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售后返租,无产权商铺返租成功的有么就只有等死吗

法院公布售后返租维权案件 返租十年回本只是传说_网易财经
法院公布售后返租维权案件 返租十年回本只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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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娘出示购买“五洲春天”商铺的相关证件
“十年回租,十年返本”,这种宣传售楼广告曾一度吸引无数投资者的目光。近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涉及富丽华、五洲春天购物、威尼克商务酒店的百余起案件,暴露出开发商当初的承诺变成了一纸“空头支票”,“售后返租”成了坑害投资者的陷阱。
宣传:各种返租条件吸引投资者
“每年返回总房款的8%或10%,按季返款,10年之后,白白得一处公寓。快买吧,还犹豫什么?”地处太原街附近的富丽华大酒店、五洲春天购物、威尼克商务酒店开建当初,纷纷打出了“售后返租”的宣传招牌对外销售。“售后返租”就像诱人的大蛋糕,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今年78岁的黄大娘在2005年5月看到了五洲春天购物推出的“购买商场旺铺返租”信息,出资购买了一套36.78平方米的房。这套总价为55万元的房子,仅需要黄大娘一次性付款36万,剩余的19万元房款用租金进行抵消。开发商和黄大娘签了一份10年租期的《商铺租赁协议》,约定头3年半租金归开发商所有,以抵偿19万元房款,后6年半为有偿租赁期,开发商按总房款55万元的10%返还给黄大娘。
2008年,佟先生也是看到了富丽华大酒店的“返租”宣传后才出资购买了一套40余平方米的房子。2008年,杜先生看到“售房返租”宣传后,购买了“协和广场”的产权式酒店,并与威尼克商务酒店签署了10年期《租赁合同》,约定酒店每季度支付给自己6800余元。
血泪:致富梦想变成噩梦一场
“原来的沈阳五洲春天购物,是我们的财富梦想,但如今的五洲是我们噩梦的开始。”一晃9年过去了,黄大娘所购商铺的产权证仍没下来,开发商所承诺的收益也成了泡影儿。
富丽华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务酒店的投资购房者的遭遇,相对五洲春天购物的投资者还好些。杜先生在拿到了两年多租金4万多元后,发现威尼克商务酒店开始拖欠租金不给,遂联合其他投资者一同维权。
开始几年,富丽华大酒店的投资者佟先生还能按购房款的10%拿到租金,后来拖欠租金也开始频现。2011年酒店提出了“5+3”方案,即把每年租金降至8%,其中5%以现金形式支付,3%支付酒店消费券,限业主本人来消费。即使这样,酒店到2012年10月也出现了拖欠租金不给的情况。
维权:赢了官司却不能马上拿到钱
面对违约,3家的投资者们采取各种方式维权。2011年11月份,经公安机关介入调解,杜先生等投资者与威尼克商务酒店中止了合同,收回了自己的房屋。五洲春天购物一名投资者在网上留言称:“我们从来都没有放弃过维权脚步,但我们却不知道这样的脚步到何处才能停歇。在维权的路上,我们都经历得太多,有些人家中亲人病逝,有些人举债度日如年。我的爸爸由于患癌症,急需大笔资金,可是我却由于资金深陷其中却无能为力!”
