些佛出世后观察众生因缘、福报不具足,即会入定直到涅槃。佛就算出世,若不讲经说法,尽管身为人却于解脱无益。从佛陀时代直至今,如果没有历代高僧大德清净传承、宣讲正法,人们如何才能有机会闻思修佛法呢?
  八、 佛法住世
  目前已是五浊恶世,但传承清净、殊胜完整的正教二法仍然存世。各种珍贵的佛经法本依然保存完好、众多高僧大德孜孜不倦弘法利生,圣妙佛法仍旧在广弘宣扬。
  九、 随法而转
  获得诸多圆满的内外条件,还要能够跟随正法之流转而趋入究竟解脱之道。随法而转,就是因缘福报具足,能够皈依具德上师与三宝,能够踏入佛门,在具德上师的教导下,精进闻思修佛法,直至证悟空性,乃至获得圆满无上佛陀的果位。
  十、 正士摄受
  正士即为具德上师、善知识。能够引导、教导你闻思修佛法,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五浊恶世乃至末法时代,能够得遇明师极为不易。所有佛菩萨皆如法依师成就,如观音菩萨将上师阿弥陀佛祈安于头顶,在绘画造像中均有体现。
  综上,顺缘如愿皆圆满,十圆满,实为修行人之内外顺缘,是我们世出世间的重要福报,既然拥有了,就要精勤善用,切莫要懈怠!
(责任编辑:和平网编辑)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电话:400-866-1999 &| &QQ:&&
@ HePingWang Inc.Copyright @
和平网 北京和平网科技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1佛教音乐影视专区
佛教导航子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
>>正文内容
从事造恶业的职业是不是业际颠倒?[达真堪布]
       
发布时间:日
来源:[达真堪布·学修问答]&& 作者:达真堪布人关注&&&&&&
  问:有一些职业是造恶业的,比如负责流产的医护人员,还有烟草公司的从业者,他们算不算业际颠倒?&
  答:业际颠倒主要是指恶念重,善念弱;行为上也是,要做恶业时,力量特别强大,有多种多样的手段,特别擅长;而要做善事时,方法就特别少,力量也特别弱。这叫业际颠倒。此外,先皈依了,再后来就又不皈依了;刚开始觉得出家好就出家了,后来又反悔了;刚开始信心挺大,精进修行,后来又退心,又去造恶业了。这都属于是业际颠倒。对于凡夫众生而言,有一些烦恼,也会造一些恶业,都是正常的,这不叫业际颠倒。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
QQ: &  &&&&&&&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下一篇:没有了!
佛教导航@1999-
|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业际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