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精准扶贫贫对象,享受哪些医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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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精准扶贫接地气&医疗救助惠民生
县卫计局:精准扶贫接地气&医疗救助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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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和全县“1347”脱贫行动,县卫计局从1月1日起,正式启动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方案,通过医疗救助,确保全县贫困人口“看得了病、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全县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农村最低生活家庭保障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成员四种对象可受益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享受的优惠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县二级定点医院就医免收挂号费。二是精准扶贫对象门诊大病报销封顶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三是乡镇医院报销比例从85%提高到95%,县医院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85%、其他县内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四是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从8000元降至5000元,筹资标准从25元/人/年提高到35元/人/年,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五是住院报销后个人合规医疗费还可享受医疗补充保险政策。六是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县定点医院就医住院起付线减半。
为确保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县卫计局推出系列优质服务举措。一是开辟就医“绿色通道”。救助对象凭《精准扶贫就医救助证》可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服务。二是实行“一站式”结算。加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对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健康全过程管理,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实行双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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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讲解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
&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工作,近期我局3次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大悟县精准扶贫医疗保障工作(试行)》的办法和措施,出台了8个方面的子方案。下面,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医疗保障政策如何落实落细,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 一、摸家底,怎么查
&&& 为全面掌握精准扶贫对象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核定医疗保障对象,县卫计局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精准识别出来的1.82万户共4.3万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免费体检筛查。具体情况为:
&& &1、体检机构。体检筛查工作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具体体检工作由县中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各有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片包干承担。
&&& 2、体检内容。包括一般检查、临床专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肝胆脾双肾彩超、心电图、胸片等11项。
&& &3、体检时间。定于本年度3-5月份集中进行。
&&& 4、体检办法。由县级医疗机构会同相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带着相关检查设备、医疗体检专家组及体检对象的早餐等深入到各乡镇(区)行政村、社区依次开展体检筛查工作。
& &&5、宣传发动。每个筛查点在体检前两天,由体检机构医疗将安排专人上门宣传动员、登记,履行好体检前的告知义务。
&&& 6、体检结论。体检结果由医疗体检专家组根据这次的体检情况并结合每个对象过去疾病诊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按住院病例、门诊重症、普通门诊及健康等情况予以明确。
&&& 7、建档管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开展,对所有体检对象建立医疗救助档案,确认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为其建档立卡,同步录入新农合信息系统,特殊标记,区别管理。对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对象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 二、明责任,怎么治
&& &1、明确定点医疗救治机构:
&&& 县级:17个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市级:市中心医院和市康复医院。
&&& 省级: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
&&& 认定上述36家医疗机构为本县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就诊定点机构。
&& &2、针对需到医院诊治的患者。严格按“分级诊疗”程序进行,遵循首诊在基层(所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复杂病例转县级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转三级医疗机构的逐级转诊程序。针对疑难病症患者原则上不出县,请上级专家会诊后再予以确定。转诊病人必须与医疗机构履行相关手续。急、危、重症病人可以先转诊,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对未按正常程序转诊的贫困患者新农合报销比例降低15%。
&&& 3、针对门诊重症需长期服药的患者。经体检筛查认定为门诊重症患者[定为30种: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肝硬化、重性精神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糖尿病(合并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血友病、慢性迁延性肝炎、银屑病],首先由县级诊疗专家组拿出服药治疗方案,然后由县中医院集中采购药品分发到各有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后由所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排专人按月、定量将药品发放到患者手中。药品发放实行责任包保,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参与,确保做到所辖村、户、人全覆盖,全包保。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药品发放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具体负责人,每户的包保人员及乡村医生为直接责任人。
&&& 三、重保障,怎么报
&& 为保证精准扶贫对象就医住院得到及时救治及解决他们的经济负担。
&& &1、开展“一站式”服务。设立由县卫计局、财政局、民政局、中华保险、人保财保等部门参与集中办公的“一站式”费用结算服务窗口,按农合补偿、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六重保障路径来解决救助对象的就医报销问题。
&&& 2、县内住院费用报销。实行精准扶贫对象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由医院集中到县“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报帐手续。
&& &3、县外住院费用报销。精准扶贫对象经逐级转诊至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费用由患者先行垫付,出院后到县“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报帐手续。
&&& 4、费用总额控制。精准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病种不同实行医疗保障费用总额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年费用人均控制在19600元内,血液透析病人年费用控制在78000元内,康复理疗病人年费用控制在4800元内,例均费用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原定目标基础上增加300元,超出部分由医疗单位自行承担。
&& &5、费用报销标准。
&&& (1)住院病人新农合补助标准
针对精准识别的贫困对象住院治疗:一是无起付线;二是政策范围内的补偿率在原普通住院病人的基础上提高20%;三是补偿封顶线由10万元/人提高到13万元/人。
&&& (2)大病保险赔付标准
&&& 从新农合基金中按人均10元/年提取,为全县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按新农合补助标准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在5001元-30000元的报55%;在30001元-50000元的报65%;在500001元以上的报75%,年封顶线为40万元/人/年。
&&& (3)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赔付标准
&&& 为精准扶贫对象每人每年购买100元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费由县财政列支,用于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赔偿、意外伤害赔偿后个人自付费用的赔付,起付线为2000元,患者自付费用余额报销90%,30万元封顶。
&&& (4)意外伤害险赔付标准
&&& 从新农合基金中按人均10元/年的标准提起,为全县参&
合农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参合农民无第三方责任人或&&&&&&&&&&&&&&&&&&&&
法院判决无执行能力的意外伤害医药费用的赔付。针对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不设起付线,按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的40%报销,8000元封顶。