在其他维权之道都关闭后,投资者们只好拿起了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纷纷将这3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拖欠的租金、利息和违约金。
由于五洲春天购物、富丽华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务酒店都集中在和平区,返租维权案件在和平区人民法院一时间出现了“井喷”,一个月受理多达100多起。为查清案中细节,法官们忙得不可开交,有时不得不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而四处奔走收集相关的证据。
据了解,仅富丽华大酒店就有411间房屋出售,其中399间被卖给353名业主。2011年4月,酒店提出“5+3”方案后,40多户业主将酒店告到了法院,全部获得胜诉。2012年10月,富丽华大酒店无力支付租金,又一次宣布停止返还租金。无奈之下,佟先生只好将酒店起诉到了法院,成为第二批维权者中的一员。
近日,法院相继作出判决,支持了佟先生和杜先生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富丽华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务酒店按约定支付拖欠的租金数万元。法官表示,这些案件的胜诉,必将成为风向标,引领更多投资者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
按理说,赢得官司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可佟先生等投资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佟先生说:“虽然赢了官司,但还是没法立刻拿回应得的租金。为了打官司,还花了律师费等不少钱。”
返租房风险大 购买要慎重
五洲春天购物、富丽华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务酒店售房返租,全成了陷阱。当年“十年回租,十年返本”的承诺,全变成了“空头支票”。
法官说,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让投资者面临非法集资和后期不可掌控等诸多风险。五洲春天购物、富丽华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务酒店等案例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投资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承诺,一定要谨慎。投资者购房时,一定要查看所售房屋是否为现房,现房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被出售等限制情况,以此规避“售房返租”陷阱。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本文来源: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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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令禁止商铺售后返租,高额回报8%-12%需警惕!收藏
商铺售后返租:指开发企业将所售商品房出售给投资者,同时与其签订承租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一般年返租回报在8%-12%之间。此前,国家有关部门曾先后两次叫停过售后返租,发出风险警告。国家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010年7月,南京市民陈先生花104680元,在泰州文峰千家惠百货商场(以下简称“文峰商场”)买了一套售后返租性质的商铺,并在托管合同上约定今年年初获得房款约10%的收益。可到上月,文峰商场却只支付了陈先生房款总额的约3%,并明确告诉他往后几年的租金收益或许将无着落。据陈先生讲,和他有同样遭遇的投资者近500人,投资总额近1个亿,眼见这么一大笔投资就要打水漂,他们却束手无策。在南京,此类售后返租商铺随着楼市的火爆悄然热销。此案例或许可以给相关投资人提个醒。画饼起点低回报高,收益有合同保障按陈先生的说法,他在2010年购买的这套商铺位于泰州高港区繁华地段的文峰商场内。当时,开发商泰州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十万到几十万不等的价格,将商场内的铺位拆开卖给投资者。在购买商铺时,业主还与文峰商场经营方签订了托管合同,合同中的回报相当可观。陈先生说:“和我一样,当时很多南京投资者都觉得这个投资产品起点低,回报也不错,也有合同做收益保障,并且听说周边比较成功的泰州义乌大市场和广信台湾商城也都是这个开发商做的,感觉没什么风险,就把钱投进去了。”文峰商场“售后返租”收益承诺在十年委托期内:●前三年的托管收益将直接减免在房款里;●第四年和第五年年初,每年将拿到不低于10600元的租金收益(折合最低年化收益率是10.126%);●第六年,陈先生将获得当年实际的全部租金收入;●第七年至第十年,受托方将每年实际的租金收入的90%返还给业主。现实资金链断裂,业主的钱打水漂据另一位投资人李女士介绍,2013年7月,就在距他们拿到首批租金收益款只剩半年的时候,她和其他业主却接到了来自文峰商场运营方的通知,因为开发商广信地产负责人突然辞世,导致公司资金链出现很大困难,经营方2014年很可能无法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业主返租收益,并让业主做好心理准备。