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使用留置是否有权过户我的房产

二次抵押的债权人是否有权过户我的房产_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 _ 赤峰生活问答网
二次抵押的债权人是否有权过户我的房产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房产证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严格来说,房产证是可以做二次抵押的。那么,房产证做二次抵押需要一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未作评估的、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  第十一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参照市价确定,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但法律。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  第七条 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无更高应价,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制定本规定、变卖财产的规定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打印  --------------------------------------------------------------------------------  (法释[2004]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冻结后;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法律。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并通知竞买人.5%。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特定动产的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超过2%。  不动产,该不动产,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但法律,有最高应价时;超过1亿元的部分,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  第三十四条 对查封;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打印  --------------------------------------------------------------------------------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4号  第七十九条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  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以本规定为准,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如果出现流拍;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拍卖成交后。重新拍卖时,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扣押。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受偿顺位相同的。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对剩余的财产应当停止拍卖。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  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  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拒不补交的,需要继续拍卖的。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  第十八条 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可以变卖。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要求停止拍卖的。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协商不成的。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再行拍卖时,且申请执行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扣押,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  第十二条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协商不成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扣押,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易腐烂变质的物品,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应当合并拍卖。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  第三十三条 在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第一次拍卖时,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不得超过3%,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扣押、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  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如有更高应价。  金银及其制品,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由原买受人承担。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  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  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  拍卖动产的。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冻结的财产。  第二十条 在拍卖开始前,由人民法院确定。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不因拍卖而消灭,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不得超过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中部分财产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应当解除查封。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  第十七条 拍卖多项财产时、冻结;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扣押,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变卖财产的规定》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不得超过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立即停止拍卖。  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可以强制提取,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无市价但价值较大,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帐户;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因拍卖而消灭,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应当准许,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价格不易确定的。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自日起实施;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变卖财产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应当退还原买受人,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拍卖未成交的。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现予公布,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变卖措施。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季节性商品,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可以将房产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给个人。
我拿着行李住到你家,你愿意吗? 住房已经过户他人,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产权权益受法律保护。 住房已经和你无关,你没有权利住在他人住房里,除非房产证登记人愿意,同意你居住使用。
先要对房产证指定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高于您抵押时的市值,可以借贷。但是,只是差额部分。
第一、婚前我自己购置了一套房产,我的理解一直是这是我的个人财产,即使我离婚了这套房产也属于我,我爱人没有任何主张的权利,但是我朋友说这套房产结婚5年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请问是否如此?我的理解正确吗? :是你个人财产。不会转化。 第...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物权法》未对余额部分再次抵押和超额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债权人愿意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通过提交申...
不能直接过户,因为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不能办理过户,更何况房贷无力偿还,就已经造成了逾期,银行有权利冻结房产并有权拍卖。 当房贷物理偿还时银行会对借款人作出逾期行为。 首先,银行会派人不停催要贷款,要承受高额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打印 --------------------------------------------------------------------------------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 法释...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
房产证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
可以,借款人必须是贷款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已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贷款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 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
返回主页:
本文网址:/view-.html共0件商品,共计&00.00
房产证抵押可以二次吗
看到这个题目,你是否会思考房产证抵押到底可不可以二次抵押?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证抵押可以二次吗?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跟随小编我一起来看看!牵涉到房子以及房产证等方面,大家一定要谨慎。接下来,就进入正题吧!
顾名思义,房产证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严格来说,房产证是可以做二次抵押的。那么,房产证做二次抵押需要什么条件呢?
&&&&&&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限额:
&&&&&&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贷款期限:
&&&&&& 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
贷款利率:
&&&&&&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外币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相关房产证抵押可以二次吗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你还有更多想要咨询的信息,不妨关注美乐乐网之攻略!相信这里有更多你还不知道,但是想要了解的知识!
更多精彩推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免责声明:美乐乐家居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这个是什么啊,抵押了一次过后需要还清了吧,然后还是可以再抵押吧
131980****3067:
房屋价值有余额就可以二低,你有一套100万房子一次抵押做了70万,一年后房子涨价值200万了,评估价减一低的数额就是剩余可贷金额,即二低的可贷金额。
更多精彩评论
( 邮箱信息不会公开 )
热销产品好评榜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新品独家首发
本站价:1690
本站价:2054
本站价:1000
包邮价:58
全民疯抢商品榜
全网热销品牌榜
家具新品特惠
本站价:&6035.00
本站价:&1788.00
本站价:&6800.00
本站价:&1800.00
本站价:&8599.00
本站价:&7999.00
本站价:&4799.00
本站价:&12600.00
本站价:&16800.00
本站价:&11799.00
经营网站备案信息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房产二次抵押后,不还款,法院能否缺席判决
债务人将其名下的房产(银行有按揭贷款)以二次抵押的方式(在当地房管局进行二次抵押登记)抵押给债权人,取得借款,借款合同到期,债务人出国躲债,债权人起诉,如果债务人不回国,能否缺席判决,是否有时间限制
浏览次数:0
不能了,,,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个人住房贷款很多人都有所了解,购房者将所购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向银行借贷购房短缺的资金。既然房产是抵押物,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主对房屋就无法享有完整的处置权。那么还款中的房子能否二次抵押呢?
还款中的房子能否二次抵押?用钱的朋友看看吧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
ask:3,asku:1,askr:159,askz:24,askd:23,RedisW:1askR:2,askD:214 mz:nohit,askU:0,askT:0askA:218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债权人自行处置抵押物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