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公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

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制度
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制度第一节&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及依据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乘车需求,天津公交集团随着城市建设的规模进程在线路的开辟延伸、车辆的更新改造、运营车次的不断增加等方面快速发展,这就使得公交驾驶员队伍逐年扩大,而道路交通阻塞、机动车流量急剧增加、大量自行车等困扰道路交通环境秩序的问题又给公交车辆安全行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因此,公交集团从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行为出发,在总结历年行车安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规章,制定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公交驾驶员安全操作程序化、标准化、统一化,以确保市民乘车出行安全。第二节& 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一、纪律为什么要把纪律作为安全操作规程的首要任务呢?因为,各项工作的实施,任何任务的完成,都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制度作为保证,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加强纪律性,才能保证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任务,在统一指挥步调下得以实施,才能进一步提升国有公交“安全、迅速、快捷、舒适”的运营环境和乘车环境,推动运营服务工作上水平,推动和实现公交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加强纪律的主要内容:(一)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卡和安全操作合格证,接受检查,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做到无违章,无违纪。(二)服从现场调度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做到定位停车,铃响车动,保证车辆正常运行,达到服务乘客,贡献社会的目的。(三)监币工作“四不准”:不准边行车边看乘客投币;不准在行车中按投币翻板或牵拉翻板绳;不准在行车中替乘客撕票、递票;不准在行车中解答乘客询问,应在停站时或等信号时进行。(四)坚持做好一日三检(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例保制度,达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整洁,不得任意拆除,发现遗失及时报告配置修复。二、早入库& 早出库早进厂或早出库到车队,说明一天工作的开始,而早入库、早出车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是否完善,对一天的运营有很大影响,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早入库、早出车前要向当班调度报到(签到),看好车队的工作要求,安全朝向的提示内容,签好自带款,领取语音合成器,做好行车的准备工作。(二)严格执行例行保养检查制度1、启动前检查内容:先检查机油、燃油、刹车油的存放量、水箱水是否加满油、水有无渗漏现象,再检查车身、车顶、玻璃有无刮碰(如有立即刮碰立即向车队汇报)、牌照、线路牌是否齐全、轮胎螺丝、丰轴螺丝、传动螺丝、横竖拉杆有无松动、缺损,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及弹簧片的完好程度。2、启动后检查内容:发动机冷启动时不得高速空转发动机。启动后,检查灯光、嗽叭、刮水器、反光镜是否齐全完好,方向盘自由行程(不能大于30°),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气路是否正常,有无漏气现象,发动机有无异响及车门是否开关自如。(三)当水温达到40°时,气压达到单机车4公斤/cm2、绞接车6公斤/cm2时才能起车。起车后检查手、脚制动是否灵敏有效。冬季早出库或早出车时,要低档、低速行驶500米后再适当加速行驶。(四)早出库要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驶向发车地点。三、交接-班接-班者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提前到达准备接-班,交-班者应主动介绍车辆、道路的变化情况,燃料完成的情况。接-班者应检查车身、车顶、轮胎气压及其它机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如接-班者未到,交-班者未经允许不准离岗,尤其在线路中站交接-班的,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能将车辆放置中途站点等候接-班者的到来,要将车辆开回终点站,向车队或调度讲明情况后方可离车。交接-班完成后,表明下一班运营工作的开始,在这个过程中严禁边驾车边介绍情况,避免因行车说话、分散精力而发生行车事故。四、起车& 运行& 出入站及通过铁道的操作运营中勿忘例保三检,运行中的例保三检的时间指:上午九点左右(早点后);中午13点左右(中午饭后或交接-班);下午16点左右(晚高峰之前)。(一)始发站应在发车前3分钟上车,做好监币划卡工作,以备铃响车动,准点发车。起车前(含中途站):先看右侧反光镜、车门是否关好,有无上车乘客,再看左侧的反光镜左后有无来车,最后看车前有无障碍,确认无情况开启左转向示意灯,将车徐徐驶出。