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费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范文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范文
学习啦【策划方案】 编辑:春娜
  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政府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是征地补偿分配的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篇1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最高人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
  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
  以20xx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象
  本村在籍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
  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
  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xx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
  3、后迁入人口
  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凡是在20xx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毕业后将转非户口迁回本村或将户口暂放在市人才中心城市集体户上的,可获得土地补偿费。
  6、婚入人员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婚入人口已经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原籍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7、因婚迁入新居住地带来的孩子和婚后回迁人员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后,因结婚迁新的居住地带来的孩子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对待,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费。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因婚迁出,后迁回本村的农业人口,本享受全额征地补偿费,其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费,所生的孩子应视本村新增人口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随之迁入本村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及其他亲属不享受征地补偿费。
  8、现役军人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参军未提干的(包括初级士官),应享受全额土地补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9、全户迁出和全户消亡人口(这里的户指同一土地内的人口)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全户迁到设区的市或全户消亡的,其所承包的土地应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对至今未收回的征地时其子女或亲属均不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10、死亡人员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家庭承包中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一个或部分人员死亡,可分配土地补偿费但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1、迁出人口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迁出,可享受土地补偿费,介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2、具有土地承包权的无地人口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具有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农户至今未承包土地的,征地时同样享受全额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3、空挂户不参加此次分配。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篇2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村民组长薛春华说:今有东港市大东区许晓鹏先生,欲征用我们汤屯组旱田、部分水田面积约6亩,征用后建设加油站项目。
  之前,被征地户已经同意依法征收部分约6亩地一事,而且其余未被征地农户已经达到2/3以上同意征地事宜。今天召集大家是讨论一下,是否组级集体提留(按辽宁省【20xx】2号文件规定)一事。如果从被占地户中提留,被占地户不同意(原因是之前有过协议),此项目谈不成。经村、组与许晓鹏先生协商,其本人愿意拿出万元,用于给其他未被征地户补偿,被征地户款项不提留,此次也不享受上述资金。大家讨论运酿一下,看是否同意,同意请签字,按手印。
  经大家伙(未被征地户)讨论,我们同意。
  同意户签字、手印: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篇3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参会人员为村民组代表及知名人士、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等)主持人:&&&(一般为村民小组长)
  议题:研究讨论&&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议程:
  一、镇、村主要(介绍征地及补偿费分配相关政策,引导大家解放思想,宽容厚待每一个成员,特别是关注本村民小组的弱势群体,尽最大努力照顾到方方面面人群,拿出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草案)。
  二、讨论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1、户口确认方案;
  2、征地补偿费分配截止时间。
  三、安排人员(一般为村干、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将初步分配方案(初稿)到户征求,做群众工作,取得大多数人赞同后筹备召开户主会。
  程序2:召开户主会
  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含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被征地村民组全体户主)
  主持人:&&&(一般为村民小组长)
  议题:讨论&&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议程:
  一、村主要领导讲话(介绍征地及补偿费分配相关政策,引导大家解放思想,宽容厚待每一个成员,特别是关注本村民小组的弱势群体,尽最大努力照顾到方方面面人群)。
  二、村民小组讨论户口确认方案:
  1、哪种类型的人口不得享受;
  2、特殊类型的人口一一讨论待遇享受情况(是全额、半额等);
  3、其余常住人口享受全部待遇。
  三、村民小组讨论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截止时间:
  1、类型之一:土地金的100%按确定的今年的总人口全额予以分配。
  2、类型之二:土地金分期付给的或跨年度的则要注明土地金的百分之几十,按今年的总人口分配;百分之几十按下一年的总人口分配,下一年的人口在今年人口的基础上增加符合法律规定的新增人口(死亡、出嫁的一般不减)。
  四、说明本次未尽事宜或需调整的经户主(或户主代表)会议研究决定。
  五、镇领导作总结(继续发表引导性讲话)。
  六、参会户主对初步分配方案履行签字手续
  &&&&&&&&&&&&
  (本记录一式两份,村、村民小组各一份)
  程序3:召开村两委会
  村&两委&会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村两委成员(可吸收被征地村民小组长和部分代表参加)
  主持人:&&&
  议题:讨论审批&&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议程:
  一、&&&同志介绍&&村民小组户主会讨论形成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情况。
  二、讨论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的可行性情况,要特别关注特殊人群,尽最大努力对有异议部分加强协调,在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完善分配方案。
  程序4:召开户主会
  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含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被征地村民组全体户主)
  主持人:&&&
  议题:对&&&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议程:
  一、&&&领导讲话(介绍上次会后听取到的意见,介绍分配方案形成的原则以及部分需要调整的地方的原因等,并继续引导大家要解放思想,求大同存小异等)。
  二、&&&领导宣读本次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草案)
  三、大家讨论、发言、解释、引导
  四、在充分酝酿并基本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并签字。
  程序5:分配方案公示
  &&&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公示
  &&&村民小组的土地已由&&&征用,本次征地补偿费亩均元,共征用亩,总计人民币x元,本次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经&&村民小组全体户主于&年&月&日讨论形成初步分配方案并上报村两委审批,同时于&年&月&日&&村民小组全体户主再次讨论决定形成正式分配方案,现将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本次征地补偿费户口确认情况:
  1、某种类型的人口一律不得享受;
  2、特殊类型的人口享受情况:
  ①&&户情况&&
  ②&&户情况&&
  3、其余常住人口享受全部待遇。
  二、本次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截止时间
  三、本次公示时间为天(一般为七天),欢迎大家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本村村干&&&(电话号码&&)和&&&村民组长(电话号码&&)联系。
  年月日
  程序6:实施分配方案
  1、村民小组按照分配方案造各户征地补偿费分配花名册;
  2、村审核无异议签字盖章同意;
  3、分配方案报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
  4、收缴各户户主身份证到银行开户,银行按分配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分配金额花名册将各户征地补偿费全额存入各户开设的存单(存折);
  5、将存单(存折)发放到各户手中(并签字),由各户自行到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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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星期四 农历:三月初三
103号令征地补偿费管理、分配方案