据文峰商场潘经理介绍,该商场运营团队的“幕后老板”就是开发商——泰州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正值全国房地产建设热潮,广信地产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对购房者允诺了偏离市场实际情况的高收益回报,并做好了今后对商场经营补贴的准备,以此达到允诺业主的高收益,“没想到开发企业老总在2012年年末突发脑溢血去世,导致与银行贷款业务出现了大问题,公司资金链断裂,文峰商场经营方的法人代表也因此被立案调查,加上种种原因,开发商原本给业主的租金补贴也就成了泡影。”业主有理在手,怎奈退房无门今年2月,陈先生等投资者陆续获得了广信地产发放的第一笔,折合每位业主投资总额约3%的收益回报。“这笔钱是当地政府出面,来自抵押了开发商剩余的几处资产获得的贷款。”一位开发商内部知情人士透露。而现在的广信地产,用家徒四壁来说丝毫不过分。据潘经理介绍,广信地产公司现在已经属于瘫痪状态,因为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未补齐,想申请破产都不够资格,因此两年都没能去工商部门年审。回报无望,很多业主提出退房。对此开发商广信地产负责人任晓春在电话中无力地告诉记者:“我也很想为业主们退房,可是现在我们也真的无能为力了。”文峰商场业主代表宋青(化名)表示,他们业主此前也找过律师,本想走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但律师告诉他们,这个官司打起来业主稳赢,但是如果开发商真的已经没有资金可用,业主还是得不到赔偿。理性面对烂摊子 当地政府已出面成立专项工作组据泰州高港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王主任介绍,目前已经为文峰商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由政府牵头,最大限度挽回业主损失。同时,经营方负责人——文峰商场潘经理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在没有开发商补贴的情况下,现在商场的经营硬要达到与业主约定的收益率,那么文峰商场的招租价格将会严重偏离市场,没有一家商铺会愿意进来,到时情况会更糟。但如果现在开始让我们给予文峰商场的铺位合理定价、有序补商,文峰商场还是能做下去的,未来业主的收益也不一定会很差。至于合同之内的损失,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协商,变卖开发商的剩余资产,来挽回一定的损失,现在业主隔三差五就来这里闹一下,干涉正常经营,商场是很难运作下去的。”“售后返租”在南京顺驰滨江奥城:108%回购计划早在2004年8月份的时候,位于河西的顺驰滨江奥城,就高调推出了“108%增值回购计划”。一年后,20多位业主拿房后向开发商提出了回购申请。经过近一年的交涉后最终这批购房者分两批拿到了回购的房款。2006年9月份,顺驰滨江奥城的开发企业被香港一家公司收购。嘉业国际:售后返租5年2010年年底,位于河西的嘉业国际广场推出了“售后返租”活动,参与者和开发商签订为期5年的“售后返租”合同,规定在购房五年之后开发商将返还购房者36%的总房款。日前问及约定返还房款能否实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到结算租金的时候,但嘉业国际旗下有自己的五星级酒店,这批精装修房源将交由这家五星级酒店来经营,故此开发商有返租5年的底气。龙台国际:售后返租长达8年位于中山东路的龙台国际2011年底推出顶层的酒店式公寓,“售后返租”具体为每年返还购房者总房款的4%,合同时间为8年。据了解,长达8年的“售后返租”,系开发商将房源交由一家香港的酒店进行操作。对于开发商以及该知名度不高的酒店,如何保障8年的租金返还,开发商并没有拿出更具说服力的方案。摘编自中国江苏网■记者有话说记者也在此提醒购房者,目前全国各地发生的“售后返租”维权纠纷很多,市民在投资该类型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投资前要以产品的实际市场经营能力为考量,切不可被高回报的广告宣传冲昏了头脑。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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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商业地产售后返租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商业地产售后返租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 孔令昌律师
商业地产的售后返租是从国外传入我国的一种地产开发经营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开发商将开发的商铺、酒店、度假村等商业地产划分成小面积出售给购买者,随后让购买者将地产返租给开发商或其成立的商业运营公司,并向购房者支付固定利率的租金或者固定年回报。
商业地产售后返租如果运营的好,对于促进商业地产的发展是有利的。因为对开发商来说,能够较快地完成销售,加快资金回笼,获得收益;对投资者来说,多了一条投资途径,能够有稳定的租金收入,承担的风险也不高。
开发商为了规避有关的法律法规的限制,或者为了逃避商业地产售后返租的风险,一般会把商业地产的运营权交给其另行注册成立的商业运营公司,由商业运营公司与小业主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书或者物业租赁合同。
但是,由于对商业地产售后返租法律规制的不足,以及商业地产售后返租在中国发展的不成熟,所以也出现了较多的商业地产售后返租失败的案例,给小业主和开发商等带来很大的损失。本文探讨一些商业地产售后返租的法律风险,并尝试提出一些防范的措施。
一、商业地产售后返租合法性的分析