(二)车辆在运行中要精神集中,不准听广播,不准打手机,不准双手离开方向盘,仪表板上不准放置任何物品,不准看手表,不准看行车时间表,不看热闹,不做小动作,全神贯注地驾驶车辆。(三)接力换档时,要两次连动,不准一次连动或不使用离合器,坚持做到档力适当,车辆滑行时,右脚不得离开制动踏板,以防突然情况出现。车辆滑行时,右脚不得离开制动踏板,以防突然情况出现,车辆滑行、等信号放行或挂上高速档时,左脚一定离开离合器踏板。(四)行驶中,密切观察各种车辆、行人动态,视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有情况,以停为主,宁停不抢,切勿以躲带停,应牢记“闪躲不如一停”。(五)行驶中,应随时注意各种工作情况,机件有无异响异味,发现情况或问题要及时停车抢修或报修,严禁驾驶带病车。(六)会车时要选择会车地点,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两车横向间距至少保持一市尺以上,并注意观察对行车车后有无行人、车辆的突然窜出随时做好停车准备,要牢记30~50cm“会车防车尾”。(七)公交车在市区道路行驶遇有情况需要超车时,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驶时,先变换行驶位置,可向左借用相邻车道超车。超车时,注意观察被超车辆前方有无行人或其他车辆窜出,严禁强行超车。超车前借道时,启用转向示意灯,驶回原车道时,也需启用转向示意灯,要牢记“超车防车头”。(八)拐弯前要提前变换车道,加大与前车的安全距离,并减速20公里/小时,特别注意右拐弯时,角度要恰当,防右后轮轧便道与行人、低速车发生事故。遇道路结冰、泥泞道滑时或雾天视线不清时,减速15公里/小时,密切注意行人、车辆动态,预防发生行车事故。(九)倒车或迂回时,有乘务员的车辆必须有人照看,无人售票车辆,待看清周围环境情况后,方可倒车或迂回,切记盲目行驶。(十)夜间行车,除按交通法规要求外,应按视线的可见度合理掌握车速,可见速在3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正确使用灯光,开启示宽灯、大灯、会车时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十一)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无交-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切实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争道抢行。(十二)入站:车辆入站时,要距离停车站50米至30米时降速,开启右转向灯,注意右侧低速车,缓行入站,需调正车身,严禁生切硬抹。车停稳后前门对准站杆,车身距边道或站台为30~50cm,车停稳后开车门上下乘客,车辆不能溜动,一定做到合理进站,按标准停车和做到三不两停一使用。“三不”:指对低速车,做到不挤、不抹、不带(不楞挤,不生切,不前带)。“两停”:指对乘客做到遇人多拥挤时停车,遇乘客棵攀蓖3怠“一使用”:指使用语音合成器,即协助保安全,又能做好车厢服务(出站按始发站起车的操作要求驾驶车辆)。(十三)通过铁道的操作要求:与《条例》规定的内容基本相同。一是:通过铁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起车,遇无人看守的铁道口和视盲区较大的铁路、调车场的道口,车辆动态不明,不便观察或在夜间和特殊天气视线不良的情况时,要停车。要认真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右通过。二是:通过铁道口限速15公里/小时,遇道口红灯亮时,鸣音响器时要立即停车,不准在放栏杆前抢行。三是:通过无人看守的铁道口,遇火车通过时,汽车驾驶员将车停在距最外铁轨10米以外。四是:道口放行时,不准与其他车辆抢行,防止在口道发生事故。五是: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不准熄火,不准空档滑行,不准开带病车通过铁道口。另外,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遇红灯亮时,此时火车还没有行驶到路口,铁道口看守人员让其通过时,一定看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五、晚入库& 晚收车车辆晚入库,晚收车表明一天工作的结束,为确保行车安全和做好安全保卫,安全防火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晚收车需要进厂入库停放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将车辆停放在厂内。不进厂的车辆也要按规定、地点停放,并认真检查车内有无遗留物品及其它情况。(二)停驶后,要做好车辆清洁卫生,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拉紧手制动,冬季要把冷却水放净,并根据车辆的运行情况,将车辆故障报修后方可离车。第三节& 行车规律及防范要求一、&春季、夏季安全行车规律及特点春、夏季酷暑多风、多雨的天气,使人、车、路三况发生很大的变化,在这两个季节进行全员,应重点以下几点:(一)春季风天安全行车规律特点1、自行车特点:顶低顺扬,旁顶两藏。急风旋转,逆行风尚。2、行人特点:& 顶倒顺跑,随风追物。喇叭听不见,迷眼急时站。3、安全措施:掌握三关键:路口、会车、出入站。尤其高峰自行车密集,要仔细观察,防止突变。入站车速度不超十公里,夜间行车要三稳:心稳、车稳、速度稳。(二)雨天安全行车规律特点1、雨天特点:(1)& 小雨:细雨无声绵绵,昼夜不见晴天,最是地湿道泥泞、路滑人车易翻。转向不须急打,会车量欲留宽,刹车少踩间断踩,防止侧滑横扇。(2)& 大雨:大雨瓢泼而下,形成水雾白烟,临时停车是措施,做到灵活应变,小灯即刻掌握,防撞车速要慢,行人雨帽遮耳目,留量距离要宽。(3)& 昼雨:变化无端天气,风又常在雨前,大雨中雨牛毛雨,车行雨刷齐全,勤听天气预报,防范措施在先,雨不打虎记心上,处理情况果断。(4)& 夜雨:夜雨路面反光,障碍难以发现,适应地形与车速,防止手忙脚乱。注意缓行入站,不能急打靠边,拐弯降速要提前,入库切莫赶点。(5)& 雨前:浓云暴雨欲来,恶风夹杂雨点,车辆行人四处奔,逢空赶、超、抢、钻。面对客观情况,必须礼让三先。