东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的征地补偿费管理、分配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补偿费标准的通知》(长政函(2010)96号)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和高新区有关征地补偿安置分配的通知精神。根据东塘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决议,尊重历史,结合现实,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征地补偿费的性质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补偿的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资金,由东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设立专帐,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第三条&&征地补偿费管理主体及职责东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负责将征地补偿费核算到被征地组,审核各组分配方案,核实各组提交的的应分配对象、分配标准、分配金额等事项,并将分配到人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必须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被分配对象等情况必须张榜公布,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上级部门的监督。第二章&&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法第五条&&本次分配基本原则按照东塘历史形成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惯例,本次分配(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按组进行分配。第六条&&征地补偿费的折算和分配针对《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函【2010】96号)两费合一的特殊情况,参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为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为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折算土地补偿费占征地补偿费总额的40%,安置补助费占征地补偿费总额的60%,分别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土地补偿费总额(包括枫林路南侧及东方红大道南段项目、航天城项目及环线外1、2、13组未拆迁部分)中由集体经济经组织按统一比例提留下列资金后再核算到组,由各组用于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1)购买本部分拆迁范围内认定合法拆迁人口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保、医保基金。(参照103号令的提留比例,枫林路南侧及东方红大道项目按土地补偿费的25%的比例提留,航天城项目及未拆迁部分均按土地补偿费的25%提留,枫林路南侧及东方红大道项目和航天城项目的社保医保基金已由区拆迁事务所核算划拨到东塘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时扣除)。(2)由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按1400元/平方米、5平方米/人统一购买非住宅用房资金。此项资金在土地补偿费中按当次应安置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缴纳的金额与核算到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总金额的比例进行统一提留,购房时交保障房公司(包括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放弃购房指标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按1400元/平方米、5平方米/人非住宅用房的标准退付给放弃购房者)。二、核算到组的安置补助费由各组依据相关政策,制定本组分配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分配。第七条&&土地补偿费几种情况的处理:一、3、11组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收归集体经济组织,属本集体经济组织60号令及60号令以前政策部分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其原因:3、11组在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无认定的合法拆迁人口,已由60号令政策合法拆迁及安置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已全额享受60号令及以前政策的资产及收益分配,因此103号令及以后政策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全部属60号令及以前政策部分集体共同所有。)二、5组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标准参照此次土地补偿费的平均标准(即此次103号令可分配的土地费总金额/此次参与103号令土地费分配的总人口)进行计算,不足资金在集体经济组织60号令及以前政策征收集体资金中列支。(其原因:该组原山、田、土基本已在60号令及以前政策征收,在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征收时仅留下宅基地,原征收中的土地补偿费和生产安置用地已纳入60号令及以前政策核算和分配。)第三章&&征地补偿费分配到人的办法第八条&&参与分配人员资格的确认一、各组在确定应分配人员时,以下人员必须纳入全额分配:(一)享受103号令及以后政策各征地项目拆迁安置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第一款中包括的下列人员应参与分配:1、项目截止日后已故、婚嫁或其他原因迁出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现役义务兵和未享受安置的士官。3、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包括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4、服刑期内和正在劳教劳改的人员。二、暂未拆迁环线外的1、2、13组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此次分配。其参与分配人员确定:本次为航天城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上款所规定的必须分配人员)为本次分配人员;下次分配时以当期的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下次分配人口。三、以下人员不参与征地补偿费分配:1、依据村规民约的空挂户、寄居户以及户口迁入时承诺不享受本集体组织待遇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接受计生部门处罚的出生人口。3、因涉嫌假婚姻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婚姻迁入人员。四、对各组的个案问题及其他问题的处理由各组召开户主大会表决确认方可实施。(依据《村民组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必须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第九条&&计生优待分配到人资格的确认符合分配条件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按以下情形确认:(一)父母及子女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增加一人份额。(二)父母一方及子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一人份额。(三)父母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子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增加一人份额。(四)子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父母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增加优待份额。第十条&&分配到人的程序(一)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方案,并张榜公示。(二)由各组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明确实施方案,编制分配到人的名单和金额,并经2/3以上户主签字,报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核实确认。(三)三榜公示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和分配金额,第一、二榜为征求意见榜,第三榜为终结发放榜。(四)分配到户资金采用银行存折支付。分配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的第一继承人)或其他合法继承人代为领取。有多个继承人的,由多个继承人签订分配协议,按协议约定份额领取或委托一人领取。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张榜公示,报上级职能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第十二条&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作出指导后制定补充方案,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履职中要坚持原则,遵循程序,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如发现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分配标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除收缴非法所得、责令纠正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本方案由东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东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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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后补偿款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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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首和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需明确一点,被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给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的,安置补助费看集体是否安置,如安置,归集体;不安置,归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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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归土地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具体补偿项目要根据土地性质确定,更详细问题电话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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