商业地产的售后返租开发经营模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具有合法性,是我们探讨商业地产售后返租的必要前提。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从这个规定来看,建设部是禁止房地产的售后返租行为的。所以有些开发商就为了规避这个规定,将房产出售给小业主后,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另成立商业运营公司并以其名义与购房者签订租赁合同。
但是由于该办法仅仅是一个部门规章,效力等级比较低。售后返租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在法律条文中,但是也没有任何法律对此行为进行禁止。而且售后返租是社会经济运行中很重要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们认为商业地产的售后返租应是合法行为,只要没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开发商或商业运营公司分别与小业主和承租经营商签订租赁合同的效力风险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出租。
商业地产项目一般是在尚未竣工且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出租的,很显然违反了《办法》中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那么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着明确规定,列举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其中包括如果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无效。那么判定开发商或商业运营公司分别与小业主和承租经营商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就在于,其所违反的《办法》是否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而《办法》是日建设部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建设部第42号令的形式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其性质属于国务院下属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所以即使违反《办法》的规定,但不属于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售后回租签订的租赁合同都应该有效。
但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售后返租合同中,开发商或商业运营公司是作为承租人将小业主的房产转租给承租经营商的,所以还应该得到小业主的同意。所以在与小业主的租赁合同中,一定要写进小业主同意承租人有转租的权利,避免小业主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使承租经营商的租赁行为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商业地产项目由于无法竣工验收的法律风险
开发商一般会在项目工程竣工之前,获得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出售地产,而且承诺在项目竣工之前就开始向业主回报租金,或者在工程计划竣工日期开始向小业主回报租金。如果项目工程正常竣工验收,房地产商也正常把地产出租给承租经营商进行经营,那么就不会发生任何风险。
但是一旦工程不能够按时竣工验收,无法交付承租经营商使用,那么承租经营商要么不支付租金,等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再开始交付租金,要么承租经营商因为开发商拖延交房,耽误商机,而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无论在那种情况下,开发商都必须根据与小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这样开发商的资金链就很紧张,甚至开发商无法支付租金也不得不违约。小业主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从而引起开发商的资金链全部断裂,造成整个商业地产开发项目的失败,使开发商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所以,开发商要把向承包经营商交付商业地产的时间和向小业主支付租金的时间衔接起来,同时一定保证工程的正常竣工验收合格。避免带来自己的双重违约行为,进而导致开发全面失败的后果。
四、商铺产权划分不明确,产权证无法办理带来的风险
由于商业地产是作为一个整体开发的,在进行面积分割后,卖给各个小业主,但是在商业地产的物理面积上并不做划分,所以很多业主可能根本就无法知道自己的商铺在什么位置,由于物权无法明确,所以容易带来很多纠纷,业主也无法出售自己的产权。法院也无法对这部分产权进行查封,拍卖。
所以,开发商要明确小业主的产权界限,并做好公共面积的分摊,避免带来产权的纠纷。
五、售后返租承租经营商和开发商的的违约风险
如果承租经营商在承租期未满之前,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难以为继或者提前撤租,难以向开发商或商业经营公司如期支付租金,开发商是不可能长期倒贴租金给小业主的。如果承租经营商违约,则直接导致开发商或商业经营公司的违约,使小业主的租金收益变为不可能。
中国的开发商自有资金不多,主要靠银行贷款。采取售后返租模式主要是为了补充自有资金的不足。但是开发商素质良莠不齐,某些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或其成立的商业经营公司卷款走人的事件全国屡见不鲜,致使小业主的投资血本无归。