操作外乱里不乱,确保行车安全。(6)& 雨后:雨后积水片片,松软路肩最险,缓速带挡慢通行,避免挤抹水溅。涉水刹车失灵,踏踩数次磨干,文明礼貌细操作,杜绝事故隐患。2、雨天安全行车措施由于行车经验不足,缺乏对特殊天气变化后的复杂情况的认识,造成应变能力、控制能力、适应能力差,因此我们要做到低速行、细观察、缓打轮、防侧化、间距大、防变化。涉水后必须连续踩刹车几次,排出刹车鼓内的水,磨干刹车蹄片,使之恢复正常。(三)夏季安全行车规律特点夏季的特点:是昼长夜短,天气酷暑炎热。对人的变化规律特点:是人在夏季从体力、精力、生理机能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小号,很容易使人产生困倦和疲劳,进入慢性疲劳状态,造成驾驶员心理机能下降,大脑很难支配肢体的活动,安全操作主动性差,操作程序失调,严重影响对路面的情况分析和判断,这时的驾驶员很容易发生行车事故。夏季路况变化特点:夏季阳光暴晒,会使路面柏油变软,使制动效能降低。夏季我们的机动车长时间处于高转速、低速度的情况下运营,这样会使机器温度过高,水箱反开的现象非常多,水箱反开会造成转移驾驶员的视线,惊惶失措,安全操作出现重大失误,很容易出现行车事故,而且也会出现烫伤事故。二、秋、冬季安全行车规律的特点(一)秋季、初冬的安全行车特点1、天气的特点:初冬雨雾风,严寒霜雪冰;不是道路滑,就是看不清。2、行人的特点:防寒服装行动慢,棉帽围脖碍视线,顶风喇叭听不见,路滑难走站不稳,正常之中有突变。3、行车的特点:手脚麻木道路宽,顶风侧滑勒闸险,拐弯上坡更费劲,钻、躲、闪、摔速不减。4、雾天的特点:严冬季节常下雾,风档犹如蒙纱布,四面皆白看不清,最易撞车出事故。雾天的行车要求:适应慢、走正线、仔细听、扇面看。雾天的防“四撞”:超越撞、速高撞、打虎撞、侧滑撞。雾天的安全措施:三十慢,五十行,段风雾,及时停。浓雾行车影视线,速高反映发现晚;十五公里酌情减,超越逆行非常险;段雾有时看不清,必开前后和雾灯;路口降速仔细听,适当掌握或暂停;雾天行车要记住,地形区段别高速;半小时后地面滑,周围距离看清楚。5、雪天的特点:雪天道滑是我们安全行车的一大威胁,他士兵道的前奏,雪天行车主要是预防自行车和行人突然摔倒。雪天自行车的特点:一寸重、二寸歪、三寸倒、四寸摔,重是难、歪时险,突然摔倒发现晚。雪天行人的特点:雪花扑面难睁眼,紧急情况发现晚;闪身急躲准摔倒,老人小孩是关键。雪道安全操作要领:雪不多轮雪天安全措施:大雪风挡刮一片,雨刷两旁看不见;各种情况早防范,五十公尺要判断;前后为辅加距离,左右为主加仔细;积雪成堆防侧滑,车辙轧成冰疙瘩;舵轮虚量防急打,制动缓踩防急刹;入站关键看车速,猛打急刹停不住;制动过紧惯性大,减速缓踩能停下;出站缓行高速线,轻踏油门虚量盘;观察压抬离合器,排除障碍保安全。冰道的特点:险冰黑、滑冰白、低突倒、刹不抬。冰道安全措施:方向盘:早打少打迎侧打;刹车:早踩少踩间断踩;油门:轻踏缓踏平衡它;离合器:压抬稳抬继续抬6、冬季安全行车“十防”措施(1)高峰防“躁”(2)平峰防“松”(3)雾天防“撞”(4)风天防“变”(5)雪天防“摔”(6)冰道防“滑”(7)郊区防“抢”(8)包车防“生”(9)入库防“赶”(10)接送车防“盹”。三、电动车防范九大特点(一)轮线着地稳定性差电动车虽不属机动车,但他具备了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双重特点。首先,它具有高速位移和行驶静音的特点,但由于结构上是两个车轮着地,从几何学的角度来看“两点成一线”,它的全部重量作用在一条直线上,因此,重心不易掌握和控制,在遇外界情况或做曲线行驶的情况下,重心易产生偏移而失去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是它比其它机动车更难以保持平衡的一个显著特点。(二)储存的动能值高,破坏性能大电动车的行驶速度来看,它不亚于市区汽车的行驶速度,而且由于在行驶中它自身储存的动能值和冲击力是很大的,因此,它的破坏性能也是很大的,在与自行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往往很容易至人于重伤,在与其它机动车相撞时,往往车毁人亡。一些电动车事故就是最好的事例。(三)防护差,自伤性强电动车不具备有安全防护设施,在结构上无有驾驶室,因此,在行驶中驾驶员的身体各部位裸露且身体的宽度要超车架的宽度,一旦与外界发生刮碰事故,即形成与人身直接接触,且骑车人有的又不带头盔,少防护措施,人身的致命部位无丝毫的保护设施,因而电动车的驾驶员自身的安全威胁很大。所以说,自伤性和自杀性是很强的。这是它不同于其它机动车之间的互刮事故的要害之处。(四)噪声低,突然性大电动车行驶起来噪音很小,特别是48伏的电动车,提速快,而且它又经常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穿行,抢行变换行驶位置,这样,就干扰了其它车辆正常行驶,当它突然驶近行人和其它机动车时,如果这些车辆和行人在视觉未发现它时,那麽凭听觉时很难做出反应的,往往在距离很近或汽车制动的非安全区内突然出现,这样极易发生事故。因此,有对电动车“有来无声”的形容。(五)体积小,位移性灵活电动车以轻巧灵便的特点在错综复杂的路面上能迅速变换行驶位置,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迂回,经常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争道抢行,这样就形成了许许多多交织点,而且这样交织点的形成往往是比较突然的,给其它机动车的驾驶员感到有来无影去无踪的感觉。(六)座位矮,易形成盲点电动车的驾驶员座位与自行车相比较要低矮一些,在它与其它车辆并排行驶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机动车的右侧位置,很容易形成与汽车驾驶员的视盲区。特别是汽车的右前角部位,这种情况在路口等信号时或汽车尾随前方其它车辆缓行时,电动车往往从汽车的右侧紧贴车身驶来,往往不易被汽车驾驶员发现,如这时不注意右侧的反光镜,往右侧打舵轮时容易发生事故。(七)超速行驶,急刹横滑电动车的行驶速度往往高于其它机动车,由于结构上是两轮着地,稳定性差,在高速行驶中储存的动能值很大,在遇到突然情况刹车时,车辆的重心急剧改变位置,与二轮摩托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是很重要的。