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单位分了几类?-养老险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单位分了几类?
摘要: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纳入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范畴...改革的范畴给予了清晰的划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二类参与养老保险并轨改革......
(gold.org/):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纳入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的决定》改革范畴。据悉,人社部、财政部已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中,将改革的范畴给予了清晰的划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二类参与养老并轨改革,而新闻媒体等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向过渡。
这意味着,以后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将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同一个&池子&。
人社部的通知规定,作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政策的落实,各地方的实施办法按规定需在5月底前报人社部备案。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才能参加养老改革
今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并轨改革。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单独建账,与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很多人预计,所有事业单位都将参与这次改革,并与机关单位一道,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单独建账。
其实,笔者查询发现,该《决定》规定的对象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即使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没有编制也没办法参加改革。
人社部、财政部已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进一步明确,参加机关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养老逐步企业化
按照人社部等已出台的政策,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中,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由财政、个人缴费实现参保;对差额拨款单位,由财政、单位、个人缴费实现参保。对自负盈亏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最终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这与之前公布的职业年金做法稍有差别。作为养老金并轨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强制性推进的职业年金,只分为两类,一类是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由单位、个人缴费实现;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这种表述,实际上是说,在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里,只要有编制,都要建立职业年金,而职业年金是与相对的,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有范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分析,对于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属于必须负担的人力成本。
在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中,假如有编制人员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参保,又购买与企业年金不一样的职业年金,以后养老金如何发放?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郑梓桢认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都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重要手段,不在同一个框架下,以后运作中可能会出现不顺畅的地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我国事业单位太多,通过前几年理顺单位属性,事业单位分层次改革正逐步推进。他认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管是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首先应该明确,对这类事业单位应该给予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水平。如果他们完全等同企业,那这类企业应该完全市场化,可之前改革看,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完全市场化还有难度。
据郑梓桢了解,一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中,以前曾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早期参加工作人员都有事业编制,一直被视为国家干部。突然让这部分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不合适。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保险
人社部的通知,实际上也断掉一些人的念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虽无事业编制,照样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
事业单位人员在入岗后,会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等服务,但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不为入职人员办理入编。一些人认为,按照&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原则,既然做同样的工作,就应该像老员工一样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一些职工还认为,长期不为事业单位员工办理入编,是典型&惰政&表现。
按照人社部的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人社部门一位处长告诉记者,公益三类事业单位长期不为员工入编问题的确存在。假如该单位编制还有空余,可以征得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走一定程序,如公开招考、公示等环节,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予以解决。除此之外,目前没有好的补救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四统一&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从珠三角起步,再推向全国。通过不断摸索,这个制度先实现县区统筹,再实现全市范围内统筹,现在逐步要实现全省、全国统筹,以抵御基金支付风险。
不过,由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从下到上逐步提高统筹面,各地参保基数、参保比例、保障水平不一,导致全省、全国统筹呼吁多年,一直难以推进。人社部的通知明确指出,全省(区、市)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和政策,统一基本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
也就是说,在全省范围内,只要缴费水平、基数相同,不管是在发达地区,还是在贫穷地区退休,退休待遇是一样的。
对于最受关注的&中人&过渡方法,《通知》明确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即对于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据了解,目前包括广东在内,多省已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将于今年5月底前将具体并轨方案、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等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公益单位分哪三类
公益一类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依照管理,参照管理&,这类单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如中小学等机构,、中心里的在编人员。这类单位中,有些事业单位如证监会、银监会、人社系统劳监部门等,与机关一起招考,与公务员差别不大。
公益二类是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公办大学、公办医院,一些单位下属的培训中心、研究所等,这类单位实行差额拨款。
公益三类是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政府根据需要,购买其有关服务的机构,如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机构,这类单位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的纳入财政管理。
关注(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中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累计销售:
累计销售:
累计销售:
累计销售:
142,224 份
目前,税延性养老险方案已经基本成型,预计...
01新农合跟城镇医保合并后待遇提高了!新农...
“社保交了15年,可没活到60岁!钱能不能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如何养老|缴费|养老金_凤凰资讯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如何养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破冰,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曾经被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被打破,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咋养老呢?