&&& (5)民政救助资金补偿标准
&&& 经以上4条保障路径报销后,贫困对象自付部分费用可以通过民政大病救助资金按封顶线500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
& &&(6)精准医疗扶贫救助基金补偿标准
&&& 自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作为精准医疗扶贫救助基金,对通过上述5条保障线仍不能解决的费用,可以从此基金中解决,最高额为10万元。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可以保证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水平达到100%,基本达到“零负担”。
&&& 各位领导、同志们,精准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作为县卫计系统,坚决履行好全县人民“健康卫士”的神圣职责,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组织全系统所有员工,义无反顾地投身到健康扶贫的前沿阵地,坚决打赢本县医疗救助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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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2016年十堰精准扶贫农村医保新政策解读
2016年十堰精准扶贫农村医保新政策解读
  十堰2016年精准扶贫农村医保新政策实施了,具体有哪些内容?快跟yjbys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从十堰市卫计委获悉,十堰市2016年农村医保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扶贫对象可享受多项医保优惠政策,包括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8000元,政策范围内的分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
  三类人群可纳入医保扶贫对象
  为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保障合力,减少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十堰卫计委、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等4个部门共同制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目标要求,到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主要标准包括,全市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和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降低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 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医保扶贫对象主要包括: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 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符合三类条件之一者,即可纳入医保扶贫对象。
  具体实施中,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扶贫、民政及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标 准及程序开展上述对象认定工作,并及时将认定对象和调整信息提供给当地新农合经办 机构。
  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据市卫计委新农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将逐步扩大门诊大病报销范 围,提高参合人员因患慢性病或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费报销限额,减轻医 保扶贫对象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具体补偿实施细则由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
  同时,到2019年,参合医保扶贫对象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 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2016年医保扶贫对象在乡 镇卫生院或经乡镇级转诊到县、市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分段补偿比例 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后续年度根据基金筹集使用及医保扶贫对象受 益情况适度调整。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卫计委制订下发。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8000元
  根据大病保险基金筹集使用情况,降低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 病保险报销比例。2016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8000元,政策范围内的分 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后续年度根据基金筹集使用及扶 贫对象受益情况适度调整。
  具体标准为,在8000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10万元( 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同时,还要建立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制度。2016年,各县、市、区按照每人每年20 元的标准,由县级财政为医保扶贫对象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在新农合及新农合大病 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医保扶贫对象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
  五保户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金资助
  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孤儿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 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 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医疗费用较 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新农合 、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他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 疗费用,按当地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医疗救助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级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资助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具体操作细则以及救助办法和病种。
  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据悉,今年十堰将大力推进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 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共享,实现医保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就医补偿信息及时交 换和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将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总医院作为市级定点医院,纳入全市医疗救助定点 范围,医保扶贫对象在乡镇、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疗 机构垫付各项医保制度支付的部分,个人只支付自负部分。
  同时,鼓励各地在统筹区域内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 人口就医费用支付压力。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及时审核结算医疗机构垫付的资金,并 可预付部分资金以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同时要根据政策的调整适当提高新 农合总额控制标准,确保医疗机构运转顺畅。
  另外,具有双重或多重资格的农村医保扶贫对象,享受多项医保、救助政策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就医实际发生的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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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堰精准扶贫农村医保新政策解读相关推荐第A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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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之民政: 医疗救助 &低保兜底
本报记者 &张 &昕
本报记者 &张 &昕
贵州省荔波县瑶山乡巴平村,66岁的村民蒙二妹站在自家居住的房屋前,她和儿子兰金华住的茅草房已有几十年历史,是用树枝、竹片拼成。“家徒四壁”常用来形容贫困、贫穷。可在蒙二妹家里,连一面严格意义上的墙壁都没有。这仅是我国7000多万贫困户中的一个点。怎样才能精准地扶持他们,全国在关注,民政也在积极行动。
什么是贫困?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是:“因为贫穷而生活窘困,称之为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贫乏的现象。”未来5年,我国肩负着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重任。而这7000多万贫困人口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宏大的愿景与规划,也是一项必须不折不扣落实的硬任务。为此,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具体问题及“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具体措施。顶层设计的线路图已绘就,肩负民生保障重要职责的民政部门,是怎样有效有序参与这场攻坚拔寨扶贫战的?他们做了些什么?正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又面临着哪些难题?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试图通过这些天的访问及翻阅大量的资料,和读者一起探讨这一问题的破解途径。
对症下药拔穷根——挖到了『贫根』,找准了『痛点』
贫困人口,他们到底“贫”在哪儿?其痛点是什么?记者首先以这个问题为引子,与各地民政工作者(主要是县一级)一起开启话题探讨。
“造成你们当地贫困人口贫困的原因有哪些?主要原因是哪一个或几个?”