(八)兜风多,好胜逞强在当前社会上兴起的“电动车热”当中涌现出来一批年轻的飞车闯将,特别年节假日,一批批的“电动车老爷”“年轻的女郎”常常风驰电掣般的在车流人海中穿行,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小伙子驮带女友兜风。电动车之间的冠军争夺赛经常在马路上出现,这些人怕在女友面前丢面子,好胜逞强,大有决一雌雄的气派,他们在繁华的马路上赛车似进无人之仙境。大有扶摇重上九天的心理。常言道:要想死得快,就骑电动车。(九)骑电动车的人,法盲多有一些法盲常常在夜幕黄昏的掩护下混入车流之中,遇路口红灯强行,当行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脚忙手乱,一些恶性的事故往往发生了。四、通过铁路道口的规定(一)通过铁路道口前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无人看守的道口和视盲区较大、铁路调车场的道口、车辆动态不明,不便观察,或在夜间遇有天气视线不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方可通过。(二)过铁路道口车速10公里/小时,遇道口红灯亮,鸣音响器时要立即停车,不准在防栏杆前抢行。(三)通过无人看守铁道口,遇火车通过时汽车驾驶员停车距铁道最近铁轨5米意外。(四)道口放行时不得与其它车辆抢行,防止在道口发生事故。(五)车辆行驶通过铁道线时,不准灭车、不准摘空挡行驶、不准开带病车通过铁道口。五、驾驶员十项操作标准(一)铃响车动,正点行车。(二)提前三分钟上车,认真清、监、币。(三)行车无违法,使用合成器。(四)起、住、拐、行四稳,严禁超速行车。(五)安全礼让见三车,起车、超车、会车。(六)驾驶姿势端正,严禁行车说话。(七)逢站毕停,合理入站、停车不宽。(八)车停稳开门,关好门走车。(九)车身调直不溜,对正站杆一步上下。(十)安全设备齐,离车拉手闸。第四节安全隐患处理方法驾车不是打游戏机,并非驾驶员不懂开车,而是对潜在危险视而不见,一时冲动或误操作而造成可怕后果。它需要驾驶员熟悉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并懂得正确处理方法。一、常见情况:前车缓慢错误应对:加速变道超车正确应对:跟车行驶前车缓慢原因很多,最常见情形有两种:一是前方塞车;二是前面有状况。而各种状况中,最常见的是行人横穿马路。所以,当前车缓慢时,你一定要提到警惕,不要急于超车,即便超车,也要看清楚情况,从左侧超车。二、常见情况:路面颜色变化错误应对:不以为意、继续行驶正确应对:降速或查明原因再通过如果你发现远方路面颜色与目前行驶路面颜色不同,首先要降低车速,然后观察,还要看同方向车辆驶过的情况。……几年前,九江大桥断桥事件中,有两个幸存车主,其中一个,他上桥后车速很慢,有一辆车超过他时,本来亮着的尾灯消失不见了,他警惕性高,马上停车;三、常见情况:前车变道错误应对:保持车道、加速超车正确应对:跟随变道高速行驶中,前车突然打转向灯,变换车道。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太早,有可能是前方路中间有障碍物,或前方发生事故,需要紧急变道。最佳处理方法是:跟着前车打转向灯,变换车道,而非加速超过前车。盯紧前方两三辆车,你除了有更多的刹车距离,还有更充分的时间变道,躲避事故。四、常见情况:靠边停车错误应对:加速变道超车正确应对:停车或降低速度超车在道路上行驶,看到前车靠边停车,你同样提高警惕,不要下意识地加速从左边超越。此时,你的视线会被前车挡住,看不到有人横过马路,加速超越时往往会将人撞飞。最佳处理方法是:将速度降至每小时30公里,缓慢从左侧超车。五、常见情况:路人回头错误应对:警惕性不够、我行我素正确应对:保持距离当你在混合路面道路行驶时,发现路人或骑自行车、电动车人回头时,要注意他们随时冲过道路。如果发现行人或骑自行车人边行边聊天,要多加小心,因为他们往往聊得忘记回头就横过马路。如果发现路边一群小孩玩耍,要重点注意,他们过马路时从来不往后看。同时还要注意电动车、自行车逆行。最佳应对方法:慢点,离他们远点。六、常见情况:车内异味错误应对:不予重视正确应对:查明原因车内出现异味:外部原因因交通事故中引发的各种有害气体泄漏;内部原因可能是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所致。无论哪种原因,都要停车检查,保护好乘客生命安全。七、常见情况:遇到新手错误应对:不以为意正确应对:快速超过或离得远点在道路上行车遇到新手,通常不是你想撞他,而是他会来撞你。辨别方法:一是看坐姿,通常椅背笔直,驾驶时身体无线贴近方向盘的是新手。二是看嘴巴,新手停车时嘴巴张得老大,原因是紧张。三是看变道,打着转向灯,却迟迟不敢变线,时间拖得越长,越是新手。做好辨别远离他们非常有必要。总结:最安全的防范是“预判”上述七种情形,如果在道路上碰到,一定要提高警惕。实际上,日常驾驶所碰到的情形更为复杂,远不止这些,需要驾驶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警惕心,要学会预判。事故发生往往是一两秒钟之间,等发生事故了再去挽救,就来不及了。世界上没有最安全的汽车,一切得电子设备都远不如驾驶员的预判来得直接、有效。最安全的驾驶是不仅不主动去撞别人,也不给机会让别人撞你-----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积累。#2楼赣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维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秩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车是指按照规定的编码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座的客运车辆。本规定所称客运服务设施是指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等。第三条&市、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政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物价、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市、县(市)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管理、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的单位、个人以及乘客。