原标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如何养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总原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破冰,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曾经被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被打破,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咋养老呢?【如何缴费】人手一张社保卡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了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都将启动改革。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国务院改革决定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此举将保障改革人群的新养老金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比如,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样,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如何细分】力保待遇不降低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改革后,这4000万人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名负责人说。【如何计发】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湖南准备去年5月起摸底养老金为破除双轨制打“前站”本报1月14日讯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并公布决定自日起实施。这对于我省21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涉及面广,参保基础性工作千头万绪,我省的准备工作如何?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已作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整装待发”。从2014年年初开始,我省就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期准备工作,首先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的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既下发了数据采集电子表,也下发了数据采集软件,方便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经办机构采集数据。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还专门开通了QQ群,用于全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交流信息,进行远程指导,探讨问题,提供经验,解决数据采集遇到的各种问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全国统一政策出台之前,摸清个人账户记账情况,对于推进改革、确保原有参保人员的利益至关重要。从去年5月起,省人社厅即展开全省个人账户记账情况摸底调查,为改革启动做好充分准备。■记者 刘银艳专家访谈被辞退或换工作后顾之忧可解除访省社科院副巡视员、二级研究员方向新养老保险并轨具有哪些实际意义?这是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社科院副巡视员、二级研究员方向新。方向新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一辈子抱着“铁饭碗”不撒手,只是在过去的养老保险制度下,这部分人一旦辞职,没交的养老保险就成了最大顾虑和障碍,辞职即意味着将老无所依。而如果这部分人想进入心仪的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对于接收单位来说,除了支付薪酬,还要帮他补齐以前没交的养老保险,仅这一点,就会降低企业接收他们的热情。养老保险并轨后,被辞退或者主动“下海”、换工作,这样的后顾之忧迎刃而解。“另一方面,编制所带来的收益大大减少,其吸引力相应降低,‘公务员’热自然会降温,人才必然向获益多的创造性岗位聚集。”方向新认为。方向新还提到,伴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原本进展较缓慢的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体系改革、养老退休制度改革等系列改革也将顺势破题。“并轨的难点,就在于制度转轨成本如何消化?”方向新说,此前并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要领取的养老金从何而来?对于这种社保“空档”,如是国家财政补缺口,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不过他相信,国家对相关问题肯定有了充分的考虑。
■记者 刘银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15:44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04/13 09:21
04/13 10:23
04/13 08:14
04/13 08:48
04/13 08:48
04/13 08:14
04/13 10:30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22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9:21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497040
播放数:1443912
播放数:1867771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和养老金并还是一回事!
最近,经常有从将养老金和退休金搞混,他们认为在每个月将养老金缴纳以后到退休之后就可以有退休金了,但实际上,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虽然养老金也被称为退休金,但实际上,这是两个完全不相交的平行线,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差别呢?京佳教育来为各位解答!
一、概念不同
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看上去好像是一样的,但两者还是有一些的差别的,比如退休金是由单位或个体提供给你的,而养老金则是由国家提供给你的。
二、缴费方式不同
退休金是不需要劳动者去缴费的,但养老金是需要劳动者每个月都需要缴费的,其中的一部分交给国家,另一部分则存入个人的账户,社会养老保险是有统一的缴费的标准的。
三、资金渠道不同
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四、领取方式不同
退休金是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而养老金则就是不一样了,是由政府机构统一发放,对于社会上每一个成员都有统一的养老金的领取规则,但按照人员的不同,养老金发放的金额也是不同的,具体的金额要因人而异的。
所以说,退休金和养老金看似一样,但实际上却是有着本质的差别的,首先退休金是要求是事业单位的员工,在办理下的退休手续之后才享有的待遇,这个金额是由国家财政所负担的,此类的员工是不需要参加社会的基本的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则是指企业的合同工在职期间,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向社会保障局缴纳的社会养老费用,在员工退休以后对符合参保要求的人员由政府发放养老费用。
对于养老金来说,工龄不同所领取的金额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之下,工龄越长,工资水平越高,累计的缴费年限越长所获取的养老金也就是越多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养老金和退休金是可以同时领取的么?答案是不可以,一个人只能够办理一次退休,并且也只能留取一分养老金,所以大家也不要想着退休金和养老金都要领取了!