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林海
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主要是因病致贫,现在大病、精神类疾病患者越来越多,社保报销又很少,患者家庭长期承担病人的照顾和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 湖北省云梦县民政局夏敏乔
目前,造成我们云梦县贫困人口贫困的原因有病、残、学、灾,缺地、水、劳力、资金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因病致贫、返贫。
湖北省当阳市民政局郭玲红
一是因病返贫。家庭成员因重病花费大额医疗费用导致支出型贫困或家庭主要劳动力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收入减少。二是因教育致贫。单亲家庭或无固定收入家庭子女上学支出过高导致暂时性贫困。三是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
江西省樟树市民政局陈发平
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社会原因、贫困者自身原因和自然原因。社会原因致贫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因学、因病导致贫困,二是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导致贫困。
福建省晋江市民政局黄传配
有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缺劳动力致贫及因灾致贫。其中,因病和因残致贫尤为严重。
这只是几个有代表性的回答,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得到的回复中,一半以上都提到了“因病致贫、返贫”。
“不怕穷,就怕病”。近年来,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虽然有了极大改善,缺医少药问题已基本解决,并且普遍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是,对于突如其来的大病,农民还是束手无策。“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等类似的解嘲式顺口溜,充分暴露出他们的无助。尤其是对于几乎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及低收入家庭而言,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极为脆弱。当然,记者也注意到,致贫原因是复杂多样的,贫困绝不是单一原因所致,而是多重因素叠加。比如所在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各种自然灾害频发、贫困对象自身能力不足,等等。无独有偶,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对于贫困的原因,他们的统计有十几种,有些家庭是多重原因导致。这其中第一大原因是因病、因残致贫,40%以上的贫困人口涉及这个原因。第二大原因是缺资金,要发展没有启动资金是不行的。第三大原因是缺技能,没有文化没有技术,越到大城市越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周边打工。
精准扶贫中的民政定位
——应该做的和已经做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第三部分提到: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记者梳理了一下,其中与民政相关的包括:一是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二是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三是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简单地总结就是:医疗救助脱贫、农村低保兜底、留守关爱。也就是民政部门的三个主要任务。(以下着重探讨前两个)
循着这一思路,回到第一个问题——医疗救助脱贫。
多方资料表明:因病、因残致贫是致贫的主因。而民政部门在精准扶贫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医疗救助脱贫。那么,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看看各地民政部门的行动。
四川省眉山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因病致贫人员“保障性”脱贫。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同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突发致贫人员“阶段性”脱贫。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500元-3000元的急难救助。
重庆市黔江区:全面落实医疗救助脱贫。将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及纳入低保兜底的建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及时给予资助参保、普通疾病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补缺作用,对建卡贫困户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低保、医疗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湖北省云梦县: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云梦县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将医疗救助标准由60%提高到70%,2015年共救助大病医疗患者3211人,发放医疗救助金989万元。同时,为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26269人集中办理参保参合,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甘肃省徽县:有针对性地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途径,有效缓解贫困群众“看不起病,不敢看病”等问题。2015年,共为农村低保对象24721人缴纳新农合参合费用90.1万元,其中,贫困村8282人、29.7636万元。
四川省荣县:强化兜底医疗救助。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住院治疗个人实际负担费用全额救助。提高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个人负担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救助标准,年救助封顶线由6000元调高至3万元。
在医疗救助方面,各地都通过多种医疗惠民政策的叠加,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无论是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还是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都是在努力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的实际支出。同时,加大临时救助的补充帮扶力度,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民政扶贫的第二大任务——农村低保兜底。