第五条城市公共汽车的客运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方便群众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实行优先发展政策,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和经营领域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六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制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网规划及客运服务设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网规划和客运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网及客运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设置候车站及始发站场。第十条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居住小区建设和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大型商业中心、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配套建设城市公共汽车站点以及相应的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第十一条城市公共汽车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其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和调整,应当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网规划的要求,方便乘客乘车和转乘。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站点的设置和调整,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同意,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在城市公共汽车站点设置站牌。城市公共汽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名称、始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的名称等内容。第三章& 线路经营权管理第十四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营运活动实行线路专营权管理制度。专营权可以通过招投标或者政府授予方式取得。第十五条凡申请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资质证明;(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或者相应数量的车辆购置证明;(四)有相应的停车场和配套设施;(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经职业培训合格的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六)有健全的客运服务、客运安全、车辆保修等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第十六条申请城市公共交通专营权的企业,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七条企业经营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经营,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发给《线路经营权证书》。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0天内给投入专营线路营运的车辆核发《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营运证》(以下简称《营运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服务于专营线路的管理人员、驾驶员、乘务员和调度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核发服务证件。未取得相应服务证件的个人不得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活动。第十八条经营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经营具体线路、区域和期限;(二)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三)经营企业的服务水平的具体规定;(四)票价报批办法,财务审查等有关规定;(五)经营权的延长、撤消和转让等内容。第十九条&未取得《线路经营权证书》和《营运证》的不得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擅自转让、转借《线路经营权证书》和《营运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线路经营权证书》和《营运证》实行审验制度。第二十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以作出下列决定:(一)在一条非指定的线路上暂时指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城市公共汽车服务业务;(二)因市政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作出变更决定。