由于大部分小业主是靠银行按揭购买商业地产的,所以承租经营商和开发商的违约又会导致小业主无法归还房贷,构成违约行为。银行会追究小业主的违约责任,甚至申请法院拍卖小业主的房产。2007年4月,吉林省长春市的长春银座和北奇星河湾产权商铺1400多名业主的返租款被拖欠,很多靠“以租还贷”的神话破灭。
因而,商业地产的违约行为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不稳定。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应该是建立有效的租金担保制度或者保险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承租经营商或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会对小业主造成损害,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的基本稳定,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小业主的违约风险
由于开发商与小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与开发商与承租经营商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要一致,并且租赁期限一般都很长,而对租金的约定又相对比较稳定,难以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而随着时间的延长,商业地产的租金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租金增长很快,那么小业主要进行违约和继续履行合同的利弊比较,如果违约的损失很小的话,小业主宁愿承担违约责任,也会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的租赁合同,收回其地产,另行出租来寻求更大的利益。
但是,由于商业地产必须作为整体使用,才能发挥商业价值;这样小业主收回房产的违约行为必然对承租经营商的利益带来极大的损害,而承租经营商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时,并不能获得有效的救济,甚至开发商并没有救济的能力,这样也会导致整个开发项目的失败,并带来社会经济利益的巨大损失。
&所以,开发商在与小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数额和租赁期限,并且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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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无产权商铺售后返租是卖铺还是非法高息集资?
来源:南方网
上周五,本报商业周刊《产权式商铺售后返租再抬头 泡沫背后藏财富密码》一文刊出后立刻在业内引起巨大反馈。一位长期接触&售后返租&的地产界人士王睿向记者爆料称,与10年前相比,现在不少商业项目的&售后返租&在操作手法上已很不相同,尤其是一些非产权商铺,与其说是在&炒铺&,还不如称其为&非法融资&的类金融产品更合适。
而本报记者接触多家&售后返租&的开发商,不少开发商向记者透露,&最小间隔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的&蜗居型商铺&,也可以卖到60、70万元。其噱头只有一个:先签个意向性返租协议,承诺购铺者&年回报12%&,或&三到五年收回成本。&
变相的&售后返租&盛行
&10年前,新中国大厦、中华广场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实际投资远超过开发商预期。开发商采用售后返租卖铺,更多为了周转资金。&王睿表示,基于此,10年前&售后返租&的操作主体基本是开发商,出售的也是商铺的产权,而之后发生纠纷后,小业主诉诸法律追究的对象也是开发商。
不过,针对法律法规的限制,现在变相的&售后返租&做法出现了。据悉,国家法律规定不准发展商将房屋卖给购房者后再由开发商从购房者手中将房屋租回来,给予租金作为回报,因此现在开发商采取委托一家经营公司,由其代为经营,并给予购房者回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眼下市场上&售后返租&的已不是商铺的产权,而是商铺的使用权。而&售后返租&的主体,也不再是开发商自身,而是一个单独注册的经营管理公司。据王睿透露,这种经营管理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与开发商合作的公司;另一种是将全部商业物业包租下来的二房东。其最低注册资金只需要50万元,但在股权结构上基本与开发商没有法律关联关系。这意味着,商场如果与小业主发生纠纷,小业主无法通过法律程序向开发商追索。近期以这种形式迅速蹿红的有伟&集团、铂&地产,旗下项目涉及了位于中山三路通讯电子科技数码城、白云区的日用百货交易中心、石槎路的服装鞋业商贸城等等。
&现在利息率较低,与10年前相比,售后返租开出的回报也越来越高,期限也越来越长,以前最多3-5年,但现在10-20年的期限已经出来。&王睿表示,据他所知,南海嘉州广场提出的回报率是10年回报100%;而伟&集团在湖南的项目返租20年经营权,年回报率为15%。然而,国家规定的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也就是20年,小业主购买的商铺使用权期限如果与售后返租的期限同样长时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变现的金融投资产品。由于长期返租回报,对小业主而言,商场后续是否持续运营已经不再重要。
灰色地带的&非法集资&?