关于此项任务,文件中明确提出,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的地区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由此可见,精准兜底、精准施救,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方面有着非常关键且重要的作用。就各地民政部门而言,他们在这两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陕西省周至县民政局朱元喜:为提升兜底保障的准确性、针对性,从根源上帮助困难群众脱贫,在保障对象认定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个到位”:一是调查核实到位。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由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低保信息员等5-8人组成入户核查组,入户调查后,对初步符合条件的对象由镇街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实行阳光听证。同时,针对社会救助中存在的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核实难的问题,县级成立了城乡居民家庭低收入核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县民政局城乡低保稽核大队的牌子,并通过“抽人带编”的方式在基层一线选调了10名有丰富低保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数据库建设。二是审核把关到位。在申报核定时,审核“五个环节”,即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核日常开支,五了解隐性收入。在建立“一户一档”时,做到“五个清”,即家庭状况清、特困原因清、技术特长清、就业要求清、思想状况清。
湖北省当阳市民政局郭玲红:精准识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所以我们在做好精准扶贫之前,要准确掌握帮扶对象,分析致贫特点。主要做法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纳入全市“三万”活动重要内容。驻村工作组按照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差额补助、重点救助、应退尽退”的要求,对现有低保对象做到100%入户调查,并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做到“三看”,即重点看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是否明显低于周边群众,看是否存在居住高档房屋、有工商实体、有轿车或者大型农机具现象,看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公示信息、救助证和救助卡是否到户、低保金是否拿到手、特别困难户是否纳入重点保障。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姚虎:在低保兜底中,一是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充分运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成果,对已被识别为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继续纳入低保范围。对被识别为不是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以及被识别为贫困人口、但还没有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严格按照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全部复核复审,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退,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严格把好标准。按照自治区制定的精准识别入户评估标准给农户评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源头上杜绝“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的现象发生。
山东省莒县民政局张全祥:莒县对贫困人口申请认定实施县、乡、村三级负责制。县里由城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上报申请按比例抽查,根据结果评估乡镇贫困人口认定工作,采取部分核实、推倒重来等方式,确保贫困人口的精准认定。同时,在扶贫工作中实施“一个都不能少”行动,对没有自救能力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实施精准救助、兜底保障。
湖北省云梦县民政局夏敏乔:在低保工作方面,采取“提标+按标”措施。提高低保标准,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840元。同时,依托湖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精准核对,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低保兜底是扶贫攻坚战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民政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民生保障职责。在精准扶贫背景下,更需要创新做好此项工作。比如精准识贫,这是低保兜底工作的基础,只有摸清辖区贫困人口底数,并建档立卡,分类管理,才能精准施救。比如低保提标,这是解决当前救助水平过低、保障贫困人口生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一种手段。
实践中的困惑——遇到一些困难,期待破解之策
四川省苍溪县民政局
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是资金缺乏,包括农村低保在内的许多保障政策都要求地方资金配套,作为贫困县往往难以落实。二是基层管理人员缺乏,民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但乡镇普遍只有1名工作人员,有些还年龄偏大,工作顺利推进已很困难,更别说创新方法,规范管理了。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一是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工作量比之前增加了好几倍,但是人员数量没有增加,繁重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超乎平常。再加上许多工作需动态管理,由于县域面积广、对象多,监管难度也随之增大。
二是准确核查收入难度加大。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导致农户的一些隐性收入较难掌握。
湖北省云梦县民政局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遇到过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核查工作量大,单靠低保中心的几个人,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核对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二是贫困线的标准较低。省定贫困线为2736元,按照这一标准,我县只有极少数农户在线内。但现实情况是,全县有很多在省定贫困线外的农户,因病、因灾导致生活窘迫,急需救助。三是实际操作的口径不统一。在收入的统计标准、贫困户的核定等方面,没有一套统一的操作细则和技术规范,很容易出现数据失实、宽严失度的情况。
缺人手、缺资金、缺细则,收入核查难、动态监管难,规范化管理还有待提高……一项工作的开展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事此项工作的人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困惑,尤其是面对如此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的工作。而记者梳理发现,有的是老问题,比如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资金保障作用还不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不相适应;有的是新问题,比如随着精准扶贫工作量的加大,救助管理体制和政策衔接亟待加强,管理工作水平亟须提高等。毕竟社会救助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许多救助工作还应当整合,救助政策还应做好衔接,从整体上进一步加强配合。
办法总比困难多,本期策划的最后意图就是以这些问题抛砖引玉,希望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为民政精准扶贫创造出更多的成功经验,为困难群众编织一张更加密实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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