经营者应当提前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三)在特殊情况下,中止经营企业的经营权或部分线路的经营权。(四)遇有抢险救灾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公共客运企业应当服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调派用车。第二十一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需要歇业的,应当提前90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歇业的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歇业。未经批准,经营者不得擅自歇业。经批准歇业的经营者,应当缴回《线路经营权证书》和《营运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为每期五年。期限届满或者经批准歇业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确定经营者。第四章& 营运管理第二十三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享有下列权利:(一)在《线路经营权证书》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汽车客运业务;(二)在经营权期限内因国家政策性原因终止经营权的,经营企业有权要求政府补偿适当经济损失;(三)经营企业享有国家规定对经营公交事业的优惠政策;(四)经营企业可以对加强、客运服务、安全行车等内部管理做出具体规定。第二十四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获得经营权后的六个月内,将五年经营规划提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规划后的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决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二)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送上一年经营规划的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报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执行公共汽车行业管理标准,教育安全行车,规范经营,热情服务;(四)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车型及时间组织营运;(五)按照规定统一制作、悬挂线路营运服务标志,在营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六)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在营运车上予以公示。使用经税务机关批准,并印有经营者名称的等额车票凭证;(七)公共客运车辆在城市规划区外跨行公路营运的,必须缴纳公路规费;(八)保持车辆各项技术性能良好;(九)保持车辆服务设施齐全完好;(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第二十五条驾驶员、乘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佩带统一服务标志,衣着整洁,仪表大方,随身携带营运证件和服务证件,遵守服务规范;(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三)保持车内外整洁;(四)为乘客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五)在规定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和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等行为;(六)及时报清线路名称、车辆行驶方向和停靠站点名称;(七)执行核定收费标准,向乘客提供有效票证;(八)维护车厢内的正常秩序,协助、配合公安部门查处车上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二十六条乘客享有获得安全、便捷、准点、舒适的客运服务权利。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另调派车辆,后续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驾驶员或者乘务员不出具有效票证的,乘客有权拒付票款。第二十七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站点候车时依次排队,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得爬窗、吊门或者阻拦车辆运行;乘坐无人售票车时,依次从上客门上车、下客门下车;(二)上车主动买票或者投币或者出示有效乘车票证;(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禽、畜及易污损或者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四)禁止在车厢内吸烟或者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五)禁止伪造、涂改、转借乘车票证或者使用过期的乘车票证;(六)不得损坏车辆服务设施;(七)配合驾驶员、乘务员查验票证。乘客应当按规定支付车费。乘客不支付、少支付车费、越站乘坐或者使用废票的,驾驶员、乘务员可以要求其补缴车费。第二十八条非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车沿途候车亭30米以内的路段停靠上下客。第二十九条&在客运服务设施规划中应当合理设置非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专用停车站场,并与城市公共汽车站场相衔接。