而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由于出让的不是产权而是使用权,开发商一方面可以得到一笔长期固定的租金收益;而另一方面,可以继续将物业资产抵押给银行,得到银行贷款,回笼资金运作下一个项目。而对于进行售后返租的经营管理公司来说,一方面要负担开发商的整体包租租金,另一方面还要支付给小业主返租回报,资金压力巨大,如果商铺未能按期出售或者后续运营跟不上,很容易出现崩盘。
记者在越秀区、白云区部分售后返租的商业项目现场看到,其中闲置物业较多,个别商场甚至没有正常运营。&为不使资金链断裂,这些经营管理公司往往一个项目上马之后,立即上马第二个项目,但这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越容易出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多部文件已经涉及过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的内容。并在《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中归纳出的非法集资种类第二类就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现在通过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公司,发展商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合作人马锦林表示,但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在&返租&旗帜下的&非法集资&。而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彪认为,对于出售商铺产权的&售后返租&,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售后返租&的方式,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属于违规营销行为。但如果是出售商铺的使用权,这无异于将商铺租赁给小业主后,再返租回来,这种做法其实就是&非法集资&。(文中王睿为化名)
商业地产巨头集结佛山
目标一致:抢建城市综合体
随着广州对大型商业地块出让门槛的不断抬高,不少商业地产巨头纷纷向佛山集结,企图借助广佛同城化的机遇,迂回杀入广州市场。记者从佛山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继保利、中海、新加坡凯德置地之后,香港瑞安、新鸿基以及新地等巨头也先后在佛山购地,筹建大规模商业地产项目。
广东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日前在出席广佛同城零售业商机论坛时表示,如果以广州、佛山单个城市而论,其目前商业规模远远无法与北京、上海等国际商业中心城市相提并论,但如果佛山搭上广州,以广佛两地同城化商圈的规模,或有可能挤进世界商业中心城市的行列。
身为佛山市市长的陈云贤今年两会期间第三次建议国务院放宽&较大的市&审批权,让佛山尽早成为&较大的市&。据他透露,在广佛两地在交通基础设施逐步落实外,广佛两地有望实现互通电话不交长途话费,跨两城使用银行卡不交手续费等。
广佛进一步同城化的同时,为广佛商圈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商业是现代城 市发展的方向,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工业&的城市,&没有农业&的城市,绝对没有&没有商业&的城市。&孙雄表示,但以广州现在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去年只有3647亿元,在规模上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据悉,北京200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309亿元,上海5172亿元,广佛两城市可达到5076亿元,这相当于长三角杭州、南京、苏州三个核心城市的90%,并接近北京、上海的规模。由此来看,广佛同城化应放在珠三角中心城市的发展策略中,广佛携手挤进国际商业中心城市才具有可能性。
其次,广佛在商业的硬件上已经达到国际化商业中心水平。早在16万平方米的保利水城落户之前,香港地产巨头新鸿基已于2006年抢先买下南海广场,成为首个进驻佛山商业地产的外来资本。随后,中海、新地、保利地产、新加坡凯德置地、香港瑞安、新鸿基等地产巨头先后涌入打造大型城市综合体商业项目,涉及范围从南海到澜石,从东平新城到佛山市区。
&按照广东连锁协会的调查,目前广东3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差不多有500个。2009年广东已建或在建的5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有177个,面积达到2029万平方米。其中广州、佛山拥有84个,几乎占了全省的47%,其建造面积接近全省的50%。&孙雄表示,即便是北京、上海也没有类似天河商圈这样如此大体量、如此集中的商业,因此广佛商业的硬件已经可以进入国际商业中心城市的行业。
不过,在广佛一体化不同的商圈定位上,暨南大学现代流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海权认为,商业中心城市需要从单核向多核转移,继城市中心商圈之外,还将建立起多个城市副中心。比如继广州天河商圈之外,其他商圈应立足于次商圈,具有大规模、具有板块吸引功能的副中心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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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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