以上就是关于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你是否搞懂了呢?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京佳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供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公职招考信息及河南三支一扶、河南农
京佳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供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公职招考信息及河南三支一扶、河南农
今日搜狐热点> 社保知识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问有答(2016年9月版)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问有答&&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哪些?&&&&答: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4.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二、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机关养老保险?&&&&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需缴纳的大致费用各单位都作了暂扣。经办工作启动后,就会进行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三、什么单位可以参加机关养老保险?&&&&答: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2.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四、单位办理参保流程是怎样的?&&&&答:1.参保单位根据桂人社发﹝2015﹞78号文件的规定到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对参保资格进行确认;2.参保单位进行数据采集;3.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增减变动等手续。&&&&五、什么人员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答:机关、参公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六、中央驻桂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内人员能不能在广西参保?&&&&答:如果该单位没有在京参保的话,可以在广西参保。&&&&七、编制外的工作人员参加什么养老保险?&&&&答: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八、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参加何种养老保险?&&&&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九、对于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参加何种保险?&&&&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如何参保?&&&&答: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别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如何参保?&&&&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单位中原编制内退休人员,随本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离休人员不列入这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原规定发给离休费,今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相关待遇。&&&&十二、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应先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并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后,再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十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按自然年度一年一定。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具体细则如下:&&&&1.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3.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答: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建立和管理?&&&&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为保证增值,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并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除按规定享有丧抚待遇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十六、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答:其日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十七、视同缴费指数如何认定?&&&&答:以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岗位薪级)所对应的全区统一规定的视同缴费指数予以确定。&&&&十八、这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中的&老人&、&新人&、&中人&具体是指哪些人呢?&&&&答:1.&老人&是指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2.&新人&是指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3.&中人&是指日前参加工作、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十九、参保人员在全区范围内流动的,如何办理转移手续?&&&&答:1.参保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应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同时以其本人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总和的12%转移社会统筹基金,并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与转移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进行管理。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2.已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之后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灵活就业未选择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社会统筹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居住地社保局进行管理,待其明确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二十、调动或辞职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答:日至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期间,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由最初负责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代扣代存的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调到企业工作的,或辞职、辞退、开除、以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按规定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二十一、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答: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经批准退休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二十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答:1.&老人&纳入参保范围后其待遇标准不变,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的统筹项目包括:退休时按规定计算的基本退休费及历年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退休费、生活性补贴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项目。&&&&2.&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3.&中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二十三、&中人&过渡期间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答:对&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日至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日至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日至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日至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人认为,如果一个人在过渡期第一年就退休了,除退休当年要发放超出部分的10%外,到第二年就要发放超出部分的20%,直到2024年把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金额增加到位,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养老待遇只按退休时对应的过渡期年度核定一次,退休后不再调整过渡期养老待遇,只按调整待遇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二十四、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怎么计算?&&&&答: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自2015年以来历年全区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即: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N&&n=2015&(1+Gn-1)&&&&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全区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日至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二十五、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如何计算?&&&&答: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月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按规定,计发月数与退休时的年龄直接相关,比如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规定为170个月;60岁退休的,则是139个月。&&&&二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后如何办理审批手续?基本养老金何时发放?&&&&答:参保人员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退休手续,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核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组织确定其退休的次月起发放。&&&&二十七、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时再申请领取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经个人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二十八、参保人是曾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其待遇进行了哪些调整?&&&&答:日(含)前已获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有关衔接处理办法另行制定。日后获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二十九、经批准延迟退休的参保人还需要继续缴费吗?&&&&答:经批准延迟退休的参保人未满70岁前还是需要继续缴费的。但如果满了70岁,经批准还继续工作的,就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样可以按规定计发其基本养老金。&&&&三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后如何调整?&&&&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区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三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如何管理?&&&&答: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其中中央驻桂、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统一由自治区社保局负责管理。&&&&三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管理?&&&&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各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三十三、各地原试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处理?&&&&答:1.已参加各地试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从日起按其单位性质和个人身份确定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对于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条件的在职人员,试行期间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划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采取实账方式划入,也可采取记账方式划入,但要在工作人员退休前记实;也可由各地一次性清退给其本人。&&&&已退休或死亡的人员,试行期间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清退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3.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缴费本息可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三十四、职业年金如何建立?&&&&答: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4%缴费,并全部记为每个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三十五、相关政策业务怎么咨询?&&&&答:1.自治区社保局咨询服务热线:966999;&&&&2.南宁市社保局咨询服务热线:12333;&&&&3.其他市县咨询服务热线请关注当地人社局、社保局发布的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版权所有 2016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
邮编:53002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