第三十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非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除公安、交通和建设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阻、检查营运中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投诉和社会监督。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并答复投诉者。第三十三条&经营者应当接受乘客的监督和受理乘客的投诉,并配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五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对客运服务设施定期维修保养,严格管理,保证其技术、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客运服务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抢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干扰和阻拦抢修作业。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移、拆除、占用客运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迁移、拆移、拆除、占用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予以补建。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客运服务设施的义务。禁止以下行为:(一)损坏客运服务设施;(二)覆盖、涂改站牌;(三)在城市公共汽车停车站场范围内停放非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等;(四)未经批准在站点设置广告;(五)其他影响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和安全的行为。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城市公共汽车行政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涂改、擅自转让、转借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收回线路经营权。(二)未取得《线路经营权证书》,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超越经营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四)无《营运证》或使用无效《营运证》,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五)在运行中未随车携带营运证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六)超越《营运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伪造、倒卖《线路经营权证书》、《营运证》的,收缴其非法证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使用者按本条第(二)、(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八)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营运证》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九)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营运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从年审的最后期限算起,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每辆车处以100元的罚款。(十)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歇业等有关手续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城市公共汽车营运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车型及时间组织营运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不在规定的站点范围内上下乘客,或者无正当理由拒载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三)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或司乘人员不执行核定收费标准或者不向乘客提供有效票证的,每人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报废汽车从事客运业务的,处以3000元罚款。使用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未使用相应车型、等级要求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造成城市公共汽车设备、设施损坏或者乘客、乘运人员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赔偿经济损失。